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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28 08:37:5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安装合同模板汇总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安装合同模板汇总9篇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钢结构厂房一层,约3868.25㎡。

  1、工程名称:十堰市神针工贸有限公司

  2、工程地址:十堰工业新区

  3、工程内容:钢结构安装

  4、承包范围:地脚螺栓制作预埋,主钢构、屋面、墙面瓦、C型钢等构件安装,主钢构面漆,次钢构制作安装、除锈、刷漆,雨棚、大门制作安装、油漆,落水系统安装等钢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次构件在厂加工装车和现场装卸车。

  二、工程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天。

  三、质量标准: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乙方现场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和说明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施工。

  3、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工程造价:

  1、工程面积:3868.25㎡。

  2、工程单价:27元/㎡。

  3、工程造价:104442.75元。

  五、结算方式:

  1、主钢构安装完毕,付进度款52221.4元,占总造价的50%。

  2、次钢构:C型钢、拉条、隅撑、天沟、水平支撑、柱间支撑及屋面保温排水、排气、外围系统等安装完毕,付进度款313326元,占总造价的30%。

  3、大门,雨棚或爬梯及合同内约定的.附属构件制作安装完毕,整体验收合格,付进度款15666元,占总造价的15%。

  4、剩余5222元,占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在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保证现场道路、用水、用电畅通;

  (4)按合同规定,甲方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工期顺延;

  2、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场安装施工。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合同规定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非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无故延误工期的,每日向甲方支付500元罚金;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所提次构件及螺栓等材料,做到规格、型号、数量准确完整,图纸清晰严密,如计划量超出实际需要的2%,乙方承担超出量的全部费用;

  (4)甲方将构件(材料)交付乙方,乙方负责卸车并将构件(材料)码放整齐有序,双方应进行清点核对,并在出库单上签字。承包方接收材料后,即负有保管责任,如因保管照看不善造成丢失、浪费,或因卸车码放造成构件(材料)损毁或变形,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5)按合同约定,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设备工具机施工用辅材,安全设施,全由乙方自理;

  (7)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理屋面及现场的一切剩余材料,并负责余料的收集及装车;

  (8)做好施工日志,工程竣工交工程部。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乙方违约,须赔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代表协商作出补充合同(协议),且补充合同(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发生合同纠纷,则按照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上诉的原则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3

  水电安装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水电清包施工,即水电管路铺设,水压测试 ,强电开关面板和插座的安装。

  三、工程质保

  1、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要求施工,每道工序需经持枪、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2、水路、电路隐蔽工程质保1年,在此其间内出现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四、价格

  清包工费:____元/平方米,大写______元/平方米。

  五、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付总工程款的._____%

  2、工程竣工,水电验收合格,付清所有余款。

  六、材料

  1、水电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款买余,乙方负责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如应材料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若因甲方购买材料不及时,导致工程延误,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五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安全

  施工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八、进场日起,一个月后须发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2000元,到期未发,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讨要工人工资以及退场。甲方需提供工人宿舍、及日常用水、用电。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装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道路路灯工程

  工程地点:内冲村六组至杉木墩林场

  工程内容:道路单侧路灯基础及灯杆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包括路灯基础施工、路灯杆安装、路灯灯具安装调试合格)。

  三、工程费:

  安装路灯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价(含基础材料及基础浇筑人工费及材料费、立灯杆及灯具安装费用)。 以上合计:贰万八仟伍佰陆拾元整(¥:28560元) 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质结构致使基础改变(相对于设计图纸设计尺寸超深超宽)而产生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O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隙停水、停电三天以上(每次连续四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战争而影响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会同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并施工,灯杆基础完成、灯杆及灯具安装完成验收后一次付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6

  承包人: (甲方)

  分包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名称)钢结构(彩板)安装工程以工程分包形式委托乙方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能够满足承包合同的约定标准,同时迟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双方本着责任明确、风险共担的原则,协议如下。

  第一章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M2)

  分包内容:

  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期限:总工期 个工作日

  计划进场时间: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和管理及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联系质量,进度、变更、签证等业务工作,并及时将相关问题传达至乙方。

  3、依据安装工程进度需求,按施工程序及时组织构件、材料进场,保证工程连续施工。

  4、以“施工手册”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的交底,并办理交底手续。

  5、负责办理工程试化验、工程资料、开竣工报告等各类技术业务工作。

  6、协助乙方联系施工现场用电,用水及食宿问题。

  二、 乙方责任:

  1、 依据工程规模及工期要求,合理组织相应数量的人力,机具按时进场,施工能力应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2、 熟悉图纸及施工工艺,及时提出图纸及工艺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在未征得项目经理同意前,不得私自对原图内容及工艺作法进行修改,以确保施工质量。

  3、 按照工期需求,及时提出构件、材料进场计划,构件、材料的型号、数量、需求时间要准确,以确保施工的连续性。

  4、 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负有直接责任,认真做好施工安全的教育、交底、防护等工作,必须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5、 尊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派驻人员,服从管理、文明施工,树立彩新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6、 做好现场员工食宿的生活服务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及冬季煤气中毒事故,保管好现场施工物资及负责现场安全保己工作。

  第三章分包价款及支付

  1、 双方议定价款以建筑面积指标价分包。本项目安装工程分包价款计算如下:建筑面积 * 元/ M2 =元(大写)¥

  2、 分包范围:施工工人工资,吊装机械费,工具使用

  3、 支付

  3、1、施工队进场,甲方支付分包价款 %计(大写)

  3、2、安装工程形象进度达到甲方支付进度款(大写)

  3、3、余款待年终结算完成后,按全年完成工程安装总造建筑面积的分包款,除质量保证金外一次性付清;

  3、4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的15天内,全额返还质保金。

  第四章奖罚条例

  为规范签约双方履约义务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各项指标的完成,进而达到本项目工程的全面诚信履约程度,本工程采用对质量、安全、进度三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制,年终依据所完工程考核情况及单位工程约定的.奖罚条例,予以奖励和处罚。

  1、本工程三项指标全面履约的,公司给予工队负责人(施工员)以本合同分包价款 %计元的现金奖励,奖金随年终结算款一并发放。

  2、本工程三项指标未能全面履约的,不予奖励。

  3、因安全质量问题所造成追修而影响工期时,按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处罚方式进行处罚。

  4、 发生轻伤事故,如医疗处置 由公司垫付时,发生的费用在年终结算时从分包方价款中扣除;属非责任事故,不予处罚,属责任事故,每起事故处200元处罚金。

  5、 发生重伤以上等级事故,除由分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外,视事故程度不同,对分包方处以1000—2000元的处罚。

  6、 因分包方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从而造成承包方被处罚的,分包方承担损失金额的%,非分包方原因的工期拖延,不予处罚。

  第五章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全面完成约定条款内容后自行失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未有约定时,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广告主名称):

  住址:

  乙方(广告经营者名称):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自愿、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广告牌项目名称: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

  二、广告牌设置地点:

  三、广告牌规格/数量:20米x5米/块x3块,17米x6米/块x1块,25米x6米/块x1块

  四、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

  五、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壹种方式提供;

  1。签约后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电子版)一式壹份。

  2。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签字确认。

  七、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单价:_______元/平方,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___个工作日之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相关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九、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修复损坏材料。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核实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制作。

  3。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4。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雨雪天气等。

  十二、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风力6级内或天气原因,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6级以上风或天气原因,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人为原因广告牌招到故意破坏,广告受损,乙方不负责承担恢复责任。

  十三、意外风险承担

  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贾汪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六、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

  十七、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八、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

  2。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_______。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合同附件:

  1。广告版面图纸。

  在签署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均已全面知悉了本合同及相关政策,并充分理解了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承包的邦盛现代城13#、14#、15#、18#、19#楼工程的水电安装分项

  工程以清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由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方负责管理。为实现工程预期目标,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定,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方法:

  1 承包形式:清包工。

  2 工作范围:工程上的主体预埋、水电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材料归档、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 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不论中途是否变更,一次性包定。

  二 工程进度:按甲方及业主要求,总工期 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敷线盒、灯座、穿线、安装开关等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小段进度计划如数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小段罚款进行制约。

  三 质量上: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 安全上: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文明卫生 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项目部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

  六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施工队伍和采取其他制约措施;如乙方无理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己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承包金额将永久拒绝支付。

  七 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按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工资发放。余下的工资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个扫尾工作完成后付清

  八 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公司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广告牌规格为:;

  2.2.2,广告牌规格为:;

  2.3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广告发布要求:

  2.4.1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个灯、规格为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年月日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元计价,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小写:¥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元/度*个灯*KW*小时=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乙方应凭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年.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