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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合同

时间:2023-06-03 16:42:2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锦集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园林绿化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园林绿化合同范文锦集9篇

园林绿化合同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

  三、工程造价: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于____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 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壹拾陆元计算。

  2.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壹拾陆万元计。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法: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园林绿化合同 篇4

  发包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_____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四、工程支付。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如因甲方协调出现问题停工或延误工期,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6、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

  2、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存活、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6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合同 篇7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140㎡=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xx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 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园林绿化合同 篇8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工作范围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

  1.3分包工作内容:挖种植穴、苗木栽植前树穴浇水(排盐)、二次倒运(苗木及甲供材料)使用的人工、苗木种植、回填种植穴、支撑、修剪(含清理)、浇水、打药、除(拔)草、卸苗及卸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非季节绿化施工技术措施(施生根粉、打营养液、搭遮阴棚、搭遮阴棚的架子等)、施工阶段及养护期内补苗、死苗的清理、拔出;清理种植施工前后产生的植物枝叶垃圾,清理种植工作面的各种建筑垃圾,有组织清运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并将垃圾装车由甲方场外转运至渣场。

  1.4分包工作范围: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年

  2.2完工日期年

  2.3在合同工期内,若承包方不能按发包方的指令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每延期1日扣除总合同价款的1%进行处罚。(在质保金里进行扣除)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的内容:

  3.1.1栽植人工费:按甲方苗木到场价%计取(含施工区域周边转运);

  3.1.2平整场地:按总绿化面积以元/㎡计算(只包含细平;粗平由甲方负责);

  3.1.3草坪铺设:按进货量以元/㎡计算;

  3.1.4麦冬:按实际栽植面积以元/㎡计算;

  3.1.5大于20公分以上的乔木如需二次移栽,由发包方另行计费;如出现二次移栽苗木死亡,由双方各承担损失的50%;

  3.1.66~8月份反季节包苗木存活率%,其余时间存活率为100%。

  3.1.7未在合同范围内的人工,按元/人·8小时计算。

  3.2若施工期间承包方绿化专业的技术工人不足,施工期间发包方有权在施工期间从发包方的其他工地抽调专业技术工人补充到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期间发包方抽调到该工程的技术工人的工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交通费等的相关费用,按发包方实际支付给该部分绿化技术工人的的工资、加班费、餐补、手机补助等的相关费用计算,并将此项费用在承包方的工程款中一次性扣除。

  第四条费用支付

  4.1进度款:每月按计算支付人工费;

  4.2进度款项的'工程量核实以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为准。工程完工并验收后,对现场的苗木进行一次最终数量清点;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担。

  4.3质保金: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成后,由双方确定养护时间,付清总合同价款的。余下的%作为质保金,在养护期到期后结清。

  4.4结算方式:工程完工后,根据发包方每个月的入库单数量对应现场实际栽植数量进行清点,按清点后数量进行结算;清点数量小于入库单数量,苗木死亡更换及成活风险由承包方承。(地被植物减去5%的损耗)

  第五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1安全施工:发包方、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5.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5.2.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照本合同的附属协议《安全责任书》(附件一)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若协议条款不完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与养护

  6.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如图纸、发包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方应在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6.2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发包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收方为依据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6.3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木死亡,承包方需再次按发包方要求种植苗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发包方未要求苗木补栽,相应损失费用(苗木采购费、栽植人工费、存活费)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6.4养护期:一年,养护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取;

  第七条工期顺延

  7.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发包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7.2因业主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

  8.1发包方、承包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8.2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第九条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9.1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9.2负责安排工人宿舍,负责施工工地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9.3负责施工场地的粗平。

  9.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9.5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9.6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9.7在承包方有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情况下,发包方有权直接给施工人员支付劳务费。

  9.8本工程发包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拨付等工作。

  第十条承包方的权利及义务

  10.1本工程中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要使用的所有机具、材料,如:旋耕机、吊车、挖掘机、手推车、运输车、绿篱机、割冠机、油锯、筛子、铁锹、镐、手剪、手锯、斧子、镰刀、高枝剪、耙子、扫帚、药品、钉子、杉杆等工具以及其他施工作业所需要的工具,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0.2承包方进场施工人数根据甲方的指令、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减。

  10.3承包方进场时,必须配备1名绿化施工员配合发包方;必须配备能熟练修剪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看懂图纸、放线的技术工人不低于1人;能熟练吊装的技术工人不低于3人;且每20~30名作业人员,设立一个班(组)长,上述人员必须在进场正式施工前,经发包方认可,否则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承包方的任何损失。

  10.4苗木草坪到场后,12个小时内必须安排人员并栽植完毕,否则甲方有权根据苗木价值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0.5承包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无残疾、无传染病、心脏病等)和技术水平,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其中50—55周岁之间的作业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5%。

  10.6当发包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施工时,承包方在不影响发包方施工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

  10.7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指令进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承包方应注意绿化、土建、水、电等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若造成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双倍赔偿。

  10.8施工期间工人意外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10.9发包方提供到场的苗木及材料,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一次性扣罚承包方人民币5000元。

  10.10承包方每月应向发包方提供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11承包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和完成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发包方违约责任

  11.1.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方赔偿损失。停工应办理书面通知作为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1.1.2由于发包方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所使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1.1.3发包方超过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即按进度节点逾期二个月未付的),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并支付由此承包方所产生的相关人员,机械产生的损失,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11.2承包方违约责任

  11.2.1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承包方应当立即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方应承包方退出施工现场后,与承包方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11.2.2承包方在工期紧张时无法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增加作业人员时,发包方有权自行安排其他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同时在承包方劳务费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11.2.3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2.1若承包方的人员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出现语言顶撞、辱骂发包方人员或殴打发包方人员等情况,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2000元以上,并由承包方负责将该人员清退出场。

  12.2若承包方的人员有围攻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影响项目部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罚款5000以上,并有权将承包方清退出场,并有权拒付所有工程款。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并过养护期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承包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

园林绿化合同 篇9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 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④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⑤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⑦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⑧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 号: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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