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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读后感

时间:2024-03-07 14:18: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流浪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

  连着两天,雨下个不停,在下雨天里读书是最惬意的,上次妈妈送我的一本书,书名是《苦儿流浪记》书很新很新,妈妈送我的“三好生”礼物。妈妈说:“这本书很好看,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主人公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雷米八岁时,凶恶的养父回家乡后把他卖给了品德高尚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老人)维泰利斯,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伍,靠卖艺杂耍谋生。维泰利斯遭冤入狱后,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和她的儿子,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维泰利斯出狱后,为了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于是,他们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两只狗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认识了可爱的丽丝,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他只得又加入“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重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暗社会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援手下终于找到自己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妇人,故事以大团圆结束。

  我非常喜欢雷米这个小说人物,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中另一个主人公维泰利斯的'一句名言:命运对于那些勇于斗争的人来说,不会永远悲惨的。

  我要好好珍惜这本书,因为这是一本好书,一本震撼人心的书。我从这本书里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每个人应该向雷米学习,要有坚强的意志,顽强、孜孜不倦的精神。有悲就有喜,有离别就有团聚,有贫穷就会有财富,有苦难才会有成功。磨练自己意志的种子,它总有一天会开出成功的七色花。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2

  终于看完了《小贝流浪记》。

  《小贝流浪记》主要向我们讲述了小猫小贝历经磨难,终于成长成一只健壮的大猫;而他的兄弟小宝,整天沉浸在猫妈妈的溺爱里,却一直是那么瘦弱,整天都被老鼠欺负的故事。

  猫妈妈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叫小宝,一个叫小贝。小贝先天身子就弱,叫的时候只能发出轻微的“叽叽”的声音。猫妈妈对它俩都非常疼爱。可是,好景不长,没多久,小贝被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抓走了。猫妈妈只好用加倍的爱疼爱小宝,小宝整天都过着快活的日子,可是什么本领都没有学会,到头来反被老鼠欺负。小贝被小男孩抓走后,有被送给了他的妹妹,小妹妹回乡下的`路上,小贝从装着他它的鞋盒里逃了出来,来到草原上,遇见了一只大狼,聪明的小贝就用爪子爬到树上过了一夜,后来遇上一只大黑狗,饱吃了一顿狗奶后,接着上路找妈妈。找呀找,在饿得又走不动单位时候,偏又碰上一只老鹰,多亏一只小兔子的救助,好心的小兔子给它吃了美味的鱼虾后,小贝又上路了,这时候的小贝已经学会了去自己找寻食物了。后来,它又反救了小兔子的性命。最后,小贝不小心落入动物学家的陷阱,动物学家将其误以为是珍稀动物,运到了小贝出生的城市,小贝寻找机会,不但自己逃了出来,还救了小宝,找到了妈妈,一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团聚了。

  小贝是经过森林的大环境种种的磨练下,才最终成为一只矫健的大猫。我要像小贝一样,不断磨练自己,将来才有可能成为栋梁之才!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3

  寒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雄狮去流浪》,书中有五个主人公,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老五红飘带,他们的艰辛故事让我泪流满面,心潮澎湃。

  烈日炎炎的夏天,这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气味边界线外,从此他们开始了颠沛流离的凄惨生活。这一天下午,他们使出浑身解术也没有捕到半只长颈鹿,老大还因此而受到重伤,在饥肠辘辘的危难时刻,又被一群凶恶的鬣狗包围。此时,奄奄一息的老大命令老二咬死自己,让四个兄弟分食他的尸体以裹腹饥。四只狮子吃肉却如同嚼蜡,是苦的还是涩的无人能知。那些鬣狗看到如此情形,不禁心惊胆战,落荒而逃。

  剩下四只狮子不知不觉地又走进了沙漠,不幸的是老五在沙漠里面得脱水症,走投无路的时候大家相互用尿液来解渴,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好最后在沙漠地带遇到了绿洲,可惜这里的守护神是自私的'黑犀牛。大家齐心协力前后左右加击,由于老二的一点点儿私心,导致老三与黑犀牛同归于尽了。刀疤脸和黑鬣毛一样是伟大的死亡,他们的死亡都能带来其他狮子的幸福。每每读到这激动人心的时刻,都不禁使我潸然泪下,内心深处的敬意油然而生。

  它们在途中历经磨难,最后只留下了老五红飘带,他全身写满了沧桑,也锤炼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真正的雄狮,最终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远离我们生活的狮族也是这样优胜劣汰,而兄弟之间的情谊却又那样的伟岸,有时让我们人类也自叹不如。

  我超级喜欢看动物小说,现在我又期待着看《红飘带狮王》呢!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4

  许多书都很让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迹》。故事的主人公是雷米,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苦儿流浪迹》的作者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埃克多马洛从小家境贫寒,父亲从小去世,母亲辛辛苦苦把他拉扯大,埃克多马洛学习非常认真,长大后他走上了作家的道路,写了许多作品。其中《苦儿流浪迹》就是其中的一部。

  雷米是一个坚强,顽强的孩子,当我看到他在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我多想去救他。当他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袭击,我多想给他安慰。当他冻死和饿死在花农门前,我多想把温暖的棉衣和美味的食物给他送去。雷米的生活深深的吸引着我。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雷米差不多跟我一样大,可他却比我懂事,比我成熟,我多想和雷米作好朋友,让他不再受冻,受饿、受别人的嫌弃。我希望你们也可以读读这本书,记住,这本书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迹》!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5

  前段时间,《流浪地球》这部电影很火,我也看了。因为不过瘾,就开始看《流浪地球》这本书。书有电影好看吗?有电影感人吗?带着这种好奇心,我打开了《流浪地球》。

  流浪地球》这本书中讲的是在几个世纪前银河系因太阳的继续扩大而被慢慢吞噬。人类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在地球外的宇宙中做了一个站点,并让地球上安装了几百个推进装置,使地球前进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生存。“流浪地球”这个计划就开始实施了。书中还有一位爸爸宁愿放弃自己的儿子和妻子也要去守护地球,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最后因所有人的努力地球终于安全的找到了栖息点。

  读完这本书我泪水涟涟,因为看到了那位爸爸的执着和所有人的努力才有了如今的地球,我被他为了人类牺牲自己的精神感动了。那我们是不是也要好好爱护地球呢?地球是我们生活的地方,是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但地球上有很多垃圾,天空中,陆地上甚至是海洋里都有非常多的垃圾。那我们是不是要减少垃圾的产生呢!例如吃饭时吃完、少用一些塑料袋,把垃圾放到有序的垃圾桶里等等,这些都是减少垃圾的做法。汽车尾气的'排放、工业废水废气等的排放也是污染地球的原因。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可以从选择绿色出行开始,对于保护地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够爱护地球,保护地球。

  我希望这本书也来越火,因为他是我们中国作家创作的,显示了我们中国人爱护地球、保护地球的决心。但更重要的是读过书后我们要从小事做起,爱护地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6

  其实童年的逝去并不可悲,真正可悲的是让岁月的风沙掩埋了童年的脚印。

  于是选在一个大雾的清晨,随着手上这本《树叶的香味》的轻悠的节奏,让思绪在迷蒙中泛滥。

  书中不少文章,都说到了小主人翁希望长大后做一个流浪汉。

  比如说《流浪汉与小男孩》这篇作文,小男孩费尔南多通过与流浪汉的接触,发现流浪汉的诸多好玩的经历,然后最后说他要当流浪汉。

  大概在小孩的眼中,流浪汉的“流浪”并非流浪,而是自由与无忧;但我们也不难看出流浪汉的生涯,就像在悬崖边上行走,心惊胆颤,而这一切,只为了生存。

  似乎自由是需要代价的,但付出代价,得到向往的自由的那一瞬间,另一副沉重的枷锁又铐在自己的手上了。

  “任何一种的自由都是另一种安排的.开始。”

  所以才有小孩盼着长大,大了又在流星雨、生日蛋糕面前许下能钻进时间裂缝里,回到过去的心愿。然后这也是科学家拼命研制时光机的原因之一吧。

  但在思绪的过程似乎又默认了憧憬未来、憧憬自由的美好,和回忆童年一样。

  就像在树下持着鲜嫩的叶子与拿着枯落的叶子同样,穿梭在想象与回忆中,体味树叶的香味。

  雾散了。

  走出家门,在颓败的树影下拾起浅埋在土层里的枯叶,让其散发出被时光暂停了的清香。而这清香,似乎和盛花的芳香一样浓烈。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7

  三毛,是我喜欢的人物,他虽然是一个孤儿,但有一颗善良、坚强的心。

  有一天,三毛被一家印刷冥币的小厂子招收当了学徒,这家印刷厂的老板是个没良心的人,他不但不给三毛和他的兄弟们吃饱,还经常让他们在夜里工作。

  有一天,三毛的好兄弟因连夜工作,他的手臂一下被一台大机器碰伤了。三毛便向老板要钱给他的伙伴治疗,可老板不但没给钱,反而因为他们不能干活还要吃饭,就打了三毛一顿,并把他们俩赶出了印刷厂。

  看着受伤的好伙伴,三毛一点也不甘心,他不愿意放弃治疗。因为如果那样,小小年纪的`好伙伴就会成了残疾。于是便他又去找了他的另一位好朋友——小秃子帮忙,小秃子也是一个心地善良而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他们商量后,想出了一个办法:让三毛去向老板要100元给死人用的冥币,骗老板说医生给人治病时收冥币,而此时小秃子去偷老板的钱包,用偷来的钱给小伙伴治疗。一切都办好之后,他们又去找医生帮忙,告诉医生说:“医生,你帮他治疗一下,我给你50元真钱和100元冥币,可等有一个人要问你有没有用冥币治病时,你就说‘有’。”医生答应了,便给三毛的兄弟治病。

  不久,那家印刷厂的老板生了病,果然来找这位医生。

  老板问:“你们收死人用的钱吗?”

  “收!不过那是以前的事,现在不收了。”

  厂长因自私,不愿意花钱,便一瘸一拐地走了。

  看完这部动画,我想我一定也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去帮助那些贫苦的人,或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8

  暑假里,我读了孙幼军的童话《小贝流浪记》这本书,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猫妈妈生了两只小猫,哥哥叫小宝,弟弟叫小贝,小宝能站起来的时候,小贝的四条腿还软绵绵的呢;等小贝能勉勉强强站起来的时候,小宝已经能在妈妈身边蹦蹦跳跳了,小贝流浪记读后感。总之,小宝比小贝强壮的多。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天,瘦弱的小贝被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抓去当作玩具玩。后来,小贝阴差阳错地逃了出来,四处流浪。期间,它遇到了许多困难和危险,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勇敢地和困难做斗争。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它发现了爪子的用途,学会了爬树,捉蚂蚱和蝈蝈,甚至还试着捉田鼠和灰鼠,还救了小兔子,交到了好朋友。最后,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它终于回到了家。这时,小贝因为经历了重重磨难,已经长成了一只独立勇敢、矫健强壮的大猫了。而小宝却因为一直在妈妈的呵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但仍然是一只没长大的小猫,而且什么本领没学会,甚至连耗子都怕呢。

  为什么小贝能从那么弱小变得如此强壮呢?而小宝却从比小贝强壮变得比小贝弱小呢?因为小宝在过着舒服安逸的生活时,小贝却在寻找回家的方法;妈妈什么都替小宝做,小宝什么也没学会,而小贝什么都自己做,因此它学会了很多本领,变得强壮起来。由此可见,独立和自强是多么重要啊!

  读了这篇童话故事,我想我要学习小贝,遇到困难,要勇敢地去克服,在困难中锻炼自己;还有,自己能做的事就自己做,不会做的也要慢慢学着做,不能学小宝那样,什么都依赖父母,因为温室的花朵是经不起风雨的。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9

  有时,读一段话,你会为它的修辞方法而喝彩;有时,读一篇文章,你会为它的动人情节而感动;有时,读一本书,你只会为它的主人公的种种经历而感到同情。而法国的埃壳多·马洛写的《苦儿流浪记》不一样,它的修辞、情节、主人公都会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一个身世不明的孤儿—雷米,后来被法国的一个贫穷人家收养了,也渐渐地长大了。他既天真又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照料下,在山村过着贫穷但宁静的生活。但后来,竟被养父像牲口一样卖给了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游泳艺人,从那以后便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和它们的情像插足相亲相爱。他们靠卖艺杂耍维持生活,路上吃不饱也睡不熟,还有很多的'危险……,雷米靠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妈妈,并且揭穿了叔父的阴谋,回到了家里的古堡里,过上了幸福团聚的日子。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况多变,十分引人深思。

  我觉得书中的雷米不但很勇敢,而且很坚强。雷米在遇到困难时,他会想办法解决,不像不些人,遇到困难之后就只知道向别人求救。我为雷米寻找妈妈的坚定信心而感动,为他在路上受到的艰难困苦而伤心,为他遇见无数的好心人而欣慰,为他顽强的勇气而鼓舞,为他克服重重困难而高兴。

  读了这本书,我又想到了《桃花心木》中的一句话: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雷米就是一个经得起生活考验的人,他的自立自强让我汗颜,我决心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

  从这本书里我悟出一个道理:有悲就是有喜,有离别就有团聚,有贫穷就会有财富,有苦难才会有成功。磨炼自己意志吧!它总有一天会开出成功的七色花!动心了吧?那就快来看一看小雷米的故事吧!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0

  放寒假了,天气变冷了,经常下起滂沱大雨,每次都下个不停,妈妈帮我买了几本书,都是动物小说,《雄狮流浪记》,《狼王梦》,《草房子》,《最后一头战象》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是《雄狮流浪记》。

  狮群社会是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的雄狮一般不会自己去捕猎,而是由成年雌狮来完成的,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也偶尔去照看幼狮。狮群社会即将就尊卑次序,每次进食必须让三掌权的雄狮先吃一番,才能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首领在小狮子们满两岁的时候就将它们赶出家群,它们分别是:黑鬃毛、刀疤脸、大头狮、桃花眼、红飘带。

  为了生存,老大黑鬃毛带着兄弟到处寻找能安顿下来的`领地,可不幸,黑鬃毛被长颈鹿踢中,生命垂危,为了其他兄弟不挨饿,牺牲了自己让兄弟们填饱肚子;刀疤脸为了在沙漠里抢到一片水源,被盘踞在那里的黑犀牛撞个粉碎;大头狮很聪明,但他聪明反被聪明误,死在“白猩猩”——人类手里;桃花眼为了尽快登上王位,过早地想杀掉独耳喀喀的首领,却被自己的“情狮”墨菊雌狮不小心撞入沼泽。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只狮子了,红飘带在路上碰到了自己的妻子——蜂腰雌狮,生下了一窝子小狮子,却又不幸丧命。

  看了这本书,让我知道在动物的世界里,也是弱肉食强,尔虞我诈,黯然伤神,惨不忍睹。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只有一丝希望我们不要放弃,要向成功奔去。即使剩下最后的意思生命,也要做你觉得有意义的事情。黑鬃毛这种无私奉献,为兄弟着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希望大家也能买《雄狮去流浪》这本书,去学会里面的知识!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1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之《忠诚的流浪狗》,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第21册,当我买了这本书时我高兴极了!因为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又出了新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狗被摩托车撞伤了,肇事的人逃走后马小跳四人却被诬赖为撞了狗,但他们仍然将狗送去救治,并拿出全部的压岁钱救治狗狗。后来真相大白,原来这只狗狗是因为生病惨遭主人遗弃的。马小跳和小伙伴们爱这只名叫金子的大狗,和它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故事的.最后,狗狗被流浪狗收容所收留了。不知道这只狗(金子)在哪里会不会幸福。

  书中的马小跳与他的三个铁哥们:唐飞、张达、毛超,和马小跳的铁杆粉丝安琪儿、马小跳最敬慕的人夏林果,他们都是一个个有爱心的小学生: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安琪儿为了救金子纷纷掏出了自己的零花钱,夏林果为了救金子,在学校的操场上跳舞……

  金子,很忠诚:一次,金子被人抓了起来,并且用皮带拴住,但是金子的心充满了对马小跳们的思念,所以它不顾一切地挣脱了皮带,见到了马小跳……

  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男孩子要有责任感,要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更要有爱心,会关爱动物,更要会关爱他人。关爱他人,奉献爱心,不但能使别人获得帮助,也能使自己获得快乐。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2

  本书讲述了苦儿雷米在流浪时遇到的困难。并经过重重困难终于找了他母亲的故事。

  雷米8岁时被他的养父卖给了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他和师父维泰利斯全靠耍狗赚钱。有一天,在漫天雪地里,他们在树林里迷路了,好不容易才找到一间小屋。因为,雷米在烧火时睡着了,所以,几只狼闯进来,叼走了两条狗。在他们找狗的时候,心里美先生(一只猴子)因为害怕,所以爬到了树上。在他们回来后,卡比(一条狗)发现了他,雷米知道了,便上树把他救了下来。直到有一天,他和师傅饥寒交迫的倒在一个花农的屋子前,雷米由于抱着狗的缘故活了下来,而他的师傅却被冻死了。这位好心的花农收留了他和他的狗,可是他们很快就分开了。他又被抛向了危险的世界。他碰见了一个弃儿,他们开始一起走。后来,又碰见了他的朋友。他的朋友干矿工,而手被煤给砸伤了,雷米替他下井,不料遇到了洪水,下井的除了他们六个人以外,没有人活着。他们告别了朋友,雷米便去追另一个在船上的朋友。终于追上了,一打听,丽丝竟然也在船上。不料船主竟是雷米的妈妈,雷米有家了、弃儿也有家了,他们是多么的开心呀!最后,雷米从妈妈的.嘴里问清了身世:雷米是家中的长子,他的父亲死后,他的叔父想霸占他的财产,在他六个月时,将他抱走丢弃了。

  本书的主人公雷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3

  一个流浪汉呜呜地哭着,时光老人问:“你是谁?为什么哭?”

  流浪汉叹口气说:“我少年时代玩玻璃球,青年时代玩纸牌,中年时代打麻将,家产都败光啦。如今我一无所有,我真后悔。”

  时光老人看他哭得可怜,就试探地问:“假如你能返老还童……”

  “返老还童?”流浪汉抬头将老人打量了一番,突然“扑通”一声跪下,苦苦哀求道:“假如给我一个青春,我一定从头做起,做个勤奋好学的人!”

  “好吧,你会如愿的,不过你可得说到做到哟!”时光老人说完便消失了。

  惊呆了的`流浪汉低头一看,自己已变成了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肩上还背着书包呢!他兴奋极了。

  他想到自己说的话,就向一所自己熟悉的小学走去,他想去上学。可是路上他看到几个孩子正在玩玻璃球,不禁手又痒了,也挤进去玩起来。他仍然按老样子生活,虚度一生。到了老年,他又伤心地痛哭起来,正巧,他又碰到了时光老人。他故技重施,再次跪下,哀求时光老人再给他一个青春。

  “我做了件蠢事。”时光老人冷笑着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的。”

  流浪汉悔恨自己当初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没有珍惜这个寸阴寸金的时间,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时光老人接受了教训,从此以后,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一样,谁也别想多得到一分一秒!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4

  上周末我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这篇文章,感触很深。这篇短文主要讲述了一个流浪汉整天天只想着玩,结果把家产都败光了。于是,他恳求时光老人再给他一次机会,时光老人可怜他,便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可是流浪汉还是不知道珍惜,又玩了一辈子,他还是一事无成。 日记

  当我读到“我少年时代玩玻璃球;青年时代玩纸牌;中年时代玩麻将,家产都败光了”这段话的时候,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因为它失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是呀,时间就是生命。浪费了时间就等于浪费了生命。正如古人所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如果流浪汉小时候珍惜时间,不被游戏所迷惑,也许他长大后是一个出色的工作者;也许是建设祖国的栋梁;也许是学识渊博的'学者。确实,时间是宝贵的,但也是短暂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利用这短暂的时间去创造一个辉煌的未来呢?

  童年的时光是美好,像海滩上的一颗颗贝壳;童年的时光是快乐的,像树枝上叽叽喳喳唱个不停的小鸟……童年也是学习的好时光,现在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有的同学认真刻苦的学习知识,不断取得优异的成绩,有的同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老师布置作业也爱做不做,不把学习当回事,只想着玩,时间都被浪费了。

  希望你们也来读一下这篇文章,学会珍惜时间,珍惜生命。

关于流浪的读后感15

  《苦儿流浪记》是一部可喜又可悲的儿童创作,是讲述一个小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得到了最美好的结果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讲:一个小男孩雷米知道了现在这个养了他八年的家并不是他真正的家。因为父亲供应困难,就把他(雷米)卖给了演杂技的老爷爷威特尼斯。从此,雷米就和威特尼斯还有威特尼斯养的'3只小狗在接上卖艺,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在卖艺的途中,雷米同时也在寻找着他真正的家,真正的亲人。经过了许许多多的浩劫,最后才真相大白:阿瑟是雷米的弟弟,阿瑟的父母也就是雷米的父母;长大后,还娶了丽丝,这些人可都是在卖艺的苦日子当中雷米最亲近的人啊!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苦儿”对应的是雷米,“流浪”也就是这些卖艺的苦日子,还有失去了不是他真正的亲人,而又对他最亲的人——威特尼斯。小小年纪,就遇到了那么多对雷米不利的事情,真是令人感到同情啊!虽然雷米尝试到了许多危险事迹的苦涩,但是,最后,他得到了一个最完美,最美好的结局。上面说到“有缘千里来相会”这句中国的俗话,意思是有缘不管相隔有多远,到了最后还是会相聚,这要靠自己的缘分了,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雷米和阿瑟他们就是非常有缘的,所以最后他们才会得到这个美丽而又完美的结局。

  孩子必须经事才会长大,雷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通过自己辛苦的一番努力,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幸福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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