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的读后感1
一定有很多人都听说过巴金的《家》、《春》、《秋》,他们说它代表了他的最高成就,但实际上读了它,品味它,感觉它带来了震撼和多少人?在上个世纪的20年代初,中国仍处于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中,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制度的缩影,它讲述了一个封建家庭在那个时期的故事。
一个思想,意识,有抱负的年轻人出生在封建制度下的社会里,可以说是天生的,如果他碰巧出生在一个古老而专制的家庭里,那就更不幸了。黑暗的社会,同一家族的黑暗,像一个看起来明亮夺目,绿色的,里面是腐败,充满荆棘的笼子里,它将自由心坚定地在里面,让它慢慢腐败免费进入广场,绝望的想安静地繁殖。心不坚,弱不怕人,决心不赶出笼子。当他们冲出鸟笼时,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他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坚强、干燥的家庭的支持,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法预测被俘的人的命运。
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法预测,他们只能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牢笼之中继续他们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而真正的勇敢者,有铁一般意志的人,一定是随时随地都在寻找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理想,有目标,在一条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前行;他们不需要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酷无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预测自己的失败,只因他们坚信自己定能成功。
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缝隙,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笼,张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知书达理,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立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存在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高家的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三人虽是亲兄弟,性格却各不相同。
老大觉新善良却怯懦,接受过新思想的启蒙但封建的传统思想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深深地扎根。他就像那第一类人,内心的挣扎让他永远也无法真正地冲破牢笼。祖父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法律,是维持这个封建家庭的支柱,而他却又对新青年表示出同情,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出走。他不敢过多地接受新思想,却又痛恨封建的制度,他夹在弟弟与祖父中委曲求全。而他的“不抵抗主义”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的生活,他的逆来顺受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与三我的弟弟是另一种敢于与人斗争,敢于说出不合理的事情的人。他们受新思想的影响,对封建家庭不满意。他们积极参与学生青年运动,满腔热情地开始发表和推广先进思想。但人们更新鲜,更稳定。这个新角色有点紧张,但他很生气,但想不出合理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勇敢地爱上了家里的女孩,却无法阻止她跌倒。最后,他选择离家出走,完全逃离了那个气喘吁吁的笼子。认为最终命运的分裂是不可避免的,它揭示了封建社会吃人的结果。封建社会和繁琐的家庭制度必然会衰亡。
《家》的读后感2
《家》读后感家,这个词给人的感觉非常温馨,。在没有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巴金为这个词冠上了那么沉重的含义——牢笼。
这本书讲述了觉慧等几个新青年一代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和封建势力、旧礼教家庭的斗争。从文章的一开始,我就很强烈地感受到了觉慧那颗炙热跳动的心。觉慧和他周围的新青年们都受到了“五四”新思潮的影响,开始和封建的旧势力作斗争。他们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环境,想法、遭遇、行动也就各不相同。而巴金,把每个人的心思、个性都很好地表现了出来。在阅读的同时,我被吸引了进去。我开始体会着觉慧、觉民、琴等人的心情,有时甚至觉得我已经和他们融为了一体。每次看到觉慧他们有困难的时候,我都会一起和他们想办法。有时,我还会想如果我处在那个环境,我会这样做吗?可能我就会像觉新那样,实行那“无抵抗”主义了吧。在这些时候,我便更佩服他们的勇气与决心了。在这其中,也经历了许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最让我牢记的便是瑞珏的死。可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和觉新很像,所以她的死才会对我有这么大的感触。我觉得她大可不用这么凄惨的死去,却因为觉新的“无抵抗主义”就这样去了。在这时候,觉新的心震撼了,我的心也震撼了。
同时,我开始有那么一点狠觉新,狠他的“无抵抗主义”了。瑞珏是他爱的人啊,觉新却不去拯救她,不去帮助她。我觉得他应该向觉民、觉慧那样懂得起来反抗。而不是继续他的“无抵抗主义”!不然,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但还好,经历了瑞珏的死后,觉新悔改了。在最后,他帮助觉慧去了上海。同样,深爱着觉新的还有梅。而她似乎更加悲惨。在以前,她和觉新两个人是多么恩爱,却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而此生无缘。然后,她嫁给了别人——一个不爱她,她也不爱的男人。随后不久,她又做了寡妇。然后天天期盼自己早点死去。就这样,她真地死了,一点也不留情,就这样去了。当觉新来到梅的床前,看着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微微闭着,头发飘散在枕畔,瘦削的脸像纸一样苍白”,他心中会是怎样的'滋味?悲哀?悔恨?痛心?可这所有一切都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已无法挽回那陨落了的生命。寂寞的荒庙中又有谁能陪伴梅那孤独的生命?让我们再来说说另一名可怜的女子:鸣凤。她很善良,柔中带刚。但死法也太让人惨不忍睹了。那么一个可爱的少女,只有十六岁啊!而她却被逼迫去嫁给一个老头子做姨太太!这时,我和她想的一样了——去找觉慧商量。可谁知觉慧竟然会那样的忙,而且根本没有时间听她诉苦。也就是这样,她一步步来到了河边。在我心里一边叫着“不要!”的时候,就那样跳了下去……可能因为我是女孩吧,对于这三位可怜的女人,我能体会到她们无助的心情。也对她们三个的死很有感触。
我们现在应该庆幸自己生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里。这样一个不在重男轻女、言论自由、可以去追求自己理想的年代。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去把自己的一生精彩地过完!
《家》的读后感3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家》的读后感4
《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员工》这部书对我启发很大,饥饿艺术家读后感。企业需要一种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而“感恩”就是这种氛围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当前,中国正在建设和谐社会,“感恩”的文化氛围正是这个政治导向的实践。
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饮水不忘掘井人。”知恩图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感恩”的文化行为里包涵着和谐、仁爱的精神,包涵着平等生活、生存的价值观。施恩者是爱的张扬,感恩者是对爱的回报;施恩和感恩的和谐统一形成其乐融融的文化氛围。
感恩犹如心灵的泉水,源源不断,它滋润心田,免于干涸。它让生命充满生机,洋溢朝气,遍洒阳光。英国作家萨克雷说:“生活就是一面镜子,你笑,它也笑;你哭,它也哭。”你感恩生活,生活将赐予你灿烂的阳光。
我特别欣赏这一段话:“感恩不一定要感谢大恩大德,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善于发现美并欣赏美的道德情操。如果我们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善于发现事物的美好,感受平凡中的美丽,那我们就会以坦荡的心境、开阔的胸怀来应对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让原本平淡的生活焕发出迷人的光彩!要习惯每天清晨起来后对着镜子默默地说:感谢生活给予了我如此多的美好!然后是一个幸福的微笑,读后感《饥饿艺术家读后感》。”
一个企业如果形成了这样的文化氛围,这个企业一定会有活力,有生机,有凝聚力,有旺盛的生命力。
一个员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就要萌生感恩业主的意识。企业为你提供了工作、学习、生存的环境,岂有不感恩之理。
员工对企业主的感恩不是指的世俗那些对施恩者直接给予物质回报,而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地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力争在本质工作岗位上干出骄人的成绩。同时,要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搞好和周围同志之间的团结,做到谦和、谦虚、谦让。也就是古人说的要当一个“劳谦君子。”一句话,企业员工对企业主的感恩主要是通过自己优秀的业绩和优秀的道德素养来表现。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作为企业主一方,也要为员工感恩创造基本条件。把员工看做是兄弟姐妹,是一个家庭。从社会结构学角度看,夫妻是最小的家庭,国家是最大的家庭,单位或企业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家庭。窃以为单位或企业这个家庭与夫妻这个小家庭同等重要,试想,在单位或企业的工作时间占了一天时间的三分之一左右,这难道不重要吗?如果一个人在这个时段里工作环境不好,工作不好,肯定会影响心情舒畅。所以,企业主也要从文化上认识这个辩证关系,尽量为员工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做一个具有仁爱精神的儒商。
这部书不仅提出了员工感恩老板,还提出了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相互感恩。难能可贵。这种感恩关系的形成,可以从情感上把员工紧密地团结起来,从而产生巨大的创造力量。
我歌颂感恩,珍惜感恩。我要将感恩作为我人格修养的内容并付诸实践。
《家》的读后感5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家》的读后感6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家》的读后感7
若要用喻,那么《布登波洛克一家》无疑是一串下行的音符。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布登波洛克一家由盛转衰,从人丁兴旺到最后的族人死于伤寒,从富可敌国到家财散尽,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一道华丽而带有繁复的缀音的下行音阶。一步一步,滑向衰败深渊。
而在如此严肃的主题背景下,作者却以一种轻快而幽默的语调完成了小说的叙述。小说中的幽默片段俯拾皆是。三个老处女的出现总能造成喜剧性效果。而大大咧咧的冬妮也经常做出一些有趣的行为。总体而言,小说的语言除了秉承作者一贯的如同请柬上镶的金边一般的精致风格,还带有了几分幽默的色彩。
汤姆,布登波洛克参议的`长子,刚接手产业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而在死亡之前,他变得焦虑,感到力不从心,总是畏手畏脚。按照作者的思路,汤姆性格的变化是在克里斯蒂安、小约翰以及造化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克里斯蒂安的花花公子气质使得身担重任的汤姆感到愤怒,而每当克里斯蒂安脚步翩翩无所牵挂地向情人的住所走去时,汤姆理所应当地羡慕或者嫉妒了。这打乱了汤姆从商的步伐。而汤姆深知小约翰从母方遗传过来的艺术家气质与经商所需的实干家气质是大相径庭的,后继无人的恐惧笼罩着汤姆,这让他对祖业的经营变得像一辆即将驶向断头桥的马车。而布登波洛克一大家子在近百年间的恩怨以及种种外来的挫折都忤逆了汤姆经商的信心。他因此变得懦弱,优柔寡断,绝望,最终郁郁而死。因此,有豆友说毁了布登波洛克一家的不是外界的排挤,而是艺术家气质,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除此之外,掩卷之时,作为读者的我并没有感受到世态炎凉之悲,而是被女教师“一定见得到的”所震惊。如小说结尾所写到的一般,这是女教师在战胜理智的种种怀疑后产生的坚定信念。如此的幻想是永不会得以兑现的,但出现在小说末的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非理性希望。就像在余烬中升腾起的最后一缕青烟,就像茫茫苍宇中的唯一的领航的星光。
作为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不言自明,它的意义自然是反映一种现实。但作为一个从未对19世纪德国做过任何研究的读书人,《布登波洛克一家》究竟多大程度还原了当时的社会风貌,自然是不得而知了。但若将小说置于更大的背景——命运中时,不难看出,作者还是有一些消极的。布登波洛克一家都只是遵照着他们的生而为人进行着活动,没有什么人是真正地犯过大错。即使在冬妮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布登波洛克参议看人走眼而损失的八万马克的嫁妆并没有对家族的命运造成太大冲击。他们只是犯了一些小错,然后遇人不淑命途多舛。但这个家族就确确实实因此而崩毁没落了,从光的中心退至边缘,终于坠入黑暗。作为人所拥有的一切不过小说结尾的非理性信念。仿佛看到作者双手一摊,嘴角泛起苦笑,“我也没有办法。”小说末升腾起的非理性希望的大前提是对于命运的理性绝望,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的基调也确实是消极的。
《家》的读后感8
暑期我阅读了巴金爷爷所写的《家》——以娴熟的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描绘的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家》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特别是“孝”的熏染,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痛苦与矛盾之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色彩,本与梅相爱的他却为了老太爷之命娶了素不相逢的富家小姐李瑞钰,使三人都陷入痛苦的深渊…但不久梅也顺从家族之意远嫁他方。对梅情感太深的觉新放不下那段感情,不断的疏远他的妻子,古人有句俗话说的好:“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李瑞钰终于还是忍不住要回娘家去了…或许是幸运之神的降临,就在这时在意外之中发现她怀孕了,两人的关系因肚子里的孩子而开始好转…
春去夏来,秋去冬来,日子在不知不觉中逝去了,孩子也在不断的长大,在一次家庭纠纷之中她为了阻止便上前劝架,或许那时正在气头上,五妈推开了她,那一刻仿佛命运就注定那个未出生婴儿的早降…一声一声的`哭叫给了这个封建家庭带来了欢乐,觉新为儿子取名——高海臣,这名字之中包含的是母亲七月怀胎的艰辛,包含的是父母对他的希望…
在这边家庭幸福的同时,梅却整天以泪洗面,独自度过了无数艰苦的岁月,最终换来的却是——丈夫的早逝,婆家的抛弃,百感交集下,她回到了娘家,然而她的回来却是被认为是娘家的丑事,令她抬不起头来。又一次意外她与大表哥觉新相遇,两人虽然仍然不望往日的点点滴滴,但却又是刻意疏远彼此。“纸包不住火”觉新与梅的事李瑞钰还是知道了,但她用宽大的心胸去帮助,体谅觉新;并在知道梅家经济上有困难,卖刺绣贴补家用时,她连忙去买下梅所有的刺绣…她的真诚感天动地,更感动了梅,两人在一个夜晚结拜为姐妹,共同关心,共同帮助…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我不禁潸然泪下,感觉到社会中的——爱,大爱,那种无私的精神令我折服,令我感叹,我想这就应该是最完美的结局了吧!但却并非是这样,结局却让我难以想象——温顺善良的梅因疾病夺去了年轻的生命,李瑞钰也在第二次怀孕时,被长辈以各种理由去乡下养胎,最终因难产而死,留下一个宝贵的小生命…
这时的我对封建社会的腐败与不公,对封建等级制度十分憎恶!其实仔细一想高家不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吗?,那些高家子弟证代表社会中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高家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的老太爷,他代表了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使人们对他产生怨恨,对他也产生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似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的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样样不缺…
尽管是这样的腐朽,但有不断崛起的新力量去改变社会,使得社会也在无形中进步,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用知识不断创新,推动社会飞速发展!
《家》的读后感9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的读后感10
记得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育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知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书上的教育家们成功各有各的原因。它引领着我们重温和回归教育的本义:良好的教育其实很简单,也很清晰,就是人性、人格、人品的教育。良好的教育要给人尊严和个性、给人智慧和惊喜、给人快乐和幸福。
在教育的这个事业上,孔子就有自己教育学生的两条学习途径:一是认真学习书本知识,二是注重社会实践。从中就可以看出,孔子的教育上要求的就是要学生能活学活用。如今,在现实的教育中,很多家长和一些学校,在“身心健康”与“学习能力”之间,倾向于选择“学习能力”;在“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之间,倾向于“智力因素”;在“考试知识”与“非考试知识”之间,倾向于“考试知识”;最后,现实的教育就只注重“考试知识”的教学,其余一切,如:德育、艺术等活动则围绕“考试知识”转。
就如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中外家庭教育观念不同。原因在于美国的父母注重让孩子独立自主、独立思考;而中国父母全权一手包办,溺爱孩子。如贝克汉姆,他的15岁大儿子现在就是在一家咖啡厅打工,而中国15岁孩子应该很少有出来打工的,一方面会违反法律规定,雇佣童工,另一方面中国也很少有父母愿意让15岁的孩子出来打工。一个典型的例子———财富观。有个美国小孩问他爸爸:“我们很有钱吗?”爸爸回答他“我有钱,你没有”,所以美国小孩从小就会自己努力,等继承了父辈祖业,也会如此传承,几代过去,就成就百年企业;而中国孩子问他爸爸:“我们很有钱吗?”爸爸回答他“我们家有很多钱,等我死了,这些将来都是你的了”,所以中国富人小孩,从小就被娇惯坏了,等到他们接手了父辈产业,很快挥霍殆尽。因此,中国也就有了:富不过三代的说法。
很多人说“儿童的潜力是无限的”,因此,我们和幼儿的'家庭就要从小培养孩子的潜力,与家长们共同重新认识教育的实际意义,这无异于竭泽而渔!教师不是自然的主人,也不是学习的主人,就算孩子自己愿意,也不要让学生“收到不适合他们年龄、理解力与现状的材料过分的压迫”。有节制的学习、生活,有节制地利用环境。教师在自己的席位上就如阳光照耀全体学生,而学生应用自己的眼、耳、思想集中于教师,并且注意教师的语言、手势、图文并茂说明……。利用各种有趣的教育手段及教学道具吸引孩子,这是幼教的统一教学,让孩子玩中学,学中玩。
张康桥先生在书上引领我们重温和回归教育本义,提出多位教育家的教育思想,虽然教育家们的理想和精神各不同,但如果灵活的把教育实践和作品作为一个巨大的“演出剧场”,就是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不同教育家的理想和精神集中于一体,那就将擦出一个巨大无比且灿烂的火花,愿我能在书中把领悟的的一切,以尽可能好的形式展现在这个教育的舞台上,从而引领出新一批的莘莘学子。
《家》的读后感11
书的装帧很好,乍一看很难想象是译林出版社的,好厚的一大本,配合着封面,确实有一种厚重的感觉。书是向同事借的,看完也跨度了一个月的时间。
读第一部,完全就是红楼梦的翻版嘛,就只是一顿饭而已。当然整本书和红楼梦还真是有很多可以比较的。越往后读,进度越慢,一是与读书的环境有关,更多的还是后半部分开始拖拉起来,也更多的往哲学方面靠拢,大段的心理论述读起来真的比较吃力。
在书的封面上,大标题下面,“一部家族衰亡史 德国市民阶级的心灵史”应该是本书最好的推介,也正应为这句话,在书的一开头,尽管呈现的是一幅繁荣兴盛的景象,但结局已定,一切的过程似乎就没有那么重要了,而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繁荣的表象只不过是衰亡的征兆罢了。这对于阅读体验来说无疑是大打折扣的。一翻开书,所能想象的就是这一望族将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衰败没落。
尽管知道未来将会向何方发展,但结局却迟迟不肯到来,甚至在中间还呈现出了反方向的趋势。由此书本就越来越厚了,年代也就长了,富贵还是要过几代的,建立起来的基础没那么容易垮掉,因为人还在。
书中对时代背景的描述是比较少的,仅仅是日常生活。所以衰败最终还是要体现在人的身上,人丁兴旺则家族兴旺。托马斯少年有成,尽管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弟弟,家族企业最初仍然可以生气勃勃。就是最后在激励竞争而处于下风的局面下,仍然是可以勉强支持的。但是商业需要的是进取心,企业家的.进取心。时代在发展,固守地遵循旧的商业模式只能是在竞争中逐渐被淘汰。托马斯已经面临着这一局面,但是他已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他已经耗尽了精力,最初掌管企业时的那种雷厉风行,那种锐意进取已消磨殆尽了,未老身已衰,未老心已竭。第二代布登勃洛克是幸运的,他在商业上停滞不前的时候,后面站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儿子,而到了第三代的托马斯,汉诺却没有带给他父亲以希望,或许曾经有过,但终究是靠不住的。
虽然没有明显的去写阶级,但阶级地位作为一种社会常态去无处不在。女仆永格曼,三小姐安冬妮表现的最为淋漓尽致。安东妮最为书中第一主角(托马斯应该只能排到第二),无论是对贵族的歆羡、对自家荣誉的维护,种种的虚荣,将一个上层家族的骄傲、精神状态表现的活临活现,每一个阶层有每一个阶层的规则。
人物的命运都是很悲惨的,除了盖尔达,自始至终,不管是出阁之前,还是嫁为人妇,还是丧夫丧子,都活在自己的爱好里,活在音乐的世界里。但一个暗藏的前提是,她是一个上层家族的女儿,是一个可以出三十万马克嫁妆富家小姐。
因为家族的荣誉,婚姻也应该要做到有利可图,托马斯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卖花女孩,冬妮毅然放弃未来的青年医生。人都是活得这样不快乐,但祖上的传统终归是要遵守的,自由选择的基础就是以家族荣誉为重。
托马斯因为牙医的误诊而死,这真是个很好的死法。如果故事不是这样发展,那么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甚至觉得这其实是托马斯有意设计好的,也仅仅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寻求解脱才不至于有损于家族的荣誉。
《家》的读后感12
读《家》一书对高觉新有了极深的同情,也产生了对他的钦佩之情。同时,家在不同人眼里是不同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温暖的依靠,是可以放松,休闲,解压的小木屋,是幸福,是快乐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赖以生存的寄居地,是在风雨后能给予你安全感的安全屋,是安心的,是稳定的。
“家”在有些人眼里是一个“窝”,虽不奢华却能得到慰藉,是满足,是圆满的。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
可在巴金眼里,“家”是“一片无尽的沙漠,又是一个狭小的牢笼。”在他眼里是不幸福,不快乐,不圆满的,有的只是无情冷酷和束缚。
在这个家里,有封建的祖父,谄媚的姨太,腐败的儿子和懦弱的.孙子。可也有两个人,他们倡导和平自由的社会,他们就是觉民和觉慧。
他们曾迷茫,也曾痛苦,但他们勇于反抗,不肯接受这命运的束缚。觉民要和琴在一起,就不顾家的反对,最终他赢了;觉慧喜欢鸣凤未表达鸣凤就自杀了,他最终也选择远离这里到别处深造,他也赢了。可有一个人,他彻头彻尾的输了。他不像觉民全盘皆赢,也不像觉慧失一得九,他,全盘皆输。
他就是觉新,一个loser;也许,他在书中只是个次要的角色,也许,他只不过是作者就旧社会的一个例子,但是,他的存在就是铸就觉民两兄弟的新社会主义的人。
他作为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被迫结婚,放弃了梅,好不容易适应了歪曲的生活又扛上了“社会栋梁”这个担子,适应了工作又要管理杂事,好不容易将一切处理的井井有条远嫁外地的梅回来又勾起了昔日回忆,可最终梅郁郁寡欢而死,而不久后,瑞钰又因难产而死,只剩下他一个人“苟活于世”。他总是在痛苦时得到一丝安慰,又在最开心时跌入谷底。
有人说他懦弱,说他不反抗,自己弟弟也嘲笑他为“无抵抗主义者”,但我认为他是想反抗的,只是年少懵懂,不谙世事,所以才不会反抗,他是旧社会一位受害者,却仍要受冷眼和嘲笑,我替他抱不平。
我认为觉新是一个默默付出者,为了大“家”不辞辛苦工作,又忍受着亲人的讥讽,不容易,很少有人了解他。对比民国教育家陈布雷他更为凄惨,陈布雷还真正风光快乐过,可他却从头至尾一直苦痛着。而最后,他也替觉慧料理好一切,放手让觉慧远去,可留下的,只有“家”的重担和数不清的孤寂岁月。
他是家的主人吗?不,他只是一个服务者。
瑞钰也是个可怜人,因为丈夫的懦弱而丧失生命,至死未见丈夫和儿子,令人悲叹。
《家》这部作品读起来十分费力,因情节的大起大落导致我的心七上八下,时而激情澎湃,时而忧郁难过,时而痛心疾首,又时而悲痛欲绝。
《家》是一个时代的标签;《家》是一个不满的倾诉;《家》也是一个令我们抚今追昔、以史为鉴的珍宝。
《家》是本好书。
《家》的读后感13
20世纪30年代初,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为了倾吐自己鲜明的爱和恨,宣泄自己积郁的悲愤,也为了探索青春的价值和意义,在距故乡成都千里之遥的上海,用整个身心,写出了一本近三十万字的小说。这个青年就是著名作家巴金。这本小说就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家》。
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它集中体现了封建大家庭制度下的典型形态,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觉慧,他思想先进,充满活力,是高家的叛逆者,是美好与希望的象征。然而书中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物,那就是觉新。如果说觉慧代表的是梦想,那么觉新代表的则是现实。他无疑是《家》中内心最复杂、最矛盾的人。大少爷觉新也曾受到过新潮思想的熏陶,也曾有过出国留学的机会,曾几何时,他是一派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对人生充满着追求。然而作为高家的长房长孙,他放弃了理想、爱情,顺从了家族的安排。这份包办的婚姻,成为了一切悲剧的开始,在这以后,不幸接二连三地降临,他隐忍退让,独自承受着痛苦,希望以此来换取些许的宁静。只可惜他的委曲求全不但没有为他带来安宁平静的生活,反而间接导致了他爱的人相继离他而去。失去了两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子,同时也失去了幸福的资格,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只剩下他独自痛苦地面对一切。
究竟是懦弱的性格造成了他的悲剧,还是命运给了他懦弱的性格?他经过了五四运动的洗礼,新的思想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定的'烙印,但是他同时又受到封建孝道的束缚,骨子里依然有着守旧的血液,这也许成了他悲剧命运的根源,成了他一生悲剧的缘由。一段婚姻,两份深情,在本应该幸福的岁月里,一次又一次经历了生离死别。也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但不能否认他的一颗真心,满腔赤诚;他是一个称职的兄长,为弟弟们构建起一片碧海蓝天,将悲伤尽收己身。对于他,再无情的人也不忍苛责……
在《家》中,爱情是不圆满的,带着宿命的伤,在《家》中,几乎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抹深入骨髓的遗憾,回荡着一缕沉重寂寥的叹息……《家》如同一支悲伤的抒情曲,伤感开场,心痛收尾,《家》恰似一首情思凄婉、深沉美丽的抒情诗,缠绵悱恻之余又潜动着一脉春温。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作者所欲展示给我们的,是描写过去十多年见的一幅画卷。虽然这里只有生活的一部分,但已经可以看见那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苦难所组成的生活之激流是如何在人们心中动荡。青春毕竟是一种美丽的东西,无论期间是否经历过痛苦与磨难,当多年后再次回首,我们所能铭记的,依然是它的美丽……
《家》的读后感14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
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的读后感15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外婆的家》,剧情一般说感人其实也还好,但是给我的感觉却很不一样,因为它就像描写我的过去的生活一样。
我的外婆,一个盲人,一个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盲人,一个在深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盲人。你们或许很难想象她是怎么生活的,但是她的确就是这样生活过来了,菜园的菜不会比你家的差,家里不会比你的家脏,煮的饭也不会比你所吃过的任何一顿差。
小时候,我很不能理解婆婆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那里,不与外界交流,妈妈一次次的请求把外婆接到家里去,都被拒绝。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骑着自行车把我带到外婆家,那时候,我很不喜欢那里的人和事还有环境,感觉没有安全感,甚至夜里会听见狼的叫声。每次去我都会嚎啕大哭,记得有一次,妈妈把我放在外婆家一个礼拜,我哭着看着妈妈离开我的视线,整天就只知道发呆,躺在那张已经坏了的躺椅上,外婆家门前有两棵松树,两棵树之间构成一道空隙,我每天就望着他们想着妈妈什么时候能来接我回家,外婆很是勤快的做饭洗衣,而卧,若无其事,甚至不喜欢在外婆的家里多呆一分钟,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长满草长满树的荒山野岭。在那几天中,外婆尽量满足我的需要,做我喜欢吃的龙虾,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那时候弄龙虾是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可是,为了我~~~外婆~~~
过了几天,妈妈来了,接我走了,那时候的窝心里有种高兴,可是却也有种悲伤的情绪在纠缠,看着外婆看不见的双眼,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外婆走着路浮着拐杖,没走出一步都要探一下前方的不明物体。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个青山绿水相依的深山老林,我喜欢坐在树下听着蝉鸣,喜欢拿着那张坏的躺椅躺在树林中间,茂密的树林挡住了强烈的阳光,你能想象出那种凉爽的感觉吗,以后那里就是我的专属度假村了,每年的夏天我都会去呆上一段时间,为了体验那种远离尘嚣的凉爽安逸,更重要的是我的外婆,我好想你。我学会做菜,外婆很喜欢我的青椒土豆炒肉丝,我的朋友以为我是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忙才学会弄几道菜的,其实,是因为我的外婆,我总想外婆吃到我弄的菜开心的样子,那仿佛是我得到的最宝贵的财富。
外婆家那边的铁路开通了,每天都可以听到轰隆隆的火车撞轨声,给那样人烟稀少的老林带来了一份热闹,于是我每次去的时候,喜欢躺在铁轨附近的树林里,看火车经过的`情形,我喜欢在铁轨上刻上不开心和开心的事情,让火车带走我的喜怒哀乐,如今,不知道那里怎么样了,曾经的话语还在吗。
外婆走了,安详的走了,走之前没有什么痛苦,我明白,外婆的一生都在这里,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老林,外婆的最宝贵的年华以及最苍老的年华都在这里,我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外婆不肯走不肯去她的子女们家中,现在我明白了,她已经和这边老林融为一体,不能分割,离开了她,外婆的生活将不知何去何从,我也热爱这片老林,它有着我的太多的童年记忆,快乐、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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