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铺合同锦集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铺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董玉莲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严水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东(丙方):雷明礼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店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店面
转让店面位于_德兴广场精品走廊2-3号_, 丙方为上述转让店面的所有权人。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店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店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本合同生效和店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店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乙方亨有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店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等由甲方全部承担,上述欠交款项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清。店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店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原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负有支付义务。
三、店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店面现有装修设施经甲、丙方确认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店面租赁期(含店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营业设备等装修设施动产归乙方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店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店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贰万_元。甲方在xx年7月1日前正式向乙方交接转让店面,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含甲方已交给丙方的剩余房租)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伍佰元,(小写:132500.00元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店面定于xx年7月1日前正式交接。 店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整体完好,以便于使用。 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经丙方确认的不动产移交后,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店面钥匙。店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店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店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店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时交付店面,如逾期交付店面时,按超过15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店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店面转让费和定金,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整。并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并且向甲方索取赔偿。(如因丙方原因造成的店面不能及时交付店面,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乙方应按时接收店面和支付店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店面超过7天时或不能及时支付店面转让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定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且向乙方索取赔偿。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违约金: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所付年租金×2。
八、不可抗力因素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赔偿给乙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由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十、其他规定
原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与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6.8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9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6.10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7.2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7.4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6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
商铺合同 篇3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承包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3、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 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 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 墙面括完仿瓷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 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 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 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甲方:
乙方:
商铺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商铺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鉴于乙方计划进行统一引进品牌商家经营的需要,甲方同意将其所承租的位于鸳江丽港 幢 层 号商铺托管给乙方。
二、托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租金:甲乙双方议定的铺位月租金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计算,减除乙方应付租金,乙方实际应付租金 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此款项按月结算,由甲方于每月的10号前往鸳江丽港财务部收取。
四、托管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同意乙方将该商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2、托管期满,如商铺由甲方自行使用或出租时,则甲方需要按物业管理公司之有关规定缴交所需的费用及承担维护商铺完好的责任。
五、托管期内,乙方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
1、如商铺由乙方转租,则商铺因经营所发生的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的商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监督其(经营者)有关费用缴交情况。
2、乙方有义务监督商铺及设备的使用情况,如因经营者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受损,乙方需承担追讨有关损失或令其修复的责任。合同结束时,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负责将商铺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
六、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或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由违约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水灾、风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立约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合同 篇5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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