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合同范文合集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终止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终止合同 篇1
一、合同终止条款: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二、合同终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终止合同 篇2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时间:年 月 日 签收时间:年 月 日
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终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 年 月 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收 款 收 据
今收到 支付的终止劳动合同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4
合同终止协议范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 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 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在到期后,双方作出的到期终止协议并不是那么复杂的,只需要将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同时也说清楚合同在终止后双方之间就再无权利义务即可。
终止合同 篇5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现因以下第________项(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填写)原因: A、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B、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
C、劳动者单方解除;
D、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用人单位裁员;
F、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G、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H、劳动合同期满;
I、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J、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K、用人单位破产;
L、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报送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单位、员工、存入员工档案、就业备案各一份。
员工签收:
年 月 日
终止合同 篇6
一、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合同终止的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在上述7种情况下是可以终止的。而对于终止后的合同,依附其的从合同消灭,双方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等义务,这也是合同终止后产生的效力。若你还有对合同终止的相关法律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终止合同 篇7
(一)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一定任务而终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
6、用人单位因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7、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维持或提供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
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
拓展: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该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当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上述事实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违法,从而不能出现当事人预想达到的解除效果,甚至事与愿违地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解除的诸多情形中,除了意定解除以及劳动者在人身受到威胁,被强迫劳动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其他均需履行相应的程序。
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践中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以及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各地掌握的尺度不尽一致,相对比较混乱。
4、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除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外,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均应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即应按工作年限计算,只是20xx年1月1日前后,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数额略有不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合同法》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若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xx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20xx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畴。
终止合同 篇8
一、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哪些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沿用了《劳动法》的规定,所规定的是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是主体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自的义务作出的约定,其履行也主要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解除即具有约束力。
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能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尚未履行的内容发生效力,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也不再对当事人发生法律保护的约束力。而对于劳动合同中已经履行的内容,不存在解除的问题。
当事人双方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终止合同 篇9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终止: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是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六是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合意选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于劳动合同期满前的n日向劳动者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提前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者应于收到该通知书的n日内(由用人单位确定)填写续签意见并交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劳动者应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将停发与劳动者有关的薪酬福利待遇。
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之前完善续签手续,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善续签手续的可以推迟,但至推迟不得超过合同期满后的n日(由用人单位确定)。
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每月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每月工资额的20%,且保证劳动者每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后,双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及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内(天数由用人单位确定且小于15日),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造册移交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并签名确认、双方还需要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会签单》。
终止合同 篇10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终止协议书范本
1、合同终止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劳动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