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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

时间:2023-08-29 11:39:4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精华)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死吗?一点也不疼,比进入梦乡还要容易。”“我们会陪着你直到最后的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恐惧,一步步地迈向死亡。看到这一幕,我为哈利的勇气感到震惊。一个十七岁的男孩不可能不害怕死亡,可他竟是如此平静。

  哈利为了同伴,为了家人,不得不肩负起不属他这个年纪的重担。在那时他完全可以和其它同学一样待在城堡里不出来,但他的善良告诉他,如果他不去赴死,将会有更多无辜人因为他的懦弱而牺牲。于是他既便恐惧还是不得不坚定地一不步走向死亡。

  哈利和伏地魔是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正义,一个极度邪恶。伏地魔的'出生让我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前身竟是一个名为汤姆·里德尔的男孩,曾被誉为是全校最聪明的男孩,却因为一个邪恶念头的萌芽——巫师的血统是最纯正的。而变成一位不伦不类的邪恶魔头。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邪念需在刚起步时就掐掉。

  故事地最后,哈利战胜了伏地魔,老魔杖也臣服于他。我特别想知道这个男孩在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魔杖时会做些什么。要知道只要他有那么一丝贪念世上就可能爆发出第二场战争啊!但哈利在罗恩劝说他留下时,哈利还是毅然绝然的掰掉了老魔杖扔进悬崖。

  罗恩是书里三位主人公中最真实的一位,他没有赫敏的机智果断,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镇定勇敢。他甚至一次一次地想要放弃。但可贵的是他一次次地战胜自己,每每放弃后,他都会掐灭自己的念头回到团队当中。他的出现给书里增添了一份生气。

  赫恩是书中三人团队的军师,她虽然是“泥尼种”却样样做都比大家好。她甚至比哈利还要冷静。当他们迷茫时赫敏像盏路灯替他们指明方向。

  这是一个关于正义与力量,勇气和担当的故事,我从这本书中看见了JK罗琳对于死亡,人生与社会的思考。

  在这本书中我遇见了勇于担当的哈利·波特;遇见了机敏果断的赫恩;遇见了战胜自己的罗恩。同时我也为J·K天马行空的想象,源厚的文化底蕴感到由衰的敬佩。

读《哈利波特》有感2

  假期里我终于读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整套书十分的厚重,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魔法石。这本书围绕哈利波特和他在魔法学校结交的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展开书写,书中有很多地方让我印象深刻感悟颇深,现在让我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吧。

  哈利波特一开始还不知道有一个魔法世界。他一直和他的姨妈姨父生活在一起。有一天猫头鹰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信里让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于是哈利波特便孤身一人来到了魔法学校,并在学校里结交了两位好朋友。这个学期原本相安无事,但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打破了平静。他们穿越了活板门来到了地下,很快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朋友走到了一扇大门前,一抬头就可以看到无数把金光闪闪的钥匙在空中飞旋。于是哈利波特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来飞去,终于抓住了大门的钥匙。一开门就是一个大型的巫师棋盘,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他们三人站在了相应的人物位置上,最后罗恩慎重的对哈利和赫敏说:只有牺牲他自己才能赢得这盘棋。哈利波特和赫敏看着牺牲了的罗恩难过不已,含泪进入了下一个房间。这个房间里有四个瓶子,两瓶是毒药,两瓶是能穿越火焰的'药水。哈利和赫敏喝下了穿越火焰的药水顺利进入了藏有魔法石的房间,而被伏地魔附身的奇洛教授也在那。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后发现奇洛教授一碰到他就会被烫出水泡。因为这是爱的力量。哈利波特的妈妈很爱哈利,但是伏地魔把哈利波特的妈妈给杀害了。哈利波特的妈妈把对哈利的爱化成了一层无形的保护层围绕在哈利的周围。哈利波特最后体力不支昏倒在地上,幸好校长及时赶到才没让魔法石落在坏人的手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伟大和友谊的重要。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虽然经历了难以承受的牺牲,但是他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深厚友谊。俗话说的好,一根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只要有爱和友谊,任何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

读《哈利波特》有感3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4

  长着一头乱乱的黑发,鼻子上架着一副圆框眼镜,穿着黑礼服,手持魔法棒,骑着他那把“光轮20xx”——世界上最快的飞行扫把,没错,这就是在魔法学院上学的哈利波特!

  有位名人说过:“读书应该像饥饿的人遇上了面包。”这话说得很对。这个假期,我简直像一匹恶狼,贪婪地,如饥似渴地读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真是太有趣了!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父母突然去世,死因不明。哈利波特来到姨妈家,姨妈虽然收养了他,但并不喜欢哈利,哈利的表哥也欺负他。然而,在哈利十二岁时,这一切都改变了,一个大个子巨人将他送往了魔法学院,他被录取了。在那里,他交上了好友——罗恩韦思莱和赫敏,同时,他也发现了一个黑魔法阴谋,经过一系列考验后,他终于来到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伏地魔面前,并打败了他......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发现了哈利成功的秘方:能力、智慧、勇气、友情!能力,他刻苦学习魔法,掌握了强大的魔法技能,这样才能与伏地魔对抗;智慧,他从容冷静,聪明无比,在寻找伏地魔魂器时,运用智慧,推断出了魂器所在地;勇气,哈利在最后对付伏地魔时,毫不畏惧,表现了非凡的勇敢;友情,他用可贵的真诚得到了忠实的朋友,在一次次冒险中,他的朋友们一直帮助他,才使他最终获得了成功!

  沉思间,我仿佛觉得哈利化作了一面镜子,我不禁对着这面镜子反省起自己来:我成绩不错,且有几门特长,老师和同学们都夸我多才多艺,平时也有几位知心朋友,所以我在能力、智慧、友情方面还是有自信的。但在勇气方面,我觉得自己不太勇敢,比如我非常怕黑,每当独自处在黑暗之中时,我那丰富的想象力就开始作祟,我的心就不由得怦怦直跳,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扼住了我的咽喉,令我感到窒息,以致于老要抓住一个人作陪,惹得妈妈常常对我苦笑道:“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另外,我还不爱体育运动,尤其是跑步,上学期期末,张老师在给我的评语中写道:“如此聪明的你,可不能做运动场上的逃兵哦!”张老师的忠告,加上哈利的榜样,无形中产生了一股奇妙的力量,促使我向跑步发起了挑战,我坚持跑了一个暑假的长跑,每当我累得气喘吁吁,眼看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仿佛感觉哈利正骑着他的扫帚飞在前方,对我使劲挥着手臂,嘴里喊着:“加油!加油!坚持就是胜利!”我咬紧牙关向前冲去。哈利在向我微笑!

  我要插上勇气的翅膀,克服自己的缺点,使自己更为强大!

读《哈利波特》有感5

  朋友是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取你的生命——题记

  朋友,两个非常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数的意思。

  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好朋友就是罗恩.韦来斯。韦来斯一家很穷,住在巫师世界边境旁的“陋屋”中。虽然很贫穷,但他们家的孩子都很出息,有的是级长,有的是魁地奇球队队长。即使是这样贫穷的家庭中,他们也学到善良,学到了乐于助人。

  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中,罗恩.韦来斯和他的两个哥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帮助哈利波特逃脱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而自己因为帮助了他被关在了活板门下却毫无怨言。还有一次,为了帮助哈利波特和赫敏,逃出巨大的棋阵,去阻止奇洛拿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被白女王打晕了,即使如此,只要哈利波特一有危险,他还是会冒死前去营救和帮助,因为他们是朋友。

  哈利波特这样的朋友不少,格兰小姐也是他的朋友,还有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在哈利波特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都不计较自己的生死和的事,都会挺身而出,全力以赴地帮助他。即使会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是朋友。

  我也想起了我的.好朋友,一个从幼儿园一直玩到现在的好朋友顾淳普。记得有一次我们去舟山旅游,看到大海兴奋的我,不顾一切地在海边跑来跑去。尽管爸爸妈妈在后面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沙滩上到处乱跑,顾淳普也跟着我,追着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到后来,我发现海水慢慢涨潮了,我不小心摔倒坐在了沙滩上,刚想站起来,海水一个浪涌上来把我又推到了,还整个人还顺着浪的退去往海边前进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想赶紧起来,可有时一个浪扑打过来,不仅把我推到,还把我顺着海水往沙滩推一下后就跟着往海里去。这下我开始害怕了,我想起来,可浪涌上来的劲太大,根本起不来,这时的我不知所措,以为要完了。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我,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顾淳普。他一手把“铁锹”插在沙滩上,一手紧紧地拉着我,以防我被海水带走,一边还不停地大喊:“抓住我,别放手。你们快来救救我们。”听到呼声的大人们赶紧过来把我们抱起,让我们脱离了危险。

  那一次的有惊无险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朋友的伟大。想到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拉住了我,看到他当时那坚定的不顾自身危险的眼神,我能深深感受到那就是朋友间的友谊。“朋友”两字在我们之间淋漓精致地刻画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套书,不仅仅是它的内容好看,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好朋友的重要性,要好好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有感6

  不知从何时开始,美国女作家罗琳所着的《哈利波特》小说已风靡全球,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成了的话题,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更是令人向往。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不会沉迷于的虚幻小说,却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我有魔杖就好了。”“我也会魔法就好了。”“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了霍格沃茨学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个迷团,久违了的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哈利波特》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乐观的生活,的生活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正是乐观的生活和的生活。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他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虚拟的世界另值的去读的地方,让能够真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精神。

  人们总是羡慕拥有魔法,你可曾想过,是不拥有哈利的魔法,但另魔法一直藏在身边的吗?美国的盲人女作家凯勒神奇魔法的人。她天生是盲人,但并未而自暴自弃,而是努力过着与别人不同的每一天,并力求活出精彩。她的作品畅销世界,更以帮助别人为的任务,难道这堪称神奇的魔法吗?如今许多的企业家都资金雄厚,但并不以为傲,而是每每以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的身份出席支援贫困山活动。拥魔法将名利过分看重,以平常心来周围的人,让金钱掩埋了的善良。的名字都会被世人所铭记,那有平淡如水的生活,面对每个起起落落,都不刻意追求或在意。也有神奇的魔法,的魔杖的信念与双手,的魔法衣的青春与生命,最神奇的魔法平淡看一切,以包容心和的去面对世界,你会魔法下的生活将是美丽与耀眼的。

  都正是《哈利波特》感受到的向上的思想。请那些只在意哈利的魔法的朋友们,不妨拾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哈利波特》,用不一样的角度再一次地哈利一道道关卡,推开一间间房门,揭开个迷团,努力地书中所传达的精神,它正是所需要的魔法,不需要咒语的魔法,属于的魔法,它会让世界变的和平,让生活变的美好,让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不再羡慕霍格沃茨,拥有神奇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7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在一岁时就失去了父母,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很羡慕他,能接到通知书,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的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这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我很感谢她,她为我们广大读者塑造了一个平凡有不平凡的贴近我们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让我们在游历魔法世界的过程中,品尝人生百味,借哈利来圆我们读者的一个美梦……

读《哈利波特》有感8

  当我从新华书店买到这本书的时候,脑子里就冒出了许多问题:哈利波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与魔法石之间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

  我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知道了故事讲了在哈利。波特一岁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害了。小哈利神秘出现在了姨父姨妈的家门前,并在这里度过了十年痛苦、饱受欺凌的日子。就在他11岁生日那天,他突然收到了一封由猫头鹰送来的.信,竟然是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的。在魔法学校里,哈利认识了罗恩、赫敏、纳威和海格,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在海格的嘴里,哈利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很想拥有一块藏在魔法学院里的魔法石,据说这块魔法石可以使人长生不老。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历经千辛万苦,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来到了最后一关,这时他们才明白,只有希望得到魔法石却不想利用它的人才能真正拥有它,那些想利用魔法石长生不老的人,永远也不会得到它。

  这本书的内容全部是由作者想象出来的,但依然把哈利这个主人公描述得栩栩如生。故事的情节生动、有趣、神秘,让我读完第一遍后忍不住立刻再读一遍,同时,故事里的很多情景不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故事也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当你想得到一件东西时,只有不贪心并能善待它,你才能最终拥有它。

读《哈利波特》有感9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我承认那时我真的落伍了,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如此坚决地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打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点儿让读者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

  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每次我看《哈利波特》时,当看到哈利与伏地魔对抗的时候,我也紧紧的为哈利捏了一把汗。眼看就哈利就要被杀死的时候,我的心跳也仿佛停止了一般。当他脱险时,我又长疏了一口气。看完《哈利波特》时,我被起伏的故事情节吓得浑身都是汗。妈妈见了吓了一跳:“你……你洗澡去了啊!”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阿姨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等等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人物。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有时吵吵小架,有时说说小谎,有时还开开玩笑……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有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其中,让你不得不感叹它的神奇!

  所以每每读这套书,我总会忘了吃饭,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用我妈的话就是“走火入魔”!至于原因,我想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有一天,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独自在家,我悠闲地趴在床上看《哈利。波特》,上面写到:哈利。波特在梦中梦见伏地魔的样子是他脸色苍白的像雪一样,而且身子瘦的像骨头架一般,他那手指又长又细令人倍感阴森,他有一双红色的眼睛,穿着黑色的斗逢,头上也围着黑色的布,只露出了那张苍白的脸和凹现的红眼睛,我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巫师界的人都怕伏地魔”。在他的腿上还盘着一条大蛇,那条大蛇是伏地魔的宠物。我心想:“蛇都当上伏地魔的宠物了,那蛇肯定会吃人,伏地魔真是吓死人呀”!看到这里时,我正想解小便,我便蹑手蹑脚的走进厕所,因为是暗厕我又没开灯,所以厕所里很黑,我坐在马桶上,觉得后面有一双冰凉而又细长的手在摸我的.后背,我心想:“不会是伏地魔吧!”我把后背倚在马桶盖上,又觉得门后面藏着伏地魔。这时我的头上冒出了一层冷汗,本来就魂飞魄散的我赶紧起身,飞快的跑进明亮的卧室,我的心还在怦怦的跳,我心想:“幸亏跑的快,要不然非让伏地魔吃了不可”。当这种惊恐还没退却的时候,我又听见屋子里传来“沙沙沙“的声音,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然后又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声音,我想:完了!伏地魔真的要进来。我按奈不住内心的恐惧,“啊”的大叫并且跑出屋子,这时我看见妈妈靠在大门上,被我吓的面色苍白,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妈妈。

  发生完这件事后,我再也不敢自己在家时看《哈利。波特》了。 张宗云 老师的话:在这篇文章中,小作者先说出是个哈利波特迷,继而被书中情节所吸引,加上自己的想象,所以一个人让书中的描写吓得六神无主。读罢此文刻画细致入微的心理变化,用了三个我想,就不难看出害怕的理由了。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一头黑色的短发,一副圆框眼镜,一道闪电伤疤,手持着一根神奇的法杖,轻轻一挥就会让你进入魔法世界。他还拥有一把飞天扫帚,骑上它便可以尽情翱翔。他是谁?他就是魔法师哈利·波特。

  相信很多同学都读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吧!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利·波特开始摧毁剩下的魂器,并和伏地魔决一死战,并且最后打败伏地魔的故事,这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它带我进入了一段美妙的精神之旅,让我了解到了生命的真谛。

  在伏地魔卷土重来时,哈利·波特转移到了凤凰社同伴家中。在度过了一段安稳的日子后,哈利和他的同伴罗恩、赫敏一起去寻找并摧毁魂器。死亡圣器出现,邓布利多的真面目,斯内普的真实身份……一切都浮出水面。

  读着读着,我常常觉得自己就是哈利·波特,正与同伴一起为正义而战。我甚至觉得哈利·波特并不是虚拟人物而是真实存在的。从他的传奇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只要认真品读,就能感觉到文字间流露出的真情。

  邓布利多曾说过:“爱是无可匹敌的,这是伏地魔也没有领悟到的,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

  敬佩之余,我有了领悟。我们的世界是充满爱的,但是生活中却有许多人抱怨命运不公平,抱怨父母不够爱自己。其实他们只是不善于用言语去表达,从而选择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爱,就像哈利·波特的.父母一样,他们虽然离去了,但是仍然给了他十七年的保护,我们的父母亦是如此,难道我们不该去尊重他们吗?

  让我们一起走进哈利·波特的世界,与他们一起体会魔法世界的乐趣,品味故事的爱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自从看了第一本《哈利波特》,就被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给迷住了,不知怎的,这个男孩身上有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和魅力,竟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有时我连做梦都想着它和它的魔法世界:酷酷的飞行扫帚,威力神通广大的魔杖,会动会说的照片和肖像,寄信的猫头鹰,聪明的妖精和甘愿做仆人的家养小精灵,最精彩的莫过于魁地奇比赛了。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好玩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哈利进入了一所魔法学校,学会了许多魔法,还交了两个朋友。不过,虽然在最伟大的巫师——邓不利多的保护下,可危机还是四伏在哈利周围。

  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书,它教给我们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要珍惜友谊,遇到困难不能胆小,更不能退缩,爱憎分明,随机应变,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却不卑不亢。

  多少次,哈利以自己的意志力幸运的躲过死神。

  在我的幻想世界中,这个小男孩一直在我心中,使我的幻想世界拓展了许多。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曾有人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人世间最美好的情谊就是友情。在我们的生命之中有一朵最珍贵的花,陪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它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无论风吹雨打,它总是坚强而挺拔,永远开得那么绚烂,那么迷人。它就是友谊之花!

  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一个恶魔--“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小住在姑父家,受尽了苦难。哈利背负着一个沉重的使命:消灭伏地魔。他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凭着自已坚定不移、勇敢向前的意志,打败了伏地魔。他在其中得到了一个最珍贵的宝物一友谊。他与赫敏、罗恩组成了一个铁三角,彼此用最真挚的情谊浇灌出了一朵灿烂的友谊之花。

  赫敏是一位大方开朗、自信的女孩。她做事一丝不苟,追求完美,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不会因为一点儿失败而放弃对梦想的追求。她富有正义感,在《哈利,波特与密室》当中,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哈利成功通过魔鬼网。她一身正气,永远不向恶势力低头。在寻找并毁灭伏地魔魂器的艰难历程中,她与食死徒殊死搏斗,才使大家安全返回陋居。

  罗恩善良忠实、信守诺言。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他牺牲了自己赢得比赛,才使哈利顺利通过了守护魔法石的'巨大巫师棋盘。在马尔福骂林敏为“泥巴种”时,他与哈利不顾一切挺身而出。他对朋友的真心付出使我感动。

  哈利、赫敏和罗恩拥有着同样的信仰:要用正义的力量战胜邪恶,永远不向恶势力低头他们凭着坚强不屈的精神最终打败了恶势力。每一次在紧要关头,他们都不退缩,为朋友挺身而出。难道这不是世界上最真挚的友谊吗?

  爱因斯坦说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是在你困难的时候向你伸出援手的人;朋友是在你成功时为你鼓舞,同时提醒你要不骄不躁的人;朋友是在历经风雨过后,还站在你身后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哈利·波特》,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好朋友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在他们的学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度过的一个又一个惊险的事件,甚至差点死亡。在学校里,鲁伯·海格是他们最要好的朋友,德拉科·马尔福是他们最恨的同学,因为他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不顾一切地嘲笑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

  在书中,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说:“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的确,如果你永远沉浸在你的幻想之中,无法面对现实生活,对自己的成长又有什么好处呢?“你不努力,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一切”“有拼搏才有成功”,所以,我们一定要脚踏实地,勇敢克服困难,勇于面对现实生活才行。

  看着哈利,想想自己。我在生活中是个胆小怯懦的学生,只敢做别人都能做的事;每次发言的时候,声音低的只有我自己能听见;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我总是认为自己完成不了……这就使我显得十分平庸。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每当我遇到困难不知所措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想想哈利吧,他经历过生死。这样,我就不再那么胆小了,而是渐渐地就变得勇敢了。

  与哈利的经历相比,我的经历实在是微不足道,哈利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在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困难重重,我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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