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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时间:2024-10-21 10:46: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故乡》读后感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后感15篇

《故乡》读后感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2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

  张子健不愿意平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习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习,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故乡》读后感3

  文章摘要:一切如故;"皇上"环顾一下四周:"众爱卿,请拿出一张洁白的纸来,注意了,是洁白的,不是黑的了。昨日重现,都见底了;也罢,就随着车颠来覆去吧,人嘛,就随着恍惚吧,反正也习惯了。“不打扰了,再见。还有W,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呢!汉堡和薯条吵了起来。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故乡》读后感4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后感5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故乡》读后感6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7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读后感8

  《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是我的班主任顾启淋的原创之作。有这样的作家老师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幸运。一听书名就能让你遥望到心中的故乡,那个需要长途跋涉坐很久很久的车,走很长很长的路方能达到的终点。升起炊烟的亲人一直在那等待着我的归来。

  我的故乡在江西上饶,那是个物资丰富的地方。物美,景美,人也美。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片油菜花,每年春节回家的路上,总能透过车窗看见一片又一片的油菜花。远远的望去,似金色的麦浪,但又比麦浪更鲜更亮。春风路过菜地时,它们相互点头摇曳,让过往的行人心旷神怡。

  每年回到这里我和几个表姐弟都要相约去地里拍几张与油菜花的合影,看看故乡的油菜花,不知是不经意间养成的习惯,还是一种已经融进血肉的怀念,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留恋。拍照时,镜头里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洁白的云朵,映衬着下面一望无垠的油菜花海。站在花地的我此刻犹如花中仙子般,尽情呼吸着这沁人心扉的自然花香。

  在花丛里穿梭玩耍的时候免不了会踩烂油菜的枝花叶,可是在故乡,没有人会恶意指责我们甚至罚款,因为故乡的人不像大城市的人那么冷漠计较。顶多有路过的大人会在田埂上吼几嗓子,就把我们这些破坏者吓得四处蹿跳不见了踪影。现在想想他们那纯朴亲切的'模样,真让我后悔当时的行为。

  以上的情景在《故乡的那一缕缕炊烟》中有许多许多,作者将自己在故乡的点点滴滴都用文字叙述的那么精彩生动,让我由衷敬意。这时我才感觉到有故乡的人是一个幸福的人,热爱故乡的人更是一个幸福的人。

《故乡》读后感9

  《故乡的榕树》是一篇抒情散文,描写了农村风光,充满浓郁的诗情画意,故乡的榕树读后感。

  这篇课文写久居异乡的“我”带着小儿子在客地大榕树下散步、嬉戏时,由眼前景物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故乡榕树下的一桩桩充满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的儿时往事,字里行间渗透着作者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的眷恋之情。一文表达漂泊异乡的游子对养育庇护自己的故乡深深眷恋之情,抒发对故乡和祖国的思念和热爱。

  这篇文章胜在“真情”,但只有真情,并不一定会写出好文章。《故乡的榕树》的作者运用了高超的抒情技巧,笔酣墨饱地抒写了思乡的.满腔真情。正是这种真情打动了读者,引起共鸣。

  首先是缘物生情。作者住所附近的两棵榕树,引起作者回忆故乡的两棵老榕树,对榕树的描写传神的地描绘反映了作者浓郁的思乡之情。其次是绘景传情。作者进入回忆的第一段,用概举的方法描绘了家乡榕树的四周景色,怀念这些景物,是因为作者对它们充满了喜爱之情。再次是忆事抒情。这篇散文回忆了几件与老榕树有关的童年趣事,通过“忆事”抒发了对亲人的怀念之情 ,使人读了心旌摇荡,浮想联翩。最后是直吐深情。作者在回忆故乡景物和故乡趣事时,有时按捺不住奔涌的激情,采取直接倾吐的方法说出来,情感逼人。这深沉的情感是动人心魄的。文章的最后三段更是直抒胸臆,对故乡的怀念与眷恋之情如火山一样喷发出来。这如泣如诉的语句,仿佛一张大网,把读者完全笼罩其中了。

《故乡》读后感10

  手托着头痴痴呆呆的看着别人匆忙地写着,一是给我犯了难。赶忙拿出一本书匆匆读起,希望上天能给予我最多的灵感。

  打开书无意间翻到这篇文章,好奇心驱使我走进汪曾祺“咸菜茨菰汤”的世界。读完文章,我似乎有点懂得作者内心的深处。曾经对咸菜茨菰汤没有食欲,甚至有点讨厌,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直到前几年到老师家拜年,师母为我做的一盘茨菰炒肉片。也许是久违了,对茨菰汤又增加了感情,再到春节前后买来吃。

  其实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菰,并不想。现在再买来吃也不是觉得它好吃,也并非想吃,想的只是茨菰的“味”。这味不是茨菰本身的味道,而是怀念以前下雪吃茨菰的感觉,这感觉令它回味与难忘。茨菰汤陪同它度过儿时的荒灾,是唯一可以陪他度过童年的食物。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经常吃这茨菰汤,偶尔吃一次也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最后作者的愿望也很简单。它想念家乡的'雪,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菰汤。写到这儿,我内心深处那根最柔软、最脆弱的思乡弦也有所触动。停下笔,看着教室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仔细看还能看见一两颗不算太亮的星星好一轮还算明亮的月亮。听姐姐说,当自己一个人在外地觉得孤单想家时,看看月亮,把自己想与家人讲的话告诉月亮,它会帮你转达给亲人。但现在月亮走了,连它也不愿听我诉说,看来我也只能把这思乡的情绪藏在心里。

  作者对茨菰汤的感情不是两三句就能真正体会的,而我对家的思绪也并非月亮能够传递的。希望作者能够圆上他那并不算过分的心愿,也希望我自己能吃上母亲为我做的饭,也愿天下所有的事能够圆满,不要像那无情的月亮有所残缺。

《故乡》读后感11

  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故乡》读后感12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20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在鲁迅幼儿之时,在他们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鲁迅先生认识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他叫做闰土。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是他拥有鲁迅儿时所为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在闰土的'口中,鲁迅先生听见了一些他所未知的东西。在鲁迅的心中,闰土是自己的偶像,是一位勇敢机智的农村少年。然而鲁迅当时却没有想过在自己长大的时候,闰土会变成什么样子?

  20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在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中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读后感13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暑假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爸爸妈妈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爷爷,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希望大家能爱护动物。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故乡》读后感14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读后感15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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