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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6-03 09:39:3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工程合同模板锦集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工程合同模板锦集7篇

工程合同 篇1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承包人(乙方):

  住所: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木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油漆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瓦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水电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115弄42号502室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5)主卧观景台制作;(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2)其他相关业务。(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优惠额度 ;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千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监理

  第6条、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8条、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畅⒖⒐ぱ槭铡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4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8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 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2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5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6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7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8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9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3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31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 q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 q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q 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q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着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 20xx.00 第二次 工人进场后第4周内 3000.00 第三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 4000.00 第四次 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内 3000.00 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 q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q 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q 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抵扣。

  第33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

  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第34条、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35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6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7条、未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工程、补办验收手续。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38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3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40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4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42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 包括/不包括 在工程价款内)。

  第43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44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46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47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上海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48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49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第51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51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报价单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

工程合同 篇2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了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以及造价控制做出了全面的分析研究,在这个基础之上提出了下文中的内容,希望能够给与同行业工作的人员提供一定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措施;造价控制

  引言

  对于公路工程的造价来说,主要是包括了公路建设的资金,同时也涉及到了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以及实施阶段等,一个有效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仅仅能够更好的为建设单位以及施工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为社会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1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存在着的特点分析

  1.1时间方面具有着一定的延续性

  对于公路工程的合同而言,在进行制定和实施中是一项长期和持续的工作,所以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要持续的进行,工程的项目运行期间不仅仅包括了施工的工期,同时也包括了工程的招标以及投标,因此工程的管理工作实行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持续一年到两年,更有甚者时间达到了七年以上。

  1.2必须要对合同实行动态的管理

  由于在对合同制定和实施的同时,是一个较为反复商讨和一步步磨合的过程,特别是在合同进行实施的过程中,受到外部和内部的因素干扰,然而合同的内容也经常将会受到变更,这样便要求我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从而对其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使其能够对公路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工作进行落实,促进实现动态的管理。

  1.3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具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的规模相对较大,同时造价也比较高,所以对于一个良好的合同管理而言可以更好的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化,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统计,在项目中优秀的合同管理和一个失败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差额将会达到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十五。

  1.4合同的管理具有着风险大的特点

  因为在现代化公路工程项目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具有着复杂多样性,同时合同的关系也具有着复杂性的特点,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充满了未知性,从而存在着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合同的管理工作来说主要是为一种较为复杂和繁琐的工作。

  2如何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必须要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提高

  针对于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效果来说,专业人才的缺失是其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同时所涉及到的内容也是较为广泛以及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有着足够的专业知识,这样才可以对合同管理工作给与胜任。

  2.2提高对合同交底工作的重视程度

  不论是主合同或者是协作的合同,项目负责人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合同中的条款,从而能够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主合同在进行交底的过程中,需要对合同之中较为重要的内容进行罗列,同时也需要对于施工中的一些不利和有利条款作出总结,对施工中所存在着的问题进行重视,使其可以在合同执行中提高管理效率。但是针对于项目交底的工作而言,则是需要对合同中所需要注意问题作出总结,使其可以更加方便进行合同的'管理。针对于项目的合同交底工作来说,必须要能够形成书面记录,对于原件而言则是需要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保留,对于合同的交底会议而言不可以仅仅流于形式,需要能够让每一个项目的管理人员都可以理解合同之中所存在着的条款。

  3必须要提高合同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

  3.1提高项目的成本控制

  对于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来说,需要能够将控制费用最小化的理念深入到工程的技术管理中,并且也需要使用一些科学的技术方法进行分析研究,使其能够对工程之中的各种消耗做出全面的调控分析,对其存在着的各种问题进行纠正,将其工程费用可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因此对于工程的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来说,在造价控制中所具有着的作用十分突出,并且对项目进行成本管理仅仅实施根据项目的建设合同成本作为其核心,全面的提高项目建设合同的成本管理,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证经济效益得到飞速提升,从而促进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的目的。

  3.2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的影响因素分析

  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在进行实施的过程中最少几个月才可以完工,所以伴随着工程的时间在不断的提高,项目的实施实际情况也将会越来越困难,导致工程的管理难度在全面的提高。要是存在着处理不恰当,那么将会导致工程的造价难以得到控制,最终无法收场,在对工程进行实施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多,例如工程的工期以及质量和材料等价格的变化浮动,对于这些因素来说,所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同时涉及量也是比较大,彼此之间是存在着很大的联系,所以在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须要给与高度的重视,同时可以对合同进行管理从而能够实现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合理控制。

  3.3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的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着的经济矛盾

  在对工程合同进行签订之前,其目的便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要是合同中任何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那么将会对另外一方面的合法权益带来的影响,如果根据合同内容进行了约定,对于违约一方而言则是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并且违约的责任和条件则是以所签订合同内容作为相应的依据,进而使用经济的方式做出相应的衡量,并且也可以让违约一方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对于受害的一方而言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对于违约的责任和条件而言,也是工程项目竣工阶段中最为重要的保障。通过上述分析,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在全面的发展,并且公路建设的单位也面临着较多的挑战以及基于,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想要在激励的竞争中可以获得较多的优势,需要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提高管理水平,并且采取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从而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达到最大化,此外也可以对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进行提高。

  参考文献

  [1]侯波.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及确定方法与控制模式研究[D].长安大学,20xx.12(24)120-124.

工程合同 篇3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价金总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月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

  年月日前电汇

  年月日前电汇

  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工程合同 篇4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工程合同 篇5

  1地质工程勘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地质工程勘察技术也在不断的进步,但是与国外的一些先进的技术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地质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员没有对自己的工作足够的重视,在撰写地质勘察报告的时候,只是以之前的数据为参考,而不是对参考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这样就导致勘察报告涉及的技术参数不是很准确,从而影响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第二,地质勘察人员只是重视报告的理论性和专业性,而忽略了实用性,这就使得工程设计人员在阅读报告的时候产生的巨大的难度,影响了设计的结果,而且地质勘察人员与设计人员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这就增加了工程的成本,也为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第三,地质勘察工作前期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地质勘察工作是具有一定的周期的,等到报告的时间截止了,才匆忙提交报告,这就影响了地质勘察报告的可靠性,为后期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导致工程存在了安全隐患。第四,地质工程勘察的管理比较混乱,这样就直接影响了地质勘察工作的质量。在整个地质勘察工作中,技术管理工作也做的不到位,使得形成的报告非常不规范,一些工作人员的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面对重大的工程时,不能够及时的处理相关的问题,直接降低了勘察报告的`质量,从而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第五,地质勘察人员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够根据勘察的具体地质条件,采取不同的措施,不能够充分考虑实际的情况,导致勘察报告质量降低。第六,很多地质勘察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够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使得勘察的结果具有很大的误差,大幅度的降低了勘察的精度,而这些误差没有被及时的发现,从而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很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对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产生巨大的威胁。第七,地质勘察人员缺乏标准意识,在工作中不重视文字的校对,不能够规范的进行数据的表达以及公式的使用,在数据单位、计量单位、符号、专业术语等方面也不够规范,这些直接降低了勘察报告的质量,从而影响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提高地质工程勘察工作质量的措施

  针对以上总结的地质勘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地质勘察工作质量的基本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不断的规范地质勘察工作的相关规程,在进行地质勘察工作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所有的工程项目在进行设计和施工前必须要严格的地质勘察工作,如果在进行地质勘察工作的时候,不能按照规程执行,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从而为整个工程造成安全隐患。另外,为了规范地质勘察工作的行为,要建立相关的行业规范,这样才能保证地质勘查工作按照规范执行,从而保证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与完善地质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地质勘察以及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与检查。此外,要对工程项目采取全程监理的原则,做好工程项目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的监督评价。这样就能够使得地质勘察工作逐渐趋于规范化,提高其工作的质量,进而提高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质量。其次,在进行地质勘察工作时,要尽量使用一些高新测试技术,这样得到的数据信息就比较真实,然后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详细的分析,并与调查得到的资料进行对比,这样就能够确保工程设计中参数的可靠性,进而保证了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质量。再次,要对地质勘察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从而保证地质勘察工作的质量。在勘察工作单位的内部实施轮换岗位的制度,这样就能加强各个专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并通过座谈会或者讲座的方式,拓展勘察人员的知识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另外,要规范管理地质勘察工作人员的行为,逐渐培养他们标准化的意识,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工作,并对他们的工作开展绩效考评,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培养地质勘察人员的安全意识,以保证地质勘察工作的防护工作做的到位,从而提高地质勘察工作的安全性。

  3总结

  综上所述,想要保证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首先要做好地质勘察工作,通过详细的地质勘察工作,可以获取工程所需的各项参数,从而保证了工程设计的准确性,并为工程施工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因此,要不断完善地质勘察工作的规范,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以提高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工程合同 篇6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合同内容

  委 托 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的工程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居然德胜家居广场

  1.2 建设地点:茵特拉根广场

  1.3 建设内容:室内外装修

  1.4 预计的建设工期:60天

  第二条 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2.1 设计管理

  内容包括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

  2.2 变更管理

  内容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2.3 施工管理

  内容包括依托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

  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2.4 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过程资料专业性、及时性等特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对工程管理过程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的声像等有关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管理过程完成,移交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及其服务期限

  3.1 项目管理服务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3.2 服务期限:预计的项目建设工期

  3.3 支付方式

  3.3.1 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 %,计 万元。

  3.3.2 阶段性验收后且经甲方审查通过后 天内,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计 万元;

  3.3.3 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管理费总额的20%

  第四条 项目管理方(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权利

  4.1.1 乙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2 乙方有对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1.3 乙方有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的权利。

  4.1.4 按照保质保量、保证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乙方有权会同监理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

  4.1.5 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设备)采购会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甲方事先批准。

  4.1.6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4.2 乙方义务

  4.2.1 乙方应严格按照程序,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合同,实现过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4.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报告。

  4.2.3 项目管理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紧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及时通知甲方。

  4.2.4 乙方管理本项目期间,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从维护甲方利用出发,维持或改善周边关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失效。

  第七条 乙方免责条款

  7.1.1 乙方对甲方的决策不承担责任。

  7.1.2 乙方对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及资金拨付决策对工程项目造成的影响不承担责任。

  7.1.3 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双方签字盖章

  委托方(甲方): 项目管理方(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 ( 简称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 简称乙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xx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92 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 ( 县 ) ______路______弄 ( 村 ) ______号____楼______室。

  3 、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 、承包方式:__________ (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 。

  6 、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 ( 人民币 ) :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 (3。41%) :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 、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 dbj08-62-97 《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 、在施工过程当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 ( 详见附件见 ) 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 、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 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1000 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65 %

  施工过程当中

  工期进度过半

  30 %

  竣工验收

  当天

  5 %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 %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 、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 、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 详见附件七 )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 指派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 % 支付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xx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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