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单位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合同 篇1
现实中,很多单位为了逃避对职工的义务而选择不签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单位就可以不用对职工负责了。然而我国法律中却有规定,单位不与职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免除义务,还有有其他的法律责任。那么单位未签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签了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就变弱了。
三、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是不利的。
四、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劳动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签了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职工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辞退职工就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
五、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同时单位与职工之间成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对职工的社保义务依然不能免除。所以,单位不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弊肯定是大于利的。如果你所在的单位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来电向网站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单位合同 篇2
案例: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能要补偿吗?
20xx年6月,市民程先生到济南一家公司上班,单位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交保险,20xx年6月程先生从公司辞职。5日上午,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自己可以索要保险费及补偿金吗?
程先生说,7月11日他对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报酬,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山东国栋律师事务所张公稳律师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依法处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应依法补缴,此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该公司应当承担上述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以,你可以提出辞职。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说,尽管是您主动辞职,但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要向职工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案例:07年11月小文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签订了试用期合同,约定工资4000,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后,小文多次要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总是推脱,小文无奈08年10月提出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双倍工资的请求.最后小文得到赔偿共计36000元的工资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82条,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2倍工资.
试用期内被辞退,仍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刘某进入一家外企工作,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工资6000元,刘某做的很开心,谁知过了1个月半后,公司新换了主管,新主管来了后就告诉刘某,认为刘某不适合公司的要求,辞退了刘某,刘某感觉很不理解,认为公司做法不对,在咨询了劳动法专家后,提出仲裁,最后得到了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要举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并要求倍偿.
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你仍然可以得到赔偿
案例:王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双方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王某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公司最后支付了王某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8000元。依据劳动合同法46条第5款,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案例:赵小伟在一家旅游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辛苦,每天早出晚归,公司管理混乱,经常拖欠工资,没有社会保险,最后赵小伟被迫提出离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可要求经济赔偿。
单位合同 篇3
即将过去的20xx年,是一个辛劳、收获、充实的一年。在总部和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大力配合、协助下,在本部门员工的鼎力支持下,按照公司的各项指示精神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为使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提高,现将20xx年工作做如下简要的回顾。
一、 工程招标工作:
截至20xx年12月5日,我部组织各项招标工作共计6项,其中服务类4项,工程类2项,工程类项目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及清单核对、标底的'编制、发标、开标、评标、商务谈判、定标及发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二、 合同制订工作:
完成服务类合同17份,工程类合同4份,包括合同编制、合同谈判、合同审批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 成本类工作:
(1) 目标成本:于3月25日完成全地块目标成本编制,一期AB区目标成本调整已完成,同时根据***公司11月出的概念设计方案,,南区及C区目标成本初稿已调整完(现方案有变化等方案确定后再调整)。
(2) 结算审核:完成工程结算2份。
(3) 签证审核:完成签证审核18份。
(4) 其他工作:完成请款24次,完成成本测算报告
四、 存在的问题:
20xx年工作计划
1、团队建设
要想带好一个团队,除了业务精通,更重要的是起表率作用,同时要尊重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大事一定要坚持原则,小事要讲和谐,彼此生活上要关心、工作上要支持,创造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去积极主动工作,主动去分担责任,群策群力,这样部门的工作才会做得更好。
2、成本管理
20xx年随着C区和南区的开发,整个项目的开发将进入大规模建设期,成本管理也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我部主要计划如下:
(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对控制整个项目的整体成本至关重要,我部与设计部、工程部及顾问公司加强合作与联系,参与设计优化,真正体现“控制在前”的成本管理思想。同时大力推动图纸会审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后期设计变更导致无效成本的发生。
(2)招标阶段
在施工图纸满足招标计划前提下,采用施工图总价包干模式,尽可能的将一些风险转嫁,降低成本,简化成本审算工作。同时招标后的商务谈判工作,充分运用澄清、让利等手段,堵塞招标文件的不足和漏洞,切实落实合同成本。
(3)施工阶段
3、业务培训
今年合约造价部的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部门全体人员在繁忙的工作中都表现出非常的努力和敬业,为项目的推进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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