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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繁花》有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繁花》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繁花》有感1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宁静而皎洁。月光下,我一章一章的读起了《盛世繁花》,字字惊情……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换儿姐》讲述了换儿姑娘的善良故事。换儿是姑娘的奶名,她在河边洗衣服,却遭到一群野蛮男生的欺侮,其中还有“我”和她的亲弟弟。“我们”想赶走换儿,可是换儿却说如果“我们”喊她声“姐”就走,“我们”这群厚脸皮男生可没有善罢甘休,编了一首歌谣羞辱还未出嫁的换儿。换儿很生气,离开了池塘,“我们”很高兴,下水游玩。可是没想到“我”的裤子被冲掉了,伙伴们帮我去找,可是上课铃响了,因为害怕老师的皮鞭,伙伴们赶紧溜回了学校。凄凄凉风中,没了裤子的“我”十分尴尬。这时换儿来了,她带着讽刺的意味嘲笑“我”,最后却不顾自己家里的贫穷,把花心血织出的裤子拿给了“我”。那本是换儿自己的紫格女裤,却又把他染成黑色,送给了“我”。此时的“我”更加尴尬,面对换儿用心血织出的裤子,“我”忍不住喊了一声“换儿姐”……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读《繁花》有感2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觉得眼睛一跳。前一阵子看金瓶梅,因为难读,还读了好几本周边,浅近的是吴闲云白话讲故事梗概的,稍微深一点的格非,田晓菲,侯文咏,还有豆瓣的长文侃侃金瓶梅。无一例外,都在讲金瓶梅表面上热闹非常,官场和床上(都不用说“情场”两个字),内里都是大悲哀,大慈悲。完全就是这句,讲得有荤有素,其实是悲的。“其实是悲的”的故事太多,能把荤素都讲到位的,大概金瓶梅要算第一个了。
讲荤素的虽然是小毛,不难见繁花整书贯彻的也是这个中心思想。
刚好最近看了《一句顶一万句》,觉得和《繁花》有些地方有点像的。
比如整体给人一种“没有空镜头”的感觉。前者几乎每句主语都是人,句子相对也是短,一句赶着一句推进故事。后者通篇都像是人在用吴语跟你细细碎碎地说,人说话么,就少有19世纪小说里面对景致的详细刻画,仿佛电影里空镜头让你慢慢慢慢地沉浸进去。不过《繁花》到底是精巧很多,比如蓓蒂和阿宝谈邮票,姝华和小毛谈诗歌,蓓蒂和阿婆变鱼,小毛感受银凤的热气,汪小姐和徐总下午醒来看天井里面唱评弹,阿宝和李李的'欢好,陶陶看小琴,都是一些,虽然人是主角,但抒情得像是空镜头。有些,荤虽然是荤的,湿嗒嗒粘腻腻的男女之情,也有一丝幽情的味道。
再比如人物故事都细细碎碎。《一句顶一万句》其实是有主角的,但是讲故事的时候,一句提到了某人,便洋洋洒洒荡开去讲一篇故事。开篇很久,都不晓得到底谁是主角。《繁花》的主角本身就多,好些配角的戏份也相当多,像陶陶,就不知道算不算主角。像小毛,后半段迟迟不出现,还以为他不算主角了。
当然这两部小说,不像的地方更多。不谈了。
读《繁花》有感3
《繁花》里对人物的刻画笔墨简练,尤其是心理描写,几乎淡到没有,常常用不响,或是一笑、一呆,或是落了眼泪,可是极简的心理文字和另一些描写放在一起就有了无限的表达力,例如写到蓓蒂化而为鱼,李李化而为蛤,两人的幻化神秘梦幻,阿宝内心的悲凉在这样的文字里越来越浓了。
金宇澄开篇写到“上帝不响,像一切全由我定”。读完全书,没有感觉到命运掌握在人物自己的手中。充满阶级斗争的年代里,人们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改革开放后,没有信仰的这些人同样在纸醉金迷里迷失着自己,迷茫、悲苦、失望甚至扭曲,正如作者结尾引用黄安的歌里说:谁又能摆脱人世的悲哀。
读《繁花》,还有几处感受颇深,一是处处草蛇灰线,人物命运的安排,故事情节的展开,有的甚至绵延千里,起初不在意,读至后来方知其妙。二是隐喻手法的`运用不露痕迹。三是现实和魔幻的结合。曲尽人散,舞歇台空,繁花落尽,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但是,繁花是凋零的开始,凋零也是繁花的启动。人生的长河会重复多少这样的故事?或是作者有所期许?
读《繁花》有感4
第一次知道《繁花》,还是三四年前高中时候从姐姐口中得知,之后是在杂志上看到对金宇澄的采访。小说的叙事和曾看过的方式不太一样,人物间的对话没有双引号,像一个小酒馆里的说书先生,慢慢地、细细地,还稍微带点儿悬念地道给你听。
目录后第一页,一句“上帝不响,像一切全由我定……”,颇有韵味,只是这后面的省略号有一点影响审美。这句话,在看到后半段的时候,从春香口中再说一遍,才真真是击到我。再读下去,从将要与这个世界告别的阿毛口中说出,是与亡妻的旧言相契了。故事到这里,一下子让之前所有纷繁复杂的故事都沉淀下来,弄堂里三种不同家庭背景的小市民的生活的底色翻涌出来,又归于沉寂。
故事里出场了很多人物,有时候一度分不清到底是谁经历了哪些,但是不用着急在前文漫天翻找,慢慢跟着他们经历下去,饮食男女,从小囡到中年,一个个都从以地道的上海话为背景声的弄堂里走出来。也在苏州的沧浪亭旁熬出黎明,也在洗发店的.楼上过生活,也在金碧辉煌的酒店里衣香鬓影觥筹交错,也在破败不堪的乡下小房辗转难眠。这里面,有男女婚姻爱恋暧昧之事,有兄弟互诉寄托彼此帮扶之事,有市井人的闲言碎语,有小人物的冷暖自知。
我读书,习惯摘记,只是这篇五百五十页的“话本”,容我写下的句子少之又少。这故事都融在一张一合的对话里,都融在一颦一笑、一来一往中。金宇澄先生的文字不似张爱玲,不是女性的那种有点优雅和温婉的文字。
以前阅读张爱玲的文字,那种文字的气质可以渲染到自己的文笔里,落笔都是那种温柔的味道。但是金宇澄先生的文字,用着地道的上海话,带着上海人的气场,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另一种男性的上海味。更妙的是,这文字带着上海的味道,更带着上海历史的味道,从最底层的贫苦到最令人羡艳的富足,从革命时代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人物的话语都契合着他的出身,他的立场,他的性格。
所以当我慢慢翻动纸页,从单双章节的两个时间线下慢慢走近这些人的时候,我不是唐突闯入的局外人,不是躲在暗处的偷窥者,我可能是一个经过的行人,也可能是一起生活在弄堂里的居客。我现在生活在南京,但是我也是生活在1966年上海南京路的小囡。
我记得看杂志的时候,采访金宇澄先生如何处理书中的这么多人物,金先生回答时恰说到为什么将这本书题名为“繁花”。
他说,“繁花”真好,常见字,符合小说里那么多人、星星点点的特点。
我想,这就是每个小人物的存在,他们是星星点点的花儿,簇拥在一起,绽放出上海的春天。我记性不好,但隐约记得故事里的人也有自嘲,说自己只是灰尘。其实不论是灰尘也好,花朵也好,我们都是某段历史中某个角落里的小市民,也许无足轻重,无关痛痒,但,谁又能说,这段历史选择了我,不是我的幸运。
读《繁花》有感5
生命中最初的美是什么样子的?读完了林清玄爷爷的《盛开于繁花的季节》,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各种的场景。
我想,它是——
山野谷地里,百合花灵醒的春。
是微澜湖面上,莲叶田田的夏。
是乡间小路旁,油菜花染黄的秋。
更是萧瑟的山间,枯木残雪铺成的冬。
每个人眼中的美都是不同的,它不会因为在穷人眼中而显得低俗,亦不会在富人眼中而显得高贵,重点在于你是否能够低头发现它。正如这本书中的《梅香》所写的一样,没有钱的乞丐是值得同情的.,而富翁拥有满园的梅香却从未珍惜,亦是值得悲悯的。能闻到梅香的乞丐也是富有的人,好的物质条件不一定能使人成为有品位的人,而坏的物质条件也不会遮蔽人精神的清明。
发现生活中的美,需要一颗清明的心;而获得生活中的美,更需要耐得住寂寞。
在《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文章中,断崖边的百合花,它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便要努力开花,要用开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经过一年一年的春天,最终,整个山谷、草原、悬崖形成了美丽纯洁的百合谷地。
我在读这篇文章时,我不由得想起了获得了诺贝尔奖的屠呦呦奶奶。她奋斗一生,终于在85岁的高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研制出了青蒿素。在这之前,她就是默默无闻地付出者。她最终以自己最美的姿态盛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现在,正是雏鸟展翅、嫩芽生根的好季节。及时及地,凭心而动,坚持下去,要把握好每一个时机,便能够寻求自己眼中的美。
美,是一本赞美诗,值得每个人细细品味;美是一座灯塔,能使人发现生活的曙光。愿我们,能够以一颗清明的心发现生活中的美,以一颗耐住寂寞的心获得生活中的美!
读《繁花》有感6
不夸张地说,我大概是读到五十多页之后,才开始慢慢搞清这本书想怎么说,有哪些人物,有几条时间线。
而这本书,有四百多页,每一页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连分段都很少。
最有特点的就是,人物讲话,没有冒号,没有引号,只有说,和不响。
在我读到一百多页之后,我开始感到视觉的疲倦和内容的难以下咽。
叙述内容在沪生和阿宝年少与年长之间来回穿梭,各种人物登场,旧人一去,新人立刻顶上。
感觉同时发生着很多事,但时间不会停止,如潮水般涌过去,忽大忽小,忽左忽右。
我顶喜欢看的片段,是阿宝和蓓蒂,阿宝和李李,梅瑞与康总,汪小姐与徐总,还有陶陶和小琴。
我非常不喜欢看的片段,是小毛与银凤,还有沪生,几乎都是眼光扫过,看个大概就过去了。
字数实在是多。
看的过程中,我发觉阿宝是一个非常拿不住的人,小时候那么喜欢蓓蒂,结果人说失踪就失踪,以至于我一直留心于后面会不会再遇到蓓蒂的情节,可是没有,如公主般甜美可爱的.蓓蒂,是阿宝小时候心里的宝,为了蓓蒂的钢琴,可以跑遍整个上海,而后面即使他再遇到雪芝,再遇到李李,我总觉得他不够用力,也不想使力,最后李李出家,阿宝也无能为力。
“阿宝觉得,如果李李化为一只米白色文蛤,阿宝想紧握手中,再不松开,但现在,阿宝双拳空空。”
而沪生,我深信,他一定是一个极致无聊的人,因为家庭环境的影响,我觉得他有些古板,有些沉闷,他没有阿宝圆滑,对很多事情都顺其自然,不加理会,或许是后来做律师的缘故,理性多于感性,所以我看的他的情节,越看越枯燥。
而其余非常多的老总,真是组成了中年男人的花花世界,各种会所,各种小姐,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也是一种人生吧。
而他们的老婆,对于这种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偶尔自己遇到些个看得上眼的,也不得上去摸一把,浪一回。
大家都一样,谁都不干净。
这本书于我来说,有点意思,表达方式很新颖,读起来要花点时间,有点难,有几张插图页我也不是很看得懂,但是内容不难看,南方人总归还是比较习惯这样的说话方式,也知道有些方言用文字写出来是什么字。
但要说他很好看,我只能不响。
读《繁花》有感7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书名叫《盛世繁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和《一路风景》、《岁月留香》是配套的。主编是徐德霞。 打开这本《盛世繁花》,“花香”便扑鼻而来,如同采矿者找到了富矿,挖宝者找到了藏宝洞,那琳琅满目的精品力作,如同清洌的甘泉咕咕流入我干渴的心底。作者用真诚的心奉献给我们一份精美的厚礼。本书用童话、小说、散文、诗歌这几种文学形式,生动真诚地描写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的生活状态,抒发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独特的情怀,塑造了无数个生动鲜活的少年形象,字里行间无不刻有各个时代的深深的印迹,也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及人们的美好愿望。 其中,潘仲龄的诗作《春天好象一本诗集》,以有限的诗行描写出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通过小草、绿叶、小溪、黄鹂、杜鹃、木耳、蘑菇、彩虹、花朵……写出春天是一首能唱、能飞、有景、有情、天真、浪漫的抒情诗集。“远来的春风在翻着它,翩飞的大雁在读着它”。作者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春天写活了。令人读罢无不神往自然、热爱自然。孙继忠的童话《一塌糊涂出版社》,写了“我”在一塌糊涂出版社里的所见所闻。有一些枯燥的.旧书,每一页都是干巴巴的说教,像老和尚念的经文,连个插图也没有,经过一塌糊涂出版社的加工,变得一点也不枯燥了,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插图也漂亮着呢!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放在“压缩机”里压缩后,压挤出许多字,都是“废话”,剩下的就都是“精华”了。进入《凶杀者与美女》这本书里,只见漆黑一团,黑烟滚滚,云雾迷漫,到处是血,到处是凄厉的喊叫声。
这类书,毒害了读者,一塌糊涂出版社便把它烧成了灰烬。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精优之作的向往,对枯燥、拖沓、凶杀及色情等不健康书籍的批判。 《盛世繁花》中繁花似锦,还有很多字字珠玑的精品力作,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读《繁花》有感8
在看林清玄的《气清景明,繁花盛开》,里面有篇文章《白雪少年》,讲述了作者回忆小时候吃白雪公主泡泡糖的情景。不知不觉中,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了,上小学那会儿,学校离家较远,妈妈给我四角钱中午买两个包子作为午餐,我只买一个吃,还剩两角钱可以去买一个大大泡泡糖,卖泡泡糖的摊子就在包子店外里,摊子上摆着花花绿绿的用糖纸皮包着的大大泡泡糖。每天中午,我吃一个包子,而后买一块大大泡泡糖,放在嘴里可以嚼上一天,那种自我满足感真的'好强,边嚼边吹泡泡,仿佛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个年代,家里很穷,记得学校组织打疫苗时,妈妈为了能让我打上疫苗,要去村子里头挨家挨户借钱。上初中后,家里经济更为拮据,爸爸不得已外出三峡打工去了,那时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想自己存钱买一部电话机,我开始在我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省钱,每周花两块钱买一瓶辣椒酱可以吃一个星期,每顿打二两米饭,用勺子舀一勺辣椒酱拌在饭里头吃下去,虽说饭里头只有辣椒酱的味道,但是我却吃出了甜美梦想的滋味。
可是钱刚攒了不到一个月,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清理了我书包中存下的钱,并“责骂”了我,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不想我为了钱而苛刻自己。自从妈妈发现我存钱的秘密后,就经常清理我的书包,我攒下的钱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被“无情”的收走了。后来,到了高中,妈妈也去三峡打工了,家里的经济稍有好转了,我的生活费了多了起来,存钱买电话机的愿望一直在我心里没有磨灭,不到一年,我就存够了六百元钱,买了家中的第一部电话机,我选了“4773911”号码,过上了电话“自由”的生活。
正如林清玄在书中写道的那样,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微小的事物,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成来。儿时的经历对我后来的人生起着很大的影响,那种宁肯少吃一个包子,也要嚼一嚼的泡泡糖;那种宁肯不吃菜也要攒钱买下的电话机,就如同在成长中滋养着我的精神粮食,长大后,我不注重于吃好,但是我却很在意于是否能拥抱蓝天白云的美丽,是否能撑起自己内心的那份恬静。
读《繁花》有感9
在金宇澄的《繁花》中,为人称道的是语言,抛弃刻板叙事,文字先行,回归到传统的“话本体”的表达。这是一部以大量的人物对话与繁密的故事情节为主的长篇小说。“人生如花,书中大段关于花、树的叙事,七十多位女性人物,可说是“珠环翠绕”,光线、颜色、气味,在人世摇曳,加之盛开与枯萎的姿态,包括传统意义的繁华城市的细节,是花团锦簇的印象。”金宇澄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诠释书名“繁花”的寓意。
这是一部有关上海的地域小说的典范之作。《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他们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人引出其他男男女女,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故事从这三个男人懵懂的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
读《繁花》有感10
讲繁花一定要讲方言写作。繁花也算不上真的方言写作了,方言写作的《海上花列传》,我已经是完全读不懂,只好读读张爱玲的翻译版,繁花基本读起来没什么困难。但很多表达,却让人会心一笑,因为上海人真的就会是这种腔调,有趣得很。
说到海上花,和繁花也有些地方有点像的。
比如人物的心理活动写得也少。像有人嫌繁花没有塑造出人物,通篇“不响”肯定是会造成障碍的。现代大部分小说塑造人物都太卖力,大量心理细节铺排,读者才觉得这个人物丰满了立体了。繁花这方面就差很多,很多人都寥寥几笔。但我觉得主要人物不是已经很丰满了吗,像小毛,小时候的青涩少年感,和后来妇女之友的形象交叠,多少一言难尽。像阿宝,小时候和爷爷在一起的样子和爸爸在一起的样子,和蓓蒂谈邮票,和雪芝分手,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后来八面玲珑的宝总,为什么这种就不能当作是“不写之写”。红楼梦多少篇幅,洋洋洒洒四百多人物,大家都觉得生动鲜活,我觉得啊,无他,唯眼熟尔。因为这么多年红学,讲得太多了,把曹公说了一半的话,已经脑补了几万种潜台词。你要是拿出读红楼的架势来都繁花,也会觉得人物写得好了,而且不依赖于心理描摹,就写动作台词和不响,就已经有了。
比如话说一半。我觉得金瓶梅难读,就是话说一半太多了,又不像红楼梦整天电视在播分析,可以找的参考书太少,资质愚钝就是读不来。张爱玲翻译的《海上花开》《海上花落》也是话说一半太多,人物的上风下风都不交代清楚,动机也模模糊糊,一半要靠猜,但是年代久远了,心思也不如古人细腻了,猜得实在辛苦。相比而言,《繁花》时代近一些倒好猜一些,此人不响,该是赞同还是反对,是嫉妒还是鄙视,自己觉得还能猜差不多。还有很多地方写人讲话,话说一半直接就打了句号,当然对话者要追问,但很多时候,不说也是说,你想一想为什么不说下去了,也就不必说了。还有些大事,像梅瑞登高跌重,也是举重若轻地讲讲,只说一半。
写大故事,大潮流,不是不可以。但市面上这种书也不缺。有一些只讲讲大潮流里面裹挟的男男女女的小故事,也满好。只剩琐碎也不要紧的,有心的,还是能感受到里面的悲。
读《繁花》有感11
这本《盛世繁花》是三代作家精心打造鼎盛时期的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好看至极。
请问,你到动物园里看过“吉祥鸟”朱鹮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吉祥鸟飞回来了》的作者却亲身体验过朱鹮从年幼到年老的过程,还与一只朱鹮成为了“好朋友”,但最后,这只朱鹮被送进了北京动物园,被人们观赏,研究。但作者还是依依不舍,毕竟这是他第一只动物朋友,可那一句“到时候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了!”让我那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变得愉快了,甚至还笑出声来。看了这篇散文,我不由得对秦岭这个地方十分向往,哪儿的大熊猫,那儿的朱鹮都让我神往;哪儿的金丝猴,那儿的金毛扭角羚,也让我感到新奇。
还有那篇《老师窗内的灯光》里的那位老师让我尊敬。那时,作者的作文里引用了几段《寄小读者》里的句子,老师没有批评他,反而还在那些句子下面画上表扬的圈儿。可是作者认为过意不去,还是找到了老师,说自己“抄袭”了人家的话……老师微微一笑,拿出了《寄小读者》这本书,说,你这样用是妙引,并不生硬,很好。作者放心了,舒心的一笑。直到半年以后,回到母校的'作者,发现老师已经因为肺结核,住进了一家红十字会办的慈善医院。临走之前,回头看到了那盏灯,已经蒙着灰,油,已几乎熬干了……
在我心中,那位老师的灯就是给人振奋,给人光明和希望,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那么多的故事,就属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可以经得住时间考验,至少在很久很久以后,这还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这本耐读,耐看的书!
读《繁花》有感12
今天我读了《那一树繁花》这篇文章,颇有感受。
讲述了一片水花,无畏的生存。你瞧,雨下的那么大,树上的花也渐渐稀疏了,枝头只吊着几个伶俐的小花。可是无情的大雨还是要浇灭它们火热的。它们一次次俯下身去,又一次次挺起身来。眼看着摇摇欲坠,却依然死死地抱住树枝。顽强的地挺起它们的胸膛,微笑着接受大雨给它们的洗礼…
当然,经历过风风雨的水花,从不埋怨老天爷对它们不公。它们很坚强,也很勇敢。这不是每一个花都能做到的,可是一片片水花做到了,那该有多痛苦,悲伤呢?对于一片水花来说,并不是这样的。它们会很开心,所做的选择。它们的选择是用坚强,去诠释属于自己的独特人生,用双手推开一条春暖花开的道路。人生就是这样,只有学会坚强才能在以后的道路上坦然。人生之路漫长而艰辛,鲜花和荆棘同在,快乐与痛苦并存,所有的经历无不磨砺着我们的灵魂。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要学会坚强,要以无所畏惧的勇气去面对一切,这样我们才会收获风风雨雨过后的彩虹。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身处困境时,不要退缩,要以信念为基础,将失败化为动力,让希望之火点燃心中的热情,让生命之花重新开放起来。人生道路上,挫折与失败是难免的,如何正确去面对,是我们的必修课。让我们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吧。
读《繁花》有感13
我读了<<盛世繁花>>里的一篇文章后哭笑不得,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倔二叔养猪>>
这篇文章里写了倔二叔是怎样养小猪的,其中,里面写了一个场面,是一个骂猪的场面:"因为那一天猪吃惯了以前吃得那些玉米糊糊,地瓜棒子面,再猪圈里大吵大闹得,倔二叔一看,急了,连忙一勺一勺地往猪食槽里放猪食,可猪就是不吃。一连几天倔二叔都这样去喂那几只小猪,可猪还是不吃,反倒吵得更厉害了,双脚趴得尘土飞扬,倔二叔骂了起来,说:'你们也他娘的'学会绝食闹待遇了。吃这等食还不成?没了心肝的东西!'接着,他在食筒里捞出一把食料子,摊在手里和猪评理:'我忙里忙外哪样对你们不住?瞧;这面渣子;瞧;这饼子都是十足的成色,哼!'。"
我喜欢这本书。
读《繁花》有感14
“阿宝十岁,邻居蓓蒂六岁。”我总记得,这是繁花初开的模样。
大抵很久未再慢慢翻开这一本浅灰色的故事了,我以为,这可以读很久。心怀这样的想法,难免有时得了空闲,静下心来翻阅的,便不再是它。甚至终的要想起它了,也还要为自己当初的随意置弃而翻找上好一阵。然此时才会忽的想起,这等情景,竟莫名的`会像《繁花》中时光与岁月的遗落。
我是极欢喜童年阿宝和蓓蒂的。他们可以随意爬上屋顶,听黄浦江船鸣,或者一同听阿婆讲神乎其神的故事。反正任何孩童想做,该做的事,这两个小人都在作者的笔下一一完成了。尤其是“邮票”一节,阿宝与蓓蒂单就邮票上可以印什么,谈到花名,谈到梧桐的四时之景,再谈到外国票,初读时觉得枯燥,这番毫无目的的陈列,是否有伤了意境。但再读之时,发觉他们似乎便是从前的自己,甚至童年的每个人,会为了某件事大费周章,天真而烂漫。
突如其来的感触大概便是《繁花》所动人之处。
而若谈及阿宝与蓓蒂,还有一人是不得不说的——绍兴阿婆。阿婆是旧上海与新上海交替所产生的遗物,她死板腐朽,她迷信愚钝,她甚至宁愿以相克之说为其小囡之死予以借口,也没有在这繁华之世去寻得一医。有时常常想,阿婆与阿长简直像极了。
我便试着像迅哥儿一样,去寻觅哪怕一丝一点的,阿婆细微的爱与情。但我终究没有办到,阿婆只会说:“乖囡啊,我已经派不上用场了,马上要死了。”也只会在担忧蓓蒂时,重复呼唤名字,苦苦地去寻。她太呆滞了,惟剩阿宝与蓓蒂与她相依,两小一老,却是看来,令人心颤。于是阿宝的童年就在绍兴阿婆的故事下,慢慢旋转成一个迷离的梦。
再醒来时,蓓蒂在哪,阿婆又在哪儿?她们竟像在阿宝的岁月中消失了一般,成了他永恒的记忆。
《繁花》中的时光可真快,快到令阿宝不觉在时光中遗失了何人何事,却不自知。作者宛如旧时的说书人,旁观此人此事,折扇一打——
只叹问这繁花花开何处,而又败于何处。
读《繁花》有感15
升高二了,暑假里从电脑上下载了很多小说,大多是穿越古代言情的,真真是看疯了。其中最令我震撼的莫过于《繁花落尽执何手》。(又名《我的夫君大小乔》)
我为每一本书中震人心弦的爱情所感动,是不是因为是在古代,所以生命容易逝去,抑或在古代,人们的心还没有受到污染,所以才会有如此至美纯洁的爱情存在?
小乔如此爱着忆甜,可是忆甜至始至终心中只放得下一个人,满满的.,她至始至终只把小乔当弟弟,宠着,惯着,因为内疚?她是那么信任他,XX年,她以为他欺骗了她,可到底,小乔还是那个纯洁倾城的小乔。为了心爱之人的天下与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每每念此,我在想,小乔活着,是不是只是为了爱她?到了最后,甚至连自己的死也不愿让她知道,只为她换她夜夜安稳睡眠,不愿在她心中留下任何痛楚!小乔何其悲哀!如若人生在世,能得此爱,了无遗憾!
忆甜何其幸福!虽然不能与相爱之人相守,可与她喜结连理之人,却能有如此胸襟,甚至在相拥而卧之时,也能容忍她说,下辈子要做大乔的娘子!不允许他下辈子再找她,缠着她!甚至于在她终于奔赴黄泉之时,还将他俩葬在一起。大乔与忆甜。大乔与忆甜。纵然她也爱自己,可最爱,依旧是大乔!他,不奢求她的给予,只要,能在她身边,便是最大的幸福。
可我也恨,恨你当初为什么要阻止她去找大乔!只为了那小小的借口?只这样,让原本相爱之人阴阳两隔,我心痛,我疾呼,但这样,才是真谛对么?相爱却不一定相守,何其苦!
大乔为了忆甜,终也是付出了生命。倘若他能早点醒悟,早点说爱,是不是又是另一番景象呢?
假设只是人们美好的祝愿罢了,良人不一定是主角,主角不一定是良人,相爱相知却不能相守,上穷碧落下黄泉,死了终于并肩而眠。
《忆甜女帝传》终卷:
崩于七十二岁。育一子,名,明景洛。(大乔名曰乔文洛)。安葬于明景皇陵,与前皇夫乔文洛同穴。两棺并放,拆隔板。比肩而躺,均着大红喜装。
其现皇夫李继亲自合棺木,手下断龙石。并于陵墓外石碑,亲自撰碑文曰: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此生无缘手相系,来世之约君莫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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