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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承包合同

时间:2022-06-18 08:20:1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物流承包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流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流承包合同

物流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 片区( 药业附近铁路口至 , 东郊以东至 )派送件和揽收件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片区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快件承包责任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承包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乙方在签订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 元为风险保证金,此保证金不退。以确保乙方对合同的执行。

  三、乙方承包区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片区派件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当日派件经甲方扫描在乙方片区派送,在乙方片区的件如出现延误,丢失,破损等情况由乙方片区承担责任。当天片区派送件必须在18点前派送处理完毕,放门卫处签收的件必须通知客户,造成延误被客户投诉的,一切后果自负。乙方应将签收及时做好,未因何原因产生的问题件,乙方负责,带有欺骗行为的问题件,一经查实按延误件处罚,坚决杜绝一切误延误等不良行为。

  四、乙方在送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责任自负。送件当中由于工作上的失误,给甲方造成快件或签收单丢失或快件被别人冒领走的,一律按遗失件处理,及时给客户赔付。

  五、乙方负责承担承包区揽件收取件工作。甲方接到客户取件电话,应及时将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及时联系客户,与客户联系好取件时间,及时取件。

  六、乙方片区派件和取件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经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此承包区的一切派件和取件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承包权。

  八、上一级兰州中通公司所扣固定费用按比例分摊。

  (二)乙方相关的责任

  一、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十日内相互协调完毕。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5000.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5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9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负责。

  七、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兰州中通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兰州中通共为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以自由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兰州中通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此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流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及《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双方相互间的合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成品物资: 产品。

  第二条包装要求

  甲方(托运方,以下同)按客户要求进行包装,原料包装以甲方的供应商包装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止地:

  甲方厂区、仓库、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甲方原料供应点。

  第四条货物运输时限要求:

  1、华东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承运方,以下同)必须在36小时内将整车所有货物送到客户手中;零担货物必须在72小时内送到客户手中;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2、华南地区:成品出甲方仓库起算,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卸货地点,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送达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解决。

  3、乙方尽可能在客户上班时间卸货。如果在客户下班之后到达而无法卸货时,乙方应保护好货物的安全和等待收货,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月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因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致使甲方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6、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7、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战争、地震、路面大面积塌方)造成乙方车辆延迟到达的,经甲方核实属实后,将不再对乙方予以扣罚,但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甲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运输资质,合格的从业人员,车辆应具备有效营运证件,乙方应为承运货物购买的保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在运输及装缷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交通事故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客户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和甲方单位对接,乙方车辆应根据甲方货运计划通知,按时到达装货现场,并遵守甲方合理到货时间,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产品和原料“防雨、防潮、防腐蚀、防盗抢”的安全措施。运输车辆车板平整,备有固定铁木盘的叁角木和固定材料(杉木或者松木、钢丝或者绑带)。

  3、联运中转货物,乙方必须在货物中转装车后,将装货车车牌号和驾驶员电话号码及时报给甲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小吨位、多点卸装货的服务,乙方送货车辆回程时甲方如有角料、包装物、小额汇票需要带回公司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完成,并保管好。

  5、乙方车辆在承运途中,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违章等影响到货时间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线路送货,服从甲方物流管理员的临时调遣,不服从造成客户索赔时,由乙方承担。送货车辆到达送货地前,网点派专人和驾驶员应尽早通知甲方接货业务员,以便联系卸货事宜。若甲方业务员不在现场,应经甲方业务员同意后,方可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严禁送货车辆未经甲方业务员同意,直接把货交给客户单位,因此增加甲方资金回笼风险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车辆在甲方单位装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货到客户单位应遵守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配合客户单位卸货,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

  8、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车辆的周转量。

  9、甲方发货计划应提前3小时向乙方预报,以便乙方做好派车准备,甲方发货应提供准确的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完备的送货手续。

  10、乙方送货车辆到达目的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不能卸货,滞留时间过长(超过24小时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待时补偿。

  第六条运输方式

  汽车公路运输,本合同运输采取分批次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乙方接到甲方要车通知后,应按时间和要求主动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

  第七条其他条款

  1、乙方车辆因超载、超限、过载、途中罚款等均与甲方无关,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证书等手续,由乙方全部代为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损失赔偿标准:产品损失按甲方装货日当天销售价格计算,如有损坏、丢失、短少部分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超过三个月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同期存款利息。

  4、在合同期内,因乙方调不到车辆装货,甲方自调车辆产生超合同运价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超出合同运价部分的费用。

  5、甲方回程角料指客户冲销货款的角料(退货和包装盘具)。回程角料及退换货运费计算方法:所有退回金龙公司(新厂和分公司)按相对应出库成品运价的50℅计算;装卸后有要顺带回公司的盘具则免费(如空盘具的价格与拖回运费相当则由公司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决)。乙方承运甲方其他原料,另行协商定价。

  6、乙方三次未按甲方要求运输,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保证在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输。春节期间一如既往,不得间断,如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发车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运输费用、签收单要求及结算方式、保证金。

  1、运输价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20 年电线电缆运输价格表》)计算运输费用。甲方根据乙方承运车辆所交回的客户签字、盖章出库单进行统计核算,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票据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附件中尚未写入地名,运输价格甲乙双方在货物发车之前商定。

  货物签收服务:随货附有甲方的出库签收单(两联),送货时需与客户验收货物,回单上由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乙方在缷货后(发货运站)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送货签收单(一联)交由甲方公司,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逾期每迟交一天每单扣罚100元。运输签收单(乙方留存联)必须按月整理统计和汇总表,并于次月5日前交回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发货运站回单第二天必须交到销售部。回单原则上严格要求有收货客户签收或盖章确认,我公司要求严格按回单结算运费,如果次月20日前回单未能交回公司市场营销部或有疑问,承运方必须说明原因,同时这部分运费押至下月结算,下月仍不能交回客户回签单或遗失销售出库签收单的,甲方有权不给结算相应的运费,公司并将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处罚。公司严格要求承运公司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提供,我们将对回单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伪造情况,公司将作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运资格。

  2、送货费:以城市为中心,卸货地点不超过五家(含五家)客户的免收送货费,超过五家后的第六家起按50元/家收取送货费。

  3、结算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即上月运费下月结算),乙方需交付有效收货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甲方核对凭证有效且货物按期运抵无缺损后,乙方开具公路货物运输发票交给甲方并结算运费,甲方凭乙方可抵扣的货物运输增值税发票付款,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

  4、付款方式:转帐方式,将支票交与乙方指定受票人。结算价格以乙方投标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投标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等,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5、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付20万(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双方结清所有帐务后,甲方一个月内返还乙方保证金(无利息)。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并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

  2、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装卸提货。

  3、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安排人员及车辆。

  6、乙方在承运甲方产品过程中,如造成甲方产品货物灭失、短少、受潮、污染、被盗、交货不清、挤压变形,甲方客户需要退货,乙方应按照货物实际损失价值(包括货值、包装费、运杂费)给予全额赔偿;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并先行赔偿责任。

  7、如果货物运输途中损坏,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来回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积极配合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10、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均不得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违者支付全部由于违约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甲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诉讼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的澄清文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招标以外的运输路线,乙方不得拒绝承运,里程确认参照相近城市路线另行核算。

  3、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防护措施,并保证切实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与其投标及合同承诺不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款,或从其运输费用中扣除。履约执行情况由湖南金龙电缆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负责监督。

  4、运输公司在运输湖南金龙集团产品的过程中,需在甲方指定的产品库按要求装车,经乙方人员核准货物重量及相关信息后签发收据,货物一经签收,由数量、外观、损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额赔偿。

  5、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提供全天候、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提供固定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有固定人员长期保持与甲方联系,以便顺利、及时操作运输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地:湖南长沙。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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