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的成长故事。刘十三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住在云边镇相依为命。在外出闯荡受挫后,被外婆强行带回云边镇,刘十三开始了一段成长之旅。
书里的人很简单,一个开着拖拉机的外婆,一个自律却总是不成功的男孩,还有一个萤火虫一样难捕捉的初恋……
王莺莺平日里大大咧咧,喜欢喝酒抽烟、打麻将,时常开着拖拉机四处忙活。刘十三没少与她产生磕绊和吵闹。他一直都渴望有一天能够逃离王莺莺的魔掌,追求自己的梦想,高考之后便选择去了远方。她是世界上最疼刘十三的人。在刘十三去了大城市之后,陌生的城市似乎并没有眷顾逐梦的少年,女友牡丹弃他而去,职场也备受打击。孤独的人好像已经失去了在这个城市所有的容身之所。于是,王莺莺开了一宿的拖拉机,把喝醉的刘十三从陌生的城市绑回了云边镇。七十多岁的年纪,拖着疲惫的身躯,一路上小心翼翼照料着,刘十三吐几次,王莺莺便停几次。后来,外婆得了癌症,走了。没有人为你点亮家里的灯,没有人开拖拉机去绑你,可千万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
刘十三是个超级努力的男孩子啊。他虽然穷,但他不认输,有决心。但是虽然他的人生很不幸,但是他不幸的人生中遇到了那束光,就是程霜,那个曾经答应他长大了要嫁给他的女孩,但诺言还是没有兑现。程霜也离开了云边镇,她要回去治病了。程霜对刘十三说,如果下次再见,他们就结婚。这个约定小时候就说过的。可是最后,他们再也没能相见。她真的很喜欢刘十三,这次要是能够再坚持下来,他就能和刘十三结婚了啊。在刘十三失恋时,陪他去南京找牡丹,搜集资料陪他完成一千份保险单的承诺,在最后病魔缠身的时候还画下那幅画,她为刘十三带去的'不只是那一束光,还是整个世界。
最后的最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只剩刘十三。小人物刘十三,上学不行、恋爱不成、工作也没有进展,但他从未放弃,许诺的保险单不辞辛苦的完成,拿到了巨款后,给每个人都买了礼物,始终朴素善良。在王莺莺死后,独自一人冒着大雪去山上为她挂引路灯,怕外婆的魂找不到回家的路。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便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生命中,我们都曾遇见很多人。有些人带给我们温暖,有些人带给我们伤心,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活成一道光。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我们都是心存感激。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慢慢地成长。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2
书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张嘉佳说,这本书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身为主角的刘十三一点也没有主角光环,从小又傻又笨,学习成绩还差,咬牙背下卷子上的所有内容也只考了个三类本;在学校里被女主角欺负、被同学欺负,上大学好不容易交到一个女朋友,还被无情的抛弃了,除了他为了争一口气在同事面前咬牙跺脚说出要卖出的一千份保险的目标在最后居然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实现了这件事,也算是全书里唯一一个有些套路的情节了,但这也只是整本小说中的一些微小涟漪,作者主要展现的,还是一个平凡小镇青年的平凡人生经历。
美丽的云边小镇,安静且温柔,爱他的外婆、为了他义无反顾付出的玩伴。这其实不正是我们所向往的心灵栖息之地吗,就这样见证着这座小镇春夏秋冬的轮回,会让人感到无比的浪漫和美好,他们都是像你我这样的普通人,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只要活着,你就是生活的勇者。
我们害怕成为刘十三,有些事情无法避免,我害怕我后知后觉,没能好好陪伴我的光,我怕我的'云边小卖部里的光有一天会消失,但我又庆幸我是刘十三,我不完美,世界也不完美,但我仍守着初心,我依旧同情世事,我见过世故但好在我没有变得世故,我依旧努力生活,我从未放弃过我。
我们在这本写满遗憾的书里看到了释怀,我们左右不了世事轮回,拯救不了万物困难,我们不是神,接受平凡很难但是很爽,我们虽左右不了命运,但我们也没坏到低俗,故事的最后,没了爸爸的球球牵着没了外婆的刘十三叫他爸爸,我想起程霜留给刘十三的几段话里有这么一句“世界上是有光的”或许下一秒,我们就成了彼此的光,”我身边活着无数个刘十三,或者说在人生的路途中,我们难免会在一段时间成为刘十三,满身遗憾,又拼命地找寻希望,永远奔着向往的光,或许这也是一种活着的意义。
我们在苦难中拥抱快乐,在快乐中体会苦难。刘十三的人生从开始到书的完结,总是灰暗的,但是在灰暗的地方也有一束不灭的光,那就是王莺莺,还有像程霜,卖炒饭的老太婆,球球等一束束微光照射进来,扫走灰暗。所以说,生命是有光的,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
如果真的有个云边镇,镇里真的有个小卖部,我想我会赖在那里,每天帮王莺莺打扫小卖部,跟着刘十三卖保险,陪着程霜走过余下的日子,教球球认拼音,慢慢地感受生活的细腻。
这本书正如张嘉佳所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大家觉得呢?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3
“有些道别,也许是最后一面”出自《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的经典语句,我慢慢地合上这本书,回味着它的各种情节......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他努力读书,追寻远方梦想。长大后,他在城市里四处求职碰壁,被外婆开着拖拉机运回云边镇,意外遇到少时的玩伴程霜。在这个平凡的小镇,孤儿球球,王莺莺和程霜愿意打破原本平静安详的生活,帮助刘十三完成1001份保单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殊不知,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是我最喜欢的人,她性格泼辣又带点鲁莽,坚强又果断,她还能做得一手好菜,让云边镇的人毫无抵抗力。刘十三小时候母亲失踪,他只能和外婆相依为命长大,为了见外孙一面,她能打破驾驶记录,不顾一切开着颠簸的拖拉机到城里。刘十三是女儿留给自己的纪念,为了他,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守护着刘十三,直到生命结束。突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刘十三被欺负时勇敢拿出病危通知书帮助他逃难的程霜。她从小就喜欢刘十三,而在小船上玩真心话大冒险时,刘十三每次都坚定不移地回答自己依然喜欢那个背叛她的牡丹时,星星和月亮似乎都闻声而来,把程霜的眼泪照的亮晶晶的;夜空中,她的眼泪犹如一颗颗晶莹的珍珠,透露着隐隐的悲伤。
但最终,两个人还是离他而去,一个留下了录音笔,一个留下了一幅画,叫一缕光:生活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把你照亮,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盏属于自己的光,或许光线微弱,却清楚地照亮自己的人生。刘十三有他的外婆和他的好朋友们,我也有我的`父母,老师和同学们,平时生活中,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呵护我,让我快乐成长;每次我生病时,妈妈总是整夜都没合眼,一个晚上不停用温水帮我擦拭身体,测量体温,一直待我全愈才能安心。在学校,老师们悉心教导我,让我增长知识,一步步朝着自己梦想的阶梯迈进。而每天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们,总是在我遇到困难时给我加油打气,每次运动会我跑步气喘吁吁,想要放弃时,是她们的呐喊助威鼓励我,在旁边慢跑着陪伴我一步步奔向终点。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被温柔所待,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束光,愿那些温柔对待的人,将来化为清晨的一抹朝霞,使一颗颗纯洁的心沐浴阳光。
也许,我们的青春年华不像程霜一样轰轰烈烈,骨子里流淌着热情奔放的血液,但一定有像刘十三一样,有风吹过,有云飘过......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4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积着夕阳和岁月,背后就是山。
年少时总想逃离,想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长大时,却总是留恋,留恋已经不再的时光。
我们小心翼翼怀揣着那个有万一可能实现的梦想,也许到头来都不会再在梦里出现,恍恍惚惚中才会出现的幻影是内心深处最为在意。
偶尔也会想过去多久了,云边那个小卖部还是如此的陈设,摆布吗?那个摇摇晃晃坐落于山间的老屋里是否依旧如初。阳光是否如旧?那些云会不会变成我们想念的模样,在某一个季节,带上那被风误时许久的思绪,汇成洋流,冲刷那些还未淡忘的记忆。
张嘉佳的故事,总是让人能追逐内心最深的情感,在人年轻的时候,总是会认为“成长是一件的漫长的事,所以不必慌张,拮据时光”。
后来才明白“有时候的成长就是一瞬间的.事,它不会轰轰烈烈,骄傲的告诉你它来了”,也不会让你提前预备。
王莹莹是个老人,天性有趣,潇洒活泼,与我们平常所见的老人大不一样,虽个子不高,身材瘦下,但叼起烟说起话来颇有一番不可描绘的高傲气质……
世界总是很大,大到没有边界,让人很想去看看。那小屋却是很小很小,开着小卖部,坐落于云间,过着想让人逃离的生活。当然年少的十三是那样想得。
年少的十三对外婆说:“外婆,你去过外边的,山的那头是什么?”外婆说:“是海。走啊走的,就走到海边了。再坐船,能到一个岛上,周围全部都是海。”
是什么海呢。是“人海”,是红尘之海,稍有不慎你就会被淹没。或许终归都会被淹没。
一个年轻人,是需要时间成长的,也总是在猝不及防中长大。爱情,亲情,人生,总是容易失望,逝去,但也不全是如此。高阳艳台,十居之林,不能活得好好的,就越要好好的活下去,那样才会有希望,才能看到阳光里的透析,听到田野里的风声,以及四季不可触摸的温度。
像大白兔奶糖一样,甜要到嘴巴里才感受得到。十三的世界就像我们这些平凡中的人一样,很多事都已无法改变。像面对死亡,面对生活中那些直挺挺的规则,我们可以去打破,但却很难去改变现状,因为凌驾在人身上的不仅仅只有那片很高很高,摸不到边界的云,还有……
可能时隔多年变换,旧土挪移,搬迁,高楼大厦层层而起,故乡变得陌生,但是我希望,内心深处一直要有那么一个地方,安放着那些无可摆渡的灵魂,直到老去。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5
《云边有个小卖部》作者张嘉佳,这篇长篇小说描述了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受未曾谋面的母亲的鼓励,志向就是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生活,娶一个漂亮的妻子,好好生活。
所以,刘十三从小就用悬梁刺股的精神去努力学习。但他的考运一直不佳,大学也只是考到了一个普通城市的普通专科学校。没有去北京,也没有清华和北大。毕业证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到的。大学毕业后,做过很多工作,但都是过了试用期,却一直无法转正。生活还要靠外婆的接济。在想方设法加入保险公司后,三个月试用期却一单都没有签成。曾经一起打拼的大学室友智哥选择离开,刘十三在公司受挫宿醉后,被外婆强行绑回了云边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
整本书的核心人物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最亲的人。这位豪爽的老太太在得知自己肿瘤晚期后,假装啥都没发生,开了一天一夜的拖拉机,把刘十三拉回了云边镇,用自己最后的半年时光,给刘十三做爱吃的菜,陪伴在他身边。还有一个悄悄爱着他的姑娘——程霜,小时候总以欺负他的方式引起他的.注意,长大后陪他去争取过自己的初恋,外婆离世时更是不离不弃的陪伴,可是等到他明白的这一天,姑娘已经因病去世多时。
刘十三这一生不断的遇到各种人,一路磕磕碰碰,许多重要的人都离他远去,一如现在的我们。但是,这些遇到的过客啊,无论好坏,他们都在不断改变着我们,教会我们成长,使我们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前几天,我在路边,看到一只蝴蝶,围着一束小黄花,飞来飞去,很是愉快,然而几分钟以后,电闪雷鸣,狂风暴雨来袭,蝴蝶被大雨打湿了翅膀,尝试了很多次飞起来,都未能成功……当时我看到这个场景,莫名有些伤感,甚至有些沮丧,觉得原本美好的一幕,转瞬间就被破坏得一干二净。我想可能很多人都有过这种感伤吧,因为害怕美好失去,而不敢去拥有,但是一想起这本书中那个可爱的姑娘程霜,她从小就生病,并且知道自己活的时间不会很长,可是她却是另一个观点:“只要活着一天,就要快乐一天,就要去争取一天,不去争取,离开时才会遗憾”所以等待在她看来,不叫努力,她的努力一定是自己去争取过,付出过,至于结果怎样,她没有那么在意和计较,毕竟活着是争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样才是鲜活的生命。或许我们不该只想着那只蝴蝶被雨打湿无法飞翔的样子,在那之前,围着花快乐的飞翔才是鲜活的生命,风雨过后,方见彩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6
周末和外甥女一起去书城,她买了一本《云边有个小卖部》,当时不了解这是一本小说,听她说才知道,好久没有看小说了,所以就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这本书写的还挺感人的,一气呵成的看完。
里面的故事很简单,也很普通,但是很感人。男主人公叫刘十三是个孤儿,从小由外婆带大,外婆是一个心直口快,很要强的人,在小镇上开着一个小卖部,男主人公从小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好好的读书,要考入北大清华,在周围环境都不太好的情况下,他还按自己的计划看书学习,从来不间断。
他与女主人公程霜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的时候,程霜天生就有一种病,这个病时刻有生命危险,当时背着家人来到这个小镇找他的小姨,她的小姨正好是刘十三的老师,所以他们两个就成了同学。
程霜知道自己随时都会死去,所以每一天都很认真的过,过完暑假程霜就离开了,刘十三还是照常学习和读书,尽管他很努力,但还是没有考上他理想中的大学,最后读了一个普通的大学。
在大学里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为了这个女生他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女生最后还是离开了他,在他和这个女生分开的时候,程霜又出现了,陪着他一起去女生所在的地方,想和女生说清楚,没想到发现这个女生早在和他谈朋友期间就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了。
刘十三很失望的离开,程霜一直陪着他,在刘十三稍微好一点时,程霜又离开了。后面刘十三从学校毕业,尽管很努力还是做不好一份工作,最后不得不去卖保险。
没想到在保险公司遇到大学期间谈的女朋友的男朋友,而且那个男的还是他的'上司,得知他们两个马上要结婚了,刘十三自然很伤心,那个上司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卖掉一份保险,否则就离开保险公司。
刘十三很卖力的工作,依然一份也卖不出去,这时他的外婆在小镇检查时发现自己生了一种病不久将要死了。于是,不顾一切的来到刘十三所在的城市将刘十三带回小镇。
没想到刘十三回到小镇,发现程霜也在小镇,程霜帮着刘十三卖保险,帮他做了很多事情,最后刘十三在小镇的保险做的很不错,卖掉了很多,他的外婆在这期间也因为生病离开了,程霜一直陪着他。
这时程霜病情已经很严重,不得不离开去做手术,离开时和刘十三说,如果下次他们再见面,就结婚。这是他们第三次分开。没想到这也是他们的永久分开,程霜回去做手术,终究还是死去了。很遗憾的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年读的最感人的一部小说。特别是一些细节的描述,我觉得作者处理的很好。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7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风吹起的蒲公英比石榴树还高,风又扬起云朵,云边镇荡漾起烤红薯的香气。这里是祖祖辈辈埋葬的地方,是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故乡。外孙刘十三是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兜兜转转,历经磨难,最终回到了家乡。外婆王莺莺是爱打麻将的老太太,个性十足,是世界上最疼刘十三的人。程霜身患重病,性格却活泼开朗。球球小小年纪就担起了整个家。书中的人物个性鲜明,更是现实中许多人的缩影,他们的`生活或平淡或跌宕,性格也各不相同,但就是这一个个渺小的个体汇成一个相遇与离别交织,痛苦与欢乐并存的世界。
亲情在这本书里贯穿始末,七十岁的老太太用拖拉机将失恋又醉酒的外孙拉回百里之外的镇上。立志考取清华北大,远离外婆的外孙却为去世的外婆,冒雪爬了七八个钟头的山,在山顶挂上了灯笼,好让她的灵魂找到回家的路。祖孙俩让我明白亲情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是啊,谁能想到外婆提着菜刀满街追外孙,外孙也痛恨外婆不尊重他的个人梦想呢?当然不是所有时候都是这样的,刘十三喜欢吃王莺莺做的饭,王莺莺也会回答刘十三提出的稀奇古怪的问题。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善于表达,敢于说出爱。我的母亲把爱藏进了我爱吃的菜和永远干净,且带有洗衣液香的衣服里。父亲把爱塞的礼物里,看着礼物并不好看的包装盒,和他被胶水粘破皮的手,我知道一切都是他亲手所做。过年回老家时,经常忘这忘那的爷爷奶奶总能记住我的喜好,每次都买上一大桌我爱吃的。爱在无言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我突然明白亲人就是用血液将我们串联起来,再用亲情将我们牢牢锁住。
已经说过,刘十三向往大城市的生活,奈何命运多舛,高考不过考取了一个普通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保险业务员。不仅业绩不理想,还不受同事待见。新年时他承诺卖出一千零一份保单,为此他回到镇上,和程霜开启了一段不寻常的卖保险旅程。和世间许多人一样,刘十三少年时怀揣梦想,期待远方,然而,长大后不断被岁月和社会打磨,最终迷失方向。所以我很佩服他,用坚强的毅力和不服输的精神向世界反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拼尽全力。我希望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勇气,带着初心启航,历经风霜,归来仍是少年的模样。
当你给予亲人关心和爱时,你在发光;当你为梦想风雨兼程时,你在发光;当你与命运抗争,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时,你在发光。生命有光,万物都如星星闪闪发亮。山风微微,即将吹起我们去见未曾见过的山和远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8
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
合上书本,我深吸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早已涌出的泪花——原来这就是离别,这本书的名字叫《云边有个小卖部》。
书中,一名叫刘十三的青年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他努力读书,只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在城市里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又回到了小镇,与儿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看似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当代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城市里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而不能回去。而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东西正在离自己而去。
儿时玩伴程霜,从小重病缠身,偷偷跑到云边镇遇到了刘十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那道光。她又坚持活了二十多年。可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她离刘十三而去。只留下一幅画和几句话:“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外婆王莺莺,即使老当益壮,在刘十三失意时她开着拖拉机走两百里去接他作文回去,却也一天天地变老,身患绝症也瞒着刘十三,再想他也说不出口。后来,王莺莺因身患癌症去世了。
不管是外婆王莺莺,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霜,懂事的球球,亦或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看着七十岁的王莺莺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哭得撕心裂肺;看着程霜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我们总是容易关注自己的生活,想要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而忽视了正在老去的亲人;我们总是容易感到自己所经受的痛苦,而小瞧了他人忍受的悲伤……
云巅之上,亲人还在守护着你成长;故土旧院,家人还在盼望着你归来。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9
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狗,刘十三、外婆、程霜等人的故事在书中缓缓展开。豆瓣里说:
“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追寻远方与梦想。在城市里四处碰壁受挫的刘十三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霜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明白,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我而去。”
刘十三,代表着当代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城市里追寻新生活。满怀梦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而不能回去。只可是他在失意时还有个外婆开着拖拉机走两百里去接他回去,大多数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失意时只能自我安慰,打个电话回去时更是报喜不报忧。
那个老外婆,即使老当益壮,也是一天天地变老,身患绝症也是瞒着孙子,再想他也是说不出口。老外婆哦,守在家乡的亲人的代表,跟孩子隔着时代的鸿沟,却隔不开血溶于水的亲情。“隔辈亲”更是,老人家的心愿是孙辈们快欢乐乐,总想着替他们分忧解难。
很久以前,我也有外公外婆,有老外公(奶奶的爸爸)疼着宠着,在他们那吃着腊肉、喝着牛奶,享受着愉快的童年。这三位老人,我都没有见上最终一面,只能在被告知时难过一番。从此,亲人家再没有去的心思。
而书中的`程霜,从小重病缠身,偷偷跑到云边镇遇到了刘十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那道光。她又坚持活了二十多年,溜出来两次都找到了刘十三,最终杯具还是发生着,她也离刘十三而去。
云雾之间的小卖部,与活在当下的大城市迥然不一样,它有的是落伍多年的生活习惯,和慢悠悠的岁月。小镇上的生老病死是常事,也是大事。岁月在山间再悠久,也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蚀。人总要死,活着的总会努力活着。
我们总是容易关注自我的生活,想有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而忽视了正在老去的亲人;我们总是容易感到自我所经受的痛苦,而小瞧了他人忍受的悲伤。
云巅之上,亲人还在守护着你成长;故土旧院,家人还在盼望着你归来。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纸张。”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0
初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满满的感受到了张嘉佳对于南京的热爱。其实,张嘉佳的每部作品都可以感受到他对南京不一样的情愫。而主人公刘十三让平凡的我产生的极强的代入感。
小的时候我们都曾豪气干云,我们都有一个长大后成为谁的梦想。可是,长大后,我们发现自己越来越平庸,但是内心的那一点点进取心,那未曾断绝的一缕光,总是时不时的提醒我们梦想的方向,或许真的,痛苦使理想光辉。
刘十三的梦想是考入清华,然而最终去了一所三流院校。毕业后,他不甘心,不甘心平凡的自己,决心要去闯一闯,也就是在毕业后,他心中的女神,他的初恋牡丹有了新欢,从此牡丹成了他的白月光。然后,刘十三步入职场,经历着大多数普通人都在经历的挫折。不过那个时候他有深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有喜欢他的善良女孩——程霜,还有人小鬼大的球球。如果说刘十三像自己,那么我更羡慕他身边有一个一直默默喜欢他的女孩,程霜。程霜来自大城市,从小被诊断出绝症,活不了多久。所以来到了乡下亲戚家,这才认识了刘十三。后来,大家的人生轨迹,各有不同,可是程霜对于刘十三特殊的感情就像小时候一样。程霜,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记得在Chapter 11山中夜航船篇中,程霜对刘十三说:敢不敢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想生活就是这样呀,爱情就是这样呀,在我们去试探对方,去表达自己的时候,或许谁主动提出玩真心话大冒险的人,大概率就是喜欢对方的。程霜会记住刘十三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随口说的一些话,跌落墙角,风吹不走,阳光烧不掉,独自沉眠——喜欢你的'人,却会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
真正美好的爱情,或许就是程霜期待的爱情,因为刘十三呀,是她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你看,哪怕刘十三高考失利,被初恋抛弃,职场也不如意。可是,来自大城市的程霜依然觉得刘十三是如此的Special。
后来的后来,故事的结尾,外婆走了,程霜也走了。诺大的世界只剩下刘十三一个人了。记得,程霜临死前对刘十三说: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想在我生命之灯熄灭以前,再次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刘十三,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爱情值得被期待,我感动于程霜誓死不渝的默默守护,我感动于外婆刀子嘴豆腐心的惦念,我想象着张嘉佳笔下云边镇上发生的一切,不就是现在我所经历的现实吗?人生真的就是这样,哪有那么多好事成双,更多的是在一次次悲欢离合中成长。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阳光下像个孩子,风雨中一如大人般从容。生活为完待续,我们脚步别停呀,一定要跟得上。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1
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却又哭不出来。结尾很短,在我还没来得及接受程霜的离开,就匆匆结束。她留给读者的只有那几行字,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的确,对于刘十三来说,她就是一束光。
从开篇就可见刘十三的用功刻苦,他渴望考上清华北大并付诸行动。但现实一次次打击着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被女朋友欺骗,工作碰壁然而幸运的是,在他想要堕落一蹶不起的时候,总有些人,像初春太阳的光融化严冬的冰雪一般,将他从绝望中拉出来。比如外婆王莺莺,她爱打麻将,人很抠,刘十三没少挨过她的打。可在他工作失败宿醉在出租屋里,是王莺莺,连夜开着一辆拖拉机把他拖回云边镇;是程霜和球球,不遗余力地帮他卖保险以实现他一年卖一千零一份的诺言。
可他不知道的,是程霜严重的`病情。在她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大部分时间在医院度过,收到的病危通知书不知有多少。但她从未放弃好好活着,积极的心态也感染着刘十三。慢慢的,在她的陪伴下,刘十三忘记了牡丹他以为自己深爱的女孩,放下了被嘲讽被看低的痛苦,和程霜一起每天快乐又努力地活着。
我想,和刘十三一样,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碰到像程霜那样的人。或许他早已在你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你却还未发现。
小学两年级,我搬来了新家,很快就和小区里的同龄小孩打成一片。暑假时,我们几乎每天一起玩耍,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其中有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和我更是要好。我经常请她来我家里一起写作业、看电影,她也一样。那时的我玩心大,很难静下心来好好写字,每次我想起身玩闹,就会看到认真的她。微微侧着的头,笔尖轻轻摩擦在纸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偶尔翻书的刷刷声。她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那,夏日燥热的微风卷起窗帘一角,午后的夕阳偷溜进来,照在她身上,不小心醉了一室阳光。于是我那躁动的心也宁静下来,不再想着玩耍,有时竟能安然坐一下午。
那个暑假,我逐渐养成静心的习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会对我以后的人生有多大的益处。然而,暑假过后,我和小伙伴的相聚时间越来越少,直至不再联系。那个姐姐,也终究不再来往,现在想着,却是连面貌都有些模糊了。
电影《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说过一段经典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似乎人们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感觉理所应当,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没有珍惜和那个姐姐的友情,刘十三没有珍惜他和程霜在一起的时光。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永远不只是一个或者两个。我们还有爱我们的父母,刘十三还有尚年幼却懂事的球球。所以,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学会珍惜,不给人生留遗憾。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2
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题记
张嘉佳说过:“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他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
书的封面有这样一句话:“众生皆有故事,万物皆有故乡。”
我记得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我记得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我记得外婆说过,她一直都会在我身边;我记得刘十三在牛大田妈妈身上找自己妈妈的影子,他找啊找终于找到最完美的妈妈,可是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他身边;我记得他是程霜人生当中的一缕阳光;我还记得那个古灵精怪却命苦的球球,那个小镇,那个小院,承载着多少人的思念。
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被父母遗弃,隐忍又卑微。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在遭遇事业的打击后,被外婆接回家乡。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山里藏着一个小镇,叫云边镇。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王莺莺,为什么天空那么高?”“你看到云没有?那些都是天空的翅膀啊。”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就这样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这是小说的结尾,却不是故事的结局。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悲伤与希望,都是一缕光。悲伤的故事最是动人,可悲伤背后,总有那么一缕光,向着远方。
云边的小卖部,希望你,一直在云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3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
不过,这本书在网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文章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文章,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4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够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题记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穿着碎花短袖的王莺莺穿梭在小镇追着孙子打,一间小卖部里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的回忆……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父亲去世早母亲改嫁,十三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刘十三是个好学的抱负少年,也曾想丈剑走天涯。可现实是会压垮人的稻草,一份常年业绩垫底的保险工作不是他想要的。外婆和程霜是他挚亲的人也是他在黑暗中四处碰壁唯一一束永恒的微光,直到她们也离开人世,只剩他一个人,他长大了,要会自己面对也要好好活下去。
从前的'从前,以后的以后,会遇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好像我们的一生都生来平凡,却是独一无二的限量版,有哭,有笑,有输,有赢,有人会老去,就像书尾写着,此书写给我们所遇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人生迷途漫漫,终有一归。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或多或少带点刘十三的影子,平凡而略显苦涩,或许努力却又不是最努力的那一个,或许遗憾却不是最遗憾的那一个,藏在人间酸甜苦辣的文字间,有的人找到了生命的救赎而有的人找到了自己,恕我直言,这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文字与生命产生共鸣的和弦曲。它让我感谢人生中每一个过客。
我爱球球的爸爸,他虽然是个疯子,但他爱他的女儿,虽然忘了很多事,但他依然记得为女儿找学校,让她和正常的孩子一样,很遗憾在一次为了女儿失控的时候被警察误杀,离开了。我也爱王莺莺,虽然她脾气很暴躁,说话也很硬,但是她爱她的孙子,会为了他从云边镇开拖拉机到100多公里外的城市,接她孙子回家,也会为他变着花样做各种各样的美食,会在她孙子最无助的时候出现,但是她还是会像故事的结局一样,离开了云边镇,离开了她亲爱的孙子。
生活残酷但又有希望,这就是生活的本质,罗曼·罗兰曾说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依旧热爱生活。我们存在的意义不止是面对挫折,还要永不言败地去战胜它,把最初的感受,巨细无遗地留在心间,不容许时间腐蚀。
《云边有个小卖部》写的是刘十三成长的事,却也写出了所有人成长中的迷茫,渗透到生命最深处。愿你可以成为自己的太阳,无需借助他人的光芒,活出独一无二的模样,走尽繁华,历经悲伤,总会有那么一缕光,朝着远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5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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