关于清明节调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清明节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清明节调查报告1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清明节的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法
1、上网浏览,了解清明节的由来;清明节的习俗
2、通过多种渠道,知道清明节是否是固定日期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清明也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
书籍、报刊清明节是哪天?20xx年清明节是4月4号。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气,是根据每年的春分点来计算的,春分点每过15天会有一个节气,所以清明在阳历4月4日至6日之间,5日居多。不是固定在阳历4月5日,也不是以农历来决定的'。
清明节调查报告
古人云:“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当我想起唐代大诗人的这句诗歌时就想到好像清明节快要到了,清明的脚步已经不远了,只剩下了一步之差。
由于,清明节是在学校过的不能在家里过。在家里,吃上那平时吃不到的的清明果,那可真是佳肴啊!而且不能在家里和家人一起去乡下扫墓(踏青),给死去的故人请安,给他们拜年,送上家中做出来的佳肴——清明果让他们保佑我的学习更好,学业成功。
于是,星期六爸爸在家很空,决定带我回乡下去给奶奶扫墓。我立即拿来自己家里做出来的清明果,拿来一个篮子在下面铺了一张干净的报纸,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清明果平铺在里面,以免发生一想不到的“事故”。最后,我把篮子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中。一切准备就绪,我们全家就坐上了车子。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车子不停的颠簸,这时我想起了后备箱中的佳肴非常担心,心急如焚。我叫爸爸开慢些特别是有坑的地方。我们就慢慢悠悠的坐车,就像老牛拖慢腿。
经过,半个小时的颠簸,我们终于到了奶奶的坟前,我拿出清明果放好,拿香深深的鞠了一个躬,拜了几拜。给奶奶请了安,向他问好。对他行完了中华民族的礼仪以后,就拿出鞭炮“劈劈啪啪”的响了起来。那声音震耳欲聋,就像天上打雷一样。把弟弟吓的呜呜大哭起来。后来我又默默的在坟墓前许愿“希望奶奶能保佑我学习快些进步,全家生活快乐,身体健康,学业有成”。(上坟的经过不具体)
不愧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节日啊,是那么的有意义,不平常好多了了,是那么的有趣不同寻常。又有活动,又有学问,还有佳肴。是一个与其他节日不同的节日。比西方节日有趣多,有深刻的意义。
我国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清明最开始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气,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后来,由于清明与寒食的日子接近,而寒食是民间禁火扫墓的日子,渐渐的,寒食与清明就合二为一了,而寒食既成为清明的别称,也变成为清明时节的一个习俗,清明之日不动烟火,只吃凉的食品。
四、研究结论
(一)清明节不是固定在哪一天,根据春分点的变化而变化。
(二)节气清明与清明节不同。
(三)原来清明节起源与春秋战国时代的一为忠臣和孝子——介子推。
(四)在清明节人们纪念先人,同时也要多多植树。
现在的中国科技日新月异,我们不能再迷信了。不能在清明节用火,要多多植树,在文明社会里,我们要迈向小康社会,让文明、卫生、科技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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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清明”一词作为节气名始于汉代。《淮南子天文训》道:“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但此时的“清明”只是一个人们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物候划分标志。《四民月令》载:“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尚未蕴含与祭祖有关的民俗学意义。祭祖活动仍在二十四节气中不固定进行。唐初,出现了在清明前一两日的寒食节上坟拜扫、缅怀祖先的活动。《通典》卷五十二《礼十二上陵》记载唐玄宗开元二十年制曰:“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寒食节在承载祭祖职能的同时,却要求禁火,而上坟时烧纸钱之俗在唐代已入朝廷祖典。可以重生新火的清明日逐渐代替寒食节成为祭祀祖先的日子。清明上坟要去郊外,与“三月三日天气新”的上巳节职能重合,清明日也逐渐取代了上巳节。 清明日成为以祭祀祖先为主要内容,兼带踏青游春,包含丰富礼俗仪式的传统节日。
“国之大事,惟祀与戎”。中国自殷周时起便有祖先崇拜的传统,具体形式表现为对祖先亡灵敬奉的祭祖活动。祭祖心理的产生大致出于以下几个目的:一是避祸,唯恐不小心得罪了祖先亡灵而受到惩罚;二是祈福,乞求祖先在天之灵保佑自己;三是悼念先人,表达缅怀祖先的情怀;四是追念祖先的功德,激励后人。 祭祖心理早期源于原始人对死亡与自然规律的不解与恐惧,偏重于前两个目的,直至西周时出于确立王朝正统性与巩固宗法制血缘政治组织模式的需要,开始重视祭祖心理的后两种目的,对祖先进行“追孝”、“享孝”,并最终发展成涵盖社会伦理各方面的孝观念。祭祖的前两个目的反而与宗教结合,成为民间宗教信仰。祭祖行为已成为以稳定农耕经济为生产方式,以血缘宗族为社会组织形式的中国社会的显著特征,成为中国文化千年承续的纽带。在祭祖祖先中所获得的孝敬意识、光宗耀祖意识更成为内睦家庭,外兴邦国的源泉。祭祖活动除了辞旧迎新时的家祭外,主要以清明祭祖为主。
关中作为周公制礼作乐之地,有着丰富的民间礼俗文化。清明祭祖习俗在关中也有着悠久传统。据民国年间《续修陕西通志稿》记载,有“三月清明节,前二日为寒食,人民祭墓烧纸及钱马,谓之上坟”,“清明折柳枝插门取‘清明’意”,“清明前二日携冷面祭坟”,“为秋千之戏,士女游于郊原,日跴青,即踏青也”等丰富的礼俗活动。 XX县作为周文王丰京故地,XX县始置于秦孝公时,均是礼乐文明,农耕文化发达之地;靠近西安城,又使其成为发展较快,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县域,不失为传统社会转型期的范例。XX县与XX县的礼俗活动状况可以较全面地反映传统礼俗的文化内涵及其在当地社会的变化情况。
为了全面了解关中农村各类人群清明祭祖的主要活动及蕴涵于其中的思想意识,通过对现代关中农村丧葬礼俗(丧、葬、祭)中的孝道状况及思想根源进行分析评估,为关中农村现有风俗提供合理化建议。本项目组以关中地区的XX县与XX县为例,就清明祭祖问题进行社会问卷调查。本调查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以年龄段作为划分依据进行抽样。调查资料收集方法采用自填问卷法。本调查在两县合计发放问卷210份,收回问卷200份,问卷有效率为95。2%。
二、问卷分析
(一)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
受访者居住于城镇者(城市、城郊、乡镇)与居住在农村者大致持平(108∶92)。性别比基本均衡(113∶87)。在年龄分布中,20— 40岁人口比例最高(32。5%),其次为20岁以下人口(28%),60岁以上人口仅占16。5%。由于历史原因,现在40岁以下的人群普遍经历过传统文化的断层阶段,复苏后的传统民俗往往陷入有“文”无“献”的形式化境地,他们对清明祭祖活动的认知是不拘于传统的,这对清明祭祖活动价值取向无疑是双刃剑。“先认识,后实践”,在从事清明祭祖活动时较前人的因循守旧更多了个体意识的参与,他们对清明祭祖活动的思考与实践决定着传统文化今日的发展方向。
受访者的家庭内部关系既是其家庭伦理关系的反映,也会对其祭祖目的产生影响,故笔者以多项多选方式考察了受访者的家庭结构。受访者多处于中青年年龄段,负有赡养老人与抚育后代的双重责任。在已婚的受访者七成以上选择不与父母或长辈同住,家庭结构以只有夫妻二人或兼有子女的子系核心家庭为主。
对传统民俗文化的认知主要来源于周边环境(如家人的思想意识,当地经济方式、信仰状况),但受访者的文化程度与职业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自身对外界事物的理性认识能力与认同度。就两县受访者文化程度而言,以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为主(初中文化38%,小学及以下文化20%),高中文化程度(22%)及大学文化程度(20%)及以上者较少,农民(39。5%)、与自由职业者(11%)的比例超过五成,在客观上也使其接触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机会减少,对清明祭祖现象的认识不会完全与社会主流文化契合,在传统与反传统间具有多元性的个体意识。
鉴于家庭经济状况会对受访者清明祭祖规模的支持能力产生影响,本调查分别考察两县受访者的家庭年收入。两县受访者家庭年收入均多集中于5000元以下区间(38%)及5000—10000元区间(6%),除生活基本支出外难以有过多财力用于礼俗消费。
(二)受访者清明祭祖的大致状况
54%的受访者都选择清明节“一定会”祭祖,几乎没有人选择“从来不会”(1。5%),这反映了清明节祭祖民俗的广泛性与持久性。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受访者选择“大部分时候会”(26%)及“偶尔会”(18。5%),生活节奏的加快与人口流动性的增加使人们因生计忙碌难以返回故里,清明节祭祖随之无法按时,有可能会造成人们精神信仰的缺失与孝道观念的淡漠。
一般认为祭祖方式主要为墓祭,我们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观点。70。5%的受访者都选择墓祭方式,坟墓是亡者的魂魄合一之处,“祭在如神在”,视故去者为亲密家庭分子的观念仍占主导,不同于完全地将死者神灵化、虚无化的宗教祭祀,反映中国人传统的重实际、重伦理的观念。此外有15。5%的受访者选择在家祭祖,也各有少量受访者选择“在风景优美处祭奠”(8%)及“在网上祭奠”(6%),这种既与近些年盛行的环保风尚有关,也是儒家传统“心丧”文化的延续。
在受访者除清明节外去公墓陵园祭奠亲人的次数方面,65。5%的受访者选择“两次及以上”(据笔者走访当地丧葬行业从业者及普通群众的调查,其他的祭祖时间应为冬至日或农历十月初一。在农历七月十五的“鬼节”给亡人“送衣服”(焚烧纸扎的衣服)也属于祭祖活动。部分地区新亡者头三年还要在春分祭祖,俗称“新分”)。而选择“一次”的比例也有23。5%。清明与冬至(十月初一)分为春秋,既同《孝经丧亲章》云:“春秋祭祖,以时恩之”,有周礼遗风,更有在季节变换时对长辈关切之意,庄严中有深厚而朴素的人性之美。
清明节祭祖情况在两地较为普遍,55%的受访者就“在您的居住地开展清明祭礼的状况”问题选择“非常多”,选择“没有”项的人数为6%。综上所述,清明节以墓祭的方式祭祖仍是关中地区一个传统而普遍的'民俗,祭祀祖先在关中人的家庭伦理与精神生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清明文化在关中地区拥有广泛深刻的群众基础。
(三)受访者具体的祭祖具体仪式
根据笔者20xx年4月在XX县农村对清明祭祖情况的实地调查及对XX县、蓝田两地丧葬行业者的走访,当地清明祭祖活动以家人与亲戚参与为主,具体仪式比较简单。由此本调查就以“祭祖时您会举行哪些活动”、“您选择的祭品”及“您拜祭扫墓的总花费”三个选择题与“您的家乡清明祭祖时特别的风俗及其含义”一个开放性问题调查具体的清明祭祖仪式。
与一般意义的祭祖活动一致,“焚烧纸钱”是关中清明祭祖活动的主要内容(157人)。“烧纸钱”这一民俗据李祥林先生考证,有盼望生命复活祈求灵魂转生之意。 当然也有对亡者“嘘寒问暖”之意,反映了关中人祖先崇拜的生活化特征。与此相似,“向先人敬献供品”(121人)与“进行拔草添新土等坟墓修缮工作” (57人)也占有较高比例,充分体现关中祭祖文化中“事死如事生”的孝道观念,一定意义上对参与祭祀者起到孝道教化作用。
至于这种行为是否会造成经济上的负担与铺张浪费,就本调查反映的情况基本是不存在的。50元以内的拜祭扫墓总花费是最为普遍的(70%),100元以上的花费在当地比例较低(10。5%),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关中农耕文化的现实主义精神,即将无实际意义的精神活动仅停留在信仰层面,绝不扰乱正常生产生活,亦与当地孝敬父母、厚养薄葬的良好民风有关。
受传统习惯的影响,纸钱或纸扎仍是最为主要的祭品(165人),但是鲜花已成为位列第二的祭品(79人),超过传统的祭祀食品(60人)。据受访者的回忆,当地过去有多种祭祀食品,如炸果、油角等面制炸物,式样很丰富,而鲜花则是“学你们城里人开花店才有的”。一方面是两县均距中心城市较近,更易接受外来西化风俗;另一方面传统祭祀食品以家庭制作的点心为主,现在会这类手艺的人也不多了。传统民俗的流失是从相关民间工艺的消亡开始的,清明祭祖礼俗的保护工作也要注意其中相关的民俗工艺的保护。
开放性问题“您的家乡清明祭祖的特别风俗及含义”回答率不甚理想,两县回答率均不过20%,但其中也有不少亮点。如XX县一位老人用数百字回忆了计划和老战友一同参谒烈士墓却因突发疾病未果的经历,反映了传统文化中家国一体观念与清明祭祖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下的新内涵。还有受访者提到关中特色的蒸花馍(各种人物造型)习俗,反映了将先祖偶像化的观念。祖先崇拜中的祈福心理在当地也有所体现,当地有清明节当日全家吃煮鸡蛋以祈求先辈保佑家人和睦平安之俗。鸡蛋意味着“圆满”与新生,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祈愿家族兴旺的思想。至于XX县也有出嫁女归宁祭拜父母,全家吃家做食品“油角”之俗,还有打秋千这种清明古风。两县均有在烧过纸后在坟头上压纸三张之俗,以示此家有后人祭扫祖墓,不为“孤魂野鬼”,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观念的反映。
(四)受访者清明祭祖活动的社会关系
祭祖活动自古以来便是宗族内人际交往的重要手段,必然也反映了参与者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本调查主要从祭祖对象与参与祭祖者两方面进行考察。
祭祖对象以父系直系亲属为主。除祭祀父母者超过五成外,祭祀祖父母者也超过三成。蓝田《吕氏乡约》中对“祭旁亲”有“情虽近爱,事则无义” 的评价,认为“近世祭多及旁亲”,“祭非其鬼”,不符合宗亲关系。这一观念至今在关中地区的清明祭祖行为中仍影响深刻。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特殊的现象:祭祀公婆者(30人)与祭祀先祖者(31人)均不足两成。前者源于关中部分地区特有的风俗:清明当日,出嫁的女子要回娘家祭拜娘家故去的亲人。这也赋予了清明节另一种层面的“团圆”意义。“祭祀先祖”较少是有特殊原因的:据笔者20xx年4月在XX县农村的走访调查,一则因为关中当地少有大宗族,少有族茔存在,一般人家先祖的坟茔往往分散多处;二则新中国成立后大跃进时期及90年代初,关中农村曾兴起过两次“平坟运动”,很多人家先祖的坟墓已“不封不树”,难以找寻。不过对先祖的不祭拜只是限于清明等墓祭活动,当地人为家中新故者举行的“家祭礼”前,家族中全体男子还会集体祭拜曾祖的“坟茔”,即在曾祖坟茔大概所存在过的麦地里鞠躬(当地称“迎神礼”)。清明时祭祀先祖活动的减少并不代表关中人家族意识的淡漠,“先人”认识关中人内心深处可以家族中的重大事物的“决策者”。
在与受访者同行人员的身份及同行目的的调查中,“兄弟姐妹”的比例最高(105人),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各家只有在过年或婚丧嫁娶时才能到齐见面,清明祭祖礼俗具有联络亲戚,增进亲情的重要性,也反映了传统血缘宗族联系在现代基层社会的稳定性。至于同行者为配偶(86人)与子女(74人)比例也较高,为父母及长辈比例则不高(54人),这表明祭祖活动已更重视个体价值与情感需求,是新时期家庭伦理人性化的表现。
选择同行者的目的是多样化的,“凝聚亲情”(72人)、“增进家族凝聚力与认同感”(73人)与“教育子女”(68人)、“陪伴孝顺长辈” (59人)各有侧重,清明祭祖活动也是家庭结构日益核心化的关中地区家族内部主要的交流媒介之一,家人们在一起祭祖时可以在祭祀同一个祖先的亲情中共同协商解决家族中的重要事务,完成家族内部伦理道德的规范与延续。
(五)受访者清明祭祖时的心理状态
清明祭祖时受访者的心理状态反映其对清明祭祖文化的认知度与认同度,是体现其祖先崇拜思想与孝观念的标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生存地域的文化伦理道德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心理状态本身是很难概括并量化的,本调查选取了《殡葬心理学》 一书中列举的祭祀心理进行问卷分析。
首先是受访者对祭祖活动意义的认识。七成多的受访者都认为在于“对先辈的追思和怀念”,来源于人的天然情感诉求。还有五成多受访者选择“祈求先辈保佑”,选择“遵守公共道德习惯”、“联络亲族”、“自身情感宣泄”三种答案的受访者均不到两成。祖先崇拜观念的深入人心,祖先在一定意义上也成为现实生活的“参与者”。祖先崇拜本身是非理性的,但被祭祀的祖先作为现实生活中家庭长辈的延伸,对祖先的神圣情感客观上却能促进祭祀者对家中长辈的孝敬。祖先崇拜的益处也可以被发展为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手段。
其次是考察受访者参与祭祖活动时的心情。选择“悲哀伤痛”与“追思怀念”情绪的受访者都超过半数。其他选项如“温馨欣慰”、“精神放松”、 “忏悔愧疚”及“没有特殊心情”选择者均未超过一成。清明时节,在面对故去的亲人与新生的万物时,本是一个反思自我行为、价值观的契机,但是绝大多数祭祖活动对人们来讲还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性的,个人基本为不自觉角色。真正发掘自身情感,以祭祖为契机进行生命意义的思考还较少。
为了避免问题选项对受访者的心理诱导作用,本调查在正面分析的同时也采用假设性反证方法,考察受访者不祭祖的理由与心情。不去祭祖的原因分为两种,一种是事务性的,如“工作太忙”(57人)和“有其他假日活动”(25人)。只有一日的清明法定假期毕竟难以担负起祭祀、娱乐、工作等众多职能。另一种是情感性的,如“与祖辈感情疏远”(22人)与“怀念先人在于内心,具体形式不重要”(36人)。其选择者虽不多,但其中九成以上者都是40岁以下的受访者。现代家庭结构日益核心化,长者在后代抚育中的教化职责淡出,是年轻人在心理上产生隔膜,不参加清明祭祖活动的内因,清明文化的传承实有隐忧。
面对不去祭祖时的心情,较多人感到“内疚不安”(73人),感到“失落彷徨”(29人)与“悲伤思念”(36人)者并不太多。内疚相对于其他情绪而言是具有对象性的“负罪感”,这种情绪会使某一种责任施加在行为者身上,在清明祭祖中具体表现为个体对家庭精神方面的责任,进而升华为遵守道德,努力工作的“光宗耀祖”。清明祭祖仪式的深入人心可以被有效引导为于家于国的使命感。就受访者清明祭祖的心理状态总体情况而言,反映了社会模式转型期人们在亲缘宗族关系上价值观在传统中重新定位面临的矛盾,这是一个契机,以此积极引导吸收传统文化的“孝”思想并赋予个人独立精神与能动作用,以家庭为和谐的基础去激励个人为国为民作贡献。
(六)受访者清明祭祖时的其他活动
此方面本调查仅设置了一个问题:“清明祭祖期间您是否会选择踏青及其他户外活动,请说明原因”。高达60。5%的受访者选择不会参加其他活动,这其中三分之二的人认为“祭祖是严肃的事情,况且心情沉重”;其他人则是由于“有其他事情要做”。选择清明踏青者刚及两成。笔者在导论中已提到,清明节具有寒食、上巳节的职能,踏青游春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祖先崇拜中祈求新生的含义,即是对祖先灵魂复生的希望,也是代表宗族代代承续、兴旺之意,是中国传统“物我皆化”、“天人合一”生命意识的体现。然而由于清明节祭祖职能的长期凸显,这一职能已在人们头脑中逐渐淡化。清明节与自然相关的众多习俗体现了中国人豁达的生命观与宗族意识,以宗族延续发达使先人不朽,是积极进取的。如果只流于单纯地祖先崇拜,将会导致宗教信仰性的盲目祭祀活动,甚至是物质攀比与迷信色彩增强。清明节职能的单一化现象值得注意。
三、结论
(一)清明节与当今社会
清明祭祖活动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礼俗活动之一,虽历经千年演变,加之20世纪几次社会思想领域变革的冲击,但仍基本地保持了历史风貌与文化内涵,而且这种意识行为已在潜移默化中成为普通百姓的日常道德准则,在人们已不知具体风俗含义的情况下仍笃行不移,在较为开放,处于工业化,城市化转型的部分原有农村区域,传统礼俗的具体形式因西方文化冲击及生活节奏加快,正在发生改变,在删繁就简的同时又增加一些新礼俗。但人们头脑中的“祖先崇拜”等观念是根深蒂固,传统社会中的长老权威还在深刻地影响人们的思想与活动,核心家庭又带来的个体意识的增强。与此同时,又因为没有相应社会评价体系与行为规范的建立,人们在清明祭祖活动上产生困惑。在农村经济方式转型时期,政府也应在顺应传统礼俗中的有益之处时加强重构新型社会礼俗与道德体系的工作,注重礼俗中的历史遗存与教育作用,以更好地将传统文化的精髓运用于构建和谐社会,防止道德真空所带来的社会思想混乱。
(二)清明节与“孝”文化
关中地区清明祭祖活动在祈福、游春等职能的同时体现了中华民族,尤其是周礼发祥地——关中地区悠久深厚的孝文化观念,其不仅对参与者本身有反省沉思的作用,对于其他人员也有一定的教化作用。这种孝文化并不意味着厚葬薄养,而是在通过一定礼俗过程中的自省行为来促进生者笃行对长辈的日常奉养不断完善,进而将尽孝道与为人处世相联,不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更升华为对家对国的使命与责任感,以孝劝忠。祭祖形式的生活化与精神方面注重,也反映了注重长辈生活细节关照与精神关怀,为孝文化提供了借鉴。近年来西方崇尚个性的思潮的影响也增加了转型期农村地域祭祖活动中亲情的表达与对个体的尊重。总之,清明祭祖成为宣扬孝道的重要方式,我们应当在辩证对待其中虚伪迷信成分的同时,强调其敬老、感恩意义,及对老年人的心理抚慰作用,这也是面对老龄化社会的一剂精神良药。
(三)清明节与乡里社会
清明祭祖活动作为传统中国的宗族性活动,虽然今日因宗族逐渐解体,血缘家族意识淡化而减弱了其社会性,但其仍是人际关系狭窄的农村区域重要的家庭活动,具体地负有联络亲族、处理家庭内部纠纷的功能。中国传统的乡里社会是长老权威的社会,长者的教化权利是维持社会运转的准则。 在祭祖时“面对”长辈,参与者心中的敬意使其对子女的教育,增强家庭凝聚力与认同感等目标都能完成,并使其具有严肃性与神圣性。个人在清明祭祖活动中也可以确立在家庭中的地位与责任,更可以激励家庭成员继承先人生前良好的道德品行与美德,建立良好的家门家风,可以说清明祭祖是家庭伦理结构的集中体现与完善机会。马伊里博士认为,清明祭祖还有“三同”(同亲、同事、同邻)方面的关系穿插其中 ,尤其在社会变化中,这种宗族关系以小家庭出现,并以利益联系亲友,进行礼俗互动表现得更充分。清明祭祖活动中,乡里社会人际交往形态得到充分展现,也应成为和睦家庭,稳定社会秩序,提高个体道德水平的契机。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清明祭祖作为关中地区一项有特色的民间礼俗活动,用形形色色的仪式表达着人们的情感,在稳定与渐变中延续着,在每位参与者不同的价值观念与生存背景下,表达对祖先的崇敬。其中有对现世的思考,更是对未来的希望,成为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地域,一个民族的价值观的集中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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