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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合同

时间:2024-11-22 00:14:0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装饰公司合同范文集锦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饰公司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装饰公司合同范文集锦5篇

装饰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装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图纸及报价单)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第四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工程报价单)

  第五条 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维修期为五年。(除人为损坏)

  第七条 本合同工程竣工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自动终止。

  第八条 其他说明:

  第一项 甲方工作

  1、 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解决施工用电、用水,道路畅通并承担其费用,协调物业公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甲方材料进场,工程质量验收。

  第二项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v 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协含清洁)。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第三项 工期

  1、 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不可抗外界因素或经甲方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未按工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第四项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施工变更所增加的款项,甲方应在变更协议达成后一次结清所增加的款项,方可生效。

  第五项 工程收款收据以有公司法人签字或加盖公司合同章为有效收据。

  第六项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无论是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按期到场,并由对方验收放可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由于某方提供的材料出现问题,损失有其负责。

  2 、公司保证每个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正常的拼装缝及误差属正常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

  3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单,甲方当场对工程进行验收审查,并结清全部余款。乙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后的善后工作。

  4、 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不含五金,电料,锁具,灯具(乙方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定

装饰公司合同 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小区号楼单元楼 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包管子(PVC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

  圆角大柜 个;书柜 个;阳台柜 个;鞋柜 个;隔断 个;电脑桌个

  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时完成,则工期顺延。

  5、负责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义务

  1、按照图纸及《现行的室内装饰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2、因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工程经双方签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共工同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欣居商业街D4—106A

  施工负责人:陈今龙联系电话:181072196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 日(以所有手续交接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

  (盖章):年月 乙方 日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创志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客服管理工作。

  第二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代表创志装饰公司进行各种业务洽淡工作,公司也会全力支持其工作展开。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10天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为合作关系,对于乙方提出的各种可行性建议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乙方也需要在任职期间需遵守公司规定。

  第五条 提成奖励体系

  合作期间内如乙方达到每月目标业绩则公司给予提成奖励,奖励如下:

  1、业绩在50万以内按照合同价的3%给予发放。

  2、业绩在50100万按照合同价的3.5%给予发放。

  3、业绩在100150万按照合同价的.4%给予发放。

  4、业绩在150200万按照合同价的4.5%给予发放。

  5、业绩在200以上万按照合同价的5%给予发放。

  除提成奖励外,甲方在试用合作期间不发放乙方工资,提成奖励发放以客户签订施工合同缴付首付款之后根据首付款比率给予发放,剩余提成将在完工结算后给予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以及配合乙方工作顺利展开进行。

  第九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10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造成的损害。

  第十一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5

  合伙人1、姓 名 ,身份证:

  合伙人2、姓 名 ,身份证:

  合伙人3、姓 名 ,身份证:

  经三人友好协商,达成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 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元,所占股份比例 %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

  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所占

  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①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②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

  ③ 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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