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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6-02 09:14:4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范文汇总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项目合同范文汇总8篇

项目合同 篇1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XXX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X月【】日在【 】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4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5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可以省去。供参考)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行政机关名称)

  乙方:

  为了××,甲方同意乙方在所辖的××进行××项目建设。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投资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

  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营期限: 年。

  第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 公顷(具体以实际供地时国土部门勘测数据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用地方式:项目用地由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拍挂出让,乙方按程序受让土地。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号: ,户名:麻阳苗族自治县××),项目竣工验收或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三日内将此款退还给乙方。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依法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非不可抗力原因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相应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开发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本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乙方依照招拍挂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2)甲方依法保障乙方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本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国家、省市和本县的相关优惠政策。

  (2)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并送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或评审。

  (5)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6)项目建成后应实行统一物业管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取得项目用地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发资格,解除合同,并收缴乙方缴纳的项目保证金。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因乙方原因未能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该合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因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依法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合同 篇4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指导(防疫、饲养管理);

  2、甲方的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免费为乙方养殖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进行品种改良、研发;

  3、甲方免费为乙方养殖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进行的广告宣传及推广;

  4、甲方按签订协议的规定数量收购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为阜信源敖汉万年猪的'种猪养殖基地。门楣挂有甲方提供的“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基地”和“品种研发委员会”两个牌子,并设立阜信源敖汉万年猪产业协会的办公室和会议室三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阜信源敖汉万年猪的技术标准进行饲养管理、防疫;乙方解决不了的技术难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由

  甲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理。

  三、饲养管理要求:

  1、饲料:不含添加剂的纯绿色杂粮;

  2、圈舍:保持圈舍清洁卫生,防止疫病传播;

  3、防疫:定期消毒

  4、做好饲养管理记录

  四、甲乙双方共同签订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养殖订单

  1、订单期从年月年月

  2、养殖数量:

  3、品种要求:养殖甲方规定的生猪品种。

  4、质量标准:阜信源敖汉万年猪在育肥270-300天内的生猪重量达到130-150斤以内。

  5、阜信源敖汉万年猪收购:当乙方养殖育肥经甲方验收合格满足质量要求后,当市场价格低于成本时,甲方以保护价收购(保证17元/公斤,如遇天灾、饲料成本差距太大,另行协商);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以市场价收购。以降低乙方市场风险,减少乙方损失。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愿继续饲养,应重新订立合同。

  六、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或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项目合同 篇5

  一、本项目的委托单位(甲方)为z理工大学z学院,承建单位(乙方)为 专业学院 教研室,乙方所在专业学院(丙方)为项目完成的担保单位, 经三方代表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自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各方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1、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下达项目研究经费,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验收其建设成果。

  2、乙方负责按照学院批准的研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改革项目合同书》;在《合同书》生效后,按时完成《合同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实施过程中,如实向甲方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以各种方式进行的检查;每一阶段性任务完成后,主动向甲方提交阶段小结,申请阶段验收;项目完成后,主动提交总结报告,申请项目鉴定。

  3、丙方负责监督并提供必要条件(包括提供有关设备和一定经费的支持等),保证合同的执行;协助甲方组织对该项目的结题验收。

  二、本项目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进度实施,按照《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三、项目执行中因故出现调整,须经过甲乙方代表同意。延期结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四、本项目结题验收后,依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组进行奖励。

  五、为确保项目进度,教务处指派专人为项目联系人,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并协调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别存放于教务处、项目负责人和乙方所在学院。

  七、其它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项目负责人):

  甲方联系人: 乙方学院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7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绍兴纺织业网络化制造应用示范企业 委托单位

  (甲方):绍 兴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承担单位(乙方): 运营单位(丙方):

  起止年月:200年月至200年月

  绍兴县科学技术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手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传 真 所属镇 企业网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项目运营单位(丙方)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手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传 真 所属镇 企业网址 社会、经济效益目标

  二、项目经费及经费开支预算(乙方)单位:万元 县科技局拨款 向银行申请贷款 自筹 总额 备注 拨款计划 日期 年月 年月 合计 金额 注:根据拨款经费管理要求,拨款需根据合同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拨款。 经费开支预算 预算经费总额 其中县科技局经费预算 1、设备费 2、asp服务费 2 2 3、资料、印刷费 4、会议及调研费 5、鉴定、验收费 6、管理费 7、人员经费 8、其他费用

  三、主要应用内容和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乙方)

  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起止年月 进度目标要求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200年月至200年月

  五、承担单位(乙方)条件

  六、主要实施人员情况(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从事专业 年参加本项目时间 项目中承担的任务 所在单位

  七、合同其它条款 签约各方,共同注意:

  (一)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某项条款,由签订合同各方共同商定修改。非经签约三方同意,不得单方更改。

  (二)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揶用经费,致无法执行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所拨经费。

  (三)根据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和趋势,甲方有权会同乙方、丙方协商中止本合同执行。

  (四)合同经费,应专款专用,单独列帐,专项管理,并应按现行财务制度开支标准掌握使用,不合乎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和追回已拨经费,情节严重应追究责任。

  (五)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经济效益,经费开支及设备购置情况,应用推广建议等,并按有关规定,申请验收。

  (六)项目验收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经费决算。

  (七)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八)本合同文本一式九份,分存甲、乙、丙三方。

  八、签订合同各方签章

  甲方委托单位:绍兴县科学技术局(盖章)单位负责人: (签名)年月日

  乙方承担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运营单位:

  (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8

  业主在和装饰公司签合同时往往都会注意合同上的所列条款,根据项目来算自己的装修帐。但不少装饰公司在装修合同上会列增许多不必要的项目来欺诈消费者,对于外行装修的业主来说,如何才能更好的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以节省装修款呢?记者采访了装饰业的有关专家。

  一装修专家则表示,无论是设计师还是装饰公司,出于盈利的本能,都会在最初的报价上列出一些可要可不要的项目。这时消费者就要擦亮眼睛,删去那些可有可无的'项目,以节省开支,但也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省,消费者在和装修公司谈合同时,事先要心中有数。住户应该在考虑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和体现家居造型氛围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事先确立一个合理的装饰费用投入。一般正规装修企业的毛利率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左右。有的消费者将一公司的管理费砍至工程总造价的5%,为了保持合理利润,装饰公司就只有在材料费、人工费上“偷工减料”了,最终受害者仍是住户。

  其实,如果有设计师的合理设计,就完全可以从根源上避免这些问题。某装饰的夏工指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其实才是最基本的省钱方法,因为一般来说,设计师会将居室的功能、装饰、用材等都一一标明在施工图上,并可以经过修改,直到你满意为止,从而避免了在装修过程中边做边看、边做边改所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更何况设计不合理,会导致部分室内空间利用不上,那也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专家建议,装修前一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把设计、用料、询价和预算做到位,前期准备的越充分,装修的速度可能越快。在采购材料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同时尽可能请设计师或装修的工人同去,一来他们知道何处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材料,事半功倍。此外依托装修公司选材也是可行的。装修公司在选材上有固定网点,由于大批量选材,质量稳定且价格相对较低。住户收到工程图和报价单,一定要仔细阅读,要留意你所要求的装修项目是否已全部提供:比如,有没有漏掉窗帘、少报了一扇门等,而不应该死盯最后的总价,因为若报价里不包括你要的全部项目,到最后还是要超出预算。况且这些漏掉的项目到了现场施工时肯定少不了,届时不仅要多增加开支,而且还“受制于人”。

  用料做工,清楚明白现在有些装修公司为降低成本,往往在代购材料时选择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来牟取暴利,所以,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报价单,消费者一定要让装修公司列出能表示出项目的尺寸、做法、用料(包括型号、牌子)、价钱的单子,不能笼统地一说了之,一定要弄清楚,写明白,免得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然后找懂行的人咨询或亲自到市场上去调查,查清楚这些主材的是否货真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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