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合同汇编6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建设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建设合同 篇1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高校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和使用方应该建立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合同管理。本文针对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最后提出了加强高校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订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
1、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视,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虽然学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文件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执行并不尽人意。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无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1.1 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变更随意性大
许多高校建设项目对招标条件和目的不够重视,只是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的过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择施工企业而忽视了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价中暂定价过多,合同造价闭合不严,人为地留下价格调整空间。而且无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签证管理松散随意性大。
1.2 合同签订不严谨
在高校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1.3 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标的价款,而施工合同的价款不同其他合同价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调整、补充随时可能发生,许多款项是不可预见的'。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价的约定和调整,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目前尚无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相互推诿,影响建设的顺利进行。
1.4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2.1 要树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唯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管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目标。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执行矛盾等其他内容,应认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2.2 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强化合同准备工作,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 要认真对待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的补偿要求。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目前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处理合同索赔要遵循以下原则: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同时在时间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2.4 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监理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培养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术含量,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索赔及各类工程纠纷仲裁和诉讼知识培训,推广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3、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3.1 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管涉及到何种合同,都应认真阅读理解,搞清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必须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3.3 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为满足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随时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合同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迅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及索赔事项。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不仅能迅速处理合同中各种信息,而且能够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录入,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销毁、查询等处理工作。
4、结语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加强高校工程合同管理,应主要从规范合同文本、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和建立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入手,才能实现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有效管理。
项目建设合同 篇2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1.2 项目承担单位:佳县农夫生源养殖产业有限公司 1.3 项目建设法人:佳县农夫生源养殖产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候平 联系电话:0912-6971111 1.4 项目主管单位:佳县畜牧局 1.5 项目监管:佳县发展改革局 1.6 项目建设地点: 佳县坑镇郭家沟村
1.7 项目建设规模:扩建圈舍及其配套工程。其中圈舍建设6000平方米,年饲养生猪能力达10000头;其中母猪舍6幢36间、产房2幢12间、保育舍2幢18间、育成舍2幢12间、育肥舍10幢60间,共22幢138间计6000平方米;新建沼气池一座,供养殖场秋冬采暖及工作人员生活需要;新建年产5000吨有机肥料加工厂一座。 1.8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60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0万元,自筹资金1008万元。圈舍建设总投资费用193万元,扩建生猪圈舍22幢6000平方米,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15万元,有机肥厂建设1000万元。 1.9 项目建设年限:一年。
1.10 效益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产值1840万元,利润38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地促进佳县三元商品瘦肉型猪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优质三元杂交瘦肉型猪,显著提高佳县生猪产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养殖效益。
1.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项目投资概算书):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章 建设背景与编制依据
2.1 项目由来: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供应的意
见》(国发〔20xx〕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今年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用于支持生猪原种场、扩繁场、资源场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xx〕1939号)精神,和陕西省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xx〕904号)要求,我们编制了此实施方案。
项目建设必要性:生猪产业规模化是做大做强我县生猪产业的唯一途径。我县虽然是养猪大县,但仍存在无产业龙头带动、养殖规模小、品种品质差及产业链条短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县现有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849户,其中省级规模仅占5家,规模养殖比重占全县生猪饲养量的32.5 %;全县三元杂交所占比率较低,规模化低,养殖方式较为传统等特点,这些问题不是传统的生产方式所能解决的。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是传统养猪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唯一出路。当前我县的养猪业正处于由传统家庭副业向现代化产业过渡的关键时期。如不采取得力措施突破性发展,我县的生猪产业不仅会进一步拉大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有可能落后于周边地区。通过规模场建设,加之以点带面引导作用,可有效地提高我县生猪质量,促进品种改良,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食品安全,更可通过有效整合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带动产业发展,使我县的生猪产业走向标准化规模化。生猪规模化、产业化是我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传统的养
猪业不仅效益低下,而且猪舍简陋、污染环境。通过建设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猪场,采用合理的`污水排放、粪便清理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可及时清除和处理生猪饲养所产生的污水污物。规模化养猪所产生的大量猪粪通过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避免直接施用猪粪尿对环境的污染。通过保护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促使一部分以种地为主的传统农民转化为专业从事生猪生产经营的新型农民,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2 项目区建设目标:圈舍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优质三元猪6000头,带动周边乡镇饲养优质三元猪16万头;所生产的畜产品胴体瘦肉率在63%以上、在省市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中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畜产品中“瘦肉精”抽检合格率保持在100%;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产值820万元,利润100万元。 2.3 建设条件
2.3.1 项目区基本情况:
XX县地处东经119°2′50″—119°52′9″,北纬34°11′45″—34°38′50″,位于XX省东北部。东部濒临黄海;西部与宿迁市沭阳县及XX市东海县为邻;南部隔新沂河与XX市灌南县相邻;北部与XX市海州、新浦两区接壤,隶属于XX市,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对外开放县之一。总面积183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23平方公里,园地13平方公里,林地4平方公里,居民工矿用地265平方公里,交通用地49平方公里,水域455平方公里,未利用土地25
项目建设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推动乙方在龙泉的动漫科技商城项目建设,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现就借款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额度及到帐时间
1、此次乙方向甲方的借款额度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2、此笔借款到达乙方帐上的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三、还款时间
1、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时间为______个月。
2、乙方向甲方的还款截止时间为乙方借款到帐之日起的______个月内。
四、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商定,该笔借款的月费率______%,到乙方还款之日止费率共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定后,甲方应积极筹措资金,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到乙方帐上。
2、监督乙方按借款用途用款。
3、及时协助乙方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按时收回借款及费率额度。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财务资金支配,并在开户银行监留印件章,另派专人参与乙方财务资金监管工作,直到还款完毕。
6、根据乙方工作进展情况,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转走资金或虚报造假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进行冻结并解除本协议和追收本金和利息。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股东不得分用,并建立开支明细帐,以供甲方跟进查询。
3、在甲方的协助下,及时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时限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和支付费率额度。
5、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六、借款及利息的支付方式
本协议规定的'借款时间到期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归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本金并支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的费率额度。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借款额度借款,影响了乙方的重大经营活动,甲方承担借款额度5%的罚款。
2、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乙方借款的到帐时间到款(最迟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承担借款额度10%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归还甲方的借款,乙方须承担该笔款项总额(______万元)的______%的违约罚款。
2、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还款,在承担了5%的违约罚款兑现后,需取得甲方的延期同意(延期时间甲、乙双方到时商定,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3、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而且无不主动归意向的,甲方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4、______公司全体股东______的所有资产以及项目的土地、房产作为反担保人。若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时,甲方优先用未偿还款项,按成本价购置乙方房产,住房按______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或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十、本协议经甲方所有借款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4
川建发[XX]142号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XX年11月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5
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实施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
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认为比较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规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
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按照双方确认的每月 (或每阶段) 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的具体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此,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发包人应特别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 不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自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从而在计算过程中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此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
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认为其单价在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变,即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如果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
2.以往在工程实施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的确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认为在招投标中可以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达到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弥补低价中标所形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此就会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怂恿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此,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
(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可以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 (即重新议价) 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
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按照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
(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跃水认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标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从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风险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此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
六、总结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出以下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
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单价合同既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又可以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
项目建设合同 篇6
摘要: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铁路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它与铁路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着密切关系。为此,本文主要从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经过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后,提出了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铁路建设;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使铁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管理,铁路建设项目管理追求项目的质量、进度的控制,而实现其控制必须根据相应的合同来进行。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有助于促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有助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的控制。
1.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密切相连,它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进度、质量、资金,它受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铁路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别是施工企业两个不同部门的工作。一旦中标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就会导致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1.2施工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市场,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其中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合理的约定,从而使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实际执行时受法律的约束,进而使铁路建设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得以维护。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在合同执行上,有时对工程进度进行不合理压缩,一味提高进度,缩短工程,会违反自然建设规律,或者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最终导致出现施工合同履约低的状况。
2.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研究
2.1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确保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切实可行,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有依据可循。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单位的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
2.2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审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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