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1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施工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地下室防水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b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卷材为聚酯胎3厚,-15176;),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三、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选用材质:“聚酯胎3厚,-15176;防水卷材,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开工。
2、本合同价格包括材料现场转运、垃圾的清运、清除(运离施工现场)
3、施工厚度要求:采用外厚“_____”防水卷材
4、全部包工包料,单价为_____元平方。
6、面积:按甲方确认的实做面积结算,此价格为含税人民币价格。
四、工期:按甲方项目部所安排的进度施工。
五、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及《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为________年。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铺贴面积元,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当地下室底板及外墙板外侧防水层全部施工完毕,经质监站、监理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在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完回填土方后,____日内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60%;土方回填施工时,承包人应派专人在现场跟班作业,以防泥工施工时破坏防水层;
2、在土方回填后____日内的适当时间,发包人组织承包人、监理单位不少于两次的地下室防水效果初验;在此期间,承包人整理施工资料提交给发包人;初验中没有发现问题,资料提交齐全有效,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底板防水和外墙防水已完工程量的25%;若在初验中发现渗漏或超过规范规定的湿渍等质量问题、或资料有缺陷时,顺延本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直至承包人解决好所发现的问题;
3、在地下室底板和外墙后浇带等主体结构施工前后,承包人应及时配合,完成后浇带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在后浇带等部位的防水层施工完毕后的____日内,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初验合格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施工的全部已完工程量的10%;
4、承包人剩余5%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____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自行解决民工食宿。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十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施工开始前,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者,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理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赔付。实际费用与理赔金额的差额由承包人承担。一旦发生重伤事故或伤亡事故者,发包人最终一次性赔付当事人的最高赔偿金以保险公司理赔的数额为最高封顶数额,其余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所出具的变更通知;工程变更涉及费用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工程转包和分包
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四、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不可抗力,双方的损失分别由各自承担自身的损失。
十五、保险承包人应为其工地所有施工人员以及进入工地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的财物保险等。
十六、关于意外停工的约定
因停水、停电、天气恶劣以及其它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致使工程停工的,承包人的窝工工时费和生活费、机械停置费和租赁费、材料占用资金损失等以及或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承包人的费用支出,发包人一概不予补偿;却因特殊原因,停工时间可能相对较长时,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并在确定再次复工的时间后,承包人可采取人员、机械退场的措施、并保护好已完工程,此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七、工程质量保修
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__年;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十八、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做足一切安全措失,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合同所规定且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品牌及项目部所要求的施工工序及材料厚度严格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可拒付乙方工程款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倍的违约金。
4、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中途停工,否则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5、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不得有任何偷盗行为或损坏现场成品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且此款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工,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1%的违约金,如超过三天仍未满足施工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所有工程款不予支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在保修期间(保修期为________年),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甲方电话通知24小时进行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金额无须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为准)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份可向乙方追索。
8、在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验收所需具备的一切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9、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做到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十九、廉洁条款
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提供的其它私人便利或利益。
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退场等一切经济损失,所损失的金额以甲方确认的为准,并且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则乙方可保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十、其他事项: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2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xxx(以下简称甲方)将在北五十家子镇升弘养殖场建筑工程承包给xxx(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建设物料及施工费用共239万元,核算标准如下:
2、圈舍主体建筑:圈舍总面积200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计120万元。
3、办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20万元。饲料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12万元。
4、青贮池3000立方米,工料费合计45万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费6万元,沼气池200立方米,工料费16万元。
5、院墙及厂区绿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费20万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设自2011年4月份开始,2011年10月30日前交工验收。
三、甲方前期拨付乙方预备资金50万元,用于园区建设前期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购置支出。此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束验收交付后由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项189万元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分3次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
(一)甲方:
1、认真履行协议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2、为乙方提供劳动食宿场所,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3、负责维护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严格按甲方图纸,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应按甲方建筑要求选择,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
3、施工期间负责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无责任事故。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误交工期限,负责赔偿甲方相当于正常生产收入数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六:养猪场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乐至县恒丰猪业专业合作社
承包人(乙方):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养猪场建筑。工程地点:乐至县劳动镇七门村。工程内容:1、修建沼气池300立方米;2、改扩建猪舍300平方米;3、修建猪粪堆粪场30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猪舍、办公室、宿舍及仓库建房屋檐面积为准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12年9月25日。合同工期总天
数:105天
四、工程建设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五、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25万元。在甲方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标准》进行验收后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逾一天,支付误工费1000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篇三:养猪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新建)
养猪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甲方在 县 街道办事处 村 建盖猪舍,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双方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简况:
1、新建猪舍5幢1000平方米:其中新建育肥猪舍2幢400 平方米、分娩舍1幢200平方米、保育舍1幢200 平方米、母猪舍1幢200平方米。
2.工程内容:包工不包料。
3、工程承包为出水工程,到顶面盖好(含水电、内粉刷、猪舍内的隔栏、隔墙、产床)。
4、工程质量等级为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草图)。
2、负责施工材料供应,施工用水、电的接通。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工程承包为一次性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提供的进行施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如需改动,必须与甲方商量决定。
2、乙方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保卫,本着安全、文明、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安全,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返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提出更改,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资。
三、工程结算:
1、新建猪舍建好后按照幢量面积计算工资,其中新建猪舍5幢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125.00 元,合计工资(工时费)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125000.00)。
2、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工资一次性支付。
四、违约责任:凡违反以上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为总合同价款的5%,损失另计。
五、其他事宜: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篇十:养殖场合同
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天津市福远养殖场
承包人(乙方):天津君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畜牧业设施提升工程奶牛精细养殖园区建设项目
2、工程时间:2015年5月1日-2015年10月20日
3、工程内容:工程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养殖场房、办公室、宿舍等建房施工。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5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6日
四、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质量标准:慈利县质量检测局为准(不包括材料质量)
六、合同金额:工程款:13140000元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书
建设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水泥板天花吊顶工程,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_____________层式__________室__________厅__________厨__________卫
三、工程时间;共计工程时间______天﹙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四、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1、总共七栋;每栋两层。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协商确定。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装修场地可以正常施工,和施工期间的水电供应正常,乙方负责施工。
六、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七、工程造价标准:_________________水泥板天花造型﹙包工包料﹚80元∕每平方,石膏线12元∕米,窗帘盒60元∕米,铝扣板每平方______元。﹙注;所有平方米数以实际平方米数计算﹚乙方按图施工,如甲方有更改等,应另外支付乙方增加的工程款项。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工程质量,完工后每栋总工程款暂扣5%元押金,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每一栋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项。﹙收款;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九、其它;经甲乙双方协定施工前后,以及施工中途,甲方天花吊顶等各项工程如有消防管,空调管等须安装改变,乙方概不负责。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装饰承包合同条列》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室内精装修
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预算书》中所标明的工程项目及内容
三、承包方式:全承包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乙方提供设计,由甲方审核、确认。住房装修合同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计 个日历日。
上述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书为准,若开工日期提前或推后,则竣工日期相应提前或延后,工期不变。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按(GB50210—2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规范执行。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承包范围内施工面积了 ㎡,合同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金)
七、合同的组成文件:
1、本合同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按图施工}
4、双方关于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八、双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2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水源、电源,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交纳施工中产生的水电费。
3、负责办理本工程及各种申请、审批手续,负责缴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押金、出入证等相关费用。
4、委派张X为甲方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签证、登记手续,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开工前2天,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定并予以确认或要求乙方予以变更,确认及变更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乙方接到甲方确认后,应按期开工;乙方接到甲方变更后,应于48小时内,提出变更后方案交甲方审定,甲方应于48小时内予以答复。
(二)乙方工作:
1、委派刘X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按合同约定拟订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会同甲方做好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
4、工程竣工尚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设施和施工成品的保护。
九、关于工期的约定:
(一)开工及延期施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乙方原因延期开工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三逐天向甲方支付赔偿。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千分之三逐天向乙方支付赔偿。
(二)暂停施工:
1、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项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保护好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2、甲方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有异议,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向乙方发暂停施工说明书。经技术主管部门仲裁,责任在乙方的,乙方承担返工或维修责任,工期不顺延;经主管技术部门仲裁,责任不在乙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暂停施工带来的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关于提供材料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在乙方要求的日期运抵施工现场,由乙方检验。如材料不符合施工要求,乙方可拒绝使用;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应书面提出,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后果。
2、甲方提供材料的,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标准,由甲方检验后方可使用。
十一、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变更通知。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2、项目变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项目,应提前3天向乙方以书面方式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同意后,双方应办理签证,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结算的依据。
3、因甲方提出设计或项目变更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验收与保修
(一)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甲方接到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日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担保修,并视为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
(二)保修: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对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1、开工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总款项的80%,即人民币 万元;
2、木工进场施工之日前,支付总款项的10%,即人民币 万元;
3、竣工通过验收后____日内,支付总款项的10%,即人民币 万元。
十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均可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失效。
甲 方:
电 话:代 表:____日 期:
乙 方:
电 话:代 表: ____日 期
建设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天。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依据_____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____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
2、钢架安装完成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十一、维修责任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全称):(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苏地20xx-B-23地块项目外遮阳工程(一标段)(16#17#21#楼)
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北,滨河路东天之运花园工程内容:外遮阳制作供货和安装
二、工期要求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要求
三、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贰年
四、合同价款
单价:252元/㎡,图纸面积为2851.68㎡
总价:(大写)柒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小写)¥718623元整乙方组织生产前,须现场测量窗户尺寸,并向甲方出具实测尺寸清单,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此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排产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有限责任公司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__工业园区(南苑)热电厂北侧。
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大写):___元整;(小写):___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工程款。
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项目施工图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4)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6)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甲方负责开挖管沟及回填管沟,包括管道上下覆盖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工期的约定
1、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__)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9
合同终止函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
根据贵我双方年月日签订的
项目合同(编号为),经双方友好协商,已办理完毕所有经济结算,现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至此合同终止,贵我双方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单位盖章:
代 表 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5. 质量等级:________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 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 天,提前 %.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责任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问题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章)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
建设施工合同 篇1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局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建设施工合同 篇12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法院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字第___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请求:________________
(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小区34#、35#、36#、37#住宅房、裙楼、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住宅房、裙楼、地下室、人防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况:
3.1总建筑面积暂定约_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车库__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3.2结构形式:住宅工程:框剪结构地下车库工程: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分包工程及甲方供材料除外)。
1.1建安工程:乌鲁木齐___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____楼住宅、裙楼及地下人防土建工程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分包工程及甲方供材料除外)。
1.2所有甲方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预设等。
1.3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其它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1.4承包范围界限:土建工程施工至室外散水给排水、热力、电气工程施工至室外第一口检查井。
2、工作内容:
2.1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甲方邀标文件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的物料供应(补充协议有约定的除外)、施工、建成、缺陷修补、竣工及验收。
2.2甲方分包工程预留、预埋以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工作。
2.3在施工期间,对工地附近现存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配套、消防通路等进行保护,使其维持正常的情况,并修补因工程施工所引起的破坏。
2.4完成并满足乌鲁木齐市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达标要求的有关工作。
2.5按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提供竣工备案所需的一切资料,并配合甲方申报竣工验收,提供的竣工备案资料须满足城建档案馆接收城建档案的要求。
2.6.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责任人,必须对本工程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控制,对甲方分包单位、甲方指定乙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及时解决因工程施工而引发的邻近居民投诉等问题。
2.7完成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及工作,包括正常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带的工程、因甲方设计缺陷造成的增加项目及临时工程。
2.8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并完成的在协议外的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第三条甲方分包工程、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分包工程:
1.1甲方分包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及通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景观及园林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
1.2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甲方保留甲方认为在有必要的时侯除第三条第1.1款约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以外的由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直接分包第三人的权利。
1.3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有施工资质的需向甲方分包单位提供,乙方计取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计取的相关费用(配合费),对此乙方承诺完全认同并全力配合。
2、甲供材料(设备):
2.1甲供材料(设备)品种:
2.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
2.2.1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由乙方编制甲供材料(设备)总需求计划,在使用前2个月前报甲方。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的数量有误,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日内,将变更后的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若不及时上报,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2.2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甲方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数量和到货时间,且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监理依据甲方封存样品、材料商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组织验收,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出库手续,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乙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若乙方不配合,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供材料(设备)交付乙方后,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供材料(设备)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材料遗失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3若乙方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材料、设备的品种、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等与约定验收标准不符(2)应有的附件或配件不齐全均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4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甲供材料(设备)接收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乙方授权现场材料接收人限定2人以内。乙方逾期不报,甲方不予办理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5对已进场并办理出库的甲供材料,根据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须进行复验的,乙方在使用前应及时通知监理见证取样并送往实验室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2.6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或冬休停工后)14天内,与甲方核对甲供材料(设备)领用量,并出具材料实际领用量汇总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2.7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竣工结算定额用量3%以内时(含3%),超额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甲方实际采购单价进行扣款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竣工结算定额用量3%以上时,超额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甲方实际采购单价的2倍进行扣款。【定额用量=图算工程量*(1+定额损耗率)】
3、甲定乙供材料(设备)
3.1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品种:钢材、商品砼、电线电缆、给排水管材、穿线管、桥架、配电箱、开关插座、散热器、热空气幕、防火门、给水泵、排污泵、防水材料、轻质隔墙板、grc构件、塑钢窗、单元门及进户门。
3.2、钢材、商品砼、电线电缆、配电箱、开关插座、给排水管材、穿线管、桥架、散热器、热空气幕、防火门、给水泵、排污泵、防水材料、轻质隔墙板、grc构件,在使用前2个月申报不少于3种品牌的材料价格、甲方在乙方提交材料报告后1月以内审定,最终按甲方审定的品牌及价格乙方进行采购及施工、如乙方没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已负责。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供材料(设备)外所有与完成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工程有关的材料均为乙方采购。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甲方保留甲方认为在有必要的时侯对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直接采购的权利,乙方需无条件的给甲方出具付款委托及出具建安发票。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20__年3月16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工,相应节点工期时间及竣工验收时间顺延,但节点工期绝对日历天数不作调整。
2、20xx年5月30日前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以内乙方必须备案完毕(非乙方原因除外)。
3、乙方应按以下节点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若节点工期或总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甲方不因节假日、高考、停水停电、恶劣天气、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等原因给乙方顺延工期。但以下情况发生后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24小时内书面报监理、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4.1地基需作技术处理,处理工期超过3天以上。
4.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开工、施工障碍、停建、缓建等情况。
4.3不可抗力。
5、乙方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本工程投标时已充分查看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已充分掌握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气候、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因此以上因素均不能构成乙方工期顺延的条件。
6、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并完成的其它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其取费仍按合同定额核算、乙方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的调整而要求延长工期(不在关键线路上的施工任务)。
第五条工程质量、图纸
1、质量标准:一次性五方及质监验收合格。
(一)、质量标准要求及工程保修: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强制规定标准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
(3)、质量等级要求:质量监督站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为合格工程。
(4)、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保修条款按国家“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执行。
(二)竣工资料移交
(1)各单位工程经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分别移交乙方各单位工程应完成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移交全部钥匙,撤出设备及施工人员,工完料尽场地清。如未按期交付,视为乙方工期延误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2)每一单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四套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一套)备存,并配合甲方将竣工资料移交至档案馆备案。
2、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进场时所使用的模板必须为新购的竹胶板或木模板,且厚度不低于1.5cm所采用的模板支撑体系必须为钢管支撑体系,若未按以上要求实施,乙方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五方验收及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仅代表工程符合了国家的最低质量标准,并不代表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质量要求,故不视为工程已竣工,也不作为竣工结算的条件。对此,乙方已理解并接受“五方验收及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只是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要求中的一项必要条件,是乙方及监理单位开展100%细部检查、整改工作的开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乙方应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为此,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不视为最终竣工验收,该验收时间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起始时间,只有在施工单位完成入住前整改工作并达到甲方及甲方物业公司要求且签字确认后(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甲方及甲方物业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验收),方可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申请报告》,填报《竣工结算申请表》报甲方审批,得到甲方的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竣工结算审批程序(五方验收后在本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4、图纸: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其中1套有图审章),工程施工及制作竣工图所需的图纸由乙方自行加晒,甲方配合。
第六条暂定总价款及其包含的内容
1、暂定总价款:¥_____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楼工程暂定____________万元地下车库工程暂定____________万元。暂定总价款为本补充协议第七条第1.2款确定的单方造价*按定额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2、暂定总价款包含的内容:
2.1本工程全套施工蓝图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供材料及甲方分包工程除外)。
2.2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费。
2.3为完成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与工程有关的乙方应缴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抢工等费用)。
2.4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用,交易服务费及其他备案费用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比例承担。
2.5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完毕至移交给甲方包含所有:人工费、措施费、风险费及破损修复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
1.为方便工程过程中的付款,经甲乙双方共同测算,单方造价暂按以下确定:住宅楼(即正负零以上)______元/平方米,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元/平方米,此暂定单方造价含完成本补充协议确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人、材、机及部分材料、人工调差,仅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各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造价按下表分配比例执行,若误差超过暂定价款的10%以上时(不含10%),主体分项工程暂定单价______年底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
2、工程开工后,地下主体工程及地上三楼封顶经交验合格后支付正负零以下暂定价己完工程造价的75%进度款(经双方认可的金额)
3、工程施工到主体四层楼封顶交验合格支付一层主体工程造价的75%(经双方认可的金额),五层楼封顶支付二层主体工程造价的75%(经双方认可的金额),其它楼层支付工程款以此类推,主体封顶30天后支付主体工程造价的75%(经双方认可的金额)
4、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75%工程款(经双方认可的金额)。
5、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于每月25日前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当月完成工程量,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10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结算过程中支付已审核的进度造价的15%
7、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扣除5%的工程保修金后其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8、第二次工程款支付需施工单位提供第一次民工工资支付证明(以后每一次付款均需要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即农民工劳务单位的原始领工资的签字)。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施工单位应结清民工工资。如乙方单位未结清民工工资,发生的任何因民工工资纠纷均与甲方单位无关,由乙方单位自行处理。如发生民工围堵甲方办公场所或上访事件、每次扣乙方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提交付款申请、经甲方工程造价部门审核确认、经确认后乙方应将确认的工程款祥细列出其支付清单、同时应在其项目部公示栏上公告。
9、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所发生的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不计取。
1.2.1进度款支付表:
1.3工程实际施工满足上表要求后,甲方以每月实际完成分项工程的建筑面积为基础,按上表中的付款比例及金额审核进度款
1.4质监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本补充协议总价款的85%。
1.5项目移交甲方后并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款的95%(含配合费等)。
1.6剩余竣工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1.7若乙方按甲方要求节点工期按时保质的完成,根据监理及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条款实施过程中评价,除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比例支付已完工程75%的进度款外,甲方可于20__年年底、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10%的进度款用于乙方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款项。
2、工程进度款审批程序:
乙方每月25号填写《月进度款申请表》报监理,监理在2日内审查完毕后转交甲方审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支付进度款(节假日顺延)
3、与工程进度款有关的其他条款:
3.1因重大设计变更及合同条款外新增项目所增加的费用,若单项费用总额在10万元以上,累计变更增加费用在20万元以上时,甲方审批完成后,在次月进度款中支付变更实际完成产值的75%若单项费用总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在竣工结算后支付
3.2甲方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甲方所代缴的水电费(含损耗分摊)
4、乙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以下方式提供建安发票:
4.1乙方是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外的乌鲁木齐市辖区注册成立的企业,须向甲方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向甲方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建安发票
4.2乙方是在____________辖区外注册成立的企业,须向甲方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向甲方提供甲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建安发票。
5、乙方须完整、正确填写以下信息以备甲方能准确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账号:
财务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真号码:
第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资料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不再接收乙方补报的任何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1乙方投标文件
1.2经甲方确认的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纪要
1.3经甲方确认的材料限价单和甲供材料(设备)领用量汇总表
1.4竣工结算书(含用“广*达”正版计算的电子文本)。
1.5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
2、竣工结算的原则:
2.1计量原则: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实体项目)(措施项目)、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人、材、机价差调整执行自治区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的相关造价信息文件,造价信息内容未涉及材料按甲乙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相关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
2、1除双方约定计取的费用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2.2计价原则:
2.2.1:按《20xx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按20xx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核定工程类别按中限取费人、材、机价差调整执行自治区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同期的相关造价信息文件,造价信息内容未涉及材料按甲乙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相关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造价信息与实际采购价有出入时,风险分担按新建造20xx[4]号文执行。除双方约定计取的费用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实际采购价的认定程序:材料进场需由监理、甲方现场代表对货物及随货同行单的数量给于确认签字、并及时将确认的随货同行单交招采部、由招采部及时询价认定,需双方签字认可)。不计取冬雨季施工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冬季施工经甲方批准后按相关定额规定计费)
2.2.2.天棚刮石膏腻子按10元/m2计入定额直接费,其中7元/m2参与取费进入竣工结算。2.2.3(项目涉及土方工程采取固定单价结算:免爆27元/m3,土方挖运:外运28元/m3、内转12元/m3、回填内倒土方9.5元/m3
2.2.4.项目涉及防水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四类下线计费)。
2.2.5综合单价项目:塑钢门窗、铁艺栏杆工程、楼梯间铺装工程。塑钢门窗、铁艺栏杆工程项目按施工时甲方核定的综合单价计算。乙方依据甲方核定的综合单价计取10%含税管理费,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楼梯间铺装工程按甲方核定的综合单价包干,不再计取其他费用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该项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各种损耗、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一经确定不作调整。
2.2.6人工费调整:按本工程施工期间自治区建设厅及乌鲁木齐市建委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政策执行
2.2.7乙方自购材料的调差:根据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上公布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单价(含焊接钢管和镀锌钢管)《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单价,以甲方核定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单价。
2.2.8钢材、商品砼以甲方核定的单价作为竣工结算单价(甲方并给予乙方钢材、商品砼税金)。
2.2.9水电费:按甲方代乙方实际缴纳的金额进行结算(含损耗分摊)。
2.2.10甲方分包工程配合费按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3%计取(详见合同附件三期工程总承包单位计量、计价标准汇总表)。
2.2.1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竣工结算:计量计价原则依据上述竣工结算原则执行,包含因甲方设计缺项造成施工项目增加部分。
2.2.12若20__年冬季乙方所施工项目不供热,乙方需将已安装完毕的水表进行保护性拆除,于20xx年4月进行二次安装,二次拆除及安装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2.13施工现场按有施工场地考虑,乙方自行考虑临建搭设方案,甲方可提供暂时不用的场地交乙方使用,但甲方对该场地有使用需求时,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撤出并将相关垃圾清运至垃圾场,不得提出费用索赔。
3、其他约定:
3.1本工程竣工结算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
3.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对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乙方不配合,影响工作进度或使审核工作无法进行,视为乙方认可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
3.3乙方在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的同时报送乙方委托的造价师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在结算过程中,乙方若需更换造价师,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且原造价师签字确认的相关数据在以后的审计工作中不再重复计算。
3.4乙方《竣工结算申请表》经甲方批准后60日内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结算日期拖延,甲方另行安排时间办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5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总造价与最终审定竣工结算总造价的差额应控制在5%以内(含5%),若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总造价超过最终审定竣工结算总造价的5%,由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甲方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的审计费:审计费=乙方报送竣工结算总造价*5‰+(乙方报送竣工结算总造价-最终审定竣工结算总造价)*5%,由乙方承担的审计费甲方有权在竣工结算时直接扣除。
第九条履约担保
1、本补充协议签订10日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600.00万元到甲方指定账户,作为承担本工程的前置条件。
2、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节点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按时完成施工内容并验收合格后,乙方不欠农民工工资与供货商货款、甲方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3、农民工保证金及劳保统筹由乙方交政府相关部门。
4、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由于____公司无理占用甲方部分土地,影响正常施工,因此需施工单位在不违背国家政府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在年月日之前将其从甲方土地上清离,把相应地上设施予以拆除并腾空。
第十条劳务
1、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劳务公司。
2、乙方必须和具备相关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乙方所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班组花名册必须于进场前送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办理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人身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人身伤害事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的管理
1、材料、设备代用:根据工程质量或市场变化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监理和甲方同意,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超额部分的经济支出,节省的费用归甲方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超额部分的经济支出,并承担延误的工期及相应的经济责任,节省的费用双方按6:4分成(甲方为6、乙方为4)。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在进场时通知监理和甲方共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依据施工规范需要抽检的材料,乙方必须同甲方、监理三方代表在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合格后方能用于本工程。甲方、监理要求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相关资料时,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
3、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规范及补充协议中未要求的,但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检验和测试,以证明材料、设备性能或证实材料、设备性能满足规范、指标的要求。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满足规范、指标,则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若经检验和测试,证实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指标,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不因材料、设备出具了合格检验、测试报告而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修义务或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1、设计变更的管理:
1.1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乙方按设计变更通知要求进行施工。若乙方收到设计变更通知时,变更部位已施工或正在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止,并马上通知监理和甲方核实,经甲方、监理核实属实后,办理签证。
1.2对设计错误、遗漏或不合理之处,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1.3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若竣工后工程实体仍然存在且可以根据相关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确定工程量的,不予办理现场签证,竣工时甲方按相应资料计算若竣工后工程实体内已不存在或很难按图纸资料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办理现场签证。
2、现场签证的管理
2.1现场签证按甲方规定格式。
2.2现场签证应进行编号、明确施工单位、发生时间、签证原因、工程量、所涉及费用(附工程量和费用详细计算式)及完成情况回执确认等详细情况(缺少任何一样均视为无效签证),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在报送的现场签证单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章。签证发生时间与书面报送甲方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天。
2.3乙方报送的现场签证单需一式四份,审核完毕经甲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甲方专用的“变更签证审核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分包工程的配合
1、乙方必须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下列管理、服务及在现场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1及时提供现场垂直运输、堆放、保管及其它进场条件。在乙方合理工期内允许甲方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免费使用已搭设的施工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
1.2给甲方分包单位提供距施工点30m范围内的水电接驳点。
1.3负责甲方分包工程完成后的嵌缝补缝、收边收口等工作。
1.4甲方分包单位工程移交乙方后,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1.5提供各甲方分包单位所需的基准点和标高。
1.6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中应包含甲方分包单位的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整体按期竣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分包单位无法按时进场的,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7乙方负责甲方分包工程图纸与乙方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的统一确定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
1.8甲方分包工程的报建、竣工验收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
1.9乙方提供的与甲方分包工程有前后施工关系的施工面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除以上约定的配合责任外,乙方必须根据具体专业工程的特点与需要,按照甲方的指令完成所需的配合工作。
3、甲方分包单位进场时,乙方应与其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乙方未办理场地移交手续,或场地移交时相关事项未予明确的,视为未移交。
4、乙方不得向甲方分包单位收取任何形式的总包管理费或服务费,否则,乙方应按所收取费用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方、监理公司代表
1、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2、监理公司:新疆___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身份证号:。)
3、监理公司权利与义务:以甲方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为准,以及甲方批准行使的其它职权。
第十五条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范围界址起50米以内的水电接驳点。甲方只提供项目施工现场一个水电接驳点,从施工现场接至临时设施建设场地的临时水电及后期使用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施工场地地下管线资料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协助乙方办理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停水、停电、中断交通道路等的申请审批手续,发生的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补充协议有关规定执行。
4、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5、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6、有权对工程放线、隐蔽等关键工序进行复核或检验,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和承担相应损失。
7、按本补充协议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十六条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身份证号:)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为本工程项目经理,乙方项目部组成详附件一《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务负责人名单》。乙方资料文件的有效签收人为(身份证号:)
2、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工地例会和甲方主持的且需要乙方参加的其它会议。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套正式施工图后14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监理及甲方审核批准。
4、乙方根据甲方对施工现场及项目情况,自行考虑临时设施的搭建,甲方按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原则给予计算,临时设施迁移造成的重新搭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脚手架施工方案须报监理及甲方审批,但甲方和监理的批准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对此方案负全责。
6、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说明(包括拟采取的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7、组织管理好施工现场,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为甲方客户看房创造便利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临时设施费用中。
8、停电时,乙方提供一台功率与施工用电相匹配的柴油发电机(安装自动计时器,记录发电时间),以保证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若甲方分包单位需要使用乙方柴油发电机,乙方应按实际成本收取费用。
9、现场建筑垃圾由乙方随时清理并运走。若乙方未清理,导致甲方在监理或其他第三方的见证下另行委托他人清理,则按所发生的费用的2倍,从应付乙方的当次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应按甲方指令撤出生产区及生活区临建、机械设备、剩余材料及全部施工人员,并进行场地清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乙方自行办理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环保、夜间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停水、停电、中断交通道路等的申请审批手续,并配合甲方的施工许可、预售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的办理。
12、进场后3日内,乙方须记录接收工地时的场地标高(须由监理公司复核),并编制方格网图,报甲方、监理审批签字认可。
13、按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竣工验收和提供满足城建档案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
14、乙方对本工程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控制,对各甲方分包单位进行总协调。
15、承担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乙方该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放线费、排污费、水电费、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施工场地硬化及相应的拆除等费用。
16、甲方按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被媒体曝光、民工上访或政府干预等事件发生,乙方除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对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若甲方在20__年冬季不供热,乙方需将给、排水管道内的水排放干净,确保冬季管道不出现冻裂现象,且不增加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或标准,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和第三者的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
1、本工程竣工日期以工程竣通过质监站验收并在验收文件上确认的日期为准,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1乙方与甲方签署《质量保修书》。
1.2乙方进行了100%细部检查,完成分户验收,并整改合格且得到甲方及物业公司的确认。
2、正式竣工验收后,对甲方及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7日内整改完毕,经监理、甲方核查合格后,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将工程交付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乙方负责在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完成《城建档案验收证书》。
第十九条保修
1、保修期自质监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范围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设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质量保修金为竣工结算总价的5%。房屋建筑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保修期满1年后返还质量保修金相应部分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相应部分,五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剩余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3、在保修期间内,若为乙方原因应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检查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修复,并按所发生费用的2倍扣除质量保修金,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4、乙方承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业主索赔的经济、法律责任,相应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根据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第3款对节点工期具体时间的规定,若乙方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20xx元,关键节点加倍执行。总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5000元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实际总工期延误超过20日,甲方有权同时扣除20%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补充协议的义务由于乙方原因,工程竣工验收后超过15日未移交给甲方,乙方承担本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的5%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竣工结算中扣除。
2、根据第三条第2.2.1款,若乙方未在规定日期内上报甲方,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同时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
3、根据第三条第2.2.2款,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进行配合,乙方承担1000元/次违约金。
4、根据第三条第2.2.6款,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进行及时配合,乙方承担5000元违约金。
5、根据第十六条第2款,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参加甲方会议(经报甲方同意除外),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6、根据第十六条第16款约定,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
7、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现场发生不安定事件(如聚众打架、闹事……),视为乙方违约,根据情节轻重乙方按20xx-20000元/次支付甲方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财产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损失。
8、若乙方将本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联营、挂靠承包或乙方已明显无力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除限期改正外,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本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2%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终止本补充协议的权利,若甲方重新选择施工单位,对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行结算。
9、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补充协议的,乙方须按本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期7日内退场。
10、在甲方职责完全履行的前提下,乙方擅自解除本补充协议或中途退场、停工的,乙方应承担补充协议暂定总价款的3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1、乙方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材料、设备,除整改合格外,乙方应承担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总价的2倍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整改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按本条第1款执行。
12、乙方主管部门、甲方或监理单位的例行检查中,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的,乙方应承担1000-5000元违约金导致停工的,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5000—20000元违约金。
13、对乙方的违约处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拒绝签收,监理、甲方签字确认即生效本补充协议所约定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当期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14、若甲方未按本补充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除支付工程款外同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一条争议
双方在履行本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合同条款的生效
1、本补充协议乙方加盖公司印章、项目承包人签字起生效。
2、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达成的本补充协议书面文件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合同条款份数
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附件
本补充协议附件为也同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附件共四份:
附件一《乙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二《三方质保协议》
附件三乙方《投标文件》
附件四《工程总承包单位计量、计价标准汇总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施工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镇村村级道路
2、工程地点:____县镇村水泥路面途经该村五、六、七、九社,终点为邻遂路路口到加工房止。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工程为水泥路面,要求路面平整。水泥路面以宽度3.5米、厚度20公分为准,混泥土标号为C30,水泥路面选用325型号的和平水泥或者金九水泥;铺垫连沙石厚度10公分、宽度4.5米,需要连沙石400方;路基以有效路面4.5米为准;涵洞共有两处,要求管洞长7米,口径32公分;邻遂路至村道路路口处降至邻遂路到村道路斜面平行,要有直线距离;刘代银屋后需降坡度一米,宽度6米,长30米,土方用来填梁琼容屋后和张XX田坎处;张XX傲田和唐XXXX两边做堡坎,路基宽以现有的实际路面为准,做堡坎的材料用块石。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雨天除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乙方派出代表在施工时对材料和路面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足或者路面没有达到标准,应及时提出。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利。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2)乙方的主要义务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在短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双方协商的要求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对该村路面的施工。
(3)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社员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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