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饰公司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装饰公司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装饰公司合同 篇1
工程编号:
合同编
号: ZKCC-12-08-010
湖州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
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湖州敬业路688号
发 包 人: 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浙江在峰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1.3 工程户型:1.4 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1.7 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 发包人责任
3.1 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 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 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 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 承包人责任
4.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王 辉为发包人代表。
5.2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 孙苏亮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
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李 翔 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
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 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 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 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 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装饰公司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共工同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欣居商业街D4—106A
施工负责人:陈今龙联系电话:181072196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承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4工程期限 日(以所有手续交接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
(盖章):年月 乙方 日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以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丽江住宅小区项目
1.2工程地点:丽江香格里拉大道
第二条 承包范围:1栋、2栋、3栋商铺玻璃隔断及玻璃地弹门。
第三条合同工期: 20xx年3月10日前施工完成。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合同暂定总价大写肆万柒仟陆佰壹拾元(¥47610.00元),本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以双方约定的包干单价乘以经甲方按支付程序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5.2合同单价:
5.2.1合同单价组成:含税的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合同签署到工程竣工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用具、运输费、措施费、进出场费、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材料装卸费、报验检验费、税费及乙方应得的利润,以及加班赶工费(含节假日)、劳动保险费用和安全措施费、风险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包干单价。
5.2.2工程合同单价按下表执行:
第六条 验收及计量:
6.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一次验收达到合格。乙方在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达到甲方、监理要求,若出现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材料、工期延误等相关损失。
6.2经甲方按支付程序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未实施项目不予计量。
6.3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姓名:赵,电话:,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姓名:,电话: 。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本项目无预付款;
7.2办理完进度款支付程序后,甲方在次月初五日内支付上月审核金额的70%,同时扣留30%(质保金5%,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25%);
7.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5%且暂停支付进度款。
7.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不含质量保证金)。
7.5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计算,具体退还时间: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后一次性退完扣出质保期所发生费用的质量保证金,以上均为无息退还。
7.6支付实施要求:
7.6.1每月进度款支付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月工人的出勤表、工资表、发放名册及发放金额;发放后将发放的单据经工人确认后报送一份到项目部;如不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进度款。 7.6.2甲方在拨付乙方进度款之前,将对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公示,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乙方未付劳务工工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6.3根据国家有关保护劳务工合法权益的规定,乙方不得扣劳务工应得报酬。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将在中期支付的进度款中代乙方支付给投诉的劳务工应得报酬。且不对投诉金额的准确性负责,后果由乙方承担。
7.6.4乙方收款人员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及委托书向甲方收款,其他未经乙方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收取款项。
第八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8.1甲方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用水用电;
8.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3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相关工作。
8.4乙方严格按照方案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5乙方自备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工用具,并自负保管责任。
8.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9.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清点。同时在采购前应将样品报由甲方和业主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和使用,未经甲方和业主认可自行采购的材料,不准进场使用且概不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同时甲方还应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权利。
9.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 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3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施工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供应货物及完成施工,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00元。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则乙方完工时间相应顺延。
11.2 合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
12.1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进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禁令。
12.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 独立及时处理解决问题、支付相关费用。事故处理后积极配合甲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约定和调查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12.5乙方对本单位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人员运货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含交通事故、其他意外等)责任自行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协议书。
13.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名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16.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6.2双方相关工作人员通讯录(姓名、职务及电话),双方合作过程中的往来文件。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雇请人):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雇请乙方。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期间工资为。违犯此约定视为放弃本合同任务。
二、作业(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作业(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作业(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职责和执行制度的情况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要按规定作业,安全作业,不得违规操作。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小时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时要进休息换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2、甲方执行本市中等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当年规定的中等工资标准。
3、乙方工资按,期满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表现在位认证由甲方负责给予乙方决定。
4、甲方每月日如期发放工资,(逾期未发工资的,从超过发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1%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试用期不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3)、乙方被叛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犯劳动纪律,经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二个月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的`。
(7)、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辞退:
(1)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3、如在合同其内提出辞工没有得到批准离开的甲方有权不退还给乙方压金和当月工资。
4、在合同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甲方开除的,甲方不退还压金和当月工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5
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____万元及技术资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6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rmb(小写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 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__________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__________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________________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合同 篇7
买方: 卖方:浙江海xxxxxxx
地址: 地址:温州市xxxxxxx
电话: 电话:0577-xxxxxxxx
传真: 传真:0577-xxxxxxxxx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小写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__________%(计rmb__________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__________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__________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________________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浙江海一角装潢家私有限公司
帐号: 帐号:330629067010026119515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龙湾支行
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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