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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

时间:2024-01-13 08:05:3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百年孤独》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百年孤独》有感

读《百年孤独》有感1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目送读后感800字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百年孤独读后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读《百年孤独》有感2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最著名的作品,一举为他赢得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我喜欢这部书,但不太喜欢作者,他对中国的版税是狮子大开口,结果到现在都没有一家中国的出版社被授权出版,所有看到的版本其实都是“盗版”。

  《百年孤独》标志着拉美文学的崛起,它给我们带来了非常新鲜的一阵南美风,即魔幻现实主义:现实与魔幻不可分割,魔幻因为有着强大的现实基础而让人觉得这种魔幻有其必然性,而现实因为魔幻的夸张而显得更真实。

  《百年孤独》正是其所讲的故事的高度概括:南美西班牙后裔布恩蒂亚家族整整一百年来的不断制造孤独和抗争孤独的故事。经历了的家庭的聚散离合,经历了巨大的社会变迁,经历了一次次辉煌与败落,一百年的风风雨雨,终于让布恩蒂亚家族被一阵风卷走,消失得无影无踪,永远和孤独相伴了。

  这部小说的特色之一,也是最麻烦的让人头晕的地方,就是家族中的六代人一直不断地起重复的名字,第七代刚出生就被蚂蚁吃掉,没有来得及起。布恩蒂亚家族主要有两个延续的名字:霍塞·阿卡迪奥,还有就是奥雷良诺,还可以加上雷梅苔丝、乌苏拉、阿玛兰塔。每一代人都有人叫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再加上家族中的其它人物,这种情况真让人受不了,读到第四代就容易闹不清族谱关系了。所以,连个故事的梗概都难以介绍,非得先把族谱摆出来,对照着看才能弄得清。

  叫阿卡迪奥的人,叫奥雷良诺的人,叫雷梅苔丝的人,叫阿玛兰塔的人,等等,不仅性格极像,而且宿命也很相像。整个家族都陷进去了某种被诅咒过的宿命,那宿命正是写在印第安人赫尔墨德斯的那本羊皮书上。家族第一个人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里面的人物,我最佩服的是乌苏娜,其实就是实际的家族的族长,她坚强、刚毅、善良,永远坚实地鼎力在现实主义的大地上来支撑着这个家族。最喜欢的是第二代家族成员中的雷梅苔丝,她几乎聚集了女性所有的优点,让人不得不爱。其它人物,大部分都有其可怜而又可恨之处,那个第四代的,奥雷良诺第二的妻子菲兰达,则完全是可鄙的。

  布恩蒂亚家族在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年来不断奋斗,这个创业史其实就是拉美大陆的殖民者们不断拓荒与发展的.历程。这也是包括哥伦比亚在内的,拉美许多个国家的建国和奋斗的缩影。而其中的哥伦比亚,尤其命运多桀。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这也难怪,马尔克斯在书中表现出了一种深深的悲观之情,布恩蒂亚和马贡多镇最终被风吹走,正是这种悲观的最好表达。

  孤独,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共同命运,每个人都逃不脱。一家七代人从创业到败落到复兴到毁灭,都与孤独这个主题紧密相关,作者也一直在描述孤独,每个人都看上去是孤独的,他们无法沟通,无法互相支持,无法携手共振家族,只能任孤独把一个又一个家族成员扭曲和毁灭。马尔克斯把每个人的心路历程和外在表现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孤独就在每个人的个性中凸显出来。

  我觉得这种孤独并不仅仅只属于布恩蒂亚家族,甚至不仅仅只属于拉美,我觉得孤独是全人类所面临的一种命运,换句话说,孤独才是人类生存的真相。每个人不能掌握自身的命运,产生了绝望、冷漠和麻木感。正因为孤独,我们才会备受苦痛,备受内心的煎熬。放眼市井,虽然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但每个人却愈发孤独了,也就愈发寒冷,愈发痛苦。

  但孤独也就孤独吧,却没有必要把自己迷失在其中。孤独过了头,其实就是矫情了。沟通、信任、理解、关心、支持,这些都是天生的破除与中和孤独的妙方。但处置孤独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纳孤独,与之相处,不要让孤独破坏心情,蒙蔽心灵,而是让情感细腻,心灵深刻。

  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给他们带来的只是愚昧、落后、保守、僵化,这也是为什么结局让他们毁灭的原因。马克克斯在最后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想这是一种深沉的悲怆,更是一种改变自身性格和命运的希望——对拉美,对哥伦比亚,对他自身。

  马尔克斯对每个人的描述,都是在描述一种孤独。能读懂孤独,品尝孤独,才真正读懂了这本书。

读《百年孤独》有感3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读《百年孤独》有感4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感情》使他得到了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能够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就应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应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下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明白妻子是怎样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齐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样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应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就应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向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读《百年孤独》有感5

  本书简介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哥伦比亚

  之前并不熟悉哥伦比亚这个国家,南美洲只熟悉巴西、阿根廷、智利等这种足球强的国家,还有巴拿马,因为运河。

  “哥伦比亚”这个词倒是很熟悉,因为哥伦比亚大学,上学期间经常听到,还常有接触,导师的师兄弟在该校任教。

  刚搜了下“哥伦比亚大学为什么不在哥伦比亚?”

  答:哥伦比亚大学的前身就一直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后来只是因为当局领导为了对发现美洲大陆的哥伦布(ChristopherColumbus)表示敬意,将名字改为了哥伦比亚学院,后来再叫哥伦比亚大学大学,说白了这名字的得来和地名的哥伦比亚没半毛钱关系。

  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与加拿大的哥伦比亚大学?

  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在纽约曼哈顿岛上,哥伦比亚是名字。加拿大的UBC全程是英属哥伦比亚州大学,英属哥伦比亚是加拿大当地的行政区划。

  拉丁美洲

  拉丁美洲全称:拉丁亚美利加洲。即现在的南美洲加上墨西哥

  是指美国以南的美洲地区,地处北纬32°42′和南纬56°54′之间,包括墨西哥、中美洲、西印度群岛和南美洲。因长期曾沦为拉丁语组的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现有国家中绝大多数通行的语言属拉丁语族,故被称为拉丁美洲。

  拉丁语

  拉丁文原为意大利中部拉提姆地区的方言,后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和天主教的流传扩展为欧洲通用语言。现仍为梵蒂冈使用。拉丁语是个综合语。

  历史演变:罗马帝国的奥古斯都皇帝时期使用的文言文称为“古典拉丁语”(latinaclassica),而2-6世纪民众所使用的白话文则称为“通俗拉丁语”(sermovulgaris)。而通俗拉丁文在中世纪又衍生出一些“罗曼语族”,包括中部罗曼语:法语、意大利语、萨丁语、加泰罗尼亚语;西部罗曼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与东部罗曼语:罗马尼亚语。十六世纪后西班牙与葡萄牙势力扩张到整个中南美洲,因此中南美洲又称“拉丁美洲”。

  魔幻现实主义

  执意于把现实投放到虚幻的环境和气氛中,给以客观,详尽的描绘,使现实披上一层光怪陆离的魔幻的外衣,既在作品中坚持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原则,又在创作方法上运用欧美现代派的手法,插入许多神奇,怪诞的幻景,使整个画面呈现出似真非真、似假非假、虚虚实实、真假难辨的风格。

  读后感受

  直接点说,看完的感触就是以女人为时间轴线,贯穿这个家族兴盛、衰落、灭亡,男人作为主角,重复的姓名,重复的性格,重复的孤独,延续着、呼应着、轮回着、演绎着、推动着整个书的前进,不同时期的奥雷里亚诺和何塞·阿尔卡蒂奥身边发生着不同的故事,见证着马孔多小镇的变化,而马孔多又和本书的男主角一样,从始到末,合上本书又回到原点。

  作者对于每个人物的刻画都淋漓尽致,内心孤独的描写比较细腻,读起来整个家族就像跳不出的怪圈,不同的故事相同的孤独。找不到本书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

  查过本书的背景还有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后,发现了原因:相同姓名相同孤独命运的“奥雷里亚诺和何塞·阿尔卡蒂奥”身上带着的不同的故事,是当时拉丁美洲的真实映射,马孔多人们思想的固守陈规折射出当时整个社会的状态,间接指出落后的原因。我觉得是这些不同故事的进展,才是本书获奖的重要理由之一,当然作者以这种手法的描写同样令人惊叹不已。

  我的启发

  1、解放思想,快速地接触新事物,认可新事物,不要固壁自封,要不断学习,不断思考。

  2、多与别人交流,不要把自己的不愉快累计,能消化就消化,消化不了的找朋友谈谈心。

  3、自身的努力大于一切,最近看到的一句话“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只有让别人感觉你有利用价值,别人才会与你交朋友,高看你,而这一切就是自己的拼搏上进为基石。

读《百年孤独》有感6

  读书自有其妙处。这本曾让我多次阅读的《百年孤独》总能带给我新的心得体会。这些体会是书中的那句“越文明,越孤独”所带来的感慨,是那句“她从不在乎下雨,因为她的一生都遍布阴云”的黯然神伤,是那句“死亡是一面镜子,反射出生命在眼前做的各种徒劳的姿态”的对生命的思考……“生命”与“孤独”,本就是一组高深而神秘莫测的词语,但这本书无疑将它们的含义向我诠释了一遍:生命是永恒的,孤独是无尽的,而轮回是无限的。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三代人发展与衰败的历史。剧情很荒诞,甚至可以用古怪来形容。从最初布恩迪亚一家人在马孔多的扎根,到最后一阵飓风将这个百年的家族从地球上彻底抹灭。一切似乎很不合乎常理,但文中的孤独感总会让人在夜半时分惊醒而心悸。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文中的主人公们,以各自的人生为我们诠释了各种各样的孤独。从何塞对科学执着到迷失自我,到阿尔卡地奥因过人的智慧而孤独终老……每位主角结合着自身的时代特色将各个时代的风俗、事件、人文理念展现地淋漓尽致。但他们无疑都走向了毁灭,因为世人的庸俗,因为时代的变迁。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只有用水将心上的雾气淘洗干净,荣光才会照亮最初的梦想”。正因孤独,人类才得以创造;也正因孤独,生命中的欢愉也难能可贵;也正因孤独,人的心灵才能够一直保持纯粹正直,不为黑暗所玷污。

  而如果想要排解内心的孤独,方法自然有很多,像书中奥雷良诺为排遣孤独而用黄金做小金鱼,直至做完二十五条为止。在这里,我自然推荐大家用阅读的方式,提升自己,塑造品格,排遣孤独,成为更好的自己。

  世界上最大的监狱,是人的思维意识。很多时候,阻碍我们的往往不是智商,不是勤奋程度,而是固化的思维模式。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只有经常读书,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读《百年孤独》有感7

  这个假期又重温了一遍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记得第一遍读它的时候,我被各种“差不多”的姓名,各种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整个人都不好了,经过时间的沉淀再看,连同这本书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解,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由此孤独的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读《百年孤独》有感8

  《百年孤独》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它不仅展现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兴衰历程,也深刻地反映了拉丁美洲社会的历史和文化。这部小说以其独特的叙事风格、丰富的想象力和魔幻的笔触,让读者对人性、命运和孤独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被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所吸引。这个家族在小说中经历了七代人的传承,从建立马孔多小镇到最终的衰败,都充满了荒凉和孤独。每个家族成员都有不同的性格和命运,但他们都无法逃脱家族的宿命。这让我思考了人类在历史进程中的角色和命运。马尔克斯通过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布恩地亚家族中的每一个成员,他们的性格、行为和思想都各具特色。他们的命运似乎是注定的,但马尔克斯却用魔幻的手法让读者感受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这种力量超越了时间和空间,让人们不得不相信命运的不可逆转。在阅读过程中,我也被小说中的魔幻元素所吸引。马尔克斯将现实与魔幻相结合,创造出一个独特的马孔多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想象力和神秘感,让读者对未知的事物产生了强烈的探索欲望。这种魔幻的叙事方式不仅丰富了小说的内容,也让读者对拉丁美洲的文化和历史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总的来说,《百年孤独》是一部令人难以忘怀的作品。它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的孤独和命运的不可逆转,同时也展现了拉丁美洲社会的历史和文化。这部小说让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让我对命运有了更敬畏的态度。我相信这部小说将会成为我内心永远珍藏的一部分。

读《百年孤独》有感9

  老师推荐了很多的书,《百年孤独》算是一本。但我偏偏购买了这本书,从买书的这一刻,无形之中,我踏入了痛苦的深渊。先看了导读,嗯,感觉不错。随手翻阅,在看了将近五十页后,无奈宣告放弃,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曾翻阅,终于在此次暑假将其读完,自豪之感油然而生,买来将近一年,才看完,并理清了一丝头绪,怎能不令我自豪?

  坦白说,这本书我没有完全读懂,但我不认为这本书难懂,潜意识里,我认为只要可以理清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即可读懂整本书。所以,书中人物的关系或许是重点,嗯,应该是这样的。

  只是,要想理清其中的人物关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耗费时间精力的巨大工程,(最起码,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重体力活)因为一个不留神,就会给弄混,我也是尽了最大努力,才勉强区分出了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在脑海中构造出了一个极其容易坍塌的家庭构造图,也正是凭借这张图,我才勉强没读晕。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张图在书本合上的刹那便魂飞破灭了。

  因为没完全读懂,所以只好写一些表面东西了。说实在话,我挺同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这个家族的子孙一代又一代被取名为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孤独已经变成了这个家族的'代名词,这种孤独持续了将近百年,这个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用自己的方式来排遣自己的孤独: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闭门风窗,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家庭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令人感到恐惧,甚至是产生一种很强烈的窒息感,让人想要逃离。这个家族之中,夫妻、父子、母女,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间,始终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沟通,没有推心置腹的切磋商讨,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了解,缺乏关心和支持。尽管他们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或许是这一百年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最终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这本书深刻反映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我没有看明白,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本自传,或是一本预言书。一个人在为一个家族近百年的历史所作的预言,记载于羊皮卷上,并且没有遗漏,全部实现。而这个人在书中出现的次数很少,但他的影子却无处不在,他名叫墨尔基阿德斯。

  合上整本书,如卸重负。将书放置书柜最不显眼处,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碰它了,这本书使我饱受头痛,我绝不会再给自己找第二次麻烦的!唉,不过,或许随着年龄增长、阅历的加深和思想的逐渐成熟,会促使我在某一天重新打开这本书。以后发生的一切是不可预知的,难道不是么?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加布里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何许人也?高人?奇人?智者?未卜先知者?对于此人,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个人用洞悉一切的目光,用极其丰富夸张的想象,用无人能比的语言驾驭能力,站在人类的高度,世界的高度,俯瞰着人类世界。这是我在阅读《百年孤独》期间对这个人的感觉。

  哥伦比亚,位于南美洲西北部,西濒太平洋,北临加勒比海,东同委内瑞拉,东南同巴西,南与秘鲁、厄瓜多尔,西北与巴拿马为邻。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拉丁美洲国家,有一个人于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这个人就是加布里尔·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某个海滨小镇。1965年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出版,一出版就在拉丁美洲乃至全球引起巨大轰动。据说,他的诺贝尔文学奖很大程度上就是凭借这本《百年孤独》而获得。

  在这里啰啰嗦嗦地介绍哥伦比亚和作者其人,是因为读此书,你应该要稍微了解哥伦比亚的地理和社会背景。也是因为在花了几个晚上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后,对作者产生由衷的敬佩和感激而引发的后续动作。

  小说讲述了小镇马孔多上的一个大家族——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兴衰史:霍·阿·布恩迪亚与表妹乌尔苏拉近亲结婚,乌尔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迪亚同房。布恩迪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迪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尔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迪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迪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孔多。起初布恩迪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迪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的时候,因为与姨妈乌尔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自己。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孔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本书描写的人物众多,个个个性显明。作者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极其大胆的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色彩斑斓、风格独特的故事和画面,从而来反映更深层次的一些东西。关于作者极端夸张的描写手法,我在这里稍稍露出冰山一角。如:吉卜赛人拖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小镇马孔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孔多滴雨未下……这种大胆夸张的写法在本书中随处可见,令读者惊叹无语。这里引用百度百科上对它的评价——“《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我写不出如此深奥的感触,我只能说,对于象我文学阅读水平有限的人来说,这是我多年来看过的最令我惊讶和敬佩的一本书。(请注意,我在这里用了“惊讶”一词.)

  “本书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也有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这是别人对这本书的另一种评价。

  那为什么书名叫《百年孤独》呢?这是我看过此书后所思考的'问题。“百年”这是个近似时间,可能要稍长一点。从霍·阿·布恩迪亚与乌尔苏拉建立马孔多起到这个家族和整个小镇的消失,大约就是百年的时间。一个家族的百年兴衰,一个小镇的百年兴衰,反映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百年兴衰。

  “孤独”最浮浅的含义,指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个成员几乎个个个性孤僻,而且家族成员之间个性迥然不同(这也是本书的魅力所在)。“孤独”这个词颇耐人寻味。因为写这篇读后感,所以查看了百度百科,发现中国人与外国人对这个词的意思略有区别,当然,百度百科也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基本上还是属于共同认同的东西。“孤独”这两个字原先并没有放在一起,而是出现在《孟子·梁惠王下》:“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 这个意思与英语中表示孤独的单词“lonely people”有异曲同工之处。“lonely people”表示孤独的,单独的一个人。但是在中国文字里解释,“孤独”还有另外一种意思:“孤是王者,独是独一无二”。“独一无二的王者必需永远接受孤独,他不需要接受任何人的认同,更加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王者绝对可以在很平静的环境下独行。孤独并非是在自己心情压抑,或是失恋的时候出现的,那种感觉只是空虚和寂寞,称不上是孤独。孤独是一种状态,是一种圆融的状态,真正的孤独是高贵的,孤独者都是思想者,当一个人孤独的时候,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他面对的是真正的自己,人类的思想一切都源与此处。”这段话很有意思。人面对循环的无助,即使你无数次投入人群,即使你在战争中成为领袖或者有一个大家族环绕着你,即使有许多情人,你总逃脱不了孤独,而且当你越睿智越年迈你越趋近孤独。这是一种无助、必然和可悲。就像里面的主人公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年迈之后迷恋炼金术和牛顿最后皈依神学一样,对于孤独的逃避是人性最基本也是人内心最可怕的力量,因为逃避孤独,我们才有了爱。

  “孤独”深远的含义可能蕴含着更多哲学的思想。时间在重复轮回,就象马孔多从没有到兴起,再到衰亡,最后被飓风刮走,一切象没有发生过一般。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但是事实倒未必。因为,社会历史尽管不会受到什么冥冥之中的命运与力量的支配,但是严酷的现实告诉人们,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的哥伦比亚以及整个拉美的社会发展,正像马孔多的历史进程一样是停滞的和孤独的,是一种过去和未来的循环往复。拉丁美洲是世界上开发最晚的地区之一,哥伦比亚近百年来始终处于封闭、落后、贫困和保守的“孤独”境地。所以《百年孤独》中的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象征了哥伦比亚甚至整个拉美的社会现实。漫长的战争,无休止的党派之争,残酷的资本主义入侵,封建统治下的专政愚昧,构成了20多个国家的百年沧桑。荒谬的时间循环概念,正是拉美落后的民族精神的体现:逃避现实,眷恋过去,抱首残缺,民族压迫越重,恋旧情节越浓。这种落后的民族精神与心理的恶性循环,正是拉美社会进步缓慢的内在原因。所以《百年孤独》这个魔幻的世界蕴涵了深刻的真实性与社会性,这体现了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既有神秘、怪诞性又有现实性的基本特征!

  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与其说马尔克斯在写对拉丁美洲的担忧,不如说他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担忧。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日益膨胀的人心欲望,让我不由地联想起这个地球是否如马孔多这个小镇一般,最后因为人类不知收敛,不知悔改,而被什么刮走,一切象没有发生过一般。《红楼梦》里有一句话:“只落下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人类可能到最后,连“白茫茫大地”也留不下了。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些文学作品值得让你用一生去阅读,去思索,去品味,而《百年孤独》无疑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它超越了时代的局限,让每一个阅读它的读者,都陷入了作者传达出的那份情感和思想之中,历久弥新,并在岁月的冲刷下愈加闪耀那份智慧的光华。

  这部伟大的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者用那份充满着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字,讲述了一个个孤独的人,孤独的故事。

  初读这本小说,很多人可能会对其中反复出现的人名以及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望而生畏,从来丧失了阅读的兴趣,但只有真正静下心来,通读全文后,才发现这背后蕴含的深意。这些重复的名字象征着岁月的`轮回,代表了每个人都逃脱不了的宿命。

  老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这位富有进取心的男人,带领着村民们开辟出了马孔多这个繁荣了百年的集镇。但是他是孤独的,因为他对科学的狂热,几乎没有人理解他,甚至包括他挚爱的妻子—乌尔苏拉。他最后陷入了自己的精神世界中,被拴在了栗子树上,直到死亡。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前半生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而战,在经历了三十二次起义失败、躲过了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埋伏和一次行刑队的枪决之后突然发现,他竟然找不到自己所做的这一切的意义了,就连自杀也宣告失败。他十七个儿子一夜之间死了十六个,第十七个也在随后死亡,全部被人命中眉心,他最后只能孤独的在自己的实验室里打造金鱼,直到孤独的死去。

  老祖母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大家族中唯一算得上清醒的人,布恩迪亚家族从她手中发迹,也随着她的死亡,终于宣告衰败。在此后一任又一任的家族掌权者,身上无不背负了孤独的使命,甚至终其一生都在和孤独的宿命做着抗争。

  他们的命运和马孔多的命运,似乎早已经注定,虽然他们也曾想过要融入外面的世界,但是这一切努力都以失败告终,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布恩迪亚家族宛如在大海中孤零零悬着的灯塔,苦苦支撑,最终轰然倒塌。

  “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每个人都在孤独的宿命下孤独的死去,布恩迪亚家族最终泯灭于这尘世,作者用这样的一个悲剧的皆为表达了自己的愤懑。

  这本小说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又一个孤独的人生,以及他们为了摆脱孤独做出的努力,我们徜徉在作者笔下的文字时,更应该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对抗孤独的方法,活出不那么独孤的人生。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异常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礼貌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资料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向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异常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我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明白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礼貌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之后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那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最近读了一本书《百年孤独》,第一次看这本书,立刻被书名和各种复杂的人物,以及莫名其妙思绪所吸引。孤独构成了这本书和所有人物的基本格调。整个布恩迪亚的家族呢,都是不太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天不与人说话,有的为做一个目标疯狂的去做,并不考虑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的使整个家族与世界隔绝,疯狂的导致家族的一个人绑在树上,最后被蚂蚁吃掉。这种冷漠孤独的状态让人心酸。让你会为之沉思,他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生活在现代的都市里,每天都是繁华热闹,但在繁华热闹之后还是感到一丝难以抗拒的孤独。虽然网络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每天在重复的模式中找不到真实的自己。唯有自己在安静的角落里,静静的看书的时候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乐趣。我对家族的一个女性——乌尔苏拉印象非常深刻,她为了与孤独对抗做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依旧走向孤独的深渊,投入孤独那冰冷无情的怀抱。最后她仍然无法战胜这种孤独,她的坚强使我震惊,家族中每一个人都被孤独包围着。慢慢的走向一个孤独的怀抱,可她并没有放弃,直到她死亡,她也没有放弃,她要把家人从孤独中唤醒,帮助家人摆脱孤独的怀抱。家族中的其他女性也慢慢走向孤独,只有她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被卷入这混乱的迷失生活当中,她没有迷失方向,她找到了自己并坚定的`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们生活在充满阳光和诱惑的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被各种各样的诱惑包围着。但真正能不被诱惑的人又有几个呢?突然感觉能不被诱惑的人,有多么强大的内心力量。也被乌尔苏拉抵抗孤独的决心勇敢而感到荣耀,乌尔苏拉从不退缩,在恶劣的环境下自强不息,活出波澜壮阔的一生。由衷的佩服她,学习她顽强向命运抵抗,终于活出自己的灿烂。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充满着神话和幻想的一部经典的作品。这本书虽然有点难懂。但读起来会让人回味无穷。非常喜欢里面一段经典的语句是: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希望你读到这本书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觉。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百年孤独》是一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名著,讲述的是一个庞大的百年家族,由第一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创建,由最后一代长着猪尾巴的婴儿奥雷里亚诺被蚂蚁啃食而结束。随着第六代奥雷里亚诺破译出了羊皮卷,整个马孔多被飓风卷走,再也没有人记得家族的兴衰历史。

  该书最大的标签是“魔幻现实主义”,即指对现实的诗化和否定,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将魔幻当做现实来写,在叙述中插入神话传说或是不可思议的现象。这种写法的好处在于,剧情诡谲离奇,变幻有趣,让读者的阅读体验极佳,仿佛脱离现实进入了一个魔幻的世界。若是真的读进去了,对汉语为母语的读者会发现,除了人名之外,并无所谓晦涩艰深的情节。作者用一些魔幻的现象来反映和隐喻历史和当下的现实,比如传染全村的“失眠症”象征着拉美人民对于历史的遗忘,持续四年之久的大暴雨象征着革命结束后国家的满目疮痍等。

  在叙述方面,作者并不是像编年史、流水账一样记载这百年来每一年每一天发生的每一件事,而是“把家族某个人生命的某一段像切片一样剔出来,顺带牵连其他人的血肉。使得长达百年的时间主线,被一个个家族成员的生老病死切割,又错落着重叠在一起,叠成厚薄不均的一百年。”

  孤独是书名,也是该书的主题。纵使名字重复,布恩迪亚家族并不团结,每个人都是自我封闭的,甚至从一出生开始就带上了孤独的特质,经历一个个孤独的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树下风吹雨打直至死亡;乌尔苏拉为家族忙碌奔波一生最终眼瞎也无人知晓;奥雷里亚诺晚年才发觉战争的动机不是自由而是自尊,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在悔恨中死去;费尔南达为家族名誉努力奋斗,不为任何人理解和尊重,昔日貌美的“女王”郁郁而终;第六代奥雷里丧妻丧子又只身面对家族百年历史。

  文学是人学,人类的感情是相通的。从布恩迪亚家族中我们也能看到自己的缩影,我们接受父母的教导,好好学习,上一个好大学,找一个好工作,结婚生子,最后也教导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未尝不是一种人生的复刻和循环。生命历程中,我们也会越发感受到孤独,我们不断向前奔波,所秉承的情感却不为任何人感同身受,最亲的人也会渐行渐远最终离我们而去。友谊和爱情只不过是对孤独的暂时消解剂,孤独才是常态,我们能做到的只是用过往的回忆和未来的`期许与孤独和解。

  该书讲述的不仅是个体的孤独,也是群体(拉丁美洲)的孤独。小小的马孔多是拉丁美洲的缩影,拉丁美洲经历的文明发源、殖民入侵、资本入侵(联合果品公司)和内战屠杀,与书中马孔多的故事也有所对应。迷信,愚昧,落后一直是拉美大陆融入民族血液的劣根性,阻碍国家的进步,造就了其“孤独”的特质。加斯通试图融入马孔多,却越发觉得无聊和格格不入,最后不带一丝眷恋离开,这代表着外来文明和拉美文明交互作用的失败,即使是现代文明也无法拯救落后文明。而拉美人民对此不仅不自知,而且在逐渐遗忘这片土地的历史——遗忘,则是更大的孤独。

  作者在结尾说“羊皮卷上的一切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表达的其实是对拉美人民最后的期许,试图用文字唤醒拉美人民,并给全人类提供警示。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相信不少朋友都听说过《百年孤独》这本书,该书是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的长篇小说,主要通过对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小镇马孔多的兴衰感应了拉丁美洲风云变幻的历史。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老实说,我是先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才开始看这部马尔克斯的成名作的。相比于《霍乱》对高中时代的我的冲击,对我人生观以及爱情观的重塑,《百年孤独》倒没有什么神奇得让我内心一震,身体发抖的惊喜。假如没有《霍乱》在前的铺垫,我是万万不可能静下心来看完这本略显枯燥的书籍,一是人名是这么的多,前后的跨度又这么长。这如《禁色》之书,让我下着性子看完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一样,因此没有前者的共鸣,我无法直视其中那震惊时代的灵魂。

  在《百年孤独》里,我记不清这么多长的名字,只记得第一代族长因为精神失常,被拴在树上几十年而死,有一个横穿整本书的吉普赛祭祀,让幼年时的上校看见了冰,还有第一代族长夫人,掌管家族分内的事情,逐渐失去权力,被家里淡化存在,直到漠视。

  我记忆之中,尚存的,仅记得第一代家族的事迹,后面的倒有些忘记了。

  马尔克斯是一个擅长写情爱的作家,这本书跨越南美洲近两百年的历史,我觉得都是感情在其中的,他是一个伟大的感情描写者,但他不是一个好的写爱情的作家。他写的爱情,是在于自己对爱情的理解,他写的几乎总是两情相悦,然后受了磨难,既而分开,他远远低估了人类对自身愉悦与感情之间的权衡,更高估了人与人之间的忠贞,他对六十年后再见,仍能旧情复燃的罗曼蒂克深信不疑,这是他在《百年孤独》与《霍乱》

  中处处表露出来的作家个性。

  对于感情上的感知,他没有王家卫那样看得透测。

  在网上有一个流传得很广的都市传说:在你二十岁后遇见的人们心里,各自早有所爱。因此以后的人们即使见到另一个爱人,也心有不纯。王家卫在电影里最爱表现出一个让我震惊不已的事实:几乎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爱的人。这种思想在《堕落天使》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藏着一次主动离开的后手,并非只是听对方诉说怨言,提出离开。

  而马尔克斯却不同,在《霍乱》中,他写两个白发苍苍的两个人在挂着黄旗的船上再续前缘,在《百年孤独》里,他写每个失去所爱之人的人都孤独过日,终生不婚。

  上校的妹妹因为钢琴师死后,于是终生不嫁,上校因为妻子死后,于是孤独终老。这是一种与人的本能相悖的现象。人会一点一点地删除痛苦,接受新欢,这是通过了历史与现实双重考验的优异成绩者。而能坚持不渝的,除了脑子有问题的艺术家,便只有过分偏执的完美主义哲学家。

  马尔克斯在成名后,曾拜访过自己还是青年时代的女神——嘉宝。但这时的'嘉宝已经年岁垂老,看上去普普通通,还是一个晚年悲惨的老妇人,一切风情都碾碎在岁月之轮下。我怀疑,马尔克斯因写《霍乱》,不无与此有关。

  在外国影史上有部经典的《时光倒流七十年》电影,这部电影的原小说作者是看见了女演员亚当茉莱的照片,顿时一见钟情,于是创作了这本想象出奇的魔幻小说。里面说到男主角也是对女演员一见钟情,于是想方设法想穿越回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去见自己的爱人。根据一个教授的意见,他靠想回到了过去,就是在床上“想”,然后如愿以偿。我去查过那位女演员的照片,流传下来的很少,不出意外的,我也一瞬间的心动了,像作家说的那样“看着这幅照片,我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我在这件事情上,与马尔克斯产生共鸣,年轻时代遇见的披花印月是所有男人无法绕过去的坎。

  马尔克斯在采访中认为《百年孤独》中的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缺乏感情。我倒不觉得如此,我觉得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的感情过于丰富。

  上校的妻子死后,他与多个女子有染,生下了十七个脸上有印记的儿子。他参军报国归来后,面对着满城的香蕉与火车轨道,天上下着工业化的酸雨,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打造着手中将完未完的小金鱼,像极了那个生活在南美洲,名字被世界各地的人们用不同语言称呼的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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