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15篇(合集)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爱生命》读后感1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中
其实早就看过这首诗的第一部分,写得平实,但很有感染力。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看到了全诗,我不得不对作者产生好感。
我自己喜欢这样的生活态度,很自然洒脱。然而生活就是生活,你不实实在在地经历,是很难体会到一些平时看来很简单的道理的。
诗人说:“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这才是真正的生活。我们自己把自己看年轻了,一点耐心和毅力也非要经过几次打击才肯忍痛拿出来,要做到“风雨兼程”是谈何容易?
我自己不是一个很主动去生活的人,但我总希望别人去那样的生活,生活不能一直是被动的,不然就太没意思了。有人会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也没这么严重,只是我的一个自认为美好的'愿望而已。你看,好多作家都鼓励别人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到最后还不是他们受不了生活的折磨,早早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海子是最典型的,他还写过一首很好的诗[从明天起] 。
没什么话说了,有空的话看些汪国真的诗,会有收获的。
《热爱生命》读后感2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3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4
几年前的一天,我突然看到家对面的楼房顶上长起了一棵小榆树,觉得很新奇。楼房上长出小树并不多见。当时就在想,即使是长出来了,也不会活得长久,因为楼房上的土壤极其有限。所谓的土壤也只不过是大风刮来的一点点灰尘而已;水分更会是少得可怜,只有下雨时才会有小部分的积水供应它,太阳出来,用不了几日也就会干枯了,那时,小树就会自然枯死。
每当看到它的.时候,都会觉得这棵小树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颇有些可怜,更担心某一段时间若是少雨,它的弱小生命就将会终止。
然而,它却活了下来,一直地活了下来。四五年的时间,依然地活着,仍然在成长。只是生长的速度缓慢,一直就没有长得很高,更没有长粗、长壮,且歪歪邪邪,面容枯槁。
出于好奇,我爬上六楼的顶部,对这棵小树的生存环境进行了考察。
那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环境啊——在烟囱和女儿墙的交角略显低洼处,积起薄薄的一层尘土,那就是小树赖以生存的土壤。那算怎样的土壤呢?那又怎能算作是土壤呢?充其量也就是几抔土,土已经有些干,所储存的水分也已经不多了,好在已经结固,不易被风刮跑。这样的土壤用贫瘠来形容似乎也有些夸大。然而,小树所需的一切营养便只有从这里汲取,也只能从这里汲取。由于土壤过于瘠薄,小树的根须已经伸出土壤的外面,弯弯伸曲,四处漫延。有几个根须竟然扎进了细细的砖缝里——砖有很强的吸水性,小树便从它那里得到所需的水分?
小树就这样的生存着,顽强地生存着。
《热爱生命》读后感5
生命有多么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故事发生在美国北部,一位淘金人带着辛苦淘来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尔的同伴踏上了遥远而艰难的归途。然而,他不小心扭伤了脚,他的同伴弃他而去。孤苦一个人走在荒野之中,频临死亡,他毅然丢掉了所有淘到的'所有黄金,轻装上阵。一路上,忍饥挨饿,风餐露宿,与野兽对抗,终于在绝境中生存下来。
我在这个故事中读到了这位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生命本来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严苛的大自然的种种考验中将不堪一击。然而,这位淘金人面对种种考验,顽强地生存下来。为了保存体力,他吞食浆果、草根、生鱼、活松鸡、动物骨头;为了节省体力,他聪明地扔掉了辛苦得来的黄金;为了与野兽抗争,他振奋精神,吓跑大棕熊,并用足够的耐心与饥饿的大灰狼斡旋到底……这一切,都源于对生的渴望!
淘金人与饿狼一路的抗争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只又病又饿的大灰狼时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为他们都想活下去。狼是动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现出惊人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支时,狼向他发起攻击,淘金人以顽强地意志也发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后一击,他咬死了那只狼,吞咽下狼的温润的血。他活了下来。
这是对生命多么顽强地热爱啊!正是这种热爱,才使淘金人能战胜困境、走出困境、从而获得了宝贵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6
大家一定都听说过著名的《物种起源》了吧,而它的作者——达尔文,你了解吗?我向大家推荐这本《热爱生命——达尔文的故事》,读了这本书,你一定有所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达尔文一生的成长经历:苏格兰的奇妙远行,牛津大学的温馨聚会,还有长达五年的世界环球之旅……正是那些多姿多彩的植物,那些各式各样的动物成为了达尔文提出进化论的重要基础。
对于我们现在来说,达尔文是一个极其不平凡的人,他颠覆了那时人们的思想,甚至颠覆了《圣经》。可谁能想到,小时候的达尔文,竟是一个调皮的“捣蛋鬼”呢?那时,达尔文偷采了自家果园的水果,然后把它们藏在灌木丛中,故意说水果被人偷了,再发动一大堆人“抓小偷”。不懂事的达尔文把这称作“耸人听闻的谎言”。也是,调皮捣蛋是每个小男孩的天份,达尔文这么做,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了。
也许正是因为达尔文爱玩的天性,在又一次的偷采水果的过程中,达尔文甚至还有了“新发明”。而我认为,正是这么一个“新发明”,预示了达尔文未来的成就。
后来,达尔文考上了剑桥大学。达尔文不喜欢剑桥大学的课程,但是他又新增了两样爱好:欣赏图画和听音乐。可是无论什么兴趣都超不过另一样爱好,那就是采集甲虫。尽管没有什么科学上的追求,达尔文采集甲虫的工作还是进行得兴致勃勃,并且很顺利。
几年后,达尔文由一个不懂航海的外行变成了水手,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环球之旅。后来,达尔文结了婚,发表了《物种起源》,成为了一位大名鼎鼎的科学家……
看到这里,我合上了书本。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并不一定要循规蹈矩,在没有经过证实之前,你可以大胆地发表自己的想法。说不定有一天,你的幻想成为了现实……
《热爱生命》读后感7
我读了《触摸春天》和《生命生命》这两篇课文,我就开始想:“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
我和爸爸去公园,看见了许多美丽的鲜花,我喜欢色彩艳丽的玫瑰,黄黄的`菊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家的那两盘默默的仙人球。记得爸爸刚把两盘仙人球拿到家时,只是两个小圆球,很可爱。一段时间后,两个小圆球上长出许多小球,翠翠的颜色,它们变得更加可爱了。我天天去观赏,有时给它们浇浇水、松松土。有一次,我给他们浇完水,就在那仙人球旁边玩耍,一不小心,被那钢针的刺扎进了我的手,真痛啊!仙人球太可恶了,长出刺来保护自己,碰都不给别人碰。从此,我有点讨厌它们了。几个月后,我来到阳台,看见那两个仙人球开了许多花,那时候,我又开始喜欢它们了。
有一次,我发现家后面的小草都凋谢了,它们都无精打采、垂头丧气地弯着腰。妈妈看见它们都凋谢了,就一把火给烧了。到了春天,春风一吹,小草又长出来了。
通过回想这两件事,我明白了“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以后要好好地珍惜生命,一定要好好地使用它。
成语无精打采:采:兴致。形容精神不振,提不起劲头。如: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二十五回:“小红待要过去,又不敢过去,只得悄悄向潇湘馆,取了喷壶而回,无精打采,自向房内躺着。”又如:这时候贾大少爷见人家的条子都已到齐,瞧着眼热,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甚觉无精打采。——清·《官场现形记》第二十四回
成语垂头丧气:垂头:耷拉着脑袋;丧气:神情沮丧。形容因失败或不顺利而情绪低落、萎蘼不振的样子。如:唐·韩愈《送穷文》:“主人于是垂头丧气,上手称谢。”又如:一口回绝说情的事,运涛垂头丧气走出来。——梁斌《》十三
《热爱生命》读后感8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9
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生活质量也不段的提高,可是这意味着,人身体抗压能力不断下降,无法治疗的疾病逐渐增多,以前我不懂,生老病死所带来的痛有多少,至到爷爷去世那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亲人的离去,是这样让你难忘,当看到爷爷面无血色,挣扎着看向我最后一眼最后不舍安静的离去的时候,我才明白,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至到如今,每每想起,眼泪还是不停的流下来,也许这就是亲情。 这就是爱。
生命如此的珍贵,可是我们无法把握自己的生命,只能在未知的时间
来充实自己的今天。记得汶川地震时,谁知
能要走了这么多人的生命,是否在上天看来,人
只不过是不起眼的小蚂蚁,他给人们的惩罚是如此的恶
也许我们能做的只有默默为他们祈祷,祝同胞们一路走好。 一切的一切,不是我们不热爱生命, 是我们无法预示未来。其实人们还是很向往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一样,有时活在幻想中,虽不实际,但心情舒畅还又何不可?还记得有一首诗句是这样说的,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曳,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门是矮矮的,阳光照进来,我们站着什么都不说,就十分美好。我总是读给班内的老师听,这首诗让我感受到在静静的世界里是如此的美好,正如时光如水,生命如歌......
《热爱生命》读后感10
《热爱生命》这本书是由法国人文主义作家,蒙田所著,蒙田一生坚持旧教信仰。蒙田受古希腊斯多噶派哲学影响很大,认为人是热爱生活的,爱生活就要顺乎天性,人的天性在于追求幸福和快乐,但需要选择和节制。
书很多,但打中自已心坎,值得阅读,并禁得住反复阅读的并不多。我想,蒙田是值得我不时拿来翻阅与琢磨的。
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认真而又充实地生活,善于享受生活中各种快乐的人就感到死而无憾,感不到死的苦恼了。如果一辈子懒散拖踏,萎靡不振,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留有好多遗憾,临死时必然感到苦恼。
记得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怎样渡过呢?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斗争”人,应当赶快生活。
可是,现在还会有谁能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
虽然我们不能掌控命运,但我们能改变命运,即使卑微的我们注定此生鸿去无迹,但在这躯体还暂寄人间的当儿,在选择事业与生活的时候,能够返回自身,保持康健和愉悦的心态;等死亡降临时,一切都悄悄地,不能“知秋叶般净美”也将“如土委地”,自然而然。
《热爱生命》读后感11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曾感动千千万万的人,也感动了我。他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撰写的《热爱生命》。
在这篇小说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淘金者与病狼“战斗”的情景,那只狼用最后的力气去咬人,可淘金者早就准备好了,一只手抓住狼的牙床,卡住嘴;另只手抓住狼,用嘴去咬狼的喉管,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缓缓流进喉咙”。当我看这段时,不禁为他担忧,又转为高兴,感慨他顽强的生命,又感慨他的有勇有谋,不为困境所打倒。
不仅仅在小说里会有这样顽强的生命,现实中也有。著名的天体物理学家霍金在21岁时被诊断出有卢伽雷氏症,医生判断他只有几年的寿命。然而,他没有绝望,他凭借顽强的意志,在轮椅上活到现在,甚至创造了不可思议的成就,为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条坚毅的生命,将延续下来并抵达永恒。
这篇小说在结尾时也颇有一点幽默:这个淘金者在得救后得了一种症状,总是怕食物会吃完,因此他经常向船上的厨师打听食物的'储备情况。尽管厨师每次都说食物充足,但他依然不信,只有自己亲自去储藏室打探才肯相信。更令人难解的是,他的床铺、被子甚至每一个角落都塞了满满的面包。作为小说的结尾,用幽默缓解人紧张的神经,让人身临其境,实在巧妙。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生命,我们应当保护生命,也应当磨练生命,更应当热爱生命,让它真正成为一条坚毅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12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书为伴,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阳光,渡过快乐一生。
《热爱生命》读后感13
首先,我不得不说这篇短简的美文读起来有很好的语感,情感也容易引起我的共鸣。所以我每次读它的时候都会尽量地可以在念到每一个字,过渡每一个词的时候都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与文字融在一起。
也许我喜欢它的标题——热爱生命。热爱生命,这是一种劝告,也是一种激励。它的内容更是分开了成功、爱情、行动几个方面。对于成功,是需要落实的,而在行动的过程中未免有许多风许多雨,困难阻碍是无可避免的。但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阻碍自己前进的东西才更能丰富你行走的道路。一直向前,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也是缺乏美感的。因为经历过的人生才是美丽的。要想成功,要想有自己的舞台,要想为自己或长或短的生命增添斑斓的色彩,我们就前进吧,和着风伴着雨。
而面对着爱情,萌动的青春总让人蠢蠢欲试。想要有美好而纯真的爱,这种追求是需要勇气的,更需要自己的真诚。有朋友和我说过:“爱情就像是流水,水面有声音。刚开始,是很激烈的,但是深处的流水,没有声音。水越深,则无声。爱情也该一样,成熟的爱情,应该更深入,不必多挂口,太多话就显得太简单。”我向往有友谊作奠基的成熟爱情。而我知道,要在这种交往与发展的过程中,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实属不容易。在期满自己与别人时,爱情要枝繁叶茂,需要自己的真,自己的实,自己的纯。
向上的路,总是坎坷而崎岖。成长穿越了疲倦与乏味之后,记忆里只会有自己真正的影子。那时光尴尬过,无知过,但深刻的是曾经如此执着地接近梦想。
我相信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成长中,我选择,我行动,我前进。有风,我让风吹;有雨,我让雨下。
《热爱生命》读后感14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上一个好朋友,读书让我插上了翅膀,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翱翔。
《热爱生命》这本书收集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八篇中篇小说。杰克·伦敦的这几篇文章情节紧凑,语言精美,人物刻画生动,能深深打动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描绘了一个孤独的人在荒野上与饥饿、寒冷,并和野兽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
一个在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途中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的背包里装着很多黄金,还有跟黄金一样重要的火柴,他十分爱惜这些火柴,总怕弄丢了,所以经常把它们倒出来重新数。
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换作是我,肯定早就疼得哇哇叫了。记得以前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摔了膝盖,就哭了老半天,后来发现原来只是轻微的擦伤而已。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太多了!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
《热爱生命》读后感15
今天要讲授蒙田的《热爱生命》,我一直认为现在的学生还小,还不适合接受关于生命之类的沉重话题。但是文章确实是经典,短小精悍。
文章开头,蒙田变亮明自己的观点:生命是值得称颂,富有乐趣的。继而,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个体的.生命。他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或是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这就进一步告诉世人,人生并不存在什么不能承受的重,到处都是色彩斑斓,时时都是阳光彩虹,只不过我们还没有修炼到这重境界罢了。
文中,蒙田还引用了古罗马哲学家塞涅卡的名言: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似乎是在说宗教的消极性,因为宗教往往认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类在赎罪,赎罪结束了,人就可以在来世进入天堂。看来,蒙田对这种观点是持怀疑态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饱满。文章的结束,作者告诉了读者怎样去热爱生命。热爱生命不是简单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奋创造,充实自己的人生。只有这样,人的一生才不会在碌碌无为中度过。
禁不住又想起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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