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安全合同模板集锦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合同 篇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你与他人的生命安 全。作为工程的主要运输工具—塔吊,对工程进度的快慢起着决定性作用。公司决定对塔吊司机实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机必须经过严格安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具体要求如下:
一、司机在掌握塔吊类型、性能后方可作业。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试一下开关箱里的漏电是否好用,然后在爬行过程中逐步检查标准间螺栓紧固程度,如有松动应处理。
三、随时检查各限位的灵敏程度,如有不灵应立即调试。
四、对齿轮箱、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保养(一星期一次)。设备的好坏,保养是关键的'一步。
五、应注意的问题:
1)严禁随便调整安全装置及电气。
2)严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回转机构或起重小车移动地面重物、牵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转半径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体,禁止起吊与其它物体相连的重物。
5)起吊视界不明的物体,应有专人指挥。
6)注意风速,当风速接近最大风速20m/S 时应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时,不要将重物悬挂在吊钩上。
8)不工作时将变幅小车运行至吊臂根部,并将吊钩开起靠近小车,以利于臂架随风转动。
9)停止工作时,应切断电流。
10)塔吊应定人,非机组人不得进入驾驶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应准确估计出吊载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数值,将可能出现的超载和超力矩等。
12)牢记起重吊装“十不吊”
(1)超负荷不吊;
(2)歪位斜吊不吊;
(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重物超过人头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8)吊场上站人不吊;
(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以上要求塔吊司机必须遵守,如出现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一切后果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至二O O四年工程完工。
项目部塔吊司机必须了解的情况:
塔吊架体距南面高压线水平距离约10米,且高压线下为交通要道,无法对高压线进行正常的材料防护。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我们要克服难关,顺利、正常的生产,就需要经验丰富的塔吊司机持证上岗,作为塔吊司机应了解塔吊情况:本工地塔吊为明龙建机QTZ80,最大工作幅度56米,最大起重量8T,最大幅度处起重量1.3T。
希望塔吊司机以他人身体为重视,以公司和项目部为前提,以自己家人幸福为焦点,更好地遵守公司和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干好本职工作。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需 方):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其它配置:含安装、运输、维修及五金配件,随货携带产品检验资料等。
二、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制作、交付并提供安装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上述产品(安装须在具备安装条件的前提下安装)。 2.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上述产品适用在甲方的工程名称是地点在 。
三、 质量技术标准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门产品严格参照BG17565-20xx 技术条件生产,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
四、 交(提)货时间及地点
1. 天内,货运到施工工地现场进行交货,并在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后,于 天内,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安装条件,在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后于2日内安排安装工人进场安装,如属甲方原因推迟,相应工期顺延。
六、 甲方责任
1. 在货物到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负责对货物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
2. 为乙方安装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面、作业用电和水、垂直运输、门洞补灰及放置材料的堆置场所,并由甲方自行管理;与第三方协调配合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 甲方的门洞规格必须符合乙方的安装条件(门洞坚固规则,门洞规格大于合同约定产品规格1cm~2cm),与乙方共同落实洞口规格及开启方向;在乙方门框安装完毕后,甲方立即补灰,以确保门框坚固不变形;
4. 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其成品保护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在成品保护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情况,由甲方负责;禁止用腐蚀性物品清洗或擦拭产品;
5. 在多家施工队伍施工中,甲方应搞好平衡协调工作。
七、 乙方责任
1. 保证按甲方质量及工期要求供货及安装;
2. 与甲方共同落实洞口规格及开启方向,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门洞及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
3.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承诺安装后产品表面良好、开关灵活;
4. 本合同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属乙方自身产品质量的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并确保两天内到现场解决所出现问题;
八、 验收方式、验收期限及异议期限
(一)验收方式及期限
1.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甲方应当对产品的款式、规格、方向、色泽、数量等情况进行清点和验收。
2. 产品安装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当进行对产品安装情况进行验收结算。 3. 甲方如发现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产品配置不齐应立即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视所交付产品的质量及配置符合合同要求。
(二)提出异议及期限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型号、规格、质量、款式及要求不合规定,赞由甲方保管,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3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迟延一日,按未能按期付款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未按期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按该批次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以及未能按工期完成安装的,每迟延一日,按该批次产品总金额的1‰承担违约金;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 附则
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壹份叁页,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 其它
1、在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产品,造成产品以及配件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3 、除质保金外的所有款项结清后,乙方应将产品钥匙、保修单交付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填写后交予住户。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安全合同 篇3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3、施工内容(管线连接、新井投产、防腐保温、集输点的连接与安装、立式储油罐与托架的制作以及站内维修)。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
5、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财产或个人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零一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20xx年 xxx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二、施工范围与内容:
xxx路段,道路安全标牌、标志、道口标注、警示桩、标线、振动标线的施工与安装。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工程。
四、合同价款:大写:小写:本合同为固定单价。本工程按日照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设计图为依据,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施工完毕后,甲方需以电汇方式付款给乙方合同价款80%,余款20%半年内付清。
六、维修:
乙方按GB5768—20xx“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自检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予以维修或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人为故障造成的损坏,乙方不负责维修。
七、权利与施工要求: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技术、保障措施等施工内容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设计要求进行整改。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线施工点地下管网、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缆等线路分布图,因图纸不详导致乙方对施工地点地下管网、供水暖及地下光缆等线路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GB5768—20xx“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要求制作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防止施工过程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正常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必须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保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
八、变更:
1、 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项目在数量、质量、品种、服务上的变化,导致费用的增加,其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项目在数量、质量、品种、服务上的变化,导致费用的增加,其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 乙方应按照国标GB5768—20xx“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导致的质量及其它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
九、仲裁: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 裁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进行协商解决,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相关技术、施工及更改文本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5
1、入户服务人员要遵守中国法律和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2、服务人员不准从事内外勾结、危害国家利益、危害住户利益的活动及违法犯罪活动。
3、在入户服务期间,只限在本住户范围从事服务,不准串户,不准越区。
4、服务人员出入大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携带物品出门要凭物业部签发的出门证明。
5、服务员出入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不准涂改姓名、有效期,证件过期作废,遗失证件后迅速到物业部办理挂失及补证手续。
6、不准将本人亲属、子女、朋友带入小区,服务人员不得私自串联组织、承包服务队伍。私自让住户介绍劳务。
7、服务人员因违反小区规定受到纠正、检查或处罚时,不得用委托或依靠住户扩大矛盾方式解决。
8、服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因服务侵犯住户利益造成住户人身财产损失,一经住户投诉服务员要接受审查,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9、住户与服务人员发生矛盾争端时,要正确解决,不得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10、服务人员要正确使用住户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准私自拆改、私接电源线路、天然气设备,不准用电取暖设备烘烤物品,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及其他事故,追纠肇事人责任。
11、服务人员入户服务时,如主人不在,要对住户安全负责,离开时必须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天然气阀门。
12、发现异常或不安全情况,要主动向物业部报告,不准延误时间或知情不报。
1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签订人留存一份,保安部留存备案。
栋 号,从事 服务
服务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安部 物业部
安全合同 篇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40M三管塔基础建设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大榆树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辛家君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20xx 年6 月1 日起至20xx 年 6月 1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SAJA06项目部
乙方:钢护栏施工队
工程名称: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签约地:项目部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和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双方订立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有关安全施工责任方面的规定。
2、督促、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各级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3、甲方应对乙方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同时积极协助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4、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帮助乙方提高安全防犯意识。
5、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代安全事项。
6、乙方在整个施工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并安全考核合格,项目部针对指挥部文件,给予施工队3000元奖励。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合同段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设专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督促施工安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
3、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督促、检查和指挥,对于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组织好安全施工。乙方应按行业有关规定配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区域和现场应按规范设置明显和齐全的标牌、施工标志、锥形标等相关防护用具。在施工区域内堆放的砂石料、废弃物和开挖基坑周围要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警示设施。外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反光背心,穿施工服装,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须遵守交通规则,夜间做到不施工,夜间施工材料,物资应撤离施工场地。在施工的危险点、地域,夜间应设置闪烁警示灯。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必要时有人持旗指挥。
5、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检查、督促。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现场、工具、用具、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切实保护好地下管线及高压等架空线路的安全。施工前需进行现场勘察,清楚地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的铺设情况,不得盲目施工,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在地下管线情况难以查清时,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擅自施工,等查清管线情况后再行施工。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地下管线(光缆、电缆等)损坏,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涉。
8、乙方应为所有的参加施工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复印件送甲方备案。乙方应对其全部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与甲方无涉。甲方对乙方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不承担有关伤亡赔偿或补偿的责任。
9、施工期间需确保施工路段道路畅通,并服从当地交警进行交通管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结果与损失。
2、甲主有权对乙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如有不予落实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缺陷责任期期满时失效。
甲方:绍诸高速公路诸暨段SAJA06标项目部 代表:
乙方: 钢护栏施工队队长 代表:
20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公路运输企业。 乙方:姓名: 姓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电话:
住所: 住址: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客运或货运经营合同(以下称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监督科室,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乙方及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三、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与雇佣的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带其到甲方安全管理监督科室,并提交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乙方审查办理前款事务时,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一经查实,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200元。
五、甲方应对乙方拟雇佣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拟驾乙方的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或考核。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
甲方办理前款形式审查时,非因乙方的过错,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核实,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次300元。
六、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将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并经其签字确认真实且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甲方对其的考试或考核合格证,甲方签发的拟同意乙方雇佣上车意见书,乙方与驾驶员签订的雇佣协议书,提交甲方存入乙方运输经营车辆档案。
乙方让拟雇驾驶员上车驾驶之前,必须与拟雇驾驶员先签订书面雇佣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
乙方不得雇佣甲方签发拟同意乙方雇佣以外的人员上车驾驶,否则,一经核实,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次500元。
七、乙方必须让其雇佣的驾驶员、乘务员,按时参加甲方定期为乙方、乙方的驾驶员、乘务员免费提供的安全营运事项、知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如乙方或其雇佣的司乘人员不参加甲方免费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次100元,作为对甲方安全教育等费用的偿还。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罚款的,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司乘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追偿部分罚款。
1、乙方未经甲方签发拟同意雇佣驾驶意见,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驾驶其运输经营合同项下车辆的;
2、因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未按时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3、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营运情况下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的;
4、因乙方或其司乘人员,拒绝甲方对出站(场)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的;
九、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1年内累计2次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3、1年内累计2次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或者1次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4、在1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在12分以上,且未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通过考试的。
十、甲方对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报与有关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将驾驶员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行为及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
十一、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或捺印:
安全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_________。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
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___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盖章)合同鉴证人: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文书要点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
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