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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4-11-10 18:00:2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产品购销合同集锦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产品购销合同集锦五篇

产品购销合同 篇1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产品购销合同 篇2

  订 购 合 同

  采 购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远洋城物管中心项目提供工程物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物、数量、价款

  1、1、物品名称:

  2、2、物品材质:

  3、3、定货数量:

  4、4、计量单位: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2.1单 价: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2 2.2总 价:_ 元人民币(大写)_元_ (小写)。

  2.3 2.3价款支付方式: __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

  2.4 2.4价款的支付时间:

  年 月日,乙方交付全部货物,经甲方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本合同为封口合同,报价的工程量与实际有差距,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2.5 2.5发票开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各阶段款项的同时,开具相应合法

  有效的发票,如乙方拒绝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工作。

  2.6 2.6本合同约定之价款为包死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其

  他费用。同时不得擅自增加单价或总价。

  第三条 样品约定

  3.1乙方应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将其妥善封

  存于_____,双方签字后,样品由甲方保管。

  3.2货物交付时,样品可选择以下第 a 种方式处理:

  a.可抵作应交付货物,此项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b.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 符合国家或行业对于合同标的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

  4.2 4.2乙方所交所有成品,各项质量指标与样式均需与样品一致。

  4.3 4.3产品交付时完整无损、外型美观、表面光洁、包装齐全。

  第五条 物品交付

  5.1 5.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5.2交付地点: 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5.3 5.3运输费用:____由乙方负责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 5.4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应保证货物在正常运输及存放过程中,保持完好

  无破损及磨损。

  5.5 5.5交付状况:__所有采购物资符合相应国家质量标准_ 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

  6.1 6.1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及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6.2 6.2验收方式:产品交付时,需由甲方人员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如无

  签署之书面文件,视为甲方未收取物品。

  6.3 消防验收前,乙方消除部分错误地址码,待验收合格后,将地址码全部恢复。

  第七条 保修

  7.1 7.1订购物的保修期为产品交付后___30_天。在此期间,对于订购物的非

  人为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免费维修及更换物品或零部件。

  7.2 7.2保修期过后,乙方负责对物品进行维修,并只收取成本费用。

  7.3 7.3其他约定: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8.1甲方收到乙方货品后应于3日内,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应于_

  当__日内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

  8.2 8.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9.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对物品进行验收。

  9.2 9.2乙方应依照合同约定或双方议定按时向甲方供货。

  9.3 9.3乙方应确保送至甲方处的物品外包装满足产品运输及安装要求。

  9.4 9.4乙方应确保购得的材料质量满足本合同约定。

  9.5 9.5甲方所购买的`物品所需安装的,乙方负责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9.6 9.6其他权利义务: 无 。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1.1 11.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11.2 11.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即不可抗力,如战争、恐怖事件、地震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之有效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违约的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1.3 11.3如甲方向乙方继续续订本合同约定之物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 价格、质量标准等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12.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1 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1.2 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1.3 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xx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1.4 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 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场地租赁合同)

  2.2 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合同范本《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2.3 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4篇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4篇。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 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xx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3.2 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 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4.1 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4.2 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4.3 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5.1 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5.2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4篇合同范本。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6.1 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xx%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2 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6.3 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产品购销合同 篇4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 A 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 5 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2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 标准进行验收;参照双方协定的样品。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鉴定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供方送完货并签收后付总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到货款的90%,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余款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的违约金。

  2、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如达不到样品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十一、退货补货:

  1、如本项目完工余货由供货方自行拉回,如数量不够则由供货方自行补足,货款据实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二___份,购方与供方各执_ 一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 号: 年 月 日 电 话:

  供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 号:年 月 日 电 话:

产品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及交货时间:

  合同总价: ,本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购置费用、17%增值税及运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使产品正常运作的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质保期限:按照国家《 》文件对质量、技术要求为标准。产品质保期限自产品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交货,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责任。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设备的包装由供方负责,并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照国家《 》号文件标准验收,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规格型号不符,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在合理期限内将合格产品交付需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定金。

  2、在需方签收全部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40%,此笔费用支付后3日内,供方应向需方开具17%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产品调试完成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需方向供方支付总价款的30%。

  4、预留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及违约金后,需方无息向供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七、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

  八、违约责任:

  1、需方逾期付款:需方应向供方承担按应付金额0.1%/天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供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方应返还供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并承担1000元/天的使用费。

  2、供方逾期交货:供方应向需方承担按逾期天数1000/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供方瑕疵履行: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自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完全履行之日止按1000/天计算的违约金,如因供方瑕疵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返还已交付的货物及已支付的货款,且供方应向需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联系方式的约定:供、需双方在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为文件、通知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如一方向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或通知变更的地址,通过EMS方式发送文件、通知,不管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一方向另一方发送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自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方未提出异议(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合同效力之诉),视为合同解除。

  2、售后服务:供方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3小时内提供免费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48小时内派人到需方现场工作。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存在自身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配件,且必须确保需方生产的正常运行;质保期外,供方可收取适当的维修、配件成本费用。

  3、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供、需双方签证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偿合同为准。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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