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社会实践报告模板集锦六篇
在生活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实践报告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实践报告 篇1
等了好多天,终于等到做兼职了,我所做的是派单,也就是发传单,并登记客户。从8月5日开始,已经做了三天了。恰巧这两天休息,花点时间谈一下这三天传单派发的体会和感悟。
本以为发传单是件简单的事,不会太难也不会太辛苦的,然而事实证明我错了。每天我们早上八点和下午四点都要签到,每天要发四百份传单,并至少登记15个客户。沉重的单子压着我的左肩,被连续数十个行人拒绝接单,心里不尽产生伤痛的感觉,如果可以多么想把传单吃了,就不用发了;真不知那些人为什么那么冷漠,不就是接个单子吗,又不会有什么损失,不买房也可以看下的埃或许是我太苛求别人了吧,的确不接传单是他们的权利,我只是希望他们能够理解我们的不容易,让我们的工作顺利些。然而这个社会谁就容易了?冷漠的人多的去了,没有多少人会主动去考虑别人的感受,更不会去无偿地帮助他人,哪怕他们很有钱,生活得很好,也不可能去考虑那些生活在痛苦中人们的感受。当然我还没有那么惨,现在做兼职,一个是为了赚点生活费,一个是希望在社会中得到磨练,使自己变得强大,尤其是在心理承受方面。所以为了避免这种不接单的恶性循环所造成的心理痛苦,我只能是息一会儿再发,这样心情就会好些。
主管说至少每天要登记十五个客户,我们当时就觉得这是不太可能的事,人家能接我们的传单就不错了。第一天就这样煎熬地过去了,结果有的同学一个都没登记到,有的只登记了几个,而登记得客户最多的是我,登记了12个,但还是没有达到十五个。于是组长便说只是希望能达到,不是硬性规定。他们都夸我很厉害,问我用的是什么方法,其实只有我知道,登记得客户虽多,但真正会去看房的只有几个而已;我的口才并不怎么好,只是把信息传递给咨询我的客户,若他(她)不愿登记,就用苦肉计,当然这个方法也不是都灵,有些人就偏不买账,若我这样说,他们连传单都不接了,我也就没什么办法了。真搞不懂这个社会为什么有那么多冷漠无情的人。其实自己的客户若有去看房的,一个也就提成5元而已,并不算诱人,只是因为公司规定要登记一定量的客户,不能太少。这几天过去了,虽然我登记得客户算多的,只是还有很多客户我无法说服他们,主要是因为我掌握的楼盘的信息太少了。往后还有十五天,必定是很难登记到客户的,不过我还是努力想办法的!
发传单当然是要选择在比较繁华的位置,因为那里的人流量大,发单效率快,且准客户也比较多。但就因为是在繁华地带,城管才会多,有城管自然工作就不会顺利了。以前一直听说城管的事,城管似乎是中国最大的.地下势力,老百姓一直视其为邪恶强大之神,因为他们管的是底层贫苦百姓的事,欺负的也是最底层的老百姓。自然,城管在心目中也是多么邪恶多么粗暴的一个角色,只是以前没有真正接触过城管,对他们的认识也只是道听途说。可是这一次发传单就真的是碰到城管的刀口上,第一天在天星桥步行街发单,没多久,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城管没收了传单,并对我破口大骂,不允许我在那里发。于是我就边走边发,正当我给一个客户耐心讲解的时候,他又冲过来把我手上的传单没收了,我愤然地看着他,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凶狠,嘴里还唠叨着一句句的重庆脏话,对我指指点点。我知道不能跟城管起冲突,只有愤愤地离开。于是我只能去公路旁的偏僻处发单,他才没有跟上来。可是我们与城管的冲突还没有结束,第二天在三峡广场发单时,与我们一起发单的一个同学就被城管抓了,还被罚了五百块钱,当然这个钱是公司来给。我虽然也在三峡广场发,也碰到了很多城管,但我吸取教训,一次只拿几张,防备着不让城管看到。第三天我在外展那发单,城管规定不能超越那个范围发单,有几次我无意违反了就被他们狠狠骂了几顿。在此,我不想多谈城管究竟有没有存在的必要之问题,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学生,只有通过做点兼职才能赚点生活费,正因为如此,我成了城管管理的对象的弱势群体。这个经历的确让我明白了赚钱真的不容易,尤其在这样的中国社会里,我也想只呆在学校上网、学习,可是我不能,因为我须要自立自强,在这个年代又是特别必要的,不然当我步入社会的时候,我是特别不成熟的,是很难融入现实社会的。
我是07级的本科生,是典型的80后,如今已经本科毕业了,但考上了重大的研究生。然而这一次一起做兼职的同学基本是90后,比我小好几岁呢,大多是重庆各高校的08、09、10级的本科生。虽然我的年纪比他们大好几岁,却没有觉得我比他们成熟,更没有觉得他们的能力比我弱,反而让我感觉有些自惭形秽。想想我在他们这个岁数的时候,我还在埋头于学习,对社会上之事知之甚少,更没有什么社会实践。如今我深知做点兼职的必要,与这些“后辈”一起体验社会,体验生活。通过这一次社会实践经历,我深深感受到90后做事的认真和努力,感受到他们不一般的能力和本事,不是像我以前误解的做事懒散贪图享乐,他们这么早就到社会上实践,靠自己的本事赚取生活费,真的是令人敬佩的。我是80后,他们是90后,但都是年轻的大学生,我不会因为比他们大资格就比他们老能力就比他们强,我们是一同在青春道路上为自己铺路的同行者,是朋友,都是为了梦想而宁愿忍受痛苦忍受劳累。正如白岩松所说,没有哪一代人的青春是容易。在当今中国竞争如此激烈如此残酷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努力,没有奋斗,怎能生存,更不用说实现自己那美好的梦想。
如今还有十五天的兼职,必定不会容易,但我会把握好每一天,争取做得更好,并且在这样的经历中,我会变得更加强大,不会因为别人的冷漠而难过,不会因为劳累而叫苦,更不会因为人情的淡薄冷漠、社会世风日下而绝望。再苦我也能扛过去,因为我心中的希望之火不会熄灭!
社会实践报告 篇2
实践目的:这已不是我第一次参加社会实践,但却是我第一次真真正正的离开父母参加社会实践,也是第一次写实践报告,算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认识和总结。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中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中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半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一:挣钱的辛苦
整天在商场辛辛苦苦上班,八小时的工作时间只允许站着,天天面对的都是同一样事物,却是不一样的顾客,有点无聊!且好辛苦啊!在那时,我才真真正正的明白,原来父母挣钱供我们姐弟妹五个上学,上大学是真的很不容易!
二:人际关系
在这次实践中,让我很有感触的一点就人际交往方面, 大家都知道社会上人际交往非常复杂,但是具体多么复杂,我想也很难说清楚,只有经历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为了工作走到一起,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要跟他(她)们处理好关系得需要许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想说的一点就是,在交际中,既然我们不能改变一些东西,那我们就学着适应它.如果还不行,那就改变一下适应它的方法。让我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在这次实践中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社会所淘汰。
三:管理者的管理
我想,要成为一名好的管理,就必须要有好的管理方法,就要以艺术性的管理方法去管理好你的员工,你的下属,如我们学校里边的领导和班级里面的班干部.你班级里的同学们!要想让他们服从你的管理.那么你对每个员工或每个同学,要用到不同的管理方法,意思就是说:在管理时,要因人而异! 作为英语老师期间,我懂得了不同的孩子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有的需要鼓励,有的需要引导,有的需要严厉管理,有的需要耐心的讲解。。。。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个孩子更好的接受知识,每个孩子取得不错的成绩。也许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因材施教”。
四:自强自立
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招难!意思就是说:在家里的时候,有自已的父母照顾,关心,呵护!那肯定就是日子过得无忧无虑了,但是,只要你去到外面工作的时候,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是靠自已一个人去解决,在这半个多月里,让我学会了自强自立!凡事都要靠自已!现在,就算父母不在我的身边,我都能够自已独立!
五:敢于面对竞争
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做些什么,明天做些什么,但在这里,不一定有人会告诉你这些,你必须自觉地去做,而且要尽自已的努力做到最好,一件工作的效率就会得到别人不同的评价。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而努力,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存在着竞争,在竞争中就要不断学习别人先进的地方,也要不断学习别人怎样做人,以提高自已的能力!记得老师曾经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的身份。而走进企业,接触各种各样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但我得去面对我从未面对过的一切。在这次实践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我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得这么吃力呢?这是社会与学校脱轨了吗?也许老师是正确的,虽然大学生生活不像踏入社会,但是总算是社会的一个部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们也要感谢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有些问题有了课堂上地认真消化,有平时作业作补充,才能比一部人具有更高的起点,才有更多的知识层面去应付各种工作上的问题,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意到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不可少。毕竟,3年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很多在学校读书的人都说宁愿出去工作,不愿在校读书;而已在社会的人都宁愿回校读书。我们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为的都是将来走进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应该在今天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明天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五:充满自信 相信自己
在工作上还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会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句什么都会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碍,那一切就变得容易解决了。知识的积累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犹如人的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这次接触的酿造业,对我来说很陌生,要想把工作做好,就必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其各方面都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应用于工作中。具备知识的积累,带着自信,万事开头难,但是,做过了,你会发现并没有那么难,带着自信走过每一步,走向未来!
结束语:这次亲身体验让我有了深刻感触,这不仅是一次实践,还是一次人生经历,是一生宝贵的财富。在今后我要参加更多的社会实践,磨练自己的同时让自己认识的更多,使自己未踏入社会就已体会社会更多方面。积极的尝试不同的职业,赚到的不仅仅是钱,更重要的是一次学习的机会!
社会实践报告 篇3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爱心之家支教团招聘暑期志愿者赴贵州义务支教,综合考虑自身条件,我觉得自己有信心,有意向,有能力做好这份工作,特此以满腔热情报名参加了这一活动。在贵州省黔西县重新镇荆州村唢呐嘎小学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支教活动。虽然我的好多同学都借此机会出去打工挣钱了,而我是远赴山区花钱,但我仍会无比骄傲向地大家讲述这件事情。这一路上经历的好多事情,让我学到好多东西,使我对这个社会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也让我知道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更使我坚定了服务社会的信念。
我们来自南阳师院各个院系的六名志愿者乘火车从南阳出发驶向武汉,准备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全国赴贵州义务支教志愿者交流会。在交流会上,我认识了其他来自全国各地的二十多名志愿者,刚开始时,虽然大家都穿着同样的带有爱心之家标志的黄色t恤,红帽子和工作牌,但因为各自口音的不同使相互之间的交流有些许困难,感觉有些生疏陌生,但后来看到那些孩子们的照片和之前的`志愿者所录制的视频,听到红板小学的瞿老师说的“我们很需要你们”,想着日后的朝夕相伴,突然觉得大家好亲切。因为这一伟大
而神圣的爱心行动,天南海北,我们聚在一起,亲如一家。后来的种种经历和磨难使我们愈加团结,情同手足。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我明白了真诚宽容的重要性。大家来自全国各地,都携带有自己家乡的风俗与饮食习惯,而不仅仅是语言,如果不能很好的关注并包容他人的这些习惯,大家是很难相处的,甚至基本的生存都将是一大难题,更何谈支教呢。
xx月xx号下午到达贵阳,接着在贵阳进行了两天的卖义报活动,报纸由当地的两家报社提供,所得的钱全买成文具带给支教学校的孩子们。那两天的卖报活动磨出了自信乐观开朗并且宽容的我,也使我有机会看到繁华的大都市背后市民们之间巨大的贫富差距。第一天早晨我被安排在火车站附近卖报,那里有很多穿着破烂的小孩和老人也在卖报。开始觉得自己好似在跟他们“抢生意”。原本害羞的我就更不好意思开口叫卖了,但是山那边孩子们的文具还要看这些报纸的销量呢。后来走进一条热闹而繁华的小街沿街叫卖。那两天的卖报,使我坚信世上还是好人多:有好多人,原本并不需要那两种报纸,或者已经在别处卖过,了解了我们的行动,硬是要再买一份,或不止一份。那天早上,有一位从乡下来赶早市的大伯,他说自己不认的字,却还是买了一份报;还有一位叔叔,买了一份都市报(每份五毛钱),却给了两元钱,之后刚走过去几步,又转过身来把我们叫住,硬塞给我们十块钱。类似的事情很多,不过也有极少数的人,你跟着他,磨破嘴皮地跟他解释,他只一个劲的摇头或说”不要“,这时我会很气愤,真想骂他,但还是忍了。
x月13号早上卖完报纸,中午我们就驱车赶往支教地重新镇和中建乡。在重新镇荆州村高家寨路口我们四个(后来又来了一名志愿者,她孤身一人从武汉赶来,真的很令人敬佩)下车,背着行囊徒步走向传说中的唢呐嘎小学,开始我们为期一个多月的支教生活。
贵州省黔西县重新镇唢呐嘎小学位于重新镇最边远的荆州村四组(大石板),东北毗邻金沙县安络乡,西南毗邻大方县黄泥塘。全村共有52x户人家,总人口165x人,贫困程度在全镇甚至全县都处于前列。
在崇山峻岭中三条小路交汇处的一小片平地上,唢呐嘎小学与村办公室连在一起,有办公室一间,教室四间。现有师生2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x0%,却只有三个复式班。学校有正式教师四人,(有两人即将退休),代课教师两人(均初中文化)。学校操场只有半打个篮球场那么大,两个残破的乒乓球台,一个摇摇欲坠的篮球架和两根生锈的双杠就是这里所有的体育器材。学校没有宿舍,有一半的学生离学校较远,天还没亮就从家开始走,到学校时已经是开始上早读课的时间了。有好多学生中午也不回家吃饭,一天就只吃一顿饭。孩子们很懂事,下午放学后总是先去山上打猪草或帮家里做家务,然后写作业,很晚才睡觉。这里教学条件在全镇可说是最落后,但因为有这群勤奋好学的好孩子,唢呐嘎小学今年在全镇的期末考试中各科成绩均在前五名内。
这次支教虽然只有短短的五天,但是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体会到作为一名小学教师的不易。第一、从事教学工作需要专心,为了能够将课程上好,活跃课堂氛围,我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准备,虽然对于一年级和五年级的数学知识不在话下,但我还是丝丝毫不敢马虎,上网搜寻资料。第二、作为一名教师需要耐心,面对一群群年龄不足十岁的小学生,他们对知识接受和记忆的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限制,我们在教学中不能从自身主观出发想当然而为之。对于学生不解的问题我们应耐心的讲解,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同时应该反省自己的教学方式。
一周的支教生活在我们心里已是沉甸甸的回忆,丰富了我们的大学生活,更是为我们的人生旅程增添了绚丽的色彩,同时从我们支教的队友身上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西。
社会实践报告 篇4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时常感到迷茫。对于自己在大学已经一年有余的学习,有时真不清楚自己学到了多少,也许身在其中便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但我知道我不会总是那个曾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视野将愈加远倾。也许出生于南方的我与好动行事有着某种潜在的情结,自幼便爱出远门的我在姐姐的邀请下在回家后的
水线上开始了他们各自的环节工作。车间里设备放置非常整齐,生产有序,都实现定置管理,工作环境非常好,卫生、整齐、明亮。于是在姐夫的引导下我对整个的车间马上有了整体的了解。整个车间被分为了两个部分,靠南部的厂房主要是生产原来企业一直保持优势的煤气热水器的生产。这里的流水线上一排排整装的热水器正在包装运往公司的仓库。这里还集中了厂里的配气室,配电室以及核心的检测仪器,因而是整个车间生产的核心地段。工人们正在自己的生产线上组装着一台台的热水器,每一道生产工序都有其专门的检测仪器,并且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加水测试以及高温情况下的定性检测。据统计产品的生产合格率一直在98.5%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项令人非常可喜的业绩,也是金友电器倍受市场青睐的最坚实的基础和源泉。接着我在姐夫的指引下来到了产品检测科处,只见一整整齐齐的一排排热水器正在进行水温的检测及调控处理,这也是整个生产过程的最后环节,从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环节。检测仪器上的各项指标在一排排红色的数字显示下立刻能对产品的性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反应。厂里的技术员小孙随即说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生产的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资100多万元从德国引进一批新的机器生产设备,尤其是检测仪器将全面实现自动化操控。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夫让我作为其助理在旁边处理一些企业的许多日常事物。这是我
属将一批急需的电热水器送往广州沙溪国际批发市场,这是整个广东省最大的国际批发市场,在这设立门户的外企也不下上千家,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姐夫将负责将这批货物送到沙溪并负责直接接收帐单,这是一项几十万的合作生意,于是一大早我边和姐夫随货车的前行直往目的地。这是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电器销售公司,并且是外资公司因而其职员大都直接使用英文交流。这也是姐夫选中我前去的原因吧,作为英语和法律双学位的我也早就有所准备,在见天之前就查阅了产品的许多英文表达,因而在此次的生意合作中我相当充当了翻译的任务,因为公司也尚未引进正式的翻译工作人员。在此次的合作中主要就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交谈。在开始的翻译过程中还有一些紧张,但由于我对相关事务已早有所准备,加上平时在课堂上和外交所学的商务谈判的技巧及对外国人情的了解,马上在我的翻译中就找到了自信,并且还为姐夫出了个很好的注意,初处合作先尽量双方之间相互让利才能为今后的长远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于是最终双方合作非常成功,双方签定了长久合作的意向书。初战告捷,心中不禁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没想到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在这真碰到用处了。姐夫也赞扬我表现非常不错,但要想将来有一番大的成就,还必须在学校了扎扎实实地打下基础,大学是一个真正培养你将来行事处物的态度及能力的场所,听了姐夫的话自是一番思考,在大学我所应该做的和应该掌握的为人处世之理,社会更是一个试金炉,在这你的所学以及为人之理将会展现出你自己真正的自我。
在这里所见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新鲜,作为一个尚未接触社会太多的我来说这里有许多在课堂上所无法接触到的东西。公司的经营管理各部门的设置就让我
发觉要想真正管理还一个企业远不是所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光下设的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质量检测部,业务接待部.就让我觉得其运转的协调对于整个公司的影响之重大。接下来我所遇到的另一个任务是和姐夫去托运公司收回一笔45万远的帐单。由于距离广东省的许多市区来说直接运货过去相对较远,原因而公司选择了有中介托运公司将货物承担发放到指定的定货地点,并可由其代收货物之帐单,这样公司只需负每台8元的手续费即可将货物发放到指定的客户手中,从而大大减轻公司的运输费用。其所代收的帐单也需缴纳万分之一的手续费作为托运公司的盈利所得。我和姐夫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到了位于佛山市的顺德区的天翔货物托运有限公司,在出示了结算帐单凭证之后提款之事马上办了起来,姐夫说我们厂算是这里的大客户了,每天都有近百台的热水器从这里运到汕头.湛江.深圳.珠海等地。不一会儿手续就办好 了,使我不得不惊叹这里的工作效率之高,也难怪广东省的经商行业在全国一直是走在了先进的前列水平。由于保险箱内的现金支付不足,托运公司采用了10万元的支票支付的方式,回去后公司可用自己的帐户到银行直接兑换现金。虽然在高中的课本上就早已接触到支票的支付功能,但真正接触到还是系。
由于我学的是英语专业,最后我选择了对处理对外贸易的进出口部进行相应的了解。这是一个刚成立不久的部门,运作机制相对来说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其中的管理体制。由于这里的产品全要出口销往海内外,目前主要集中为中南亚市场,其各项手续的办理相对较为麻烦,需报关,报检,办理出口手续。进出口部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年轻人,25岁左右,待人热情,有朝气,由于业绩并不令人那么满意,也有牢骚,有怨气.也许都是年轻人容易沟通,再加上我不是公司正式员工,没有正经事就帮忙兼跟随学习,了解了不少人情世故,如何和顾客打交道,如何与机关人员打交道等。
社会实践报告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并且第一次将自己在课堂上的所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获得了很大的收获。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A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是我正式参加工作前的一次历练。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社会实践报告 篇6
经过三年的专业学习后,在把握了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的条件下,为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在xx公司财务部进行了为期两周的专业实习,以下是此次实习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由于在学校做过会计凭证的手工模拟,所以对于会计凭证不是太陌生,因此以为凭着记忆加上学校里所学过的理论对于区区会计凭证完全可以熟练把握。但也就是这种浮躁的态度让我忽视了会计循环的基石——会计分录,以至于后来张经理让我尝试制单的时候感觉到有些困难。于是我只能加班补课了,把公司日常较多使用的会计业务认真读透。究竟会计分录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可一些银行帐单,汇票,发票联等就要靠实习时才能真正接触,从而有了更深刻的印象。别以为光是熟悉就行了,还要把所有的单据按月按日分门别类,并把每笔业务的单据整理好,用图钉装订好,才能为编制会计凭证做好预备。
是的,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捉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可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展垫,又哪应付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经过这次实践,固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一个学期在学校难以了解的。就比如何与同事们相处,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碰到的一大困难,于是在实习时我便有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也虚心求教,使得两周的实习更加有意义。
实习为我们深进社会,体验生活提供了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感受生活,了解在社会中生存所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我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财务职员请教,认真学习会计理论,学习会计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把握了一些基本的会计技能,从而意识到我以后还应该多学些什么,加剧了紧迫感,为真正跨进社会发挥我们的才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基础!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把握了规律,照芦葫画瓢准没错,那么,当一名出色的会计职员,应该没题目了。现在才发现,会计实在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纵性和实践性。离开操纵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会计就是做账。
其次,就是会计的连通性、逻辑性和规范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逐一登记进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答应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条件、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这为其三。
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假如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留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以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职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个进帐时间的题目。现金支票以及付款行为本行的转帐支票(如与储蓄所的内部往来,收付双方都是本行开户单位的)都是要直接进帐的。而对于收款人、出票人不在同一家行开户的情况下,如一些委托收款等的转帐支票,经过票据交换后才能进帐,由于县级支行未在当地人民银行开户,在会计账上就反映在“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而与央行直接接触的省级分行才使用“存放中心银行款项”科目。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中比较了解的是后者。还有一些科目如“内部往来”,指会计部与储蓄部的资金划拨,如代企业发工资;“存放系统内款项”,指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行存放于上级行的清算备付金、挑唆资金、存款预备金等。而我们熟知的是“存放中心银行款项”,则是与中心银行直接往来的省级分行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一些数额比较大的款项的支取(一般是大于或即是5万元)要登记大额款项登记表,并且该笔款项的支票也要由会计主管签字后,方可支取。
“一天之际在于晨”,会计部分也是如此。负责记帐的会计天天早上的工作就是对昨天的帐务进行核对,如打印工前预备,科目日结单,日总帐表,对昨日发生的所有业务的记帐凭证进行平衡检查等,逐一对应。然后才开始一天的日常业务,主要有支票,电汇等。在中午之前,有票据交换提进,根据交换轧差单编制特种转帐借、贷方凭证等,检查是否有退票。下午,将其他工作职员上门收款提进的支票进行审核,加盖“收妥抵用”章,交予复核员录进计算机交换系统。在本日业务结束后,进行日终处理,打印本日发生业务的所有相关凭证,对帐;打印“流水轧差”,检查本日的帐务的借贷方是否平衡。最后,轧帐。这些打印的凭证由专门的工作职员装订起来,再次审查,看科目章是否盖反、有无漏盖经办职员名章等,然后装订凭证交予上级行进行稽核。这样一天的会计工作也就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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