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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5-15 09:53:3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品】分包合同三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分包合同三篇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乙方单位全称

  为加快****(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全称、隧道工程全称、排水工程、防护工程…)

  2 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 承包内容

  3.1******(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全部主体及附属(若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注:路基工程应标明取弃土场的平整、复耕、绿化和防护工作)

  3.2******(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所需的“三通一平”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3******(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所需的生产性及生活性临时工程的建设、维护及拆除;

  3.4******(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施工现场的环保和文明施工工作;

  3.5******(施工里程或施工地点)****(工程名称)现场临时用地的复耕工作;

  3.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承包内容:(根据工程性质对承包内容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7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已进场机械进行抵押,但抵押必须要公证)。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退付,不计息。(以自然人名义签订的合同,除履约保证金外,应让其用固定资产做抵押(或有信誉度的企业做担保),抵押额度为工程造价的10%)

  5 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5.1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元。乙方以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在施工图范围内由乙方一次性包干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或费用已含在单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单价不作调整。

  5.2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工程数量及合同总价为名义数量和名义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质量约定等级的工程数量,经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

  5.3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已含有试验、检验费。(本条根据项目情况订立)

  5.4综合单价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5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因地方规定必须由甲方缴纳的其他税费,应在本条中明确具体费率,并约定该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且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

  6 计量及支付

  6.1计量规则(注:各项目根据承包内容按照法定计量办法,详细说明和约定计量规则,数量计算方法有争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约定计算方式。如,虚桩、土石方的虚实、沟槽基坑的放坡比例等)。

  6.2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0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甲方总工最后审定签认的当月实际完成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数量完成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

  6.3依据甲方工程部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6.4待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甲方帐户3日内,甲方按照对乙方计价额的85%,并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6.5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6.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结算。乙方办理结算退场手续后,甲方根据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6.7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7 工期

  7.1 开工日期:200* 年**月**日,竣工日期:200* 年**月**日。共计***日历天。(有节点工期的应注明)

  7.2 直至工程完工,施工里程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工程量的变化不调整总工期。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违约金),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奖励额度和奖励办法)。

  7.2.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2.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7.2.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8 材料供应、结算

  8.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由甲方按合同约定限额供应乙方,具体材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和额定损耗量见附件。(公司规定:钢材、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及结构件必须由甲方供应)。甲供材料款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领取的数量,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从乙方的月度结算款中扣除。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使用甲供料超出额定消耗部分,按甲方采购期最高采购价加3-5%的采保费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甲供料正常合理节余部分,权益归乙方所有。

  8.2甲方保留一切土石方调配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遵守。

  8.3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甲方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n%(根据实际情况或讨论确定业务提成比例,建议3~8%)的业务费,所有费用经双方签认,由甲方财务直接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因乙方采购材料所引起施工质量、安全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8.5 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8.5.1 施工用水甲方负责提供接驳口,水费及临时管路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吨水 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5.2 一、二级配电由甲方负责,三级配电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按每度电 元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8.6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人员、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8.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自行从甲方工地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8.8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9 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若涉及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

  9.1 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也可约定不收取费用,但必须双方确认价值,并且约定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2 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9.3 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9.4 甲、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9.5 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9.6 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7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9.6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

  10 临时设施

  10.1 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10.2 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3 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0.4 临时设施由甲方提供,由乙方保管使用,使用费用为 元/m2

  11 工程质量

  11.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名称)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铁路为:现行《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为:****(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11.2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发出的错误要求和指令有拒绝权利,否则,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11.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因工程质量返工工期超过本合同工期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2 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检查工程师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质检工程师报检。甲方质检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会同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在检查证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 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3.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配置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控,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乙方应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13.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果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3.5职业病防治: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规定承担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预防和检查,并承担因从事本工程而引发职业病人员的治疗和康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报甲方备案,并应服从甲方安全工程师指挥安排。(本条应根据项目大小和难易情况综合考虑)

  13.7安全、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措施费甲方已按合同价的1%单独列项,并计入乙方承包合同总价中,由乙方包干使用。

  14 双方权利与义务

  14.1 甲方

  14.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4.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4.1.3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14.1.4负责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建筑物拆迁及临时用地租用事宜。

  14.1.5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14.1.6向乙方派出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工地代表为: *** 。

  14.1.7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

  14.1.8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及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该项目规定使用的《技术规范》、甲方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兑现奖罚。

  14.1.9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支付。

  14.1.10甲方有权合理调动乙方现有机械进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14.2 乙方

  14.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提出改进意见,改进方案在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仅限于隧道)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若乙方无技术人员,由项目部派技术人员负责以上工作,则项目部可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派人员的费用。)完成超前地质预报(仅限于隧道)及安全预案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14.2.2对甲方供应材料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14.2.3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14.2.4自行解决与施工场地内的“三通一平”、临设的施工、管理和维修,以及完工后拆除和复耕工作。

  14.2.5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应与甲方同步。

  14.2.6乙方应将进场人员统计并在甲方备案,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定期将拟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并将已发放工资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7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14.2.8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自行安排劳务人员节假日休息,承担相应的财务支出。

  14.2.9按乙方承诺条件及施工计划需要,组织自备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准时进场;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后,没有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调离,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14.2.10自行解决、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14.2.11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夜间或非夜间施工照明、看守、维护和警卫。

  14.2.12负责工程交工前的保护和看管。

  14.2.13作好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遵守国家、地方、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实施环保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14.2.14及时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14.2.1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4.2.16承担因乙方原因业主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罚款,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交纳,则在乙方月度计价款中扣除。

  14.2.17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4.2.18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4.2.19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的工作数据进行复核,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错误数据和指令,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14.2.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2.21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清除并运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使用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4.2.22乙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场前应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5 不可抗力

  15.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

  15.2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应尽快通知甲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有关措施减少或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乙方对这部分扩大的损失应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6 变更

  16.1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和监理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乙方不得因工程变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16.2施工中乙方不得私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6.3因变更导致新增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增加及合同价款增加,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新增项目中原合同有单价部分参照原合同单价执行,原合同无单价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17 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

  18 奖罚规定

  18.1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甲方将从乙方计价款中分月提取0.5~1%的费用,在甲方管段范围内按甲方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月度对乙方进行评比奖励。(建议由项目根据自身特点采纳)

  18.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XX元的罚款,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8.3乙方发生严重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并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性对乙方处以10000元罚款。

  18.4乙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每伤1人对乙方处以3000元罚款;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100000元罚款。

  18.5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天罚款XX元。

  18.6以上奖罚款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罚款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签认,甲方财务部门直接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9 违约责任

  19.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9.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9.1条的约定。

  19.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9.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9.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9.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1.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9.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中途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量,并按双方约定合同单价的90%进行结算。

  19.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在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

  20 工程保修

  20.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保修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保修期为准,一般为设计使用年限),缺陷责任期为**年(以业主规定的缺陷责任期为准。一般业主规定为两年),质保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业主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不计息。

  20.2如缺陷责任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1 合同解除

  2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21.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1.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21.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 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 其他

  23.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3.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3.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争议的解决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23.5本合同一式5份,其中甲方3份,乙方2份。

  甲 方: 乙 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二○○*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等,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边和洞口防护、安拆卸料平台、上人架板的铺设、所有架杆、花格板刷漆(花漆、黄漆)等内容,公司检查挂广告牌,扣件架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堆放码垛,协助塔吊顶升(含螺丝紧固等工作内容)及工程所需内柱架的搭设。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

  三、分包合同的总价款

  该劳务分包合同的总价款为:暂定元。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等级评定必须达到合格。

  五、劳务报酬的计价、确认及支付方式

  1、约定工程量结算价格如下:

  2、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及数量确认:

  乙方每月22号前必须将所完成工程量报至甲方统计员处,由甲方统计员据实审核乙方实际完成的合理工程量并予以结算。22日前乙方未报送其所完成工程量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95%结算,剩余5%作为乙方不按时结算的违约金,甲方不予结算。工程量按以下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乙方所施工内容经技术、安全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3、劳务报酬的支付约定如下:根据业主工程款拨款情况及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支付,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70%,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工或影响施工进度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材料规定

  1、架子班对所进场的架杆、扣件、架板等负责全面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周材堆放要合理,检查时如发现周材乱七八糟,一次罚款50元,扣件点数发出,完工后交回,每少一个罚款15元,在搭设的架子上不允许有闲散扣件,发现一个罚款10元,在施工现场,无论在谁的工作面上捡到一个扣件罚款10元。

  2、由于明细原因造成周材积压或多余,提供明细班组承担多余周材的运费及租赁费。

  九、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如发现未佩戴安全帽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未系安全帽帽绳者每人次处150元罚款,安全帽应清洁无杂物、不清洁者每人次处20元罚款,把安全帽用作作业工具者每人次处50元罚款光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50元罚款并使其远离施工现场。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章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使其立即远离施工现场。严禁酒后滋事打架,否则罚相关班组各5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报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非专业技术人员严禁任意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如有违章者每人次处200元罚款。

  4、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随施工进度及时搭设、安装。搭设不合格、安装不及时每处处100元罚款,随意拆除挪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5、施工作业时,如需要挪动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必须经过工程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书面签字认可,完成作业后将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及时复位。否则每发现一次处200元罚款。

  6、物料提升机等非上人施工机械严禁载人运行。如有发现每人次处500元罚款,另对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每人次处200元罚款。

  7、施工作业用电时,不能私自接电,可自行找机电人员或联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通知机电班组人员接电。如有违章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8、任何施工作业人员禁止向防护平网上乱扔乱倒建筑垃圾,如有发现每人次处100元罚款,并将其乱扔乱倒的垃圾清理干净。

  9、所有平网、立网严禁任意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工程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书面签字后方可拆除,否则处500元罚款。

  10、脚手架必须满铺架板,无单页板或空头板,每发现一处处100元罚款。连墙件无无故拆除者每人次处100元罚款。立网连接不紧密、松动处50元罚款。剪刀撑达不到要求的处100元罚款。

  11、定期检查时发现问题,给作业班组下达通知后整改不到位的处50元罚款,不整改的处100元罚款,若多次不整改的处500元罚款。

  12、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未做到的.每次处100元罚款,下达通知后仍未清理的处500元罚款。

  13、所有离开现场人员必须服从警卫人员的检查,违规者视情况轻重处100~500元罚款,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服从检查者由警卫人员立即上报工程负责人或直接上报“110”公安机关。

  14、严禁私自挪用施工现场的一切物品,更不允许偷盗工地物品,违规者视情况处100~1000元罚款,及其严重者报公司保卫科或报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1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种操作规程,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16、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检查时如有不及时认真填写者处100元罚款。

  17、严禁损毁广告牌等天元集团视觉文化,否则按照原价的两倍进行罚款。

  十、补充条款

  1、乙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搞好现场文明。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成,中途解除合同,其工程量按已完成工程量80%进行确认。

  3、由于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等原因,乙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乙方必须遵守附件中施工现场施工、技术、材料、统计、安全等各项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罚款及赔偿要求。

  5、施工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不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工地办公室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天元集团九公司劳务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内容:

  分包性质: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安全标准

  3.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分包合同

  4.1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5、图纸

  5.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一套。

  6、项目经理

  6.1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总包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分包义务

  8.1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23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00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每月23日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工期需要。

  8.11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8.13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自行承担。

  9、材料、设备供应

  9.1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分包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需提前20天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分包价格

  10.1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分包单价(含管理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施工变更

  12.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总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2.2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由分包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13.1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13.2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争议

  14.1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1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合同解除

  17.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7.2合同解除后,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8、合同终止

  18.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9、合同份数

  19.1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分包:(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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