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企业合同范文锦集6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合同 篇1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赠与标的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2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
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出赠财产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所以赠与一方面可以使受赠人得到经济上的资助,另一方面也有满足当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赠与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赠与合同仅赠与人有义务将其出赠财产给与受赠人,而受赠人并不负担相对应的任何义务;即使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的行为也不是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对价,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3.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赠与合同受赠人取得赠与标的物不需要给付任何代价。正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受赠人是纯受利益的,所以即使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单独接受赠与,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主张赠与无效。
二、赠与人撤销权的规定
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但对赠与人的撤销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使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法律对此进行了限制:
1.撤销须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如果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给受赠与人,赠与人就不能行使这种任意撤销权。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管赠与财产交付与否,赠与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财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很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赠与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同时法律还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采用哪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赠与物是否已经交付登记,有撤销权的人(包括赠与人、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构成撤销事由,应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有故意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严重的结果。三是受侵害人应为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构成此项撤销事由,应当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三是受赠人有扶养能力。
3.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构成撤销事由。
当受赠人出现上述情况时,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当以撤销权人将其撤销赠与合同的意思告知受赠人的方式实现。
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赠与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即消灭。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同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财产的登记
赠与财产要不要办理登记手续,应视该赠与财产是否属于法律规定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规定赠与物属于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这主要是指赠与不动产的情形。如房屋、车辆等作为赠与物就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对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四、受赠人请求交付赠与财产的权利和赠与人责任的规定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赠与合同一旦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因赠与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赠与人一方负有义务和责任,而受赠人一方仅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而不负担义务。
受赠人的权利主要是:
1.接受赠与和请求交付的权利,受赠人可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接受赠与,接受赠与人把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不交付赠与标的物时,受赠人可请求赠与人按照合同规定交付赠与标的.物。赠与人拒绝时,受赠人可请求法律救济。
2.损害索赔权
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
1.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受赠人。
2.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当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附义务的赠与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在附义务赠与中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是附加于赠与的,并不是独立于赠与合同之外的其他内容或者合同。
这里所说的所附义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所附义务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的赠与仍然是一个单务无偿的合同。
例如,甲将出租给乙的房屋赠与丙,约定丙不得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这里,丙所负义务即是附义务的赠与的情形。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的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其受益人可以是赠与人本人,也可是特定的第三人,或者是一般公众。该所附义务,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标的物后,受赠人不履行其所附义务,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赠与人也可撤销其赠与。
六、赠与物存在瑕疵承担责任的规定
因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除附义务赠与情形外,受赠人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所以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规定
一般来说,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不得违约、拒绝履行赠与义务或者请求返还赠与标的物。只有在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明显恶化,并且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这主要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而后该企业或者个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比如企业将要破产,难以生存,或者个人生活状况明确恶化,难以维持等等,这时再让其履行赠与义务,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从追求和维护当事人之间利益公平考虑,法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3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企业类赠与合同由提供!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4
一、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现状
当前阶段,有关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较多,且涌现出诸多崭新举措,因而促进了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总体而言,企业在管理中较为注重合同管理及其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在行动和理念上均给予了充分保障和支撑,并有不少企业成立专门的机构处理此方面事宜。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获得了长效进步和有力提升,呈现出总体局面良好情势。但是,不可否认,当前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领域仍旧存在诸多问题。笔者通过进一步聚焦现状,进行了总结和提炼,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合同管理的初始环节合同签订工作重视度不够,合同履行管理方面亦未细化。二是部分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事务机构、完善的合同审批机制。三是专门针对员工的法律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客户诚信方面亦缺乏相应依据。四是授权或代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且各部门、各专责之间职权交叉现象严重,风险责任界限有待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五是过于强调静态管理,执行过程的管控亦有待加强。这些都是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基础上造成了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的现实困境。
二、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策略探析
1.重视合同签订工作,细化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签订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初始环节,从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后续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因此,要想有效降低法律风险,必须充分重视合同签订工作,紧抓开头,严格规范。具体可从两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是注重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要按照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合同签订程序进行,并且对于合同内容的措施、表述进行充分论证,保证其不存在或尽可能消除法律风险。二是注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态度,要秉承谨慎态度,对合同内容进行精准度、合法度的判别,不可因粗心大意导致法律风险的骤增。同时,要注重合同履行方面的精细管理,进一步细化合同履行程序,并将这些融入到合同内容中,贯穿于合同管理整个过程,以保证法律风险的最低性。本部分以笔者所在单位的下属企业对外投资为例,结合合同签订环节需要做的工作,进行简要说明。在企业对外投资进行合同签订时,需要注重用户主体资格的精确审查,要根据其实际情况出具说明书,以明确该用户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履约能力,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请专业法律人士或税务、银行等部门对用户进行信用评定,以全面了解用户信用情况为原则。此举意在最大限度保障合同签订环节的有效性、合同履行的管控性,并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降低法律风险,保证自身经营效益,防止风险成本增大。2.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完善合同审批机制。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了解其基本规则,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有效降低法律风险,企业内部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可作为举措之一。国资委曾在文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强调,大型国企尤其是国有重点企业应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这种部委层面出台的政策显示了法律事务机构的重要性。本研究认为中小型企业亦需践行。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律事务机构,可组建一批懂法律、懂经济的优秀企业管理人才,从而为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提供组织保障,保证合同管理的合法性有利于转换“事后防范”为“事前防范”。合同审批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需要从合同会签方面着手、落实,以进行合同法律风险的事先预防。合同会签制度,需要将不同业务部门、分公司或下属部门视为共同责任主体,负责合同审批。有关业务部门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特性,从专业角度对“是否同意合同签订”做出明确阐释,或对合同如何进行修改作出说明。其他子公司或下属部门亦需如此。3.加强员工法律培训,建立诚信客户档案。《劳动法》第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员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又包括岗前培训、专项培训等。从员工角度而言,法律培训作为岗前培训的一种,是员工理应享有的权利。从企业角度而言,员工通过接受法律培训可有效提升其法律意识,从而降低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间接节省风险成本。具体来讲,要做到两点。一方面,需要结合不同员工的具体职务,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以增强其法律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员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抵御能力,如及时记录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若对方违约,要注重证据收集和整理等。为更好地提升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预防能力,需要建立诚信客户档案,将已经有过合作的客户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用档案形式予以记录,尤其是要注重“白名单”与“黑名单”的设定,前车之鉴,供后续决策参考。诚信档案中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三个层面:履行能力与实际行为分析、信用评价记录、生产能力分析。对于尚未有过合作的客户,可采取委托机构调查、直接访谈交流等方式收集信息。4.健全授权代理保障,厘清风险责任界限。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合同签订,不可能完全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多由企业对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授权,由其代理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之下,倘若授权制度不规范、不合法,很容易出现法律风险,导致合同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甚至影响企业健康运营。这就需要进一步健全授权代理保障制度,要将“授权代理”设定为一种制度,同时用书面委托书的形式予以授权,使被授权人履行代理权责,同时做好委托书的严格管理工作。对于不同的部门或人员,需要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厘清风险责任界限。《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法律武器”为企业提供了依法根据,可借助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力量,有效保护自身权益,并对合同承办人员、财务部门等不同主体进行法律约束,从而降低法律风险。5.推行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执行过程管控。要在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中,推行动态监管机制,以弥补静态管理的不足。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合同管理不同环节的实然状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管检查,对合同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力度的审查,并针对检查结果采取不同的奖惩措施,以深化成果应用和效能。同时,在动态监管机制中要融入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预防和及时处理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执行过程管控的进一步强化,有利于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的防范。要依据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在此之后由于当事人按照合同内容的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这一过程需要全程管控,切实抓好履约效果。同时,在管控过程中,要注重细节工作、重点工作的处理,如合同变更、合同纠纷、合同赔偿、合同结算等。在全方位、全过程视角下强化执行过程管控。
三、结语
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要想取得进一步突破,必须关注并积极重视管理技能提升和法律意识增进,这是本研究笃信之取向。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需要立足管理根基,强化法律思维,注重过程环节配套,促进现实困境的有效突围。
参考文献:
[1]帅进.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J].中国管理信息化,20xx,18(2):54-55.
[2]刘慧,孙延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防控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xx(19).
企业合同 篇5
甲方: xxxx区路面工区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在路面工程施工中,让乙方运输砂石料,乙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甲方运输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遵义北环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砂石运费,15元/方。
2、结算方式:按实际运输方量结算,运输任务完成后结一次性完成结算。
四、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进行砂石运输。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期间造成的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甲方只与乙方产生砂石料运输关系,乙方运输过程中运输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因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运输、导致甲方停工停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按运输费用的10%进行。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合同 篇6
摘要:面对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须认识到自身的优缺点,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夺得一席之地。企业需要不断规范其合同管理的操作以及加强其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以适应现代化的市场需求。笔者在本文中主要是将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相关的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法律风险控制结合起来讨论,界定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的范围,从而找出企业如何才能控制企业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道路。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识别与控制;企业发展企业的发展必须是在法律法规的监督下的发展。因此,企业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极为关键。关于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法律风险的识别,法律风险的范围以及如何防范和解决这些法律风险的措施,笔者在文中将一一论述分析,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界定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企业自身发展所需需要规范和提升的重要环节。这是一种含有多个环节的较为系统化的管理过程,这些过程涵盖了核实合作交易方的资信状况、协商洽谈、草拟文本、内部讨论审核批准、各方签字盖章、履约及监督、合同存档和争议如何解决等环节[1]。规范操作合同管理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信誉度、打造出良好的企业品牌及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对现代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再则,从业务的合规上,能够使得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效的意识到法律风险并及时的规避法律风险,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笔者在文中所论述的合同管理风险主要是说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因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料的情况或是与之前合同订立的预期目标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企业的利益受损。所以,我们通常将合同法律风险界定为合同的预备阶段、成立生效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以及争议的解决与救济[2]。企业的合同的规范性和合同约定的事项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
二、合同管理风险的范围与识别
1.合同管理制度风险企业需要控制管理风险就必须要考虑到自身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控制合同管理风险,需要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约束与指导。管理制度的合规性与合法性、操作流程是否规范,都关系到企业自身的行为能否在法律法规的遵循下得到肯定[3]。这种合同管理制度的风险通常情况就是没有进过调研、论证,导致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履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制度上的风险不容忽视。2.合同管理程序风险程序是任何制度或者体制所必须具备的内容,是合同管理能够进行的基础,企业必须要规范操作,否则出现程序事项方面的差错也是极易导致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的发生。所以,从管理人员到执行人员、从申报到审批、从监督到备案等都要有具体的程序规范进行。3.合同订立法律风险(1)合同订立的主体合同订立的主体应当是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若是与没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对象签订的合同则是无效的,法律对其不予承认,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自然也就无法得到保护,这种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4]。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核实对方的身份,确认其合格主体的资格。当然,还要对资信状况进行调查。(2)合同订立的条款合同订立的条款关系到整个合同履行是否能顺利的实施执行,也是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最直观的表现,在现实复杂的情况下当事人对条文的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会出现有违合同订立时的双方的意识表示,于此可能会导致合同履行上的纠纷。所以,只有在合同订立的条款中逐一的对条款进行释明,使合同双方都能一致性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权利义务。此外,一定要通过法律的审核,合同的内容必须保证其合法性。4.合同履行法律风险(1)合同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法律风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极易出现合同不履行或是履行不适当的情形,合同不履行有拒不履行和履行不能两种情形。合同履行不能是一种由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法律上对这种情形一般采用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或是解除合同等途径解决;至于合同拒不履行的情况则是一方有履行能力却无理由的拒绝履行合同,这并不与合同的违约相对等,这种情况下在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一方主观上借故不履行合同,而履约方就要具体情况具体论断了,面对拒不履行的情况,法律风险控制的措施有进行催告、解除合同亦或是追究违约责任等。对于合同履行不适当,典型的有合同的迟延履行、部分履行以及加害履行等。合同订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以达到最终的合同目的,应优先考虑双方沟通协商解决,否则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要求损害赔偿[5]。要考虑到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因为合同法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填补损害。(2)合同变更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之后,若合同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认可合意优先原则。合同变更又分为多种情形,第一,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意味着权利义务的承受主体的变化,如果未变更一方没有及时或是没有能力对变更方的资格和资质进行考察的话,就会导致不可预料的法律风险。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情况而导致履约出现变数,合同中有些条款继续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这对合同双方来说意味着风险的'产生。针对这种风险的控制,要具体分析原因,互相了解各自的需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再行变更合同或制定新的合同。
三、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控制措施
1.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需要有效的控制好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必须要有制度化的管理指导。比如成立法律风险管理机构,在现有的企业管理模式下,集合法律、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专门的针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部门,统筹指导、协调企业的法律风险问题,统一对企业的法律风险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并制定出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战略计划。此外,还要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的程序进行完善,要识别出法律风险并及时制定处理方案、具体落实并执行该法律风险处理方案、事后对执行的效果进行效果评估,为以后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数据参考。2.对企业合同实务实行战略习惯的管理企业合同管理以往都是事务性的,是遇事解决,而面对现代经济的发展,旧的管理方式已经难见成效了。所以,企业必须进入战略性、规划想的管理层面这也是整个社会企业管理发展的趋势。战略性管理的目标在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依照合同的内容具体操作提高企业自身的法律风险控制能力。对企业的各个部门综合操作,对合同中的所有内容进行信息化的统计分析,统一解决合同管理法律问题,保障企业合法稳定的经营发展。3.加强合同信息化、标准化的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是合同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是解决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企业的合同管理要统一进行,就需要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对合同管理的数据进行信息化的固定,统一处理管理上出现的法律风险。这种技术表现为将纸质资料电子化,信息化的统计分析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对企业进行标准化的要求其合法的实现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
四、结语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企业作为不可缺少的主体,需要不断的提升自己,完善自身的管理。其经营建设必须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尤其是在合同管理上,否则,在法律风险的到来时将会措手不及。制定完备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计划和处理方案为企业在合同管理中能够及时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罗英.试论识别与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J].经济管理:文摘版,20xx,(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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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卫,夏燕燕.浅析“营改增”给企业合同管理带来的法律风险[J].中国经贸,20xx,(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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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岳茂新.加强合同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J].中国经贸,20xx,(18):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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