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活着》读后感14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 篇1
再读《活着》,没有泣不成声,只是内心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让我无法呼吸,这种感觉比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还要痛苦。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活着,对于和平年代的我们来讲是件简单、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在那个动荡、贫穷的时代,生活中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像的更为可怕。
《活着》的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小说的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亡,只剩下最该死的福贵。福贵曾是大富大贵的地主家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后来家终于败光,成了一个连活下去都困难的穷光蛋。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儿女、妻子、女婿也都相继离去,连那个可爱的小孙子苦根,也因吃豆子噎死了自己。最后只剩下两个”——福贵和一直陪伴着他的那头年迈的牛。想起这个场景,人生是多么凄凉呀。风云诡谲的命运就像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无法释然,甚至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让福贵一个人孤独地活下来呢?他有一千次死的机会,也有一万个自杀的理由,他给所有的亲人送了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压抑沉重的生活,未免太过残忍了。
合上书,我掉进思考的黑洞里,千万遍地问自己:福贵历经磨难,饱尝悲苦,为什么还能在夹缝中活着?作为大千世界之一我又为什么活着?这也是我该用一生去回答的问题。如果故事的主人公换作是我,早已无力活下去,没有勇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我没有办法像福贵那样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向一个愿意聆听的陌生人,平静缓慢地讲述自己的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回忆,然后再高声唱出那首古朴的'歌谣:“少年在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作者余华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为福贵找出了一条活路,那便是忍耐和包容,活着是自然而然的事。
对于生命,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敬畏。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怕死吗?当然很多同学都回答怕死,我对死亡也充满了恐惧。但是当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自杀?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成绩没考好被批评就跳楼,情绪失控就轻生,受了委屈就离家出走,因为学习压力大而抑郁……活着不快乐,生命便不再延续了吗?也有很多的人,为了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条寻找希望,追求幸福的路。
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中总有遇到很多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坚强、乐观地面对。活着,一切才有希望,才有力量,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我似乎明白了人为什么而活着,好好活着,真实地活在当下,比什么都强,为活着而努力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2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生命的存在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命题,包括活着的意义,活着的方式,活着的价值。读完余华的《活着》,重估生命的价值,对生命产生了一种敬畏和珍惜之感。
主人公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忌惮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当然毁掉这一切的还包括当时的社会和人们的愚昧。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六个亲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殊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但是,无论怎样,经过了颠簸坎坷之后,福贵依然活着,尽管他是孤独的。正如作品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坦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作品的结尾依然符合整部作品冰冷低沉的格调,并没有给人以光明的希望,冷冰冰的现实摆在眼前的时候,油然而生的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生的渴望与追求。正如福贵那样,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能活着就是好的,只有经历过生离死别,世事沧桑才会知道生命的价值。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合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丧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情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余华在作品中写过这样一句话叫我印象很深刻:“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人的一生,漫长而艰难,你并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勇气,是勇气让你面对所有的风雨,并且告诉自己,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要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若非死别,绝不生离。
《活着》读后感 篇3
去年看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我看了两遍,看第二遍就是为了强化看第一遍时心里的感受。
我是一个心肠比较软的人,而且特别容易被带入小说。
说真的,我看不懂文学,我能读出来的只有里面的一个一个的故事。
少年的福贵吃喝嫖赌,败光家产。但他仍然被家里的所有人接纳了,没有人敌对他。
即便是在被抓去当壮丁以后,妻子家珍对他的忠心也丝毫没有改变。
上天特殊的关照,让福贵又活着从战场上回到的'家乡。
这时,老母亲早已因为没有药治病死了,闺女凤霞也聋了。
接下来作者就开始了对他精神的砺练。他有一个很懂事的儿子有庆,因为天天跑步上下学,被体育老师相中,准备重点培养他当运动员。老天给了他希望的小火苗,而后又残忍的把它掐灭。儿子有庆因为争着给校长献血,被医生活活把血抽干了。
接着是他的女儿凤霞,虽然从小聋哑,但还是找了一个城里的女婿二喜,女婿二喜虽是个歪头,但实干,孝顺,也很疼凤霞!很快他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就在希望即将升起的时候,凤霞却因为难产失血过多死了!
“有庆和凤霞走了,妻子家珍也活不成了”。接着妻子家珍也死了!
但这还没完,因为每天都要背着儿子干活儿。女婿二喜身心疲惫,一个不经意间的失误把二喜歪头夹碎了!
二喜的尸体被送到了县医院,这让欲哭无泪的富贵联想到,这个县医院是他前世的对头,索走了他三个最亲亲人的命。
他开始害怕、痛恨这家医院!
二喜和凤霞的孩子苦根自然便跟了富贵。日子虽然依旧艰苦,但眼看着苦根一天天的长大,这又是新的希望。为了给苦根改善生活,富贵煮了一大筐豆子。哪知苦根竟然因为贪吃,把自己活活撑死了!
就这样,所有的亲人都死了。
富贵用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头“比他还老牛”!他给这头牛起名叫富贵!
这便有了小说开头的一段,老人牵着老牛迎着夕阳走去,老人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七八分,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要羞辱你。话说过来了,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尽心尽力了。”
最后,老人唱起那苍老的歌: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背后是炊烟和晚霞。
小说中我们看到了人对苦难的承受力,和在承受中无怨无悔地活下去的态度。在最后的结尾,这老人在夕阳中间就像是一个雕塑。这个形象太突出了。作者不是要写经过岁月以后的云淡风轻,他是要写伤痕都刻在老人的身上。他写出了活着的高尚和强大!
《活着》读后感 篇4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读过,那贴近生活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读后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活着》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活着》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后只剩福贵他最后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活着》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活着》读后感 篇5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
《活着》读后感 篇6
《活着》是余华先生所作的长篇小说之一。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的一生,风光过,也落魄过,历经艰辛,却又顽强地活着。一时间竟说不清这到底是不幸还是幸运。
福贵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父亲离世,母亲离世。儿子有庆被抽干血而死,女儿凤霞生子离世,战友春生不堪革命侮辱自杀而死,妻子得病离世,女婿二喜工作中意外身亡,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福贵亲手将他们埋葬在村西。从此以后,只有走到了村西,富贵一家人才能隔着两个世界团聚。兜兜转转,到头来,福贵还是一个人。像梦一场,他孤独地来到这个世界,终究也要孤独地离开。
福贵是不幸的。年轻时好嫖赌,将家产输光,落魄潦倒。后来为了给母亲找医生,又被拉去当壮丁,上战场。黑发人送白发人,白发人又送黑发人。后来只剩孤独一人。福贵又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他破产了,没被当地主枪毙掉,在战场中活下来并回到了家,他的房屋没有被当炼钢铁的地方而拆掉。他有过爱他的父母妻子,有过孝顺懂事的孩子孙子,有过老实的女婿。人一生中所需要扮演的角色,他几乎都扮演过了,所要体验的家庭之乐,他也体验过了,所以,他的一生也算是完整的.吧。
小说中的“我”花了一天的时间,了解了一个人的一生。读完不禁感慨,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既漫长,又短暂。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大起大落,这又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纵观福贵的一生,我同情他,也佩服他。同情他富贵后落魄,送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同情他最后孜然一身。佩服他在这么多苦难的打压下仍旧坚强的活着,与仅受革命折磨便自杀的春生相比,他简直是个巨人。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却又热爱生活。文章最后,福贵拉着跟他一样年迈的福贵老牛,回到属于他一个人的家。此时的他将他的一生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我”听,仿佛对过去释怀了。
福贵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叫活着。曾经风光是一种活法,后来落魄又是一种活法。经历苦难叫活着,经历喜悦叫活着,安然面对过去,叫活着,坦然面对未来,叫活着。福贵还活着。他带着坚强的毅力和看淡一切的心,平淡地活着。
生命只有一条,人生只有一次。你想怎么活着。我希望自己在人生末了,能像福贵一样活得通透,活的坦然。虽历经打击,仍坚强面对,虽孤身一人,却逍遥自在。
《活着》读后感 篇7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绘《活着》的主人公富有再恰当不过了。从前的大地主,门前门庭若市,不曾想巨大的宗族被富有一人就义。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略一般的言语风格,用听故事的方法让主人公将自身阅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有用终身的故事书写了不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爱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断的寻觅夸姣。
本书叙说了主人公富有的终身,年青时因仗着家庭状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欢作乐。还记得富有取了媳妇后常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模大样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肆而毫不讳饰,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有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今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他人诈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总算,对赌的人在得知富有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本钱跟他对赌,便要求完成。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有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书中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当地,但现在一向回旋扭转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好像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如同接触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师死死抓住的满是骨头的手。我好像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
画面一转,是白叟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相同乌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白叟用污浊的嗓音在空阔的郊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晚年做和尚。整本书以白叟的叙说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白叟静静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具体地叙说自己的终身,我想这大概是由于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想曩昔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不论大小。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白叟福贵"叱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岁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巧夺天工这儿就只需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姓名?福贵满意地解说说,:"假如它(牛)知道只需它在耕耘,就会偷闲的。"呵,多么风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相同,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历来不曾忘掉。
故事的最终,傍晚正在转瞬即逝,黑夜出人意料了。我看到广大的土地袒露着健壮的胸膛,那是呼唤的姿势,就像减少呼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呼唤着黑夜降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瞬间是少年时盛气凌人的少爷福贵,一瞬间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瞬间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好像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儿流着谁的眼泪呢?
本来,《活着》就是的走运,亦是的勇气。
《活着》读后感 篇8
像每一个春节一样,假日里我又读了几本书,尤其是余华的《活着》,已经是我第二次拾起它了。几年前,这本书的悲剧故事让我心情压抑,读不下去,而且内心里对于作者充满了怨气,好心狠的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难道人生真是这样的无奈吗?!”
春节里的一个下午,我的老父亲和母亲坐在门口晒着太阳,慈爱的目光正望着门前的停车场上打牌的姐姐与侄女们,那里有热闹地嘻笑声。这时阳光也一样暖融融地照在家里的木制长廊上,长廊的旁边便是伴我成长几十年的浦溪河,河水像个时间使者不急不息的流着,河面上的水纹被阳光照着,泛起闪亮亮的`一层碎金,长廊的对面是连着天空的高山,小时候,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我经常想,如果能爬上这座山,是不是就可以摸到光滑滑的天空和白软软的云朵了。就坐在这间长廊上,我读着余华的《活着》,而且终于读完了它,六岁的侄孙女不停地过来问“小奶奶,你怎么总是在看书呀?”,我笑望着她稚气地小脸,“因为书里有很多的故事。”她一听说故事,连忙说“那你给我说说这书里的故事吧”并且抢过书,煞有介事地指着一面“就说这一页的故事”,我就指着这一页,给她说了一个“凡是瓜都能吃的笑话”,她笑得直在我身上打滚。
这样祥和温暖的午后,读着这本书,恍如隔世,我是读者,我又是福贵,就像余华在书序中写的那样“写着写着,我成了读者,书里的人物他们自己说了许多很了不起的话”。虽然读它一样的压抑,使得我不得不找借口去倒杯水喝,以让潜在我身心里的福贵暂时离开一会。终于读完了它。我不再怨恨作者了,也许几年前我就知道,书里的故事和演绎故事的人每一个都是真实的。我知道,时间使者曾经见证过这每一个故事的,曾经认识过这其间的每一个人的。它听见过那个光着脚,提着鞋跑步的男孩子走在回家路上的咚咚声,听见过那只羊跟着男孩后面“咩咩”叫妈妈的声音;它听见了苦根对爷爷说“福贵,我只吃一颗糖,我们要攒钱买牛呢”;它听见家珍整日靠在床上穿针引线时心底里的叹息声;它甚至还听见哑了的凤霞在新房里发出的铃珑般的笑声:它更听懂了那只取名也叫“福贵”的老牛与名叫“福贵”的老人日日在田间地头的唠嗑。而那飘荡在风中酸酸楚楚的歌声,“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当和尚”,在这个絮日的午后,我也是听得真切的。
和上书本,我微笑地望着我年老的父亲和母亲,牵着侄孙女的小手,我说“走,小奶奶不看书了,我们一起去给老太太和太公讲笑话”。
《活着》读后感 篇9
感动是一首令人荡气回肠的歌,是一首令人哀婉缠绵的诗,一幅色彩浓烈的画,是一杯平平淡淡的水……生命中,可能只是一句歌词让我们潸然泪下,也可能只是一个鼓励的眼神让我们重拾信心,又或许只是一段文字就足以撼动我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
妈妈的突然离世,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似乎每天活在自己的悲痛中。那天收拾书柜,翻到了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书——《活着》。瞬间,我感觉自己每天沉浸在失去妈妈的痛苦中,对身边的人、对自己都是极其的不怀好意的,又怎么能对得起死去的妈妈。想想书中主人翁福贵的一生,盛衰起落,颠沛流离,生离死别……是啊,活着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书中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他的一生盛衰起落,福祸相依,悲欢离合,直至最后陪伴自己的只有那头也叫福贵的病牛。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要经历生死离别,经历一次次转身离别,有时候我们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在时间与命运面前,我们能做的就是活在当下。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而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抛弃不放弃。我们时常抱怨,时常抑郁,时常烦躁,殊不知,活着就是一种幸福。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饱含着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幸运。只有活着,我们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我们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我们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我们要常怀一颗感恩的心,认真活着,在平凡的人生之路上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不平凡。
《活着》读后感 篇10
电影《活着》我多年前看过,记忆已经模糊,仅仅残留关于灰暗的印象。这次看这本小说,实际上一开始我并不是特别享受这个阅读过程,因为余华文笔过于朴实和粗砺,我几乎真的相信是一个老农在唠嗑了。但随着故事深入和展开,就感到这种近乎简陋的笔触实质上是一种冷静的克制。因为在艰难的岁月和苦难的人生面前,只有这样直白而不加修饰的态度才真实,而没有什么比真实更有力量。
即便克制如此,我想读者看到某些部分仍会有心脏被重击之感。比如这段关于战争的文字,身临其境将作何感呢:
“天一黑,又下起了雪。有一长段时间没有枪炮声,我们就听着躺在坑道外面几千没死的伤号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哭,像是在笑,那是疼得受不了的声音,我这辈子就再没听到过这么怕人的声音了。一大片一大片,就像潮水从我们身上涌过去。”
这样疼得受不了的状态我们想都不敢想,可那是他们真实的人生,那个年代又何止几千人承受了这样不可承受之苦难。我们常听到一句话,可能已经听厌了,“人们都被时代洪流裹挟着前进”,只不过我们恰巧在颇为平静的溪流中便已经忘记时刻可能面临湍急迂回的洪流的可能了,如遇洪流谁会是幸运儿谁能成为幸存者。谁也无法自信的说自己会成为幸存者,就像书中的龙二(死于土改)和后来成为县长的春生(死于文革),只是一个阶段的幸运儿罢了。
福贵赌博把家产输给了龙二,日后土改时龙二在被枪毙时冲着他喊“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颇有黑色幽默的意味。看到这里,心领神会了作者为什么把主人公塑造成一个败家子,否则他便失去了身份的“正确性”,或许这部小说我们便看不见了。
尽管读者在阅读之前已知福贵悲剧的命运,有了这样的心里铺垫之下,在福贵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以及妻子家珍死去时,情绪仍然卷入其中,与福贵的命运共呼吸。同时,福贵这个人的形象具体得像是你见过的人,他有一双浑浊的眼睛,木然的神情,瘦弱佝偻的身躯,饱经沧桑却刚毅倔强,活生生的`就站在荒凉大地上。
最后,如果说活着在表达什么振奋人心的中心思想的话,可能如很多人所说的,他表达了人在经历人生苦难时的那种顽强和不屈,以及永不熄灭的生命之火。
虽然上述中心思想令人感动和振奋,但是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经历苦难得到了什么?经历苦难仅仅是经历苦难?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人生不值得过。我不知道福贵是否有审视过自己苦难的人生,或许人在苦难中连这些问题都没有资格问,没有比这更令人难过的了。
《活着》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记得中国达人秀里的无臂钢琴师刘伟也曾经说过“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深刻感悟。无臂的他16岁学习打字;19岁学习钢琴,一年后通过了七级钢琴考试;22岁挑战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分钟打出了233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23岁不仅成为中国第一个达人,而且还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让世界见证了中国男孩的奇迹。他还用双脚敲打出来的自述传记《活着已值得庆祝》,诠释了精彩的活着。活着才是硬道理,并且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价值地活着……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 篇12
前天在《朗读者》中认识了作家余华,他的生活经历和幽默的性格深深地吸引着我,妈妈说她之前在一次征文大赛中奖励的名著中有余华的《活着》,但她没看过,我爸爸看了说太悲惨,看了心难受,不让她看。爸爸妈妈上班后好奇心促使我找到了书柜中的这本书。
怎么说呢?读完这本书,很是压抑。但又感觉十分真实。那个年代的人,心中所想所念想必就是“活着”吧。看这本书的这几天,晚上很少入眠。感觉一闭眼,徐有福一家的事,从富有到贫穷,从人丁兴旺到孤身一人,这中间发生的所有事,所有死去的人,都浮现在眼前。
徐有福他亲眼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去,却又顽强的活着,很不容易,不得不说他很坚强,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到难受的是徐有庆。有庆这孩子十分懂事。他家人即使有一两个月都没吃饱,却从来不会让羊饿着,他每天都去给羊割草。他的体育老师说他长大了能当个运动员,出去和外国人比赛跑步。这样一个能干懂事的孩子,任谁都会喜欢的很,可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却在献血中丢掉了性命。他的校长,在医院里生孩子时出了很多血,一只脚都跨到阴间去了,学校的老师马上组织五年级学生到操场上献血。
这些孩子一听是给校长献血,一个个高兴得像是要过节了,有庆也不例外,十多个孩子都没有对上校长的血型,轮到有庆血型才终于对上了。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校长的命,这血就抽个不停了。有庆的嘴唇白了,头晕,医院的人都置之不理。有庆的嘴唇都青了,那抽血的人都不停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抽血的人才慌了。医生拿听诊器一听,说心跳都没了。那医生只骂了一句抽血的人,便去救县长的女人了。好狠的心啊,我真想知道那抽血的人的那颗心是不是肉长的,一条鲜活的生命硬生生被抽血抽死了。
读到最后,我仔细看了看这本书最后的外文版评论摘要,一条来自美国的《西雅图时报》的评论让我感受颇深: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人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三观,在现在这个社会上,凭自己的能力,好好地活着,活出精彩的人生。
《活着》读后感 篇13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
曾经放弃了很多,从未后悔,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当明白,一份可以相伴终生的爱,面对爱的得失,总是会纠缠不清,总是把过去的惆怅加减在今天之上,再跟明日的憧憬混合在一起,结果便成就了今天的模样。
渐渐地开始相信,一切经过苦苦挣扎之后做出的决定其实都是多余的。我们总是在与自己的回忆和过去纠缠着,与其说我们做的`是一个决定,倒不如说我们只是在给自己一个理由。于是,今天的我们对过去就不能再说后悔,也不甘心说后悔了。
有时候觉得爱情是迷茫的开始,自由的结束,风花雪月只不过是一种真实的错觉,相信真爱只不过一场心甘情愿的迷茫。教养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文化素养体现,也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家庭教育,道德品质。教养是从小就应该学习的一种规矩,待人接物处事的一种敬重态度,一个人如没有教养,就是老师,家长的失职!
纵观身边的人和事,有些人虽然文化水平不低,但在待人接物,行为处事方面缺乏教养,总是用一颗黑暗的心揣度别人,处理事情,更有甚者,说话粗俗不堪,行事更是没有底线,平时大吼大叫,没有最基本的道德,更谈不上修养。
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 篇14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长吆里或悲怆或逍遥的韵味吸引了采风人,但扑面而来的尘土的淳朴、干瘦的人和牛、混合着汗水的沉重的鞭声,生生囿住了我对人生的好奇和窥探。余华是位了不起的作家,据说他擅摹生死、寓哲于情,至少对于奔跑在人生中段、首尾不见、迷茫懵痴的读者,《活着》是富含魅惑力的。可无论是透过简介,最初开卷,甚至是掩卷回忆,我都只能看到一个老人从荒唐中走来,又无声无息没入凄凉之中。他的回忆在絮叨中圆满的天衣无缝,也奇异地与读者毫不相干,仿佛这位老人,不过是历史巨轮隆隆碾过时的一粒渣滓,耳熟能详的是历史,终将风干的是渣滓。就连老人的长吆,也像极了宿命的叹息与自嘲。这层阴暗的色调,使我不得不闭眼捏鼻,扎一个猛子,才能潜进作者的思想里侥幸拾得些什么。
如果说事实是故事的骨架,依附于一定的情境和现实存在,那么情感就是故事的.血肉,人类赖以精神联结,最易引起共鸣。无疑,《活着》是一部饱含深情的作品,更令人惊喜的是字里行间唾手可得的感情,几乎熔于每一个比喻。西方人喜用比喻作装饰,张爱玲也擅长用比喻状情,但能够像余华一样,把每个比喻用得恰如其分、自在传神、力透纸背的却不多见。他的文字抓住我,像鸟抓住树枝。
福贵乐于谈论人生,不羞于年少时的放纵,不顿于磨难时的煎熬,也不惧于面对至亲离去时的痛苦。他没有在密集的悲剧中麻木,反而因着生活的雕琢,将情感沉淀的更加深刻,这些情感,也像养料一样滋润着他日渐干涸的生命。这是一个磨灭了一切不切实际的妄想,更加清醒地直面现实,珍惜当下、纯粹而超脱的灵魂。既能处卑贱,又能处丰富。
在福贵的故事中,穿插着其他人不同的生命轨迹。每个人身上都有时代的烙印,每个人又都是时代的缩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们在各自的命运里颠簸,自顾不暇。当命运对所有人都不公时,反而是种公平。此时,打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幻想,低到尘埃里去,褪掉所有不忿不平,以一颗被岁月磨砺得粗糙的平常心,专注于当下的自己,活下去,反而难能可贵。“哪怕像狗一样也要活下去!”不知道电视里赵丽颖倔强坚毅的神情,在那个年代会闪现在多少人脸上。
在这么多人物里,二喜是最让我扎心的,他是个总会在幽暗中暖心、给读者以慰藉的偏头汉子,然而噩运的毒花偏偏精准的开在这个好人的坟头,这个讽刺让人不解,甚至埋怨作者的残忍,但也因如此,福贵的精神世界不断得以绝处逢生——拥抱苦难,热爱生活。
一口气读完老人的故事,情绪像吊了沉沉的铅坠,心境却逐渐开阔。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愿你我日后,像福贵一样,不畏过去,不念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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