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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1
我叫张长琴,来自美丽的山城---屏南,现任屏南支行营业部大堂经理,时至今日,我 们依然沉浸在农行股改、成功上市的喜悦之中,为“我是农行人”而感到骄傲与自豪。很高 兴能与大家欢聚一堂,为共同实现我行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今天我演讲的题目 是“如何建设农行特色的合规文化” 。
所谓合规,简而言之就是合乎规定,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合规文化的 良好氛围,就没有我行业务的稳健行远。合规文化建设是规范操作行为,全面防范金融 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是每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更是保障自己的强有 力武器。
如何才能使合规文化建设深入人心,更好地为业务拓展保驾护航呢?我认为必须 做到以下几点:
以身作则,事事为先。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 君子以厚德载物” ,领导者的示范作用就是一种导向,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善抓敢管,言谈时时宣讲合规,举止时刻体现合规, 以高尚的品德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树立正面良好形象,传承农行“大行德广、伴您成长” 的品牌理念;同时加强员工的合规文化教育,教育员工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法治意识、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防腐拒变能力,通过正面宣传及反面典型案 件警示,达到有力震慑犯罪潜在行为的效果,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2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结合工作实际,跟大家交流几点心得体会。
一、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营造优良的法治氛围。
一是带头学习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学法当做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习惯,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作为一名市人大的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基本法,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读好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知法懂法,才能依法办事,更好地依法履职。
二是带头依法行政。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培育宪法认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将自己的全部活动纳入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时以法律来规范自己,事事以法律约束自己,使法律成为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三是带头遵守法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既不滥用权力,也不玩忽职守。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网民以及媒体监督,做一个勤政廉洁的人民公仆和群众信任的人大工作者。
二、以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高依法履职的水平。
一是主动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做好法律普及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充分利用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人大履职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二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的思路,注意把握市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依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法,建立健全推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以法治思维做好人大工作的改革,重点抓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7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要建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国家宪法日的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
当前,要紧紧抓住“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重大机遇,超前谋划,做好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赣南苏区深化改革、振兴发展发挥主动的作用。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3
根据上级关于《金山支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我们网点行长高度重视,及时动员全行员工积极学习,除了大家共同学习外,我们也充分运用下班的时候在家里勤奋学习案例警示教育和八个重要案防制度,自己不断地勉励自己,为争做一名合格农行人而努力。
在勤学案例警示教育中,我们体会要时刻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和争做合规守矩的农行人。
读而思
我们营销人员需要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或关于业务或关于合规,一切能够让我们提升的培训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参与。我们营销人员,要时刻牢记“我的合规我负责,他人合规我有责”的`宗旨,不得夸大、误导宣传及对非保本保息产品作保证承诺,不得违规代客保管银行卡、存单、存折、身份证等凭证或证件,不得擅自转介客户给行外机构,不得与其联系维护的客户发生任何资金往来。对发现有违规代办业务,应及时制止向上级汇报。
党组织生活会上学习案例警示教育和八个重要案防制度
在勤学八个重要案防制度中,我们体会到要时刻牢记规范制度中所要求的一切,在实践中自我监督。
思而践
作为农行员工,我们渐渐熟知“我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自己、家人与同事们的生活与工作,我们需要立足自己的岗位,我们深知自己经验的匮乏和为人处事的不足。对于问责制度的连锁关系,我们更需要严格要求自己,保护自己的同时保护自己的领导,做一名合格的农行人。爱工作,爱生活,爱单位,这就是我们一名农行人应该所具备的精神。
总结
在此次勤学自勉的过程中,我们一直以周慕冰董事长说的话来教育自己,同时自我深刻地做反省。我们要不断锤炼党性,讲规矩、守纪律,坚持高线、守住底线,既“干净”工作,又“干事”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将更加勤奋学习案例警示教育和勤奋学习八个重要案防制度,自我勉励的同时尽可能地影响周围的同事,为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农行人而努力终身!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4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修改,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学习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一是对学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律与从事的工作联系不多,存在“学好法律不如干好工作”的心理,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二是不会学。不知道学什么,对自己的工作有什么帮助,不知道怎样才能学好。三是没有时间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忙于日常工作,很少挤出时间和精力学法。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才能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方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成为一名遵守《宪法》的合格人员。
三、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树立信法的'理念,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提高法治能力,首先要从思想深处转变“官念”,坚定法治信仰,厘清权与法、礼与法、情与法的关系和责任担当。
一要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性。要深刻认识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意志的实现,从而敬畏宪法法律,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带头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和破除领导干部“权大于法”“法外之地”“法外特权”的意识,促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净化领导干部的行使权力空间。
二要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信权而不
信法,关键是特权思想作祟。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党纪国法和正确权力观教育,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一名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坚持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坚定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身体力行,带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卫建设夯实深厚的根基。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5
为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日前,农行宾阳县支行根据《广西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行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时间自5月初开始至8月末结束。
为搞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该行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拟定、日常组织协调、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安排督导检查等工作。该行采取座谈、研讨、演讲、宣讲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8个重要案防制度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的“三个必须移送”、“三个重点追究”以及责任追究到位 “三条标准”;活动还集中学习讨论《区分行营业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农总行领导相关重要讲话、《刑法》等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坚定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该行剖析了近十年来农业银行发生的`贪污、挪用、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例,让全行员工学习了解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对这些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警示教育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醒干部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
为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该行组织员工观看上级行制作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板,通过观看录像、现场讲解、集中授课“三位一体”的方式,建立法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实训平台,让员工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制定学习计划及时间表,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期间,该行要求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 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6
古人云,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诚信,是我们评判事物道德的基准,亦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程中,诚信仍为整个中华民族、整个社会的支柱,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它不仅支撑着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年的历史文明历程,而且还将一如既往的支撑着中华民族的腾飞。如今,诚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被赋予了法律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了新的内涵和效力。
正所谓“诚者,信也。信者,专一不移也”“守者,遵循也。法者,规章也。”诚信,讲的就是诚实和信用。守法,讲的就是遵章守纪。诚信和守法相辅相成、密不可分。“诚信”属于信用文化,而它作为道德规范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它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灵魂,一个没有诚信、没有秩序的市场, 就无法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也就没有公司的一个立足之地。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律秩序就有什么样的诚信秩序,遵守法律就是要遵守诚信原则,能够恪守诚信,必能奉公守法;能够奉公守法,必能恪守诚信。诚信和守法是相互统一的。法治是规范诚信建设的基础,对诚信形成具有科学导向作用。诚信对促进法治活动发展,加强社会法治具有推动功能。
为推进证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信建投证券倡议全体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个人诚信形象,实事求是,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在实际工作当中,株洲营业部会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活动和讲座来提高员工的个人素养,促进诚信建设。
一、 惟天下之至诚,为能化
为了让新员工更快的融入营业部这个大家庭,营业部会每月举行青年员工座谈会,座谈会的主题多种多样,在活动中,领导也会有意识的培养新员工的合规意识,指导员工在与客户交流的过程当中,要做的言必行,行必果。例如在于客户推介公司理财产品,要注意合规用语,不能向客户承诺收益,或者夸大产品的.收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不能因为个人的压力而盲目的去开发客户,让客户对我们产生误解,影响公司形象。通过座谈会的交流,让我们员工联系更加紧密,也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诚信是一切关系赖以维系的前提。失信于人,什么工作也就开展不起来。古语曰: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也就是说最好借助于光亮在黑暗中取物;而只有诚信,才能取信于天下。“得道多助”古人尚能如此明白,而作为我们,更应该对客户真诚,诚信做人!
二、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法律是社会诚信与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突破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也同样面临着"信用缺失"。目前,我国“有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具体操作层面上,却出现了法律诚信的失范,极大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导向作用,深入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和实践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诚信,先学法”的法治思想。加大对社会存在的不良诚信价值观矫正力度,促进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在中国证券行业当中,洗钱已非常严重,其主要通道是证券公司营业部,洗钱方式包括支票换现金、转托管、国企高买低卖接盘等多种。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严格执行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我们营业部按照“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的要求,结合本营业部的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反洗钱工作。对任何有洗钱嫌疑的个人拒绝对他开立证券账户,对已经在本营业部开立的不符合要求的证券账户进行处理,对有洗钱嫌疑的证券账户,例如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 进行电话回访。以确保落实法制法规。我们营业部也会定期对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让更多的公民了解反洗钱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三 、以法治促诚信,以法制保诚信
做人无诚则孤,治国无法必亡。我们从自身做起,做一个诚信之人,保持诚信的态度。用道德建设去培育诚信,通过法制去保障诚信。依靠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以法治促诚信,让诚信成为法治社会的一种习惯。在各个领域里肯定诚信,弘扬诚信,维护诚信,制裁违反诚信的不法行为。我们营业部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建立一套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考核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将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到自身经营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诚信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奖罚力度,严肃追究失信行为的责任。
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诚信是基础,守法是必须。只有诚信于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才有往来、合作、帮助等等的可能,也只有守法,才会在规范的尺度里做出合理、合法的事情,才不会违背法律和人们的道德观念。泱泱中华,诚为本;华夏子孙,信为根。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要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这个法治“春风”持续劲吹的时代,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的事,更需要每个集体、每个人去实践。
作为联动城乡的公众持股上市银行,农业银行具有“一广”(服务广)“四多”(客户多、产品多、业务多、员工多)的特点,在外部监管、合同管理、业务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规制,需防范更显性的法律风险。那么,农业银行应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呢?一言蔽之,推进“法治农行”建设,应大力倡导“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
首先要“知法”。因不知法而镗锒入狱者,既可悲,又可怜。一些行为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受到刑事制裁。但有人居然不以为然,认为即使被检查发现也就是一般的违规问题,顶多罚点款、给点纪律处分。这一方面反映其法律知识的缺乏,另一方面说明普法教育仍需加强。面对不断变化的外部法律环境、推陈出新的业务发展格局,全行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尚需持续围绕法律“四进”――进高管、进机关、进基层、进员工,重点普及与银行业务经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建立“机构+员工”全覆盖的普法教育长效机制,形成“人人学法、知法”的.法治氛围。
其次要“守法”。如果说“不知法者而犯法”实属可怜,那么“知法犯法者”更是可恨。银行是特殊行业,银行员工面临诱惑多,为谋求自身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谓害己、害人、害单位。
最后是“用法”。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如客户经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合同文本的选择、填写、签章、履约、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均涉及法律知识的运用;当出现信用风险时,同样需要法律手段去化解风险,以维护农业银行权益。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
“知法、守法、用法”,话语虽朴,但却切实体现了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农行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内在逻辑和题中之意。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8
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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