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建设合同范文集锦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建设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建设合同 篇1
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领域存在部分的违规行为和经济犯罪行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这与我国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政府监管有很大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些项目建设管理者合同意识淡薄,有的是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建设管理中缺乏建设管理的准则,事后合同成一纸空文,无实际执行力,承包内容失实;有的项目业主混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的实质性区别,规避招标,随意肢解发包工程,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使国家蒙受损失。考虑到项目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因此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行为不可避免,尤其是双方都严格履约、利益高度“对立”的时候。所以从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情况可以粗略了解合同双方严格履约的情况。
在我国在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政府管理的情况下,业主与签约者在利益上没有真正达到“对立”的程度,缺乏利益方面相互制衡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存在双方或多方串谋的集体x败行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1)政府的合同意识不强。我国还未把政府投资项目看成商品,更没有看成是“合同商品”,政府没有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因此当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采取有力措施的依据。
(2) 项目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差。在项目前期的招标、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往往会看重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合同履约,并将相关的要求体现在合同中,但作为整个项目的建设,往往存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现像,在项目的具体推进建设管理中,现场管理者往往缺少认识合同交底的必要性,一落实项目的施工方,便急于早开工,导致有合同不执行、有条款不落实,整份合同形同虚设,助长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的不良风气。
(3) 合同变更没有受到严格的监控。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工程)的变更,主要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因此部分业主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在立项审批时有意减小工程规模和降低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再加以提高,形成钓鱼工程或三超工程;或者是业主方人员与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串通,为了谋取私利而进行合同(工程)变更。
(4) 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对违规责任人处罚不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
项目建设合同 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3
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人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序号 费用名称计费基数 (万元)计算代理费 (元)浮动率 (%)合同代理费 (元) 备注
1招标代理费 按计费基的 %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按计费基的 %
3 合计
2、支付方式
(1)招标人代理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招标代理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 篇4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委 托 人:咨 询 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2. 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项目建设合同 篇5
摘要:大型建设项目的项目种类在不断增加,在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中还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一直处于低下水平,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本文针对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和合同管理进行研究。
关键词:大型建设项目;合同谈判;合同管理
0引言
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业务知识也十分多。合同谈判也需要在满足双方的利益之上,进行合同条款的分析、讨论和谈判确定,都是大型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承包商和业主十分重视,还需要国家加大监管力度来进行管理监控,实现我国大型建设项目的健康稳定发展。
1大型建设项目的基本内容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在迅速提升,大型的建设项目速度也在不断提升。在人们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建设项目也应用的逐渐广泛起来,大型项目建设也与其他一般规模的项目有所区别。大型项目必须是经过比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总设计能力或者投资总额的大小,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对于生产比较单一的项目就要按照设计生产能力进行划分,对于不易进行划分的,需要按照投资总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特殊意义的项目建设,但是生产能力和投资总额又不符合大型项目建设的标准,也可以经过国家的批准列为大型项目建设,对其进行管理。大型项目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应当依据社会发展的各个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中的需要,划分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大型项目具有资金占用多、建设周期和资金回收周期长和项目管理借口多等特征。资金占用多是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划分标准,大型项目工程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超过五千万元,有些大型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达到几十亿美元。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周期长是指一个普通的大型项目建设,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有些甚至会超过七八年时间,在建设期间内,大量的资金全部都被用在建设上,根本就没有收入。项目管理接口多是指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一些中小型的工程项目组建成的,所以就需要多个方面的配合,需要很多承包商的配合,所以在管理起来非常复杂,难度也很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的总计,只要属于总设计建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建设,都可以称之为一个项目建设。在一定的投资领域中,就要将任何一个环节的项目建设做好,才能完成最后的大型项目建设。
2大型项目建设对于合同的要求
2.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大型项目建设的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发包人也必须是经过批准进行项目建设的法人,所进行建设的项目也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进一步的落实投资计划,而且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协调能力。对于承包人也必须就有一定的法人资格,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比较资深的能力。
2.2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投资总额比较巨大,所以就需要对工程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才不会使最终的建设成本超过预算,不会影响到项目的成本和价格还有市场竞争力。
2.3接口管理的严密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涉及的行业部门和环节众多,技术范围涉及的也比较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种类也比较多,所以接口管理非常复杂。所以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接口协调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成本造价,还会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严格谨慎,避免在接口管理中出现任何漏洞的失误。
2.4投资计划的严格性
由于大型项目建设中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国家也特别重视对于大型项目的建设,规定非常严格。项目建设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要以投资计划为前提,还要后序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任何一项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才能够完成,合同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成果。所以合同准备的好坏还要与合同管理技能和能力、商务人员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
3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的,用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还可以指民事合同,用来确立、变更、中职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需要具备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等。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和借款合同,在大型项目建设中主要就会涉及到这些内容的合同。
4大型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4.1履约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履约管理中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一旦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那个就不能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义务时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进行补救措施,而且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过程中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履约管理中还需要对进行合同控制,要求双方通过整个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合同中的一些管理问题。对于合同条款的分析和研究不单纯是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全面贯穿于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在合同签订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漏洞,所以就需要分阶段的进行管理和执行。在合同履约前找出问题提出,双方经过协议和完善来进行对于合同的弥补。合同和履约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并且记性随时跟踪,预测和分析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测后期计划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的执行需要双方的各个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并且通力合作,由于多个部门在一起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歧视,配合不是非常默契,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就需要按照每一个部门的工作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了解和分析,用简单明了的表达形式要求各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对承包商实行严格的监督,建立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4.2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简单的就是指对于原来合同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而引起变更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像更改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合同的当事人等。在大型项目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频繁的变更,由于频繁的变更就会给整个承包商的计划安排和成本支出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会打乱整个建设计划,所以在合同管理中经常也会引起一些争议,需要双方共同重视。一般情况下,变更的实施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一致的协商才能够进行更改,常见的更改类型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和合同条款变更。其中费用变更是经常引起双方纠纷的问题,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用最恰当的方式处理好,实现公平合理。业主在进行合同变更时就需要对承包商造成间接费用进行补偿,还要对承包商后期的施工计划负责,如果工期延长,影响施工进度,就需要做出大量的资金赔偿。
4.3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合同履约过程任何一方出现违约遭受了经济损失时,都可以无条件向违约方提出费用资金的赔偿,需要在合同管理中受到重视。索赔一般是指由于业主的违约造成工期延长或者承包商方的资金费用不断地增加,承包商都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都具有的合法权利,属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正常合同管理活动,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节等方式得到解决。索赔按照依据可以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照赔目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索赔过程中你对于业主无过错的事件,例如天气原因和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向业主索赔。
5大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方法研究
5.1对于合同双方的关系进行认同
无论是业主和承包商都是寻求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主要目的就是效益和效率。在合同管理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每一方都有自身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统一化管理。正确认识到双方那个的共同利益,坚决做好项目质量为出发点,实现共赢。
5.2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的模式与项目管理的模式密切相连,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由于具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就需要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EPC管理模式是指将设计、采购与施工相互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也是目前国际上运用的最为广泛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的各项的有关工作询问,等到项目评估立项之后然后在进行设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商在和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准备一系列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业主最后只需要派代表或者监理与承包商之间进行联系,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CM模式也称为建筑工程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是近几年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先是由业主雇佣设计人员对于项目进行设计,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最后由承包商进入施工阶段。总包模式是一种设计建造模式,这种模式通常是由业主确定项目之后,选择一家公司进行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同时以签订合同为基础,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密切联系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各项工作。业主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雇用一个承包商就可以完成施工工作,缩短项目建设的成本和周期,获得质量较高的项目工程。
6大型项目建设中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就是将双方的需求都指出来,尽可能的满足双方共同的需求,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在不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保障双方的利益。在谈判准备阶段就需要将项目合同的质量、成本、工期等都进行预期设想,做好充足的准备,对于谈判人员进行分析挑选、谈判队伍的组织目标和策略的确定都需要提前进行规划。在谈判过程中需要营造谈判的气氛,确定谈判的地点,表现的要适当融洽,避免发生冲突。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地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最终实现彼此目标一致的方向。
7结语
本文通过讲述了通过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来实现大型项目建设,从一个专业的角度分析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实现双方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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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合同 篇6
摘要: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铁路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它与铁路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着密切关系。为此,本文主要从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经过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后,提出了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铁路建设;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使铁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管理,铁路建设项目管理追求项目的质量、进度的控制,而实现其控制必须根据相应的合同来进行。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有助于促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有助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的控制。
1.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密切相连,它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进度、质量、资金,它受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铁路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别是施工企业两个不同部门的工作。一旦中标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就会导致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1.2施工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市场,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其中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合理的约定,从而使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实际执行时受法律的约束,进而使铁路建设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得以维护。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在合同执行上,有时对工程进度进行不合理压缩,一味提高进度,缩短工程,会违反自然建设规律,或者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最终导致出现施工合同履约低的状况。
2.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研究
2.1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确保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切实可行,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有依据可循。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单位的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
2.2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审批关
项目建设合同 篇7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 项目摘要 ··············································································· 1
第二章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4
第三章 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 6
第四章 项目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 9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方案 ···················································· 12
第六章 项目建设规划、土地征用、环境保护、节能 ···················· 25
第七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 26
第八章 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 ··························································· 32
第九章 效益分析 ··············································································· 34
第十章 结论与建议 ··········································································· 35 附件(按新店李朝阳养猪场、杨洲养猪场、刘金珍养猪场、饶文清养猪场、大罗湖养猪场为序分别排列)
1、附表
附表1、项目基本一览表
附表2、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
附表3、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4、项目单项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5、项目仪器设备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表
附表6、项目申报审查意见表
2、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面现状图
(3)项目平面设计图
3、附件
(1)申报单位法人证件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自筹资金证明
(4)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5)其他证明
第一章项 目 摘 要
一、项目名称:赤壁市20xx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
二、主管单位:湖北省农业厅
三、申报单位:赤壁市发改局、赤壁市畜牧业局
四、建设单位:
1、赤壁市新店砖瓦厂养猪小区,负责人:李朝阳
2、赤壁市新店镇杨洲养猪场,负责人:杨 洲
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刘金珍养猪场,负责人:刘金珍
4、赤壁市赵李桥镇饶文清养猪场,负责人:饶文清
5、赤壁市大罗湖养猪场,负责人:但玲香
五、建设地点:
1、赤壁市新店砖瓦厂
2、赤壁市新店镇雨亭村九组
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红旗桥村十一组
4、赤壁市赵李桥镇柳林村七组
5、赤壁市芙蓉村一组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改扩建标准化猪舍23栋,面积56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1900米;建沼气池300立方米;过滤池1920立方米;储粪场500平方米;生物塘7720立方米;化尸井5个;防疫围墙200米;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6000头以上。其中:
1、赤壁市新店砖瓦厂养猪小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7栋,面积15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5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两口;过滤池1个400立方米;生物塘1个5000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
尸井1个;防疫围墙200米;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20xx头以上。
2、赤壁市新店镇杨洲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6栋,面积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4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过滤池1个540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3、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刘金珍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5栋,面积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3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过滤池1个565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4、赤壁市赵李桥镇饶文清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4栋,面积9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4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生物塘1个2720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5、赤壁市大罗湖养猪场:改扩建标准化猪舍1栋,面积1400平方米;改造排污渠道300米;建50立方米沼气池一口;过滤池1个415立方米;储粪场100平方米;化尸井1个;达到年出栏优质三元猪1000头以上。
七、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60万元。
八、建设年限:20xx年2月—20xx年1月
九、运行费用:该项目建成后,每年运行费用1.0万元。
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经济效益:年出栏优质三元猪6000头以上,年产值660万元,年利润102万元。
项目建设合同 篇8
摘 要:铁路建设项目过程中离不开合同管理,每个环节都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是铁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有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人员教育,这样才能确保铁路建设的效益。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铁路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各公司越来越重视,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成立独立的铁路合同计划部门和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统计。专职的铁路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掌握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法律和熟悉工程的施工现场、措施、工艺等。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在施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应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铁路建设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目标是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而实现其控制必须有相应的合同依据。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成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效益和社会信誉。因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和公司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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