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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合同

时间:2023-05-26 17:07:3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典当合同模板锦集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典当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典当合同模板锦集十篇

典当合同 篇1

  贷款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19日在北京万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房山区阎村镇绿城·百合公寓天风苑9号楼3层4单元302

  建筑面积:138。34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住宅

  房屋结构(类型):钢混

  抵押房地产价值:壹佰柒拾玖万捌仟肆佰贰拾圆整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京房权证房字第010542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陆拾元整(协议)。

  月利率:0。5%,月综合费率:2。7%

  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19日至20xx年6月19日,(借款具体期限及金额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当票或续当票确定的借款终止日到期5日后,乙方仍未按照约定还款或续当,则视为绝当,甲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共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

  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乙方承诺当无法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对其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2%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2%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并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如债务人/担保人未能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得,债权人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可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本合同的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担保人承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依法强制执行。本条款优先于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合同 篇2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当户(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机动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机动车辆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 ________(品牌型号)(小轿车、客车、货车、其他机动车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_车牌_______ 的车辆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车辆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车辆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 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 当金本金

  第三条 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条 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车辆行驶证等全部相关证件、手续由甲方负责保管,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补办车辆相关手续或凭证。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 保险

  6.1质押期间,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车辆办理保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典当车辆的评估价值对该车辆办理财产保险,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如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延长典当贷款期间时,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6.2质押期间质押车辆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6.3如车辆无保险,在典当期内以及甲方实现质押权之前,如有典当车辆遭受被盗、毁坏、天灾等无法挽回的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评估价值金额赔偿甲方。

  第七条 当金的发放

  7.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7.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7.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7.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7.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7.1.5其他先决条件: 。

  7.2在本合同7.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7.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八条 续当

  8.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8.2 乙方在超过8.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8.3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1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9.2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9.4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5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6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9.7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8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赎当和提前赎当

  10.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典当车辆,甲方将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返还乙方。

  10.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0.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0.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一条 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1.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车辆,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1.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1.3甲方有权就典当车辆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2.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2.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2.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2.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2.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2.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逾期违约金

  13.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3.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3.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3.2 乙方违反13.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3.2.1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3.2.2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3.2.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3.2.4 本条违约责任与13.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3.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通知与送达

  15.1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15.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15.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5.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5.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5.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5.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5.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5.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6.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典当合同 篇4

  甲方:_ __

  乙方:_ 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合作申办典当行批文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1 负责提供甲方申办典当行所需的资金、验资、场地等硬件设施和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1.2 保证申报资料的齐全并及时配合乙方做好申报材料工作;

  1.3 出具委托书,委托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负责提供乙方申办典当行所需的资金、验资、寻找申办典当行所需的鉴定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及申办典当行之一切所需材料;

  2.2 负责准备典当行章程、可行性报告等申报所必须之资料;

  2.3 负责呈报申报材料到惠州市主管部门(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至取得省主管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文。

  第三条 费用

  3.1 甲方需支付共计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法为:

  3.1.1 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史玉柱

  3.1.2 在向省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1.3 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前,再支付_________元。

  3.1.4 取得省主管部门批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3.2 如乙方将申报材料呈送市主管部门,经核准,再上报省主管部门后,本第3.1.1条、第3.1.2条费用共_________元,甲方不得要求退还。

  第四条 申报期限

  从呈交材料至主管部门之日起,具体由直至省主管部门公布结果。

  第五条 履约保证

  除首期_________元外,第3.1.2条、第3.1.3条共_________元交保管人

  _________保管,保管人必须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向乙方及时支付。 第

  3.1.4条费用_________元交由保管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保管。保管人应按本合同支付条件及时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在交存履约保证金时一并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向主管部门呈报材料后,甲方不得撤回或要求撤回申请,否则,乙方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6.2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提供必要的申请资料,按时支付应付费用等),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2 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合同 篇5

  受当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当方(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_______需要向甲方贷款,乙方愿以其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典当物抵押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房产抵押。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用作抵押的房屋为:

  1、抵押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上述抵押房产的所有权证书及行使所有权的相关证书交与甲方:

  第二条、上述抵押房产经甲方评估并经乙方同意,价值人民币(大写) 圆,(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同意给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圆,(小写)____________元。贷款时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抵押率为_____%。

  贷款月利率______%,综合费用____%,合计_____%。

  第四条、抵押率=贷款金额/房产评估价值*100%。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房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资料在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本合同自抵押登记成立之日生效。

  第六条、抵押期内,抵押房产由乙方占有与管理。乙方在抵押房产占有与管理期间应当维护该房产的安全与完好,甲方有权土监督、检查抵押房产的管理情况。乙方对抵押房产进行改造、装修及其他有可能降低抵押房产价值的行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一旦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1、抵押房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

  2、抵押房产发生损害、灭失的;

  3、抵押房产产权发生变更或争议的;

  4、抵押房产遭查封或冻结的;

  5、其他可能影响到抵押物的实体及所有权的完整性的'情况。

  第七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对该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该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设定为甲方。投保期限应长于抵押贷款期限。如双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5项的约定办理延期抵押贷款时,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抵押期间抵押房产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变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抵押房产,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所得款项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2、抵押房产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当更换抵押房产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抵押房产拆迁所得的赔偿金偿还甲方贷款本息。该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抵押房产因乙方的行为造成损失致抵押房产的抵押率低于_______%时,乙方有义务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4、抵押期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换抵押房产。

  5、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如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5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延期,经甲方同意,可办理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原借款期限。办理延期的同时应付清前期的利息、费用。延期利率在首次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

  6、乙方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前偿还贷款本息而出现本条款第1项、第2项的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_________。该项违约金的计算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在合同期内已沾偿贷款本息或者甲方放弃债权的,抵押合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证、登记、运输及提存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隐瞒抵押房产存在所有权瑕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贷款金额20%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如约按期给乙方贷款或乙方不能按期给甲方还贷付息,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贷款数额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贷款期满5日后,乙方仍未还贷付息也没有按本合同第八条第5项的约定与甲方达成延期贷款合同的,抵押房产视为绝当。

  绝当房产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索。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造成抵押房产的抵押率低于________%又未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约定履行补足抵押率的义务时,甲方有权按本条款第3项第二款的约定办理。

  5、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所产生诉讼、仲裁活动的,由诉讼、仲裁的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八他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成立。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典当行(贷款人): (以下称“甲方”)

  当 户(借款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货物作为当物质押给甲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下列货物质押。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当物

  1.1乙方自愿将自有的________(以下简称“货物”),规格________ 数量 ________(该数量由双方点库确认)帐面价格 ________质押典当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货物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经甲方对典当货物进行评估,估价此典当货物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二条 当物担保范围及处置当物后的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大写______元(¥_____ )及按第四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当户续当的,续当期内所产生的2.1中的相关费用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绝当后及甲方依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或者甲方实现质押权后,乙方任何还款、甲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均按以下顺序清偿甲方的债权:

  2.3.1 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

  2.3.2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3.3 当金本金

  第三条 当金、借款用途及典当期限

  3.1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2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3.3典当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_日,(典当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续当的,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合同》,《续当合同》上确定的典当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典当终止日,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第四 利息、费率

  4.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___ %、月利率为___ %,合计为___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___月综合费大写 _________ 元(¥_________)。

  4.3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依照本条执行。

  4.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当物的移交与保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或质押权利凭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移交甲方占有,法律要求办理登记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起 日内办理登记。

  5.2典当期间,甲方负责质物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第六条 登记及保险

  6.1需要办理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会同甲方向当地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动产担保登记,申领登记证明,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

  6.2属可燃物资或易损货物的,质押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货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应甲方要求为质押物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应长于质押期限。如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优先支付给甲方。

  6.3质押期间质押货物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当偿还甲方贷款本息及综合费用(以下简称贷款本息)。赔偿金扣除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七条 当物的处分及流动限制

  7.1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赠与、迁移、变卖、抵偿债务、再抵(质)押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质押物。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销售质押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销售所得款项提前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第八条 当金的发放

  8.1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权拒绝发放当金:

  8.1.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8.1.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质押典当的,已经将质物移交甲方;

  8.1.3没有发生可能对乙方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8.1.4甲方要求乙方为当物办理保险的,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移交甲方;

  8.1.5其他先决条件: 。

  8.2在本合同8.1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乙方办妥相应的典当手续后,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发放当金。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当金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当金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3如应乙方要求,需要甲方将当金发放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非当户本人)时,乙方应签署付款指示书。

  第九条 续当

  9.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9.2 乙方在超过9.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9.3 除《续当合同》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当金用途;

  10.2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 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等)当物;

  10.4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5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6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 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质押手续的除外;

  10.7 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8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 赎当和提前赎当

  11.1到期后乙方凭当票、本典当合同及个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甲方赎回当物,甲方将当物及相关权利凭证返还乙方。

  11.2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提前赎当),但乙方必须已偿还截止至在该提前还款之日的所有到期应付款项。

  11.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的金额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且必须为人民币的整数倍数(提前偿还最后余欠的金额除外)。

  11.4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典当综合费按实际典当月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月综合费率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 绝当

  当期期满5日后,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如发生绝当,乙方在此确认:

  12.1甲方有权直接变卖、拍卖当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甲方的当金、综合费用及其他费用。

  12.2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变卖、拍卖价格的争议权和抗辩权。

  12.3甲方有权就当物实行无底价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甲方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税费、诉讼费、违约金、拍卖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13.1乙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3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13.4乙方保证当物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其他共有人已经授权其有合法的处分权。

  13.5乙方确认当物无任何财产、产权纠纷,亦未对其典当物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留置等。

  13.6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未签定任何期限的合同(即无出售,无转让、无按揭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逾期违约金

  14.1.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 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 ______ 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4.1.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14.2 乙方违反14.1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4.2.1 按当金本金的____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2 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4.2.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费用;

  14.2.4 本条违约责任与14.1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4.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__违约金。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16.1 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16.2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16.1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6.2.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16.2.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16.2.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16.2.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16.2.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16.3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第十七条 附 则

  17.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失效。

  17.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续当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典当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公司(贷款人):青海巨鑫典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西宁市昆仑路30号 电话:0971-6367993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作为当物质押给乙方借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一、当物

  1.1甲方自愿以 (型号、数量、单位)机动车(行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码 )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典当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甲方与乙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

  1.2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车辆估价为¥ 元(大写: 元)。

  二、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 元)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车辆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1)用以扣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典当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为甲方垫付款及逾期罚息、违约金。

  (2)用以偿付因处分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3)用以扣缴该车辆所欠的一切税款和贷款等杂费。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付甲方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如处分该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甲方所欠乙方款项的,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欠款。

  三、当金及用途、期限

  3.1 该车辆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 元(大写: 元)。

  3.2 甲方借款用途为 ,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借款款项由青海巨鑫典当公司委托麻昌俊支付给借款人(甲方)。

  3.3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息、费率

  4.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 4.55 %、月利率为 0.45 %,合计为5 %,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4.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 个月的综合费合计¥: 元,大写合计: 元。

  4.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期限为每届满30日的当日(当日12:00前,24小时制),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4.4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4.5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4.3、4.4款。

  4.6 乙方按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4.7 乙方依照第九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4.6款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八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甲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乙方债权金额的,甲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4.8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向甲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甲方向乙方银行账户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乙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4.9 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债权不与甲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五、续当

  5.1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5.2 甲方在超过7.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乙方申请续当的,经乙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5.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四条。

  六、赎当

  6.1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6.2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6.3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八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七、绝当

  7.1 双方一致确认: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甲方不按约定还款,不和乙方联系,避而不见,经乙方向本合同所列甲方预留的电话号码短信通知后第二天早晨9点开始,乙方有权单方对所押车辆自行处置,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经济责任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7.2 当物绝当后或乙方依照第九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对当物及质(抵)押物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拍卖、变卖或折价,甲方须无条件配合),损溢自负。

  7.3 甲方期满未归还典当借款或绝当后,甲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甲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八、逾期违约金

  8.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3 ‰(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5‰(千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九、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9.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9.2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9.3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甲方另行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9.4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9.5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9.6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9.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9.8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9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9.10 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9.11 拒不接受乙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乙方对甲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9.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9.13 违反《车辆典当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9.14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0.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0.2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0.3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0.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抵/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抵/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0.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0.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0.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0.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9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0.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0.11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1.1.1 按当金本金的10%(百分之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1.1.2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1.1.3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1.1.4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八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1.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0.1‰(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证人责任

  12.1 本合同若设有保证人,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12.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12.3 如存在两个及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2.4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或发生当物灭失、损毁(不论灭失、损毁是由谁的原因造成,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12.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12.6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

  12.7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12.8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3.2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3.3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13.4当票遗失的,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通讯

  14.1 甲方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14.2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

  14.3甲方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

  甲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短信等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保证人二:(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成都市同兴典当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武候祠大街238号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 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

  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土地性质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期:xx年起至xx年xx月xx日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的%,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给承典人。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

  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 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

  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篇9

  典当权人(质押权人)(简称甲方):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质押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上的全部资产(详见________号股票质押协作函)。

  第二条 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 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否则,到期不予续当。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的所有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 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帐户总市值降至(人民币):________佰

  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 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人民币):________ 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 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典当合同 篇10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

  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5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5日计算。

  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

  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3、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当金。

  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支付当金,应按当金 %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物的`处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办理赎当或续当手续,甲方视为该质押物为绝当。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之( )款项进行处理:

  1、乙方同意甲方行使质押权利,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2、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质押物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拍卖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委托甲方代理。

  第十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增收违约金。

  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是全国统一当票的补充借款合同,与当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组织代码证号:

  身份证明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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