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合同范文锦集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目平湖外洲围垦了一个养殖场地,所有设施一应俱全(以清单为准),现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区域和面积
承包区域位于南嘴镇目平湖外洲,东临赤山河沟左旭庭六九杨树山,西至汉寿芦苇基地,南抵袁述贵养殖基地,北靠岳纸承包芦苇山,水陆面积约700亩。
二、承包期限
暂定一年,从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承包。
三、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每年承包金额为陆万元。
四、生产设施交付管理办法
1、甲方现存有生产设施以造表登记的方式移交给乙方,所造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
2、甲方造表登记的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乙方按原物归还给甲方。甲方财产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如有遗失损坏,乙方必须修复、赔偿。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但对由乙方保管
使用的资产,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权,如甲方第二年要自主经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在承包期内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经营需要所雇请的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如第二年不愿承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在承包期内因生产需要改造生产设施或改变围垦设施,必须经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承包费不予退还。
4、乙方只和甲方产生合同条款,甲方的一切债务和纠纷与乙方无关,如有问题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5、如在当年的(在乙方承包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政府政策的变动所给予的养殖补偿所有归乙方享受。
6、甲方基地所载六九杨树木,乙方应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甲方养殖基地养殖的甲鱼,乙方应负责管理,严防偷盗,如发现偷盗甲方甲鱼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付承包租金即刻生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X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X 年 月 日 二X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和经双方审定后的施工预算为准。
本工程施工用地征用协调、规划手续、路面开挖、青苗补偿、障碍排除等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本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包括所有基础土建及电缆沟道或电缆通道所需要的桥架部分,配电房内空调、风机、事故切换、应急照明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审定后,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
工程价款支付: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个工作日那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其他余款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由甲方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料、包干使用。
第四条 主要设备、材料
1、甲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国家规范、行为标准等技术要求;
2、乙供设备、材料需要符合设计图纸、相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工期
1、甲方履行完前期手续,具备施工条件,乙方进场施工,整个工程有效工期 个工作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
(2)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的';
(3)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纸,不能继续施工的;
(4)甲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款的;
(5)如施工过程中,牵涉第三方物权等其它权益带来的相关协调及纠纷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同意工程实施的书面文件,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文件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
(6)甲方的其它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第六条 设计变更及工程价款调整
1、乙方坚持按施工图施工,若甲方需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提请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如需调整工程费用待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乙方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及补充合同约定予以实施。
2、如实际施工范围或工程质量超出设计或双方确认的预算以及合同约定,应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3、如因工程属分期付款,且实施时间较长,则需根据设备、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七、安全生产: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队、组二级安全教育。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组织施工,应严格按着施工规范和按工程需要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施工安全使用的照明、围栏等明显警示标志和看守、防护警视、警卫等,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工程的项目经理作为此项工程的第一安全负责人及现场安全负责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施工,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工程、他人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要在施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的员工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第八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工程安装质量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册、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3、工程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三个工作日内应组织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存在的缺陷应无条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如甲方不按期组织验收,则视为本工程已验收合格。
4、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自本次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事由造成设备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应甲方要求可以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其设备维修费及工时费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2、为乙方施工提供必需的是施工条件和环境:
(1)施工电源;
(2)设备、材料、施工机具等物资的运输同道或临时专设措施;
(3)施工作业场地;
(4)工地临时材料库;
(5)现场施工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
3、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施工设计资料。
4、按照双方的约定,甲方对自行承建部分的工程负责(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或对已安装完毕,尚未正式投运的设备,甲方应尽到安全防护的义务。
6、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并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以及说明和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安装质量。
2、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责。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文明施工。
4、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做好设备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并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负责。
第十条 合作事项
1、为保证工程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工程进行分包;
2、甲方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当地这个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若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个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期完工的,每延迟竣工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若甲方因协调不力,工期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或对已安装完毕,尚未正式投运的设备,甲方未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质保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试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现针对恒洋印象江南小区消防工程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共同合作精神,为确保项目的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书。
一、合同签订人:
安庆市恒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江加帅 (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
恒洋印象江南小区中小高层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址:
安庆市大桥开发区
项目内容: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风管系统、室外消防管网(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包干价预算工程内容)。
四、工程施工期限:
本项合同工程施工进度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土建、装饰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同步进行,以不影响土建、装饰工程施工进度为准。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拖延施工时间,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图纸,并在施工中监督;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开工通知书,项目施工整体工程进度表;
(3)当乙方与土建、装饰工程单位发生施工进度矛盾和施工冲突等矛盾时,甲方应及时的协调解决;
(4)线路敷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及时协调乙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保证施工符合消防管理部门标准要求,乙方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完成本合同书中规定的所有工作。
(2)乙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总体进度要求,制定分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主要施工员的.名单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并报甲方核校和确认。
(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技术交底日期,乙方应及时派出该项目的主管人员,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人员参加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
(4)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应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场。
(5)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其中施工垃圾须及时清除)、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人员伤亡或其它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损坏土建结构及现场正在运行的设施、设备等,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由于施工的需要必须开槽或凿洞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及土建、装饰单位的同意。
(7)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等由乙方自备。
(8)乙方在施工现场所用的设备,材料和工具由乙方自己派人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被盗、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当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在进度上或施工现场占用发生冲突时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10)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施工,若乙方的施工人员发现施工图纸有错误,疏漏或与现场正在运行的设备相矛盾之处,应及时与甲方人员或设计人员交流,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11)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乙方的施工不当而造成材料损坏和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所有设备及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办理报验手续,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使用伪劣产品。
(13)工程验收后,进行技术交底,让甲方人员了解系统功能和操作方式。
五、质量管理
1、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乙方应严格遵循《火灾报警自动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质量检查员,并服从甲方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场管理,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和整改,使之达到质量要求。
3、乙方应按照施工进度,分阶段向甲方申报阶段性验收报告,这些阶段包括: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隐敝工程阶段验收,设备安装的验收,管道焊接的验收,布线测试的验收,系统的整体验收。
六、竣工验收
1、验收依据的标准
《火灾报警自动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哪50116—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2、项目工程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必须做好系统验收竣工资料,保证消防验收通过,并承担消防验收费用。
七、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后,交工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维修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为6小时。质保期内,不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系统工作正常,并随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承诺终身以优惠价格提供设备及配件,并负责给予更换(仅收取工人工资)。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力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均视构成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诉讼,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受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工程监理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使之达到质量要求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4、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整改,直到验收合格,由此所造成的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通不过消防验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乙
九、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范围实行总价包干。
合同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包干总价不含部分主材(部分主材见清单),部分主材由发包人统一采购。包干范围:施工图。若今后图纸变更,二次设计、主材及设备暂定价发生变化,或甲方现场调整工程内容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按招标说明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报价应按投标书的优惠比例同比下浮),经甲方签证同意后,方可相应调整工程造价。
2、付款方式:甲方拨付工程款时由乙方开具正规建安税务大票。本工程按季付款,按季完成工程量的60%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包干总价的80%,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包干总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无息),二年后返还。
十、其它事宜
1、双方协商约定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料图表等,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3、本合同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本本同书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就是依靠这种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然而由于在现实中许多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也是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进行,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有的人认为内部承包本质上也是挂靠关系。可以说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在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也比较混乱。 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
本人认为内部承包虽然与挂靠行为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挂靠。内部承包与挂靠有如下几方面的不同。
首先,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上看。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有隶属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实践来看内部承包人往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一般都有项目经理资质,与建筑施工企业有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为承包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而挂靠关系中,挂靠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司法实践中挂靠方多为个人、合伙或资质差的建筑企业。挂靠方往往没有相应的项目经理建筑从业资格,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往往只是临时的关系。建筑企业也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其次,从管理上看。
内部承包关系中,虽然工程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展开,但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均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项目经理的一切权利都是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它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项目经理的行为视为企业的法人行为。企业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控制。项目承包人及其他人员在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公司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更换。总的来说,在内部承包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技术等方面拥有掌控的能力。
而在挂靠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挂靠方没有实施真正的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资金等均由挂靠方自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向挂靠企业派驻财务、质量、技术和安全等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无权对挂靠方的工作进行干涉。
当然施工企业挂靠行为也和内部承包一样,建筑施工企业有进行质量、技术、安全、工期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但实际中这种约定往往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不对挂靠人进行实质性的管理。因此是否对承包进行实质性的管理是内部承包与挂靠区分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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