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合同范文集合9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位于镇政府旁龙天地产开发项目 (下简称本案)项目事宜现就有关细节,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代理权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之国内物业销售独家总代理。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范要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本由甲方提供,若需修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代理期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6月10日止。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第三条:代理面积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部分为本案之全部住宅楼及车位。
第四条:售楼款之收取
诚意金、正式定金、售房款均由甲方收取。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请佣之条件所指之售出,包括以下情形
1、 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售出着。
2、 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售出着。
3、 买方与乙方签定预约单后,除买方之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该户视同售出,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佣金。
第六条:银行按揭
1、甲方承诺给予买方总价款40%-70%之1至30年银行按揭,非经甲、乙双方书面换文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店面、车位亦应享有总价款50%以上之1至20年银行按揭。
第七条:本案约定买方之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签约付90%,交房前15日付10%。)
2、住宅首付30%至6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70%至40%。店面、车位首付50%,银行按揭为总价款之50%。
第八条:广告费支出
1、本案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
2、本案之总广告预算以物业总值的0.8%为准,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实品屋装修、家具、设备及房展会参展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及销售的政府文件,甲方保证乙方按
甲方委托进行的所有销售均系符合政府有关的合法行为。
2、 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文件并就上述图纸文件的有效
性、真实性负责,供乙方向客户推广时使用。
3、 甲方提供售楼中心的'办公设备,含办公桌,椅,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及必要的文具及销售道具、沙盘模型、3D影视等。使用期间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负责支付销售中心的电话费用及饮水票等日常开支。
5、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在销售中面临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对乙方就销售事项或与销售相关的其他事项的征询给予及时的答复。
6、 营销现场除销售人员由乙方提供,其余人员由甲方提供。
7、 营销现场销售人员服装和住宿由甲方提供。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负责营销人员招聘及培训,基本工资及佣金;
2、 负责销售价格建议及制定;
3、 负责营销现场管理制度;
4、 负责开盘前销售策略建议;
5、 负责开盘流程建议
第十条:佣金计算方式
1、甲方同意按销售项目的销售均底价为 元/平方米,超出均底价的部分作为乙方之销售溢价,甲方得80%溢价,乙方得20%溢价。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之销售佣金,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售出住宅各单位销售总价的0.8%。
3、本合同签定后从乙方销售人员正式进场起前三个月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超过三个月未开盘,则乙方的销售人员及技术人员费用甲方按每个月叁万陆仟元人民
币整补贴给乙方,乙方不用返还该费用。
4、买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缴定金,虽《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一个月内签订,亦应视同成交,甲方仍应支付乙方该户之佣金。
5、项目开盘如乙方销售业绩超过可销售面积50%(含50%),甲方给予乙方伍万元人民币整作为奖励。
第十一条:佣金支付方式
买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购房款,视为成交,甲方应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不提供发票及税点)。乙方于每月30日之前提供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审核后,于次月5日之前以转帐支付佣金。否则,次月乙方将直接收取客户定金,冲抵本期应得佣金。
第十二条:经甲方与买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若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需互相返还财务,结算佣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三天内撤出售楼部,将售楼部及甲方原投资在售楼部的设施交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之法院为诉讼单位。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立合同之: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帐号:1313-5101-0400-20236(福州农行晋安之行)
20xx年3月 15日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项目管理单位): 区县(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乙方(项目实施单位):
丙方(技术依托单位):
经研究,决定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为了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保证产业扶贫项目顺利实施,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业扶贫项目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负责实施,丙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年限从 年 月至 年 月。
二、项目主要推广技术:
三、项目完成目标(技术目标、生产目标、效益目标):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扶贫措施。
1、乡镇和村名:共 个
2、农户 户,其中贫困农户 户。
3、扶贫措施。
五、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 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六、各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二至五款的规定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2、丙方主要完成的任务为: 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万元。
3、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监督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项目财务报账的审核,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七、各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中途不得无故撤销或终止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三方共同商定后修改。如确实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项目实施(或技术依托)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出解决办法,由甲方提出处理意见。
八、资金到位后,乙方、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并实行报帐制。若经费超支,由乙
方、丙方自筹解决,并不得影响合同的执行。甲方和财政部门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市区县(自治县、市)扶贫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合同到期后,乙方会同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并按规定申请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十、乙方、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或发生违约行为,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或责令限期自筹资金完成项目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项目管理单位(甲方)
年月日 项目实施单位(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依托单位(丙方)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管理方):_____________乙方(挂靠方):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甲方的装修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总造价的5%~8%,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三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二、乙方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第四条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第五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1或2)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装饰公司挂靠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两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此后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4
摘要在国际工程中承包商的合同总收入包括两部分1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工程变更、追加工程量、索赔、调价、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该部分金额只有在符合规定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针对不同的合同外收入项承包商需要掌握相关的理论和知识并采取不同的措施。
关键词变更额外工作索赔调价现分项探讨承包商在FIDIC第四版土木施工合同条件下如何做好国际工程合同外收入结算工作。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变更是在原合同范围内进行的合同保持有效变更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替代被变更部位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或者其它工程量减少所对应的工程价款所以变更并不一定形成合同外收入只有新增加的进退场费或者管理费能够形成合同外收入另外当原有合同金额已经全部结算完毕或者其它工作项造价无法减少时变更估价才构成合同外收入。当变更是削减工作量时合同金额则减少。监理工程师根据FIDIC第51.1条下达变更令承包商必须执行然后根据第52.1、52.2和52.3条进行估价1。在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项目的设计由业主负责在扩初设计后就开始招标然后边设计边施工按照实际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因此从计价方式上来看FIDIC土木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工程变更的内容不仅包括设计变更而且还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变动具体见第52.1条。根据第52.2条进行变更估价时如果合同中含有相同或者类似工作项的单价监理工程师认为合适时则使用该单价或者以该单价为基础进行估价如果合同中没有同类工作项的单价需要承包商提出新单价工程师审核业主确认。如果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部位增加新的工作项也构成变更除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价外承包商还可以要求补偿额外的进退场费或者由于工效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是对原合同金额的追加。
变更是承包商降低成本的一种有效途径。在不降低工程项目整体功能的条件下承包商可以要求监理工程师或者设计方同意将某些功能过剩的部位降低标准或者将报价低、施工困难的工作项变更为价格高、容易施工的工作项或者变更为新的工作项而要求重新报价。要注意的是变更要尊重业主的权利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例如一个道路项目原标准排水构筑物设计为现浇箱涵承包商考虑到进度问题经工程师同意后将现浇箱涵更改为预制管涵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要求挖出已铺设预制涵管重新改为现浇箱涵。
2.追加工程量追加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追加工程量属于额外工作增加了项目的功能或者扩大了项目范围此时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并可以重新报价构成合同外收入。但追加工程量和合同变更有时很难区分开能够指出两者的差异是至关重要的。根据合同第51.1条规定承包商必须执行“工程变更令”但是对于“额外工作令”因为改变了原合同的内容承包商可以拒绝执行也可以重新报价。承包商在收到工程师的“变更令”后要力图证明这是“额外工作令”从而与监理工程师重新商定合适的费率在得到业主的认可后取得合同外收入2。例如某国简易道路项目在承包商按照业主代表和高级驻地监理指定的道路起点开始施工后业主提出将该项目的起点从原起点再向上延伸3公里为保持总工作量不变同时削减末尾的3公里但前3公里施工条件也比较差工作量大。承包商认为该3公里工作量是对原项目范围的改变属于额外工作而不是工程变更最后承包商达到了要求业主额外支付该3公里工程量价款同时支付承包商额外进退场费。
追加工程量包括两种情况1新增工程或者追加合同。由于竞争性低价竞标业主的概算往往会有节余此时业主一般采取追加合同方式使用节余资金承包商可以重新报价另外签合同。追加合同可以极大提高原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2由于实际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程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因为是单价合同工程决算价高于合同价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可以不另外签合同但如果是政府项目则需要签署追加合同首先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签字然后财政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签字。在实务中对于一些不好解决的索赔事项业主往往以实际工程量增加的名义变相补偿给承包商。
FIDIC合同条件中没有具体条款来明确工程变更和额外工作的不同但在实务中经常由此引起争议建议FIDIC组织对此增加明确的条款。
3.索赔索赔也构成合同外支付关于索赔的文献也较多在此只论述以下几点1FIDIC合同条款是错综复杂的对合同条款的理解要系统化和全面化。例如西非某国一个道路项目在旱季遭遇一场大雨承包商的部分设备和部分工程受损承包商以FIDIC第20.4条款业主的风险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及业主没有按时提供涵管为由要求索赔。监理根据第12.2款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为依据该条款明确规定不利的外界障碍不包括现场气候条件不能据此要求经济索赔但可以根据第44.1条款索赔工期。如果合同要求承包商投保工程险并且业主支付保险费用时意外事故和自然力的`风险便由业主转移给保险公司如果承包商没有投保或者脱保则承包商自己承担该风险。
2索赔要抓大放小对责任明确的事件要力争及时处理避免一揽子解决。业主和监理倾向于一揽子解决索赔案例一是消耗承包商对索赔的执着力如果承包商不再坚持则索赔自然不用再解决二是业主要视项目最终资金的使用情况而定如果资金有节余则索赔可以宽松一些三是伺机寻找承包商的过错从而抵消索赔因此这往往对承包商不利。承包商要尽量避免以业主和监理的个人疏忽或过错而引起的索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决。
3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业主和监理拒绝索赔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赔的形式和时效例如索赔致函监理工程师外还要复件致给业主有时业主会抓住这些很小的把柄拒绝索赔。
4道义索赔。承包商如果招致意外损失但从合同条款上无法索赔承包商可以积极地让业主和监理了解自己的困难并征得他们的同情和支持从而通过一些方式得到补偿。例如一个道路项目的箱涵报价非常低监理工程师同意大量削减该种箱涵。
4.调价调价也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一个途径一般工期在1年以上的项目可以调价要注意以下方面1在投标或者合同谈判阶段就要认真选择好调价指数和调价系数3。标书中一般规定了调价公式并给出了调价系数的浮动范围。承包商要尽量选择上涨幅度较大的指数并且增大上涨幅度较大指数的系数。如果调价指数选择不好不仅不能增加收入而且还有可能调为负数。例如尼泊尔一个河道防护项目美元调价公式中每一指数的调价因子是xn/x0Ex0/Exn其中x为外籍劳务、进口设备、进口材料等指数Ex为汇率数值为1美元兑出口国货币的量。该项目计划从印度进口材料所以选择了印度价格指数和印度卢布的汇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印度价格指数增加但由于印度卢布贬值导致美元调价为负值。坦桑尼亚一个道路项目1999年签约合同谈判时选择的调价指数为中国的指数但随后几年中国通货紧缩价格指数下降这样调价也为负值。
2调价要充分依靠业主、监理和出资方的支持。根据FIDIC合同条款第70条款如果由于材料来源、设备来源或者其他条件的变动使原合同中的调价指数和调价系数不再合理可以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调价公式。例如赞比亚一个道路项目1998年签约合同金额500万美元承包商的材料调价指数选择的是英国C.E.BulletinU.K杂志发布的总体材料material指数根据此调价公式项目能够调价40多万美元但项目组了解到同一业主其他标段合同选择的材料指数都是沥青价格指数沥青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总体材料指数如果按照沥青指数调价则项目组可以调价100万美元。项目组以主要材料为沥青为由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要求使用沥青价格指数进行调价。业主和监理一开始置之不理后经承包商坚持不懈的努力业主和监理有所松动并在出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最终同意用沥青指数进行调价。前文所提及的坦桑尼亚道路项目在实施期间项目组以主要进口设备和材料没从中国进口为理由要求改变调价指数最终监理同意使用美国的物价指数。
鉴于上述情况合同调价并不一定越早进行越好可以在工程后期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调价方案。
5.其它合同外收入1延期支付利息FIDIC第60.10条规定业主对于中期结算单的支付期限是28天有的项目规定为两个月或者3个月超过该期限承包商便可以要求业主支付延期利息。当地币的延期支付利率一般规定为所在国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3点外币一般用LOBOR上浮13点也可以用固定利率承包商要尽量争取固定利率。
2奖励对承包商奖励的情况并不多在合同谈判阶段承包商要明确或者简化奖励条件从而争取得到奖金例如几内亚一个道路项目将限期竣工奖励条件改为限期主体工程完工从而顺利获得了业主5的奖励。
6.关于结算总价超过15的情况及单价变更问题FIDIC第52.3条对最终结算金额增减范围超过15做出了规定。对该条的理解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不管增减15承包商都可以要求业主补偿因为在结算金额大幅度低于合同价时承包商的管理费用没有全部回收业主应该赔偿未收回管理费在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时承包商需要临时筹措更多的设备和其它资源增加了管理费所以业主还需要支付承包商新增加管理费2。第二种意见是当结算金额减少15则业主需要补偿承包商管理费而如果结算金额增加15则承包商回收的管理费多于实际的花销此时承包商需要将多回收的管理费退还给业主1。其中以第一种意见为主导意见。由于该条款存在歧义和操作困难在实际中基本没有被执行所以FIDIC1999版删掉了该条款4。
关于单价变动虽然可以根据FIDIC第52.2条进行但实际操作很麻烦一般采取支付一笔额外费用的方式来解决。
项目合同 篇5
合 同 号: 合同名称:
甲方:
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段为甲方开发 软件系统。
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
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 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资料 规范 任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
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地址: 邮编:510000 联系人:
电话:(86-20)87123456 传真:(86-20)87123456
乙方: (公司名称)外包合同范本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条 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说明书》中所列明的服务。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RMB¥万元,计人民币圆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 (2) 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计人民币 圆整;
(3) 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 圆整;
(4) 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合格之后 日内支付。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 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 工作环境
1) 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 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五条 变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
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3) 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1) 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 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 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
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三 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 三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 《用户需求书》 附件2 《工作说明书》
甲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乙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项目合同 篇6
通湘成本管理〔20xx〕 号
关于印发《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三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费用的审批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备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由工程管理技术部经理审批;增加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
项目合同 篇7
项目部经营、合同管理及出纳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于 6 月 16 日到项目部,主要负责项目部的经营、合同管理及出纳工作,自从我来到项目部,通过与项目部同事之间沟通对项目部及周围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很快接手了项目部的工作,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做如下个人工作总结:
一、所做的工作
自来到项目部以后与项目经理一起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合同问题会议,整理以前遗留问题资料,对在业主召开谈定的几次有关遗留问题资料的收集及报送,收集和整理有关停工前后的.索赔资料,并上报监理部。收集
开工后的工程计量单,上报开工后至 8 月份的结算,上报大坝生态流量管新增单价。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前经营人员未做正式交接,对合同存在的很多问题都不太了解,在通过与项目经理交谈及业主召开的几次会议中有了相应的了解,清楚了合同中几个问题的发生过程及处理方法,但在做索赔费用资料时又遇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索赔中提到的功效较低费用,因在以前没有接触过此类问题,对功效降低的含义不太理解,后来通过项目领导的讲解对其词义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心里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增长了知识。
项目合同 篇8
甲 方 :
乙 方 :
签约地点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总面积为*亩,位于**区内(具体位置见附图);工程投资总额为**万元,预计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经______ 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充分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月日在山东省滨州市签订。
第二条、**工程项目采用投资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即BO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乙方对该项目投资经营期限为**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年之后(即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经营期满之日的第二天),乙方将该项目用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绿地等各项不动产无偿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立项审批、地质勘测以及动拆迁等前期工作,保证本项目已按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积极协助乙方取得各种项目建设经营所需的执照、许可和核准;
三、确保本合同项下乙方(即乙方)权利的实现;
四、对项目的建设情况、工期进度等进行现场抽查、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甲方应有
权随时监测建设工程的实施并在不干扰工程进展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检验。此种监测和检验的一切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甲方拟进行的任何检验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进入现场,以使甲方得以对建设工程进行监测和检验;甲方对质量控制的检查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工程质量标准”;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投资控制计划、工期、质量控制措施等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项目所在地与工程有关的职权部门的关系并从职权部门获得批准;
七、甲方有义务提供竣工文件所需的有关建设程序的法律文件及各种政府批文;
八、甲方负责项目实施中其他配套设施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电、亮化、绿化、交通信号等项目的立项、投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恢复、清理等工作的协调,事先要与乙方进行商榷,协助乙方一次性办理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及办理相关的行政收费;
九、甲方应确保使乙方为建设、移交项目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电、水和通讯,能获得同等条件下的公平价格。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建设经营的全部资金的筹措;
二、乙方要编制项目进程表并由甲方考核;
三、乙方不得将土地进行转卖;
四、乙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从事开发活动。其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滨州市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依法经
有关部门批准;
五、应按照规划设计、施工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乙方应根据本项目合同规定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建设,并承担建设工程的费用和风险;
七、乙方从工程开工日期起至该工程办理移交手续的日期为止,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对工程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八、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九、建设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及职能部门汇报;
十、如果在本项目合同生效日以后,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了对乙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乙方可书面申请调整本合同的相关条件。甲方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以使乙方处于与其变动前所处的经济地位和合同权益相当的地位;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终止本合同:
一、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二、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已终止项目投资建设经营而且不打算重新开始;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实施;
第七条、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一、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土地通过合法手续落实到
乙方公司名下;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进行项目实施;
三、因甲方违约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项目的建设和经营,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如果甲方在合同生效日_______天内未能按约定及时将项目用地通过合法手续落实到乙方名下,乙方有权就延误日期向甲方主张______元/日的延误赔偿金,但合计的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工程造价总额的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
一、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只有在形成文字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
二、如果本合同其中某一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
(1)其它部分仍应保持有效;
(2)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
三、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无法解决合同争议则可以向滨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双方在将争议或索赔提起诉讼直至裁决书公布之前,均应继续履行各自根据本合同规定承担的一切义务,但不影响根据该裁决书进行最后调整。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经
项目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项目工程的代理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内容:
1、系统建设部分内容
建设××平安城市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前端监控点位清单见合同附件一,监控系统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二。
2、系统运行维护部分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项目 条光纤电路租用、台摄像机的维护及前端监控设备的用电服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 摄像机保养: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
(2) 系统保养:乙方每年至少应分四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
(3) 网络应用终端:监控客户端软件故障排除及恢复、病毒防范及消除、硬盘垃圾清理、系统安装调试与维护、应急、系统恢复及日常维护等。
(4) 网络服务系统:包括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网络线缆线路、网络交换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
(5) 日常巡检维护。
(6) 系统资料的动态更新、核查、管理工作。
(7) 维护服务的监控点位及设备内容以合同附件一、附件二为准。
3、工期
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第一章 合同事项及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建设××平安城市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建设合同约定的××监控点位及系统平台(点位及设备清单见附件),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运行维护等服务。
2、乙方的代理范围包括:
(1) 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建设工作。
(2) 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3) 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工程款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费发票。
第二章 项目款项及支付
1、项目金额
××平安城市项目费用总计(含工程建设工程款及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
××项目工程款 元,甲方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转账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用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年内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每年度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二次为前,以此类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全年费用的50%(即 元)。
3、运行维护服务费用标准
乙方每月运行维护服务费用中设备维护费及前端设备产生的电费按××前端监控点位摄像机数量×基本单价进行核算。
核算标准为:已竣工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位摄像机按 元/台/月。
乙方每月运行维护服务费用中光纤电路租费,按照光纤电路条数×基本单价进行核算。
核算标准为:已竣工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使用的光纤电路按元/条/月计算。
4、发票开具
××平安城市项目工程款发票由××公司开具。
××平安城市项目运行维护服务费发票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开具。
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6、甲方支付乙方运行维护服务费在工程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费;整体项目费用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向××××公司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在开工前3日内向乙方签字确认工程施工点位清单、设备清单及设计图纸。
2、甲方有责任协调乙方办理道路开挖、电力接入、车辆人员通行等工程施工手续及证明,同时协调内外部相关单位帮助乙方解决工程施工及维护工作中的困难。
3、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工程施工及维护服务人员提供临时工作场所及用水、用电、材料设备存放等方面的便利。
4、甲方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6、甲方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乙方维护服务费用。
若系统发生故障,乙方维护服务人员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修复故障;如设备不能现场修复,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故障预案,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如系统因为乙方设备及链路发生故障,出现图像质量问题,乙方的修复时间超过所承诺时限,按天折算扣除维护服务费用,同一监控点位如在一个月内累计超过7天无法正常运行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该点位当月的维护服务费用。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缴纳工程建设施工及维护服务费用。
8、甲方应给予乙方工程建设施工及维护服务工作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9、甲方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负责向乙方报障,配合乙方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
10、甲方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乙方故障现象及相关详细信息,前端监控点位应说明具体点位信息。
11、甲方负责监控系统设备的保管及日常运行管理,监控系统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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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合同07-08
项目转让合同05-23
项目工程合同10-10
投资项目合同09-20
项目施工合同09-03
项目投资合同06-12
项目施工合同06-15
项目建设合同06-22
项目借款合同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