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分包合同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厂内
工程内容:配电柜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构成见附表)
金额(大写):壹万圆整 (人民币)
¥:10000.00元
六、合同约定其它内容
1、承包人需遵守相关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厂区进出相关手续。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交接前由承包人保护并承担费用,交接后由发包人保护及承担费用。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其所有费用和责任。
4、工程结算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延期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竣工,延误工期的,每天支付违约金100元,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6、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7、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8、工程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提正式发票。
七、合同份数: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两份。
八、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约定: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补充条款
1、承包人须与发包人积极配合,服从发包方的安排指挥,不配合发包方管理的,发包方有权撤销及更换,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降低施工标准,否则有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2、承包方收到款项时首先提供同等额数的发票。
3、承包方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全部有承包人承担所有损失及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5)节点工期: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6)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
(17)进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将人员、机械、材料组织进入现场。
(18)材料:将构成工程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设备、制品、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种主辅材料。
(19)发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委托发包人负责供应并委托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
(20)技术资料: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承包人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21)服务:协议书中约定由承包人所承担的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修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义务。
(22)样板: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23)竣工验收资料:法律法规规定或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
(24)合同价: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发包人所应支付的款项。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除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
(2)《合同协议书》;
(3)《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5)规范、标准;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或工程报价单。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3.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及3.4款规定情况外,对合同的任何其它变更,除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因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违法的;
(2)因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因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减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围直至解除合同,对此,承包人无权向发包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1)超过协议书规定或工程师指定的开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进场的;
(2)承包人虽已进场,但承包人未按协议书约定或工程师指定时间开始实际施工,并且在发包人或工程师给定的宽限期内承包人仍未开始实际施工的;
(3)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与协议书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审核认可的进度计划相比,延迟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没有采取切实可行赶工措施的;
(4)承包人无合同依据且未经发包人同意中途退场的;
(5)在验收过程中(含中间验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内开始整改,或者超过工程师规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对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生产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落实的;
(7)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转包的;
(8)承包人伪造、虚报企业资质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商业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0)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组织民工向发包人聚众闹事等影响到发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协议书中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30天,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连续停止施工超过30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据3.2、3.3、3.4、3.5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27条的约定处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承包人的所有临时建筑物、机械、工具、设备和物料迁离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况外,发包人与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时,均须事先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转让与分包
4.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发包人与承包人均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约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设备(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钢筋、混凝土、砌体)必须要承包人直接采购,不得由第三方采购,否则发包人视为承包人违规分包。
4.3发包人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4.4承包人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如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发包人有权撤销承包人的分包决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发包人因此蒙受损失,承包人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4.5当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承包人保证的质量保修责任期限超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时,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将其对分包商的该项权利无偿转让给发包人。
5.工程师的权力
5.1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人员名单与分工由现场管理代表在协议书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报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
(11)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
(13)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5)竣工验收;
(6)免除、减轻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
分包合同 篇3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4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临时设施:现场不提供工人生活、居住用房及所需场地 。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分包单价及计量方法
基础机械成孔桩部分工程,工程总价暂定价定 元。
1、分包内容:单包人工、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综合单价。
2、综合单价包含内容:机械成孔、协助下钢筋笼、混凝土灌柱、机械进出场费、税金。桩直径(m) 单位 综合单价(元)
1. 1.5米以下元/米
2 .2.0米元/米
3 . 人工已挖孔桩含未挖砂卵石和2米以内密实花岗岩部分按元/米,人工已挖桩中2米以上不含2米密实花岗岩部分 元/米。
3、工程量计算方法:根据设计及现场实际机械成孔长度计量。如出现二次冲孔时或地质情况异常时,按现场办理签证计算,综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第三条 工期
1、本工程工期按结束时间不得次于日。
2、因不可抗拒原因(指中雨、持续五天以上大雪、洪灾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地震)、地质情况异常或甲方、业主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以及供电部门一天累计停电8小时以上,引起工期延误书面报告办理工期顺延确认手续,但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乙方应保证进场设备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所需工期不予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责任
1、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用水用电接入点位置50M以内(费用由甲方承担);
3、向乙方提供大型号挖掘机就位,挖泥浆池,并协助施工中一切作业(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负责现场泥浆及渣土外运处理及清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提供成孔需的毛石及红粘土(费用由甲方承担);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及时对乙方报送的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确认、签证。
乙方责任
1、按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并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专业施工分包合同底;
2、终孔后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协助安装钢筋笼、安装导管进行水下砼灌注、灌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防断桩事故发生;
3、严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接收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甲方和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5、进场费、退场费及自身的材料机具保管、材料丢失等费用及因施工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6、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若拖延工期,每日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
7、乙方全部工程完工后,应当无条件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设备、材料、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机具、施工用电设施设施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购买配置完善与乙方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9、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甲方按乙方每个月的工程量付 %,剩余 %按桩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已内一次性付清,款项支付时乙专业施工分包合同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第六条 安全与文明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自有进场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真正落实到每个人,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4、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全部承担发生的费用,单次事故赔偿费用在 元之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单次事故赔偿费用超过 元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乙方负责承担 %;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订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应急预案等措施,按所在市级相关部门的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报甲方审批,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若由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工程财产损失,该事故不论是乙方自有管理人员和工人,还是甲方的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该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所在市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必须遵守所在地区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
专业施工分包合同
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双方若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待甲方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不整改擅自施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其它
1、工期延迟超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若此种情况发生,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成清场工作,逾期清场,乙方必须承担 元/天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拒不退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清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任何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或依法向乙方追偿;
2、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桩芯检测声测等未通过质监站评定验收,由乙方全部承担补救处理的全部费用;
3、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必须按程序办理顺延确认手续。工期顺延时间发生后 14 天内,乙方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 ,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3 天内予以确认,预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四、 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元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宽的规定一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雨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一、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合法条件
1.1实质条件
1.1.1主体要件
首先,作为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其自身应当先取得对相关工程进行发包的资格。同时,工程的分承包人也应当保证其有能力对此工程进行良好的建设。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无论是工程的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其首先都应当通过我国的合法途径获取法人资格以及对工程进行建设相关资质,并保证其能够在建筑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中进行施工活动。
1.1.2意思表示要件。在意思表示要件中,其通常含有以下两种含义:在工程施工分包方面来说,其必须应当由此项目的分、发包人、承包人以及相关建设单位这三方面经过共同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当项目发包人有对工程实行发包的意图时,则必须首先获得工程建设单位的允许之后,才能够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分包。而当合同中并没有对相应的分包活动进行注明时,则应当在实际进行分包之前获得其他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在实际的分包过程中,不管是专业的分包形式还是通过劳务形式进行分包,所需要签订合同的内容制定也必须经过承包人以及发包人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后才可以进行,而合同的内容也应当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而不能够存在胁迫以及欺诈等违法情况。
1.1.3客体要件。客体要件,就是合同双方所要进行分包的工程其自身特点以及性质必须严格符合我国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也正是工程分包一切事项的前提,工程必须在符合这个前提之后才能够进行分包。
1.2形式要件对于工程分包来说,一定需要双方为此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必须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其也正是判定合同有效性的基本条件,如果合同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从根本上就是不成立的。
二、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审查
2.1分包合同中常见的法律缺陷
2.1.1有时因为合同签订双方对部分法律缺少足够的掌握,直到双方已经签订完合同之后才突然发现在合同中缺少部分相关的法律条款,对于这种合同来说虽然已经由签订双方签字,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条款的缺失则不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力,而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很可能使完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的一方因此受到损失,但是却不能够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2.1.2在对合同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发现合同中所标明的部分条款由于当时思考不周全,存在一定的模糊意义,从而使得双方不能够对其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责任进行良好的分清,或者在合同条款中对于部分条文的规定没有达成一致或者互相矛盾等等。
2.1.3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合同双方对合同中所注明的某一条款没有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或者存在不同的理解,而在合同中却没有对此进行清晰具体的解释,这也会使得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意见上的'差异使得相应争议或者矛盾的出现。
2.1.4所签订合同自身存在太多的漏洞,对许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没有进行充分的预判,而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细致的规定。
2.1.5当双方已经签订好合同,且已经进入具体施工阶段时,合同的某一方才发现所签订的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自身一方极为不利,存在着较大的漏洞或者风险,从而使得相关工程项目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履行等等。
2.2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具体方式
2.2.1对分承包人的资格合法性进行审查。在这个工作环节中,首先应当对承包人的法人资格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所具有的施工资质有效性进行审查。而当合同中存在委托情况时,则应当对受委托人的相应委托证明进行审查,同时审查其是否在授权允许的时间期限以及范围内对合同进行签订。而对于某些有着担保要求的,则应当对所要进行担保人的资格以及经济能力进行审查。
2.2.2对分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在对其进行具体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其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细致的审查,并且保证合同中的条款内容是否完全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
2.2.3对合同表达意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当对分包合同的意思表达进行审查时,应当在审查的过程中对分承包人的自身情况如信誉、技术、设备、资质等因素进行紧密的结合,随后再对其进行核实与对查。同时,还应当仔细观察合同中款项表达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情况的存在。
2.2.4对其分包合同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在这个环节中,可以通过施工分包合同中的两个不同示范文进行审查,通过细致的审查来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可行性问题、遗漏之处进行审查。并以此来避免由于合同自身条款设置的问题而对今后合同的履行带来影响,从而对以后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进行及时的消除。
2.2.5对合同文字的规范性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对合同中文字是否存在错误的表述形式、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是否存在误解以及模糊不清内容以及可能出现分歧的词语进行审查,从而对合同内容的准确性以及正确性进行保证。
2.2.6对合同签订的形式以及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查。此时应当对分包工程是否获得了相关建设单位允许进行重点审查,并对合同可能存在的生效期限以及生效条件进行审查。如果存在担保情况,则应当对其担保手续进行审查,判定其是否存在合理的法定程序。最后,在合同审查完毕后还应当检查合同签字部分的盖章或者签字的有效性。
2.3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的方法
在对分包合同进行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主要应当先对合同审查的内容进行确定。通常来说,对于审查项目的确定都应当以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主要依据,但是在对项目过程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则应当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项目特点、技术要求等因素以密切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正式的审查。同时,审查工作的人员确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应当保证审查队伍中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以及相关项目合同的审查经验,最好是之前已经经历过本项目合同谈判以及签订过程的人员,从而对审查工作的严肃性以及有效性进行保障。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对合同进行审查是对我国施工分包合同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防止后续法律风险出现,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这就需要我们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以良好的审查方式以及全方位的细致审查来对合同的有效性、合理性进行保证,从而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打下重要的基础。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公司
乙方: 劳务专业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按期竣工,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和 公司双方本着在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劳务分包范围:包括土建,装饰,水电安装等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逾期1天按工程总造价1‰执行罚款,提前一天按工程总造价1‰奖励。
三、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若达不到合格,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万
五、甲方负责事项:
1、向乙方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认真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5、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7、按照工程进度,由乙方提前列出书面计划甲方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给工作。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若乙方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拨付,待达到要求后拨付。
9、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10、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五、乙方应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以及市、区现行有关法规条例,认真落实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6、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8、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9、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0、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事项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宜宾豆坝电厂主厂区内的废旧设备全部交乙方拆除,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宜宾豆坝电厂所有废旧设备拆除;
二、工程地点:宜宾市、宜宾县安边镇豆坝村;
三、工程承包范围:全厂所有物资(除电缆线外);
四、工程工期:进场后140天;
五、费用结算:
1、乙方拆除的人工工资及管理费用,按计件制计价,废铁拆除并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或车辆能装运的位置,每吨废铁包干价180元。
2、房屋拆除至±0钢筋按1200元/吨计算;
3、上车费按30元/吨计算;
4、按出货的每伍佰吨结算一次帐。
六、技术要求:
1、乙方拆除应按照电厂及甲方的要求文明施工;
2、其余为了便于装车的废铁重量不能超过500kg/块,特殊废铁除外。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和水电费;
2、甲方应协调电厂及周边的关系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顺利施工及阻挡停工等,由甲方付一切责任;
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0万元;
4、工程完工后3天内如没有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5、乙方进场后,由甲方作技术指导。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前上班人员必须购买20万安全人身保险金;
2、乙方拆除过程中所需的工具、物资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必须要求按甲方拆除要求进行作业,如有特殊原因临时处理;
4、甲方如发现乙方有偷盗行为,按照货物的价值200倍的处罚;
5、进场人员必须有国家发放的操作证;
6、乙方按约定工期完成,如甲方造成乙方的工期时间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7、拆除垃圾,由乙方推至甲方指定地点(厂区内)。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后,如有相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和违约方付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壹拾万元整。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松江·希望城
2工程内容: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施工
3工程地点: 松江·希望城项目
二、 承包方式:
1、聚苯颗粒保温人工费按 ,非保温 。
2、无机保温砂浆人工费按 ,非保温 。
3、乙方所有施工工具自备
4、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 松江·希望城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工程且乙方负责该楼层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无偿维修工作。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听从指挥。
2)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3)及时清理落地灰,并注意成品保护。
4)本工程的劳务费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
三、 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1)、严格按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3、乙方应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组织安全学习,发现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空抛物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付款方式:
1、单栋房屋施工工程量面积达到80%后,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工程进度款的70%;施工范围全部完工后2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8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总工程款的97%;余下总工程款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在没有达到拨付工程进度款之前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付任何费用。对此,劳务费按工程进度款的比例进行支付。
六、 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劳务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