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哈利波特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利波特读后感1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
——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明白自我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向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齐,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终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最终,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一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可是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明白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样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齐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欢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3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围绕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在他的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来展开叙述。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就是因为书中活灵活现的人物,以及他们生动的人物性格以及形象,有时从他们的身上能够汲取到有用的东西,并被其中变幻无穷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主要来讲讲我在书中印象最深的几句话。
第一句话:“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成为什么样的人。”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所说的`,在这本书中,所有的人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巫师,另一类便是不会魔法的麻瓜。而在巫师中又分为纯血统、混血统以及麻瓜出身的巫师。
在书中,马尔福以及他的家族将纯血统视为自己的尊贵,并且总是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而也正是这样的认识,使得马尔福他们一家成为食死徒,信奉伏地魔所提倡的:这个世界属于纯血统巫师。马尔福也深受他们家族的影响,在学校里,总是称赫敏为“泥巴种”。
然而,赫敏虽是麻瓜出身,但她努力学习,深受他人喜爱,长大后也成为了魔法部部长。可见,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一切,自己的一切都是由自己决定的,是由自己的行动决定的。
第二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千万记住。”
这句话是阿不思·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话,在哈利一次误入一间屋子时,他看见了厄里斯魔镜。这个镜子不是一般的镜子,它所映出的镜像是你自己心中最想使自己的现实成为的模样,但境内的一切也只是个假像。
就是这样,哈利在镜中看到了自己已故的父母在他身旁对他微笑。于是哈利的心中便很快的燃起了对亲情的渴望,他便几乎每天夜里都披上他的隐形衣来这里照镜子,看看自己的父母,他对镜子的渴望远超出了对现实的期待。幸好一天夜里,邓布利多发现了此事,便制止了哈利再做这种事。镜中的镜像使得哈利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但这终归是虚幻的,并不能成为现实,着迷于此只会使自己颓废,而不为自己的现实考虑,我们也是同样,要在生活中付出实际行动,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更加接近于自己想成为的模样,而不是每日的空想。
第三句话:“你所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这是莱姆斯·卢平所说的话。在大部分巫师眼里,伏地魔是一个非常邪恶的人,并因他的存在而感到恐惧,甚至不敢叫他伏地魔,只是称他为“那个名字也不敢提的人”或者“神秘人”。而哈利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伏地魔也同身边的人一样,都是巫师,并不能因为他的所作所为与传言而为此感到害怕,要是连他的名字都觉得慎人、不敢说出口的话,那么还怎么面对他呢。
正是这样,才使哈利在与伏地魔对抗的过程中做到英勇无畏,才能使他最后战胜伏地魔。我们在生活之中也难免遇到自己所恐惧的事,但如果不能战胜自己的心理,不能让自己敢于面对困难,终究会让你变得越来越被你心中恐惧的恐惧本身所压在下面喘不过气来。
读完《哈利·波特》我懂得了努力,懂得付出实际,懂得坚强面对困难。读《哈利·波特》,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充满了激情的世界。
哈利波特读后感6
我是个哈密(迷),在看过哈利波特6之后有很多想法,不知能否与各位切磋切磋。
在看到邓不利多校长被斯内普教授杀死之后,心凉到底。不知以渐渐长大的哈利能否应付得了;不知他是否能解救大众与火热之中,帮助大家杀死伏地魔头。大家可能都知道,在第五部中小天狼星的死给了哈利很大伤害,毕竟他是他的最后一个牵挂。而邓不利多的死让哈利失去了最后一个保护伞。说到这,我们可能都把错误寄托与那个让邓不利多十分相信却又不值得相信的斯内普教授身上,对啊,我开始也这么认为,但后来我的想法变了。
我们何不想一下,为什么邓不利多致死都那么相信斯内普教授,为什么他一直都是那么,那么把事情老往好的一方面想?让我们站在校长的角度想一想,说不定斯内普教授是好的呢。他只是听从了邓不利多的命令把自己的位置稍稍往黑魔头的立场挪了挪,偏向了黑魔头。是校长打在黑魔头眼前的一面幌子,是一个卧底,他,可能纯纯粹粹是邓不利多的人。这时你们可能会问,那他为什么会杀死校长呢,在他即将被斯内普教授杀死时为什么是哀求的呻吟,这两点我也弄不清,希望有谁看到此文给我说说。
两天的精心阅读让我感慨万千,回味无穷。我认为与我一样同是哈密(迷)的文友肯定有同样的感觉,不知大家认同否。在网上看到哈利系列共有七部,真觉得可惜,要是再多几部不是更好吗?希望我们大家共同努力,等到罗琳女士来时,我们齐发要求,要求她别把哈利那么早写完!!
再说说电影吧,我们都知道已经到第四部了,我们不可否认它的精彩,但也不能说它是完美的,在原创的基础上我觉得他删改的太多,省略的太多,大大缩小了我们的胃口,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希望不认同的文友见量!
哈利波特的世界是不存在的,但是我们存在幻想,幻想可以把不可能的世界拉到我们眼前。我们都把自己比作那个神奇的`小男孩---哈利波特,让自己遨游在他的世界也可以说是你的世界中,骑着扫帚,飞天入云,多神气啊!这不能说是幼稚小儿科,就算是一个成年人,在他情入深处时,也一定会禁不住声音的诱惑道:要是我是哈利波特,我先
他的两个朋友可谓是侠肝义胆,两肋插刀。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对朋友忠心耿耿。跟他们相比,那个泄露朋友地址让朋友丧失生命的虫尾巴可谓是相形见绌了,他把哈利父亲出卖后还冤枉好人,更是罪加一等。
在第六部中,斯内普教授对哈利的所作所为,马尔福为黑魔头卖命,邓不利多教授哈利课程,邓不利多的死亡,共同组成了第六部的生命。我认为第六部是个悲剧,就像凤凰的挽歌。
我不想再看一遍,虽然我对它的猜测听起来是好的,为邓不利多先生作了一个公证,证明他没有做错,但是这只是一个想法,还是现实点好。同学这样对我说。对啊,可是幻想是不能现实的啊!!
哈利波特读后感7
《哈利·波特》是一本畅销书,足足有四大本。妈妈为我买了回来。我不解地说:“这只是一部幻想书籍,不就是妖魔鬼怪变来变去,能有多么好看?”妈妈说:“这本书到底好不好,你看完做评论吧!”我不经意的翻着,谁知翻着翻着就被这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起来。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来看一会儿,哪所只有几页、几行……
《哈利·波特》一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的、戴着黑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额头上有一个明显的闪电形疤痕,那是大魔头伏地魔在杀他的时候留下来的。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后,他只得到姨父家,在那里他饱受欺凌,在碗柜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十一岁生日那年,他到了一个可思议的地方——堆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堆格沃茨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伊甸园。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整个世界的黑魔头,他好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叫他的名字,而叫它“神秘人”。要是他想杀你,那你就必死无疑。他视哈利·波特为仇敌,因为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波特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波特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
哈利波特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永不畏惧。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韦思来和被石化的人,哈利·波特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可好景不长,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为了不让更多的学生被石化,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等到把敌人杀死再开学。哈利·波特和罗恩悄悄来到密室,让罗恩等在外面,独自一人进去,决心和伏地魔、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勇敢和忠诚感动了凤凰,凤凰带着“分院帽”来了。伏地魔驱使着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哈利抽出魔仗撑住了蛇怪的大嘴,凤凰飞起来,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从“分院帽”中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银剑把蛇怪刺死了。伏地魔消失了,金妮得救了,被石化的人得救了,霍格沃茨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读罢了这厚厚的四本书,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里,久久不能忘怀。每当回想起与哈利·波特相处的日日夜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感受,我曾为哈利·波特的胜利而高兴过,也曾为哈利·波特忍受的折磨而忿恨过,还被书中惊险恐怖的.场面吓得失眠……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哈利·波特,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哈利是一个名气非常大的英国男孩。但他的生活并不幸福,著名的黑巫师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亲,当伏地魔想杀死哈利时,但哈利的妈妈在这一时刻奋不顾身的扑到的哈利面前,挡住了伏地魔给哈利施的索命咒,咒语反弹到了伏地魔身上,杀死的伏地魔,但她自己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哈利的头上也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伏地魔被杀死的消息一下子传遍了全世界,使哈利名扬四海,但哈利也不得不被送到哈利唯一的亲戚—德思礼一家抚养。
暑假里,哈利和赫敏来到好朋友罗恩的陋居,罗恩的爸爸韦斯莱先生拿到了魁地奇世界杯的门票,却看见伏地魔的队伍—食死徒正在疯狂地玩弄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天空中又出现了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哈利带着茫然的心情来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他一直是那里的尖子生。霍格沃茨分四个学院: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斯莱特林是出现黑巫师最多的一个学院。因为哈利勇敢、正直,所以他被分到了格兰芬多。霍格沃茨新来了一个黑魔法防御课教师,人们都称他“疯眼汉穆迪”,刚刚恢复举行的“三强争霸赛”就在霍格沃茨举行,另外两个学校也急匆匆地赶来,它们各是德姆斯特朗和布斯巴顿,每个学校可以选择一位勇士,只有满十七岁的学生才可以参加,选手选拔器当然是使用火焰杯,只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在羊皮纸上,投进火焰杯,火焰杯就能分辨你是否满十七岁,是否够资格参赛。
但没又想到的是,竟然有一个人偷偷把哈利的名字也投进了火焰杯,使霍格沃茨产生了两位勇士。哈利再好朋友们的帮助下,顺利闯过了前两关,可到第三关时,才发现,整个比赛其实是一场黑魔法阴谋。哈利与塞德里克(霍格沃茨的另一位勇士)同时触摸了三强争霸赛的冠军杯,才发现,奖杯是个门钥匙,它们被奖杯带到了伏地魔的老家。塞德里克刚一到那儿,就被杀死了。哈利也被捆到了一个墓碑上,伏地魔的仆人小矮星彼得提取了哈利的`血使伏地魔复活了,伏地魔复活后,并没有立即杀死哈利,他现在已经不再认为哈利是他的“克星”,他让哈利和他决斗。但令伏地魔没想到的是,哈利的魔杖和他的魔杖的杖芯使用的是同一只凤凰身上的羽毛,两根魔杖竟然连成了一根光网,伏地魔的魔杖里钻出了他手下一个一个牺牲品的灵魂,在那些灵魂的掩护下,哈利成功逃脱了伏地魔的魔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就需要勇敢,如果没有这份精神是不能生存的,而哈利,他正是有这种精神,就算是刀山火海,他也临危不惧,如果他没有这份精神,他将会死在伏地魔的手下,虽然我们不可能有这样的经历,但是,这种精神是值得学习的,困难是人生的“拦路虎”,如果我们不去勇敢地和它拼搏,是不可能躲过去的,但勇敢就相当于手中的一把利剑,能有效地制服它们。
我要做个勇敢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很多人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直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己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己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可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直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能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责任!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可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达到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希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面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身上的许多品质值得我学习。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她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痕。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直到有一天,哈利?波特被接到一个魔法世界。在那里,他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保护魔法石,不让伏地魔得逞,最后他的朋友罗恩和赫敏都战败了,只有他一人顽强的与伏地魔作斗争,终以纯洁的灵魂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不如去面对困难,面对它,克服它。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地去面对它,克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以后,我感到非常惭愧,自己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我立志做一个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人。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建议大家多读一读关于哈利?波特的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粥,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然而,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一向以来冷酷神秘、忠奸难辨的魔药教授。
冷漠空洞的眼神,阴鹜嘲弄的笑容,刁钻刻薄的话语,偏执护短的教风,还有那对待哈利时相互矛盾的言行,使我总在猜想,这样的男子背后该有着怎样的故事呢即使他备受争议,但自故事依始,我便莫名地坚信,复杂神秘的他,决不是那奸邪狠毒之徒。然而,在整个《哈利波特》系列接近尾声,他的故事最终坦露在我们面前之前,我怎也想不到,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使我扼腕叹息、触动心灵。
要如何才能解读他那苦涩的一生那是一曲无尽凄酸的悲歌。
年轻时的他,不懂得苍生何辜,为了生存,为了证明,误入歧途,即使自我所渴慕之人为此与他决裂,嫁与他的对头为妻,也执迷不悔,直到所作所为误伤自我最爱之人,才幡然醒悟。然而再回首时,仿佛已是百年身。伊人已逝,独留襁褓中那来日将临大难的稚子,支持着他以此为念孤苦度日。
那时的邓布利多无疑是慈悲的,以校长的身份让斯内普留在母校霍格沃茨任教,虽是为了拉拢,但在无言中也给了斯内普一个停泊伤痛的港湾。那些年月,那个本已心力交瘁的男子在霍格沃茨中看着春去秋来,在门厅中看着无数的猫头鹰南来北往,在操场上看着周围的草木荣枯变更,在昏暗的地下教中与孤灯相伴,如斯寂寞。
莉莉伊万斯,这个女人,他得不到,救不了,忘不掉。那心灵上的碾压挣扎,那撕裂灵魂的刻骨爱恋,无法淡忘。16年来,高傲如斯内普,却为了她,对邓布利多惟命是从。多年来,不曾为自我有过一声诉苦,半句怨言。直到邓布利多要他代替德拉科出手,杀死邓布利多,而必须由他出手的.原因,其中一个是为了保全德拉科的灵魂,直到此时,斯内普才问出了一句,“那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难道就因为他的灵魂已千疮百孔,那就意味着可已毫不顾惜地践踏吗短短一句话,却道出了大半生的悲凉与辛酸。
即使最终邓布利多的答案能使斯内普释怀,但斯内普又岂会不明白,这场“谋杀”的真相只能秘而不宣,那就意味着,只要邓布利多一死,他斯内普就会陷入千夫所指、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万劫不复。饶是如此,他还是答应了,并起誓他日必将竭尽全力保护霍格沃茨。
如果在此之前,有人说斯内普的付出只是为了儿女私情,无关苍生;那么我们能够看到,如此誓言,已是大爱。此刻的他,早已不是邓布利多所当年指责的“只顾得到自我想得到的,其他人尽能够去死”的食死徒,经过16年的蜕变,西弗勒斯斯内普已经成为了心存大义、胸怀大爱的人,当之无愧的霍格沃茨教师,斯莱特林院的院长,邓布利多最信任的人。
当对感情的守护中被融入了大义,这份坚守,就更显厚重其后,应对正道,他受千夫所指、万人唾弃;应对邪道,他命悬一线,如履薄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这是一套神奇的书,正如它的内容一般充满魔力。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以及想象,想着有一天,我也收到一封翡翠色墨水的信,带着猫头鹰去坐九又四分之一车站的霍格沃兹红皮特快列车,拥有一段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传奇故事。
我太喜欢这个具有戏剧性的故事了!有一次太晚了,我仍然坚持把那一章看完,最后我看的入了迷,忘记了了一个个章节,仿佛面前的书本变成了一副拼图,我越是往下拼,便越是无法自拔。
有的时候我是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读书时,耳边好似传来了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一道声音刚毅却透着稚嫩,语气的变化极大,感情也丰富,我知道这个声音一定属于帅气的主人公哈利;随后我又听到了一个滑稽的声音,吊儿郎当的语言让我想到了那个满脸雀斑的红头发小男孩罗恩;接着是一段女声,严厉的口吻不用猜也知道是学霸赫敏……多么有趣的人物设定啊!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罗琳,却有一百个哈利,这话一点不错。
每一回作者罗琳小姐写到“神奇的魁地奇球”时,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象着我们班的龙语行作为全校最小的足球队员,骑上扫帚戴手套去追金色飞贼时,眼镜上起雾的糗态,说不定他会从二十英尺的高空栽下来。不可否认,魁地奇的确是《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吸引我的要素之一,但我可没有指望能打上魁地奇,只是意外的憧憬罢了。
除了魁地奇这样的运动娱乐让我喜欢上了这套书,还有形形色色的神奇动物。令我印象比较清晰的是弗洛格毛虫、鹰头马身有翼兽和炸尾螺。三个好朋友为了这些“国宝级”的.神奇动物们,可费了不少周折,同也给读者带来许多欢笑。我也十分想有一只家养小精灵,这对于魔法界的所有基本巫师家庭来说,有一只家养小精灵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书中描绘的家养小精灵相当于奴隶,根本没有自尊,要是我是家养小精灵的主人,我一定会闯进魔法部,大力要求改革管理家养小精灵的规章制度,解放小精灵们。
我不仅喜爱《哈利·波特》中的物质设定,更多的是对一位所谓“配角”人物的敬佩。那会是谁呢?凡读过这套书的人,我估计大部分会回答哈利;大约一半会回答阿不思教授;小半会回答纳威;还有一两个人会回答詹姆和莉莉。但我所崇拜的这个人,既不是主角光环笼罩着的哈利;也不是德高望重的老校长阿不思;不是纳威;不是詹姆;更不是莉莉。好吧,我承认我十分的钦佩以上的四位“配角”和一位“主角”,但他们远比不过斯内普先生——我真正敬佩的人物,我读完整本书,最令我的感情有所触动的情节之一就是斯内普的逝世,那对所有的读者来说,不论是好是坏,都有不小的打击。是的,读完整套书,谁都会发现,斯内普是最伟大的,是最不容易的。
我的读后感是很复杂的,百感交集。想知道《哈利·波特》这套书究竟如何,正如我之前说:“一百个读者心中,只有一个罗琳,但有一百个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今年寒假,我读了老师为我们推荐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被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更被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机智,勇敢和乐于助人的爱心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在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赫敏还有罗恩一家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伏地魔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的痛起来,这一切都预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将要发生。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来自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各选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所有人认为,这是哈利自己投进去的,其实是伏地魔的手下安排的,伏地魔想借惊险艰巨的比赛项目杀害哈里。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比赛分为三轮:第一轮是让每个勇士选一条火龙,这只火龙保护着一个金蛋,只有打败火龙,拿到金蛋才能知道下一轮比赛的内容。哈利波特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败了火龙拿到了金蛋。第二轮比赛是把自己的朋友绑在湖底深处的人鱼国里,让勇士们在一个小时之内把他们救出来。其中两位都顺利救出了自己的朋友,但另一位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妹妹。哈利波特看到了,不但救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而且把那个人的妹妹也救了出来。第三轮比赛是让勇士们在迷宫内找三强杯,这个迷宫很恐怖,只要一不小心,就可能失去性命。途中,女勇士被击昏了,另一位男勇士被冒牌穆迪施了夺魂咒,他把塞德里克打昏了,哈利波特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毅然去抢救塞德里克,最后,他们两人一块儿拿到了奖杯,没想到奖杯竟然是门钥匙,把他们带到了伏地魔所在的地方。塞德里克在这失去了生命。 这时伏地魔出现了,哈利和伏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哈利在他的父母和塞德里克等人的灵魂的帮助下回到了 霍格沃茨。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哈利是个非常勇敢和乐于助人的人,他敢和伏地魔斗争,在第二项比赛中,他不仅机智地救出了罗恩,还救出了芙蓉的妹妹,更不顾危险在迷宫中救出了塞德里克。这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缺少的就是这处勇气和毅力,没有它,我们就摆脱不了困境,取得不了成功。因此,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不能丧失勇气和信心。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了,正是缺少了助人为乐的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不顾安危帮助别人,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我在学习中,经常会遇到困难,我缺少的就是勇气和毅力,面对困难总是不了了之。以后,我一定要向哈利学习。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以它独有的魔力,令无数人为之疯狂。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书中的主要故事情节是这样的:哈利波特被火焰杯里喷出火焰给选中了,随即迎接他的是三强争霸赛,他与另几名选手顺利通过前几关,在最后一关走出迷宫时,与赛德戈里共同拿到了奖杯。正当他们准备走出迷宫时,神秘伏地魔和食死徒们出现了,他们围住哈利波特并杀死了赛德戈里。哈利波特用魔杖勇敢地与伏地魔打斗,又和食死徒们展开了殊死搏斗,终于成功脱险。
真的非常感谢原作者罗琳阿姨,如果没有她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我怎么能一饱眼福这部著作!《哈利波特》系列丛书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一提起,我的脑海就会翻滚出无数个精彩的画面,惊心动魄的故事。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英雄,每当遇到困境,总是能够凭借他的坚持与困难搏斗,最终战胜各种磨难。掩卷沉思,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
我是一个天生的怯懦者,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养尊处优的生活让我不敢面对甚至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困难。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次我们一家三口到天柱山爬山游玩。天柱山共分为六层,其中第六层天柱峰是最有趣味的,不仅有天然空调,还可以看到奇异的景象。刚开始爬山,我觉得轻松自在,信心满满地向前爬。身强体健的我,很快就爬到了第四层。看着脚下密密麻麻像小蚂蚁似的人群,我得意极了。稍作休整,我继续攀爬。也许是刚才过度兴奋了吧,也许是体力透支了吧,总而言之,第五层山就像一道屏障,说什么也逾越不了了。我喘着粗气,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脸像熟透的番茄一样红,腿酸软得像二根面条,我头一次感受到山的巍峨,还有那不可征服的威严。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朝着一步一个脚印向上攀登的老爸喊道:“我们能不能现在就回家,我累死了!”此时,老爸也累得汗流浃背,听到我的喊声,老爸不但没有停住脚步,反而坚决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再加把劲!不能半途而废,儿子,起来!”
听到老爸断断续续的鼓励,我内心开始翻江倒海,激烈地纠结着。我知道什么是“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更懂得“无限风光在险峰”的道理,可我还是难以战胜灵魂深处的那个心魔。懒惰与懈怠最终占了上风,我决定不再往上爬,看看照片听听描述就能想象出天然空调和奇异景观是什么样子了。于是,我坐在台阶上,看着渐行渐远的人群。
过了很久,人们从山顶陆陆续续地走下来,他们高谈阔论着,啧啧赞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我知道那是一种胜利之后的无比喜悦。那种情感是我无法体会得到的。我不敢说话,只尾随在人群的后面静静地听着,悄悄地走。
攀山石,越山涧,莫不敢为,怎奈年越长,幼时之勇反愈小,可悲!可叹!可气!若是还能够拥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执着,天柱山可攀,泰山亦可登!人生的沟沟坎坎何惧之!
向勇敢的哈利波特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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