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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4-09-15 08:31:4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项目合同锦集七篇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乙方:

  为了××,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辖的××进行××项目建设。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公顷(具体以实际供地时国土部门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用地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拍挂出让,乙方按程序受让土地。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竣工验收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三日内将此款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非不可抗力原因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相应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开发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依照招拍挂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本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省市和本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并送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或评审。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项目建成后应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发资格,解除合同,并收缴乙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依法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权利:(1)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的10%含税金,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由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3)工程款付款到甲方帐上,除扣除应扣到款的`10%,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

  (4)乙方利用甲方所有名誉造成的所有工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取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乙方应甲方到款后付给乙方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施工期延误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维护甲方的信誉的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犯、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四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日年 月日

项目合同 篇3

  要保持国民经济以健康、持续、平稳的状态发展,油气田项目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油气田的建设和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也是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但是由于如今我国市场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相应的市场行为不规范,对应的制度和体系也不健全,导致我国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存在各种问题。本文通过研究我国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存在各种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策,使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一、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概念

  (一)合同管理概念

  合同管理主要指关于工程项目相关合同的草拟、签订、以及履行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在项目管理发挥中着关键性的作用。它也指相应的部门和机关、机构以及承建公司单位、监督管理单位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过合法、规范的手段,对合同所明确规定的.关系和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处理和解决纠纷和争执,保障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落实等一系列活动。

  (二)项目管理的概念

  通过对机械器具、各种理论、技能的综合应用来达到项目所指定的任务和目标得过程统称为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涉及项目实施的方方面面,小到人员安排、成本控制等精细细节,大到项目的总指标、总评价、总目标的确立,战略规划等等。它不仅仅只要求项目完成,更重要的是对项目的质量、成本和时间的精确控制,要求项目人员以最高的效率完成目标。

  二、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关系

  (一)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首先,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保证了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所要达到的标准,因此合同内容决定了项目的实施范围,合同管理也就显得十分重要。其次,合同的双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所依据的法律基础是签订的施工合同,因为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各项具体方案的实施,也明确了合同双方行为的最高准则,所以合同的管理也就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开,最后,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解决处理的法律依据是合同,因此合同管理影响了各种纠纷和问题解决处理的程度。

  (二)油气田的合同管理在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表现

  油气田项目管理合同决定着油气田项目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油气田项目管理所要达到的指标和等级、施工进度、成本控制等等;油气田合同管理也明确指出了合同双方的关系和义务,也决定了签订合同的双方在项目管理上的经济地位;当油气田项目管理遇到纠纷和问题时,合同管理直接判断争执双方的性质、哪一个需要负责、应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因此合同管理能直接对油气田建设过程中所产生问题的解决作出影响。

  三、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现状浅析

  (一)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以及原因浅析

  当今我国油气田项目管理的困难程度决定了油气田合同管理的艰难性,虽然最近几年我国已经加强了对油气田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的重视,但是由于我国油气田市场建设发育还存在不足,因此油气田工程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操作。首先,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缺乏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管理的模式太过单一,模范的文本有待完善,因此合同执行力还存在提升的空间;其次,签订合同的双方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对维权意识不够理解,而且油气田项目没有明确法人责任制,油气田业主出现违法签订分包、转包的情况;油气田合同管理也没有形成严禁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合同管理的手段较为落后,没有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极具缺乏相关的专业性人才。

  (二)完善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产生问题的方案

  完善油气田项目管理的合同管理产生的问题,首先要规范市场行为,建立油气田项目合同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同时对于油气田项目的合同管理的约束力也要加强,建立完善的合同范本,提高多元化的合同管理模式.

  四、结语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油气田项目的建设直接影响我国的能源安全以及现代化的发展程度。而如今我国油气田项目和市场在国际市场中也逐步显露出其国际地位,展现我国国家的现代化水平,推动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因此对于油气田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产生的问题应给予重视,毕竟油气田项目在我国能源安全占据了重要地位。

项目合同 篇4

  为保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正常开展,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学校教务处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组保证按照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努力地开展项目工作,力保项目完成质量。

  二、项目完成的内容要求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附件),项目组应有计划地按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项目组的经费使用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按财务要求进行报账使用。

  四、项目组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逾期不交或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终止其项目研究。

  五、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应保证于本项目结束时间(20xx年6月 30日)前将结题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论文、成果实物及其相关成果材料提交学校。

  六、项目组保证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能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

  七、合同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院签章:教务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通湘成本管理〔20xx〕 号

  关于印发《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三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费用的审批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备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由工程管理技术部经理审批;增加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

项目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7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常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发包方电话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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