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返狼群》读后感1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读后感2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重返狼群》读后感3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4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读后感5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重返狼群》读后感6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7
“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李微漪曾发出这样的叩问。
本书生动而又感人地写出了一个这样的真实故事:几年前,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大草原写生时,偶遇了一条刚刚失去亲人,还未睁眼就快要断气的幼狼,她悲痛地发出一声狼嚎,没想到小狼竟动了动耳朵,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眼神,触动了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于是,她带着小狼回到了她的城市,她的家,从此视它为亲子,教导它,抚养它,领会它,陪伴它。随着小狼渐渐长大,李微漪意识到繁华的城市不是小狼格林的家,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剑走偏锋,带着格林,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跨过了艰难险阻,越过了重重考验,历尽千辛万苦,九死一生,格林终于得以重返狼群。
狼心也是肉长的,狼也懂得爱。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的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自己伤痕累累而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无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它爱“妈妈”,并且体谅“妈妈”。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纯真美好而又充满爱的一面,是的,格林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非常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是为了对“妈妈”的爱,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不残忍了?想到这里,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憎恨狼,还有什么资格去猎杀狼?人们一向都觉得狼是多么的无情,多么的冷酷。那么,我们又比狼好多少呢?
重返狼群的过程中,“狼妈”曾不止十次的看到过小狼格林对自由的无限向往。刚到草原时的放纵不羁;初入天敌藏獒群时的毫无畏惧,甚至捣乱;即使冰天雪地,也在结满冰霜的地上尽情奔跑。这才让“狼妈”在亦风对她说:“带它回来吧!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时,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私人情感而动摇,而且还坚定地说出这两个字——自由。仅仅两个字,便把亦风说服了。是呀,狼不是人,不能用人的思想来禁锢狼,使格林丢失终生的自由与快乐。要是真正爱格林,就必须把它放归自然,让它得到自由,毕竟它不爱那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而大草原才是它的家,才是它的归属。
送狼一千里,历时两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重返狼群》读后感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它是李微漪写的。
它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听了牧民讲关于狼的事情后,马上动身去找小狼崽。在费了一番周折后才找到狼崽,救活一只生命垂危的狼崽带回家养,并教格林狼嚎,但却因为邻居说她家养狼而不得不把它带到獒场里去生活。在獒场,格林用自已的机智,在獒群里获得了一席之地,并跟獒们成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带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数,以防在未来回到狼群的时候因没有实战经验而受重伤。在几个月后,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头望了一眼,它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对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人类自古以来对狼的看法,狼在人们心中是凶残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这一点从造字这一方面就可以体会出,“狼”这个字是这样造的,再狠一“点”就成狼。可是格林每当听见“妈妈”的咳嗽声响起,格林就关切地趴在窗口再没心思和藏獒们玩。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在“妈妈”病时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妈妈”,在“妈妈”被三条大獒追赶时奋不顾身的跑了过去,和三条大獒打了起来。这些都处处现了狼知恩图报的精神,有些狼甚至会为爱而殉情,而我们人类有时往往比不上狼。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两点:一,我们要与动物和平共处,不能伤害动物,更不能破坏环境,一定要记住地球是我家,我爱我的家!栽花种树,让地不球鸟语花香!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破坏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已。二,我们要学会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辛勤教导、感恩同学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9
“呜——”一声声狼嚎渗入人心,那嚎中带着呼唤,带着悲哀,那是小狼格林的狼嚎……
读了《重返狼群》这本书,我仿佛变成了作者李微漪,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奔跑,小狼格林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在草原上一起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人与动物就这样和谐共处。我以前不太喜欢读书,可自从看了《重返狼群》后,我就小狼的魅力所吸引,沉迷其中,开始了大量、疯狂的阅读。我读了四五遍《重返狼群》,读了所有关于“狼”的图书:《狼图腾》、《小狼小狼》、《狼王梦》……为了继续阅读,只要是关于动物的书籍,我就通通“吃”掉,无论是《西顿动物记》,还是沈石溪写的《激情动物小说系列》,我都读了个遍,可是《重返狼群》还是我的最爱。在《重返狼群》的指引下,我也开始寻找我自己的个人品牌。
小时候我看的《狼外婆》、《三只小猪》都描写了狼的凶狠、贪婪,给我的印象狼就是无恶不赦的坏蛋,可是谁又能看透狼的内心呢?当我读到狼之柔情这部分的时候,我的思想彻底被颠覆了。在作者李微漪生病的时候,小狼格林寸步不离獒场,没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烈、纯粹、舍身忘我、不离不弃,狼能做到这一点,有些人类未必能够做到。狼懂得知恩图报,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狼有时会偷吃牧人的家畜,换个角度想想,它不也是在无奈之中被逼出来的吗?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灭绝了,狼不去偷家畜,难道还要让自己的儿女饿死吗?就像《狼图腾》中的小狼,宁死不屈!我们要学习狼的尊严,士可杀,不可辱!
小狼格林刚来到獒场的前几天,因为他是另类,受到藏獒群体的驱逐和欺负。可格林呢?他像个忍辱负重的战士,在獒场的旁边用了整整三天时间挖了一个一米深的洞,趴在洞里等待时机。每天中午,工人会端上一盆水供藏獒们散热,水,对藏獒来说,犹如救命甘露。这条生命线格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格林从洞里猛地钻出,一下子将水盆掀翻,等藏獒们跑来,已是一个空盆。一会儿,格林又在这个藏獒上面咬一口,那个下面抓一把,整天阴魂不散地纠缠着藏獒们,报仇时间到!嘿嘿,最后藏獒们不得不承认了格林的存在,还和他们结成了獒兄狼弟。最终格林智取獒群中的一席之地。我深深的佩服格林的智慧和胆量。成大器者必须具备的斗争精神……
每每读到《重返狼群》的最后,小狼格林和李微漪分离的时候,我都会流着眼泪把书轻轻扣上,不忍心再往下看。每读完一遍,我总会闭上眼睛,对格林说:“谢谢你,给我指的路,让我爱上了读书!谢谢你,送给我人生的座右铭:”勇敢、聪慧、孝心、尊严“。
《重返狼群》读后感10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平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平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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