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装合同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仓库PIR夹芯保温板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承包内容:
二、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额:工程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万元整。
2、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1)按照外墙保温工程形象进度的60%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5%的保修金,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2)在保温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料交甲方汇总,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工程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工程开工7天前乙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工期等提出确实可行的总工期控制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批后严格实施。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四、甲乙双方工作
甲方工作
1、协调各单位及现场内各个交叉作业班组的关系,保障乙方工程能顺利进行。
2、明确施工内容和范围,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
3、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作。
乙方工作
1、向甲方提供所用材料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以及吊篮的合格证和吊篮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时提交保温工程的验收资料。
2、施工前3日向甲方提供保温工程施工方案,按照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施工中应遵照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已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如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乙方不能将所承包的保温工程进行肢解转包。如发现,随时解除合同。
五、质量标准
1、本工程的`外墙保温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行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
2、外墙保温所有材料和半成品、成品进场后,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后,按照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要进行复检(包括消防部门的复检,复试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并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3、保温板与墙面必须粘贴牢固,无松动和虚贴现象。粘贴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管理。
2、乙方在进场前要对施工人员做好交底,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操作,如发生安全文明事故,所出现人身财产等安全损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无证上岗造成安全检查时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工程保修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结合具体工程约定保温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年。
2、工程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原因导致住户提出索赔要求,甲方与住户进行谈判,发生的索赔费用不得从保修金中提取,由乙方另外支付。
八、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原则为:甲方违约工期适当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取闹,否则视为违约,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九、附则
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开元·黄金国际
二、 工程地点:昌乐县孤山街原劳动局地段
三、 工程内容:开元·黄金国际小区2#、5#、6#、7#、8#五栋住宅楼(5#,6#一二层为商铺),塑钢窗,纱窗制作和安装。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塑钢窗中标价格包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检测试验费、运输费、税费、水电使用费、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五、 合同综合价格:本合同为含税等费用固定价格合同,综合价格不随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升高或降低,以中标价格为本工程的价格。
六、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要及时与项目部联系,根据施工进度控制好加工制作的时间,乙方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自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窗框和固定玻璃的安装,窗扇按照甲方确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安装完毕。
七、 付款条件及方式:
1、 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必须正式合法,且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结算工程数额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测数量为准,本工程款全部抵顶房子(南沿街一套,住房一
套)多退少补。
2、 办理完按揭手续,加工制作单位开出当地地税局的税务发票。
八、 质量标准
1、 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必须完全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因乙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由乙方承担建设单位的损失。
2、 乙方在对塑钢窗加工制作过程中,要按昌乐县质监站对塑钢窗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并承诺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合格。
3、 乙方在施工准备,窗口安装、玻璃安装、施工工艺要按本合同附件“塑钢窗制作技术去做,达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 4、
5、 塑钢窗各种材料参数达到节能65%标准的相关要求。 乙方承担全部检测试验费用,并保证检测试验合格,无合格的检测实验报告,不予结算,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
7、
8、 推拉窗安装推拉纱窗,保证牢固不掉落。 窗框四周缝隙用聚氨酯发泡密封,填满充实,牢固可靠。 合同签订后,塑钢窗招标时“推拉窗型图”再对照设计图纸和项目部,工程部进行审核,双方认为无问题,经甲方项目部经理在窗型图上签字后进行制作和安装。
九、 验收方式: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单位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由
监理公司,甲方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共同验收,并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定最终工程量,以该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所用材料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检查实验确定的缺陷,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抽查(进行破坏性试验),不符合国标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材料,坚决进行退场处理,不得使用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 塑钢窗所用甲方指定的材料由乙方择机订购,避免涨价风险, 1、
材料要求塑钢窗中标价格与材料配置明细表如下
十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承诺
① 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协调处理乙方在现场遇到的各种问题。
② 为乙方提供图纸,并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资质等。
③ 在乙方生产塑钢窗过程中,甲方要加强现场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④ 甲方承诺自觉遵守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内容。
2、 乙方承诺
① 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施工,或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更换施工队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工程不予结算,若返工乙方承担因乙方责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② 供应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 不得将承揽的塑钢窗工程转让给第三方施工。
④ 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住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帮助协调。
⑤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行施工而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⑥ 竣工验收时负责所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一次验收合格,未达到合格工程的除了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外,并承担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
证金。
⑦ 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⑧ 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约定工程项目,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壹仟元违约金。
⑨ 进场施工前需要与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方案,采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每个职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若不重视安全,违章作业,乙方同意为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⑩ 自行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塑钢窗合同业务,甲方可以协调配合,但是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12)不能按照国家规范,图纸及合同约定进行加工制作与施工,
导致产品质量差,工期时间长,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
免费保修两年终身维修。质保期满后,产品发生问题,只收材料费,不收维修费和安装费及交通补贴费,乙方的维修服务要在接到业主通知六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十三、争议解决:合同各方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各方协商解决,
安装合同 篇4
蒋洪芹(以下简称“甲方”)
罗礼平(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包资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将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黔东新城川黔工业港建设工程项目26米进港大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贵州镇远县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新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对发包方提供的电缆进行敷设;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个月。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兀玖拾万贰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总价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捌元整)作为此路灯安装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期满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报告中应包括详实、准确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个月内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无故拖延工期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将自己施工产生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未及时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按照每日200元标准予以扣罚。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验收和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总价的5‰/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手印):乙方(签字盖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
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2.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 台。
3.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 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支架由 方承担)。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
复印件等材料。
2. 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品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 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 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1. 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2. 乙方向甲方上缴的安装承包费标准:(除卓圩、三树、双庄、井头以外的乡镇)
挂机元/台 2P柜机/台
3P柜机/台 5P柜机元/台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10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哈尔滨科林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哈尔滨
乙方:哈尔滨中瑞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22日因甲方1号库房现需搬迁,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设备搬迁 由乙方吊装及运输事宜,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货物名称及数量:
1号库房库存材料吊装及运输,具体吊装及运输车数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卸货地点:
运输期限(20xx年6月29日至20xx年11月20日止)。
三、合同价款单价为:
1、吊车 (1)8吨 : 元/车/次 100元/拖拉机
(2)50吨 : 元/小时
(3)25吨: 元/小时
2、随车吊(1)6吨: 元/趟,厢长6米
(2)8吨: 元/趟, 厢长8.5米
3、板车 (1)半挂: 元/趟, 厢长12米
(2)拖拉机; 元/趟,厢长9米
以上报价为含税价。
四、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应先预付乙方5000元运费做为乙方的燃油费用,拉运完毕后,双方核对拉运最终车数后(以双方确认的登记单为准),乙方提供全额吊装发票,甲方三日内一次性结清运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
五、乙方自行配置好全部吊车及拖挂车等运输设备,确保甲方货物运输,在双方约定的运输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及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乙方负责出库货物的吊装、运输及监管,在吊装运输途中保证运输货物的安全及完整,乙方必须对大件材料进行缠绕捆绑,并将登记单随车带至甲方库房,由甲方人员对货物的'数量、状况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
七、乙方负责吊装运输货物的安全工作,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吊装,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员监督,乙方在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得扣押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乙方吊车及附属设施。
八、其它约定:乙方必须符合并具备国家有关运输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方可运输。因遇有不可抗拒因素或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除外。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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