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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时间:2024-08-02 10:28: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

  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这本书在我的kindle里躺了好久,是当时找书籍的时候批量下载下来的,说实话看这个名字第一感觉就是朝圣的话那一定是和宗教信仰有关系了,因此一直都没有兴趣读,直到我最近书荒读完这本书才发现,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并且和宗教信仰并无关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哈罗德的六十岁退休老人,他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他跟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西南部的乡间,生活平静,但是因为儿子的早逝导致夫妻俩感情疏离,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平淡且乏味,直到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是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身患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由于舍不得寄出回信,他经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历时87天,路程627英里,只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读到每一次他遇到困难,体力不支,遇到那些劝他放弃的人的时候,我的心都会随之紧张,怕他下一秒就放弃,但是担心是多余的,他一路向北,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抵达了终点。这一路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让他对生活对自己以及对亲情有了新的思考与认识,甚至能够直面自己当初无法面对的一切。因此一场长达627英里的路程,是他一个人的自我救赎之旅,是心和灵魂的行走。同样读完整本书的我,就像陪伴他走完了整个路程,由此及彼也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总是逃避的一些东西,内心的信念感不强,我想我也要“出走”一次,探寻自己内心的声音,找到曾经忽略的东西,找到对困难的勇气!

  最后把书中一句很触动我的话分享给大家:“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是啊,多一点信念,那我们面对未来面对困难,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印象深刻,没想到还有第二部。蛮好。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断断续续半年了,《一个人的朝圣》还没有看完,不知道脸上摆出个什么表情合适呢?新的一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2018年确实很特殊,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让我的精神有点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稳定之后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么都不好好干,就想着放假偷懒,不过也给自己设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过后,生活回归正轨。昨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个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转身跟2018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后,继续进行读书感悟。

  其实在读到后半段的时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这个书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前期哈罗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他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心里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一种自我救赎一样,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质,让自己的心更加坚定,可是,剧情却没有这样发展。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有了一批自以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谓的朝圣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邻居的帮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罗德。到这儿我就开始迷惑了,一个人的朝圣重点难道不是在一个人吗?,现在这些同伴的意义是什么呢?至少我现在是没明白,可能要继续读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复品读,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发现吧。可是我最大的缺点也在这儿,不走回头路,看过的'书不会看第二遍,去过的景点基本也不会重复,连上学时的同桌都不能重复第二次 所以我做事总是浅尝辄止。我现在的生活之所以还算顺遂,应该得益于初中的博览群书,初中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变成了寡言少语的小哑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书,各种名著,小说 ,甚至连成语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后的生活中,至少是语文学习上没有吃过亏。这些年,尤其是这两年,不愿意静下心去读书了,愿意看一些快食类的资讯,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当然要做出改变,过程会很艰辛,可是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当初许愿要长成的模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端庄大度,淡定从容的人,就我目前的了解,只有读书能办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却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依旧记得当我拿到这本“错”书时的神情,原本要买的是另外一本,只因自己的大意让我和《一个人的朝圣》有了奇妙的缘分,从此这本书陪我走了一段奇妙之旅。

  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主权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因磨难而紧闭的心扉,盛装日益干枯的灵魂,无助间,期盼甘润之露,等待叩响之声。浑噩于冥冥,终消殒,而殆尽,是未知寂寞的归宿;及其缄默于黯淡,却渐渐体察心路孤独,寻得明澈之钥,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开。陷于人生泥沼,岁月蹉跎,挣扎消弭,一个由六旬躯壳包裹的灵魂。无神双目收到贝里克友人的来信,承载尘封记忆,奎妮开启了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追随朦胧本心指引,恍然间已徒步踏上回忆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细薄的帆布鞋,重复将一脚简单移至另一脚前,千篇一律却愈发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却是汹涌澎湃。心灵的留声机,重述童年,唤起母亲离别时的惘然若失;记忆的幻灯片,记录儿子的自杀,涌上泣不成声,触及妻子的.绝望,懊悔无及。曾责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赎,实永驻麻木。终于寄望奎妮,却又在朝圣路上,了然孤独,重获新生。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龙应台热爱与风景间的单独私会,深谙素淡间才可微笑审视,孤独中才能蕴藉隽永。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所泛起阵阵涟漪,仅在寂寥静谧中,无所流连时分,才能让心灵震撼激荡,至此叩开心扉。始觉,心路必定属于孤独,孤独沉淀自我救赎。“郁孤台上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劳碌无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于无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后者吞噬希望,心灵若是不堪重负,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尸走肉亦或堕落深渊,埋怨生憎恨,而疯狂报复无所不至,带来生命厄运般终焉。实在无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读来下一塞,满是沉痛,不安。深感结局于哈罗德,于这位悔恨万分而虔诚的朝圣者,实在不公。然而哈罗德会感动于熹微晨光已然将奎妮呈现面前,感动于紧握奎妮病态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与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经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释然。再度抬头,与莫琳相执手,笑容弥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有独自跋涉,才能在缄默中排却喧嚣,重新发掘生命中点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个人走。于此路彼端,步入时光尽头、人生末尾,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则又是一番感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故事开始在英国南部的金斯布里奇,一个名叫哈罗德的退休老人在徒步看望老友奎妮的路上,回忆自己大半生的悲欢喜乐,最终找回自我。他以六十岁的衰老身躯,花了87天完成了627英里的征程。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勇者。

  但我要讲的,却并不是以平凡书写伟大的主人公哈罗德,而是他的儿子戴维。这个小伙子并不是一个太好的孩子。尽管“他成绩名列前茅,从来不需要父母任何协助。”毕业于剑桥大学,学业优异。但他在生活中,却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连站都站不太直,早晨很晚才起床,找不到工作,不愿和父母交谈,患上了抑郁症……他就是年轻人,别的定义都不太对,就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有着年轻人的一切特质:喜欢新鲜事物却三分钟热度;对未来充满希望又不愿多做努力;好说粗话;不太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失眠、吸很多烟、喝很多酒……但即便是他性格上的弱点,也给我们带来了振奋和救赎。“爸”,戴维会说,“你读过威廉·布莱克吗?“或者,你对漂移速度有什么了解?”“什么?”“我就知道。”像不像你偶尔兴致起来时与父母的'谈话?本来是喜悦的,怀抱一腔热忱,没聊几句却失望透顶。戴维和我们太像,以至于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就是戴维:习惯轻视父母的学识,彼此之间少有共同语言。嫌父母管得太多,总是不耐烦地应付,长期忽视父亲,偶有交谈也是寥寥数语。有没有被说中了的感觉?像极了海明威那句:“所有的好书,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比真正发生过的更真实。”就这样把我们的劣行劣迹彻底摊开,摆在面前,逼我们承认是我们的错然后改正。正因如此,戴维的存在才倍显珍贵。《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菲茨杰拉德写到:“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迷幻的疯狂。”在这种令人心醉的美妙疯狂中,大学毕业的戴维沦落了,消耗着自己的青春岁月,沉浸在酒精和药物中,无法自拔。那我们呢?我们这场青春大梦要怎么过?是吃喝玩乐虚无度日,把青春过成最后一个美妙岁月;还是吃苦耐劳全力以赴,把未来也化作人生美梦的一部分?我想,我们已经有了答案。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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