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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4-07-12 10:02:3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汇编六篇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6篇,欢迎大家分享。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汇编六篇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

  认真聆听了北京师范大学王蔷教授关于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的解读之后,受益匪浅。

  王蔷教授从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的修订背景和修订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大力体现社会主会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以能力为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新课程不再以学科为中心,过多强调对知识的记忆和操练。新课程以学生为主体,强调面向全体、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尊重个体差异。这一理念的变化带来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以及评价模式等一系列的变化。强调学生主动学习,采用启发式探究式的学习方法,互动层次更加丰富,如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小组互动等。评价更关注学生的差异性,目的是为了更好鼓励、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

  王蔷教授的解读不光从宏观上、理论上讲解了课程的价值体系、理念的变化,同时也为教学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对照自己在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在王蔷教授的讲座中我能得到很大的启发。

  一、在教案、教学中体现人文素养

  新课程以英语课程为载体,对学生进行语言思维及人文素养文化意识的培养。在我平时的'教案中,教学目标通常只关注学生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能的训练,而很少涉及到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和文化意识的培养。虽然在平时的教学中注意了学习策略的培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在写教案时却欠缺,在今后的教案中我将关注人文素养的培养。

  二、利用大班优势进行有效教学

  我们学校虽然是在农村,但每个班学额却严重超标,对此,教师总是无可奈何。其实大班化教学并不是只有弊端,大班也有大班的优势,如:学习氛围好,学生有归属感,对学生互相促进的作用。由于学生经历不同,背景差异,分享起来更有优势,大班化教学为学生组织更多的参与学习机会。

  三、充分利用传统教学工具

  多媒体、白板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已经深入到了课堂。多媒体呈现了很多有趣的画面,更加丰富了学生的视野,使教学变得更加生动有趣。但是很多老师过分依赖于多媒体,从而忽视了传统的黑板板书、简笔画在课堂中的作用,越来越少地进行板书。其实,黑板板书是很重要的知识建构的工具,它揭示了主题及重点内容之间的关联,通过板书呈现核心内容和主题、语言知识等。黑板可把重要的东西一直保持,较幻灯片更具优势。教学手段不能滥用,应注意恰当性和必要性。在选择媒体时,不一定选最好的,但一定要选用最佳的。

  四、合理利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评价不是选拔,不是简单的检查的工具。小学评价以激励为主。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正面发展,让学生更好地投入到学习中。在评价中给学生参与的机会,体验参与评价的乐趣。如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学生出题评价他人等多种方式。学生评价的过程也是自我进步的过程。在新版教材中很好地体现了学生的自我评价,今后的课堂中,除了教师评价之外,我会注意增加学生自评、学生互评这样的形式,促进学生的进步。

  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要更加认真地研读新《课程标准》,更新教学理念,便于更好地把握方向,准确地把握教材,以促进教学相长,师生共同进步。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2

  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20年。

  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何突破?它将对今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实践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请他深入解析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xx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xx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20xx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3

  昨天下午,跟猪婷去了东联小学义教,是三年级的小孩子,他们很热情,很有礼貌,很可爱,义务教育心得收获。

  天气好怪,一时下雨,一时出太阳,一时又下雨,我们搭车到了东联小学,我跟着猪婷啊妈,还有荷兰豆进去,小孩子们在操场上四五成群地玩着,看见我们来了,就一个接一个地喊老师好~老师好~ 热情得不得了

  预备铃响了,只见孩子们冲到走廊拿起扫把、拖把、垃圾铲开始搞卫生,我们来到三年级的教室,猪婷啊妈在黑板上写上课要讲的内容,我试着去跟小孩子们聊天

  上课啦~~~ 看! 猪婷在认真地给孩子们讲解“的、地、得”的用法

  他们好积极举手说要上去做题哟,还一直吵着说要叫到自己的学号,真是群好孩子,想当年我读小学的时候,还一直祈祷老师不要叫到我名字上去嘞

  上课期间也有几个小捣蛋老师转过头来看我在干嘛,真是的',搞到我都不能好好帮我猪婷啊妈拍照,这次就只有这么几张,下次再争取帮她拍些好好好好好好看的咯

  接下来,到我上场啦!

  其实,我没准备好的,到我上的时候,一时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去教他们,不过还算好啦,时间不是很多,哈哈

  把简单的几个动作教了给他们,看这群家伙玩得挺开心的,我也很高兴,心得体会《义务教育心得收获》。希望下次有机会再去的话,他们记得我,

  记得我是那个教他们跳超人舞的马老师,虽然本人很不喜欢这个称呼,我比较希望他们叫我姐姐啦~

  由于我一直在动,所以照片都看不到我的脸

  很快下课了,快乐的时光总是很快过去嘛~ 孩子们跟我们说老师再见~谢谢老师~

  突然觉得,当老师挺不错的,不过要当孩子们喜欢的老师才不错

  很开心的一次课~ 第一次觉得当老师不麻烦的课,第一次让我有想要再一次的课~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4

  进行完本次新课标的学习,我收获颇丰,我深刻领悟到,教师的指导一定要和学生的思考形成共鸣。正如古人所说“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生灵光。”要想形成共鸣,首先就要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学生对学习没有兴趣,教师再怎么引导,也是劳而无功。我的收获总结如下:

  一、课程性质明确定位。

  其定位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长期以来,语文课程的研究和实践陷入了一定的误区。现在理论研究者普遍倾向于认同将“言语性”作为语文课程、语文教学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语言文字运用”仅在前言中就出现了四次。新课标从“语言文字运用”的领域、能力规范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论述,而且将重视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培养的思想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这是实验稿中所没有的。这些论述,表明了语文课程应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更加贴近了语文的本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和明晰。这对于切实纠正语文教学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非语文、泛语文的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加强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

  纵观语文教学的历史,在古代,说某人能写一手好字,写书信,这人的语文素养就好,可见古代私塾的语文教学目的是何其简单。虽然简单却包含了教会做“人”的基本能力这一亘古不变的道理。因此,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的将来学习和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种基础,就是说说写写、读读背背。当前在语文教学中许多老师受教育部门的统考和评价体制的束缚,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小学语文教学较大程度上仍在“讲”、“练”、“考”中兜圈子。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应该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上来,这才是语文教学返璞归真的要义所在。

  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三、高度重视识字写字——识字减数量、写字提质量

  随着电脑的广泛应用,人们日常大量使用键盘输入文字,使人们对汉字的读写和识记长期处在模糊化和替代化的状态中,常常会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而且,由于一些人只狭隘地单纯从实用的角度认识汉字书写,认为键盘输入已经可以代替写字,久而久之,错别字随处可见、全社会汉字书写水平每况愈下也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就语文教学而言,有的教师认为指导学生写字是软任务,缺少对写字的练习指导,就是识字课中的写字指导环节也常常是指导多、练写少,学生真正写字的时间少得可怜!有的教师教学中习惯用播放课件指导写字,即使有教师板书范写,其书写水平也难如人意。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识字、写字的过程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为了有效地进行书面交流的需要而掌握字形的过程,同时也是体认民族文化、增强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文化理解的过程。写字还可以陶冶学生的性情,培养审美能力,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更何况“与其他任何一种文字的书写相比较,汉字的书写无疑是具有最多的讲究,因而也是最需花费心智的一种活动。与此相应,在世界各民族文字之林中,惟有汉字的书写才能形成人类最伟大的艺术门类之一——书法。”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第一学段,新课标已将原来的“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改为“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其中800个左右会写”;将第二学段的“20xx个左右会写”减少为“1600个左右会写”。减少了写字数量,适当减轻了学生的识写负担,体现了多识少写的思想。这样,不但符合低中年级孩子生理发育的特点,同时也便于提高写字教学的质量。第三学段的硬笔字还增加了“力求美观”的要求。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强调识字写字“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新课标还提出:“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本标准还附有“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要求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可见,新课标将识字写字提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这次网络学习我获益匪浅,并会将自己所学应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去,学以致用,不断进步!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5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6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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