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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时间:2023-06-04 10:21: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项目合同模板汇编十篇

项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乙方决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_____厂,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决定__________投资_____万元接转_____厂。

  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三条 项目投入资金全部由乙方自筹。

  第四条 甲方承诺乙方在投资开发中,全面享受_____人民政府、_____人民政府和_____人民政府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全部优惠政策。

  第五条 乙方建厂后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建设用地,水、电、通讯、消防治安及其它有关手续。

  第七条 甲方协助乙方解决项目筹建期间的`有关手续办理。

  第八条 乙方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间若发生民事纠纷,甲方应给予协调,必要时由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办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和运营,如出现法律纠纷和生产事故,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在建设或投产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合同 篇2

  平安城市项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平安城市”市场资源与电信资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目的是为共同开发“平安城市”项目市场,促进“平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甲乙方资源能力,实现市场资源与电信资源的直接联盟。因此,乙方将甲方视为“平安城市”项目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甲乙双方其“平安城市项目”市场开发的重要合作伙伴。

  二、合作范围

  1、平安城市的前端摄像机

  2、平安城市各区县市的视频网络、平台软件智能化应用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一)双方以现有的市场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全区化的.“平安工程”项目。

  (二)根据社会需求,销售和承接 “平安城市”――平台项目中的软件、维护工作和前端摄像机。

  (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务模式进行合作:

  1、业主一次性投资前端设备(含客户端监控设施)

  ①双方以共同名誉与用户签定整体协议或单独协议。

  ②甲方收取客户端软件(终端及辅助材料)及工程费用。 ③甲方承接的项目须按总合同额的不低于40%转包给乙方;乙方承接的项目,乙方须按总合同额的不低于40%转包给甲方。

  (五)双方应相互配合做好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六)双方可承揽“平安城市项目工程”,承揽方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同时将上述内容一揽子签下,再分包给另一方。

  四、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根据具体开发项目及合作的情况,双方签定项目合同协商利益分配按合同总额的比例为6:4,(主导方位6,配合方为4)。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运计划)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六、其它

  1、违约者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等后果及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签 定 地:

  签定时间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签 定 地 : 签定时间 :

项目合同 篇3

  XXXX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第一部分 项目管理协议书

  委托人: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项目管理单位: 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与项目管理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工程地点:XXXX北侧3.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主要包括五星级温泉度假酒店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4.项目总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资 亿元,

  5.工期:计划20xx年 月动工建设,20xx年 月投入开业使用。

  二、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项目管理公司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第三部分合同条件中议定工程范围内的管理业务。

  三、项目管理费

  1.

  本项费用为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本项目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酬金,

  该服务费为总价包死金额,不因项目过程中投资金额、服务难度等因素相关变化进行调整。该服务费不包括为实施项目所需交纳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手续费、委托人应缴纳的各种测试费及公关营销费、协调周边关系所发生的费用、聘请的各专业的专家费用、必须的相关评审、检测费用。

  2.超期咨询服务费:是指因项目管理单位之外的原因,致使本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超出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项目管理单位需要继续进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服务费用。若本项目超期

  咨询服务费按每月人民币

  (若不足月按天计算),双方约定按合同付款方式支付。

  3.为了项目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项目管理应配备相关资质专业人员,且不少于8人。人员均为驻场工作人员。

  四、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构成本合同有以下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下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1、项目管理合同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5、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6、【项目管理服务建议书】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

  与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委托人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项目管理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七、项目管理单位承诺

  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本合同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项目管理任务。

  委托人:(签章)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XXXX区

  邮编:

  电话:

  项目管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 签订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投资兴建,并委托实施项目管理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的项目业主,并委托项目管理任务,对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按照项目管理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项目管理经理部”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5)“项目管理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6)“设计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7)“监理人” 指委托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8)“总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就建设工程总承包事宜签订协议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9)“分包人”指与总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负责完成属于总承包人范围内的相关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

  (10)“专业承包人”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从事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

  (11)“专业供应商”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供应总承包人合同范围之外但纳入总承包人管理的本项目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商。

  (12) “专业咨询机构”是指由委托人选定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负责本项目专业咨询事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最优化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为目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国家和地方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在本工程中,项目管理公司依据本合同及在委托人的授权下,以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本工程从前期及设计方案开始直至竣工结束实施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并对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实施全面的控制。

  (14)“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合同 篇4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__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5、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6、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1.5倍工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自签订日之后20日内结清),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附:如铜陵桑德水务公司任一项目重新启动,将优先录用之前因公司项目暂停解聘员工。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__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5、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6、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1.5倍工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自签订日之后20日内结清),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附:如铜陵桑德水务公司任一项目重新启动,将优先录用之前因公司项目暂停解聘员工。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证 明 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__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5、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6、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1.5倍工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自签订日之后20日内结清),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附:如铜陵桑德水务公司任一项目重新启动,将优先录用之前因公司项目暂停解聘员工。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XXX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xx年X月【】日在【 】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4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5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可以省去。供参考)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合同 篇6

  项目名称: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编号由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填写;

  2.合同份数一式份;

  3.合同中凡是需要签字的地方均应采用手写体;

  4.由多页构成的合同应盖骑缝章。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勘查单位)

  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勘查成果和经费合理使用,顺利地完成勘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守信的基础上,就

  项目勘查工作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勘查范围、期限及技术质量要求

  1.勘查范围:勘查区坐标及面积见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附件1)。

  2.勘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3.技术质量要求:按甲方下达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通过甲方审查批复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及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第二条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变更与终止(中止)

  1.项目实施: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签订勘查合同,勘查合同签订后野外勘查工作方可开始施工。但是,在保证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并报甲方备案后,可以提前或者推迟施工。

  2.项目施工方案变更:指项目总经费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对工作手段、工作量进行调整和变更。

  (1)项目调整和变更的程序:由乙方向甲方委托的监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和工作变更方案(包括变更依据、内容、调整方案和图件),监理部按照项目变更的权限划分,正式行文批复或上报基金中心并附监理部意见,由基金中心审批。

  (2)乙方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终止(中止)

  (1)正常终止:乙方通过项目成果验收、结算和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甲方出具项目验收单,并支付给乙方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后视为项目正常终止,合同自然终止。

  (2)不可抗力终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终止。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履行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根据第八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通知另一方终止项目。

  (3)中间中止: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中止和任何一个年度的勘查工作结束(没有必要续作项目)的中止项目。必须编写成果报告并按规定汇交地质资料,同时进行项目清算,按第二条第3款第1项和第三条第2款规定办理项目终止。

  4.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进展,甲方有权提出和决定项目变更、中止,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5.在勘查工作中发生与项目设计有重大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提出项目变更、中止的建议,该建议必须在项目变更、中止因素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项目变更、中止的报告应在接到报告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三条项目经费支付方式及结算

  1.支付方式: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为人民币¥万元(大写:),项目经费采用首付款、进度款和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分阶段进行拨付。

  (1)首付款:在勘查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拨付。

  (2)进度款:除5%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监理报告或年度报告,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拨付。

  (3)质量保证金:甲方保留项目经费预算总金额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甲方对全部项目成果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经费结算:根据项目野外验收及项目监理报告、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确认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进行结算。

  第四条地质资料与成果

  1.地质资料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及成果资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地质资料归出资方所有,乙方为项目资料汇交责任单位。

  2.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乙方应在成果报告审查验收意见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纸介质二套和电子文档资料一套。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土资源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汇交成果、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

  4.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项目完成后按野外验收结束后的补充约定,明确原始资料汇交、实物资料保管的具体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档案目录,甲方有随时查阅的权利。

  5.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地质资料及最终成果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也不得接待他人查阅原始记录、图片和实物等相关资料。依照中国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授予甲方下列权利:

  (1)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全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勘查成果及合理有效使用项目经费等;

  (2)执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组织实施项目的监理工作;

  (3)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工作进程、成果报告进行审查。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查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规定和本项目的设计预算规定。不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本合同约定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第三条第1款项目经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出的有关事宜的批复、答复等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项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手续;

  (3)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3.本合同授予乙方下列权利:

  (1)根据批复的设计组织施工,自行完成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任务。如确需分包转托外协单位完成的,按照工作内容和条件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外协单位,并事先报经甲方同意,在项目设计书中明确承担的工作内容和经费,与外协单位签订分包外协合同,并报甲方备案。外协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外协费用由乙方与外协单位结算;

  (2)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相关的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有权申请专利、申报项目成果奖和在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中署名,但需经甲方同意,并注明由甲方资助。

  4.本合同约定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2)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审查批复后的项目设计组织开展项目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根据设计书要求,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设备要求,满足设计的执行;

  (3)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宜时,应先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对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

  (4)编写项目设计、季报、年报、阶段性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项目终止(中止)报告和项目续作申请等。编写新立项目申请探矿权登记的相关材料,协助完成探矿权年检等工作;

  (5)保证项目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不实和虚假内容;

  (6)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提供财务、统计、权益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不截留、挪用或挤占,并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机构的监督;

  (7)项目施工和找矿勘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应向甲方通报;

  (8)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尽责尽力协调好外部工作环境,按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勘查区的环境保护,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保障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中止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勘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第三条第1款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但是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按期投入,甲方应向乙方说明。

  2.乙方违约责任:

  (1)勘查工作严格按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勘查范围内实施,如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使用本项目经费投入在勘查区外围或其它地区进行勘查工作,导致的后果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

  (2)故意降低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拒不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中的重大欺骗行为造成质量事故者,除返工费用自理外,还应支付甲方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第4款第6项规定,乙方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经费以及随意转拨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暂停拨款、并追回各款项,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违反第五条第3款第1项,自行分包或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乙方私自决定、或提出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导致的项目变更、中止,造成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给乙方的全部项目经费,并支付年度项目经费5%的违约金;

  (6)乙方未能按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勘查工作,导致项目延期;或因工程质量、甲方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作内容等原因,导致的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一旦发现乙方提供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原始资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勘查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费5~10%金额的违约金。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为违约行为,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违约时,应由各方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适用法律与关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合同涉及的管理文件、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等由下列文件释义:

  (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暂行办法》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监理工作要求》(试行);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附件3);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委托监理合同书、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合同书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追加投资合同书;

  (4)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部分)(20xx);

  (5)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

  3.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均受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约束。

  第八条其它约定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因而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公共机构及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导致勘查工作无法实施的事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应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通过协商,找出公平的解决办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若不可抗力对双方造成重大损害,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双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的,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但条件是该方已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义务。

  (4)乙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完全履行项目工作时,应报甲方同意后,编写地质报告,做好地质资料汇交和归档工作,进行财务核算,并将剩余的项目经费退还给甲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进行协商并补签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信函应以信件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或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一切通知和信函均应发往下列有关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610室(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传真:010-68085656/010-68085621

  E-mail地址:

  联系人:

  乙方:(勘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账号: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地址:

  联系人:

  4.针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先由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6.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附件:1.勘查许可证或勘查区预留证明

  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任务书

  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设计书

  双方正式法定/授权代表已于下文所述的日期在地区签署本合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项目勘查工作评审验收、资料归档后失效。

  甲方: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乙方:

  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项目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_________

  2.技术内容:_________

  3.技术方法和路线:_________

  4.规模及经济目标:_________

  第二条 合作各方在本合同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乙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丙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合同完成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的完成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内容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合同内容发生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在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密人员范围,保密期限和泄密责任方面遵守保密义务: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内容最终完成进行验收: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完成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作各方确定各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项目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投资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二条 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

  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

  (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

  (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

  (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

  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

  第四章 对外结算

  第一条 对外结算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

  (一)计量

  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

  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

  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

  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

  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

  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

  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

  (二)结算

  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

  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

  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一)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项目部应依据变更图纸,应及时编制新增项目单价,提交监理、业主审批,并应在审批后按合同内工程结算原则执行。

  (二)对于业主、监理书面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实施前与业主、监理商定计量结算原则,并及时编制项目单价,提交业主、监理审批后,应在完成当月进行结算。

  (三)对于业主、监理口头指令的合同外项目,项目部应在当日向业主、监理提交材料(通知单、联络单或报告等形式),取得书面签字认可。

  (四)对于客观变化、合同约定条件以外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项目,应按照上述合同外项目处理原则,与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第四条 变更索赔项目结算

  (一)对于由于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外部环境等引起的工程量、价格变化,项目部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业主、监理提交变更补偿或索赔意向,并收集相关资料及时编制并提交费用报告。

  (二)对于由于材料价格调整,项目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胶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质变化资料等,和项目的施工日志、实施的工程量,详细计算各类材料的实际使用量,根据招投标文件与实际材料价格(材料购置发票或物价指数等)计算调差费用。

  (三)对于客观原因引起的窝工,项目部应在发生窝工后及时向业主、监理提交现场人员、设备、材

  料等情况报告,并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设计和相关文件等,计算人员、设备窝工数量和费用,及时提交业主、监理。

  (四)在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财产损失时,项目部应在加强自救的同时,积极收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时清理统计各类损失情况上报监理;并积极编制复工方案和措施上报监理批准,并根据损失情况和批复的复工方案编制费用补偿或索赔报告上报监理和业主。

  (五)项目部应积极收集国家、行业或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资料,对因此引起的价格、费用变化,应积极向业主、监理提交费用变更补偿报告。

  (六)项目部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技术文件和业主、监理、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过程,积极寻找和发现工程变更、补偿和索赔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及时向监理、业主提交调差、补偿、变更或索赔报告。若监理批复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及时提交复审报告。对于监理不及时批复的报告,应在时效范围内定期函告监理,以使报告有效性连续。

  (七)项目部各部门和作业层应熟悉合同条款,对上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条件变化,应积极报告经营核算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及时提交经营核算部门,以便于编制费用变更或索赔报告,并应在后期协助做好变更索赔工作。

  第五条 竣工决算

  (一)竣工决算是项目最终经营效益的体现,项目部应切实重视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项目部完工后,项目部应成立竣工决算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绘制工程竣工图,最终工程量以竣工图为计算依据,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监理和业主的签证,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二)为了确保竣工决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项目部应切实加强工程结算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及变更设计资料、项目往来文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资料保管工作。同时,项目经理、经营核算部门主要人员、财务人员应参与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直至竣工决算得到监理。

项目合同 篇9

  项目部经营、合同管理及出纳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于 6 月 16 日到项目部,主要负责项目部的经营、合同管理及出纳工作,自从我来到项目部,通过与项目部同事之间沟通对项目部及周围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很快接手了项目部的工作,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做如下个人工作总结:

  一、所做的工作

  自来到项目部以后与项目经理一起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合同问题会议,整理以前遗留问题资料,对在业主召开谈定的几次有关遗留问题资料的.收集及报送,收集和整理有关停工前后的索赔资料,并上报监理部。收集

  开工后的工程计量单,上报开工后至 8 月份的结算,上报大坝生态流量管新增单价。

  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前经营人员未做正式交接,对合同存在的很多问题都不太了解,在通过与项目经理交谈及业主召开的几次会议中有了相应的了解,清楚了合同中几个问题的发生过程及处理方法,但在做索赔费用资料时又遇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索赔中提到的功效较低费用,因在以前没有接触过此类问题,对功效降低的含义不太理解,后来通过项目领导的讲解对其词义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心里有了一定的认识,也增长了知识。

项目合同 篇10

  [摘要]文章从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提出了项目的所有者与项目的经营者在沟通方面存在的信息失衡,分析了其失衡的原因以及该方面对合同选择的影响。结果表明,在选择合同类型时,沟通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同时,项目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沟通也是解决项目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应被有效地运用于项目的风险管理以及企业的发展中。

  [关键词]项目所有者 项目经营者 交流 合同类型

  企业项目的成功,通常在于项目的经营者制定与企业相符合的战略并且负担起对项目投资者应有的职责;而项目的所有者提供财政等支持,监管系统和合理的预测,计划和目标。通常而言,项目所有者授予项目经营者职责也是基于对目标的一致性的基础上。这种授权就确立了项目的所有者要依靠经营者达到目标,而项目的经营者要依靠所有者支持的相互关系。在项目执行期间,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项目的所有者并不完全了解项目经营者作决定的原因。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潜在的不信任。因此,如何做好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委托关系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他们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也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框架,来阐述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

  一、委托代理理论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的理论基础

  委托代理理论是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的基础上的,是过去30年中代理理论发展中最重要的部分。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应当分离。信息不对称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一种普遍的现象,莫里提出了信息不对称下的委托代理理论,为促使代理人依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必须的。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交易成本理论是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理论,是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H·Coase) 在其《论企业的性质》中提出来的。它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交易费用节约这一中心,把交易作为分析单位,找出区分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应该用什么样的体制组织来协调,而交易成本指在搜寻所需信息,谈判、签订和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所耗用的资源。

  二、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影响

  (一)委托代理理论中项目所有者和项目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许多文献表明,合作以及相关合作的合同文本在项目的各个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许多项目的所有者会单方面主动创造一种刚性的文化或者严密的企业结构以控制他们的项目。究其原因,依照委托代理理论可以解释为:他们担心项目的经营者会寻求有利于经营者自身而不是项目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

  而其中一种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一个刚性的文化和信息交流结构。作为合同的代理方,经营者需要所有者下放的决策权来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如果双方的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就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项目所有者不会总是依照理论上的最大利益,而是多数情况下会依照自己的最大利益采取行动,而这样做出来的决策是有问题的。首先,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最大化利益通常是有分歧的。其次,项目所有者不可能完全并且无代价地监控经营者的行为。最后,经营者也不可能完全接受项目所有者的意见。

  总之,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逆向选择问题。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经营者比所有者更加了解项目的需求以及项目的实质问题,所以,项目的所有者并不能完全确定经营者做出决定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否代表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第二,道德风险问题。项目的经营者有自己的利益,他们会做出适合自己的决策,只有他们和项目所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时候,才有可能作出最好的决策。

  而合同的签订就是解决该问题的方式之一,双方通过契约进行交流的同时对双方的利益进行调整,通过这种方式使双方的利益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可以使项目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合同的选择,不仅仅受利润目标的影响,还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首先就是项目总成本最小化。而最小化可由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来解释。

  (二)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合同类型的选择

  在某种意义上,项目可以解释为一种制造或者购买决策的交易。因为它们可以在有等级结构的市场中被很好地实现。至于是何种交易,就是基于组合的结果。其结果为第一,资产的专用性程度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这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交易的对象是特定的人或事务,而这点是不可以在未来的业务中轻易改变的。第二,合同的不完全性导致项目产生不同程度的不确定因素。其原因有缺乏有效的沟通、虚假信息的误导、以及如何防止竞争对手找到有效的决策,同时,人们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自身职业的一般性风险的存在也加剧了这种不确定性。第三,交易的频率。交易成本经济的最初是重复的,日常事务的管理是由管理部门的功能以及组织的层次结构决定的,在这些重复的、日常事务的交易中并没有专门的管理方式,而随着交易的深入,以及对象的特殊化,具体的特殊的管理结构是需要的,因此需要合同来进行控制。

  交易成本经济学提出,企业可以适应它们的治理结构来实现预期的最低交易成本。高层次资源的专用性、不确定性和合同的不完整性导致低水平的决策。以上结果直接影响了作为买方的项目所有者和作为供应商的项目经营者对于合同签订时类型的选择。

  (三)项目的所有者需要同项目的经营者交流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对于项目的细节以及进程问题,项目的所有者比项目的经营者了解得少。然而,项目的所有者也不能完全确定他们拥有同样的目标,因此,他们对项目的不确定性需要通过和项目经营者的沟通来减少。一般来讲,项目的所有者希望了解的信息有:项目经营者的需求;经营管理项目的过程是否选择了最佳途径;该项目是否符合质量进度的要求;是否有合适的机制

  来保证项目的实现;项目经理是否表现出专业的行为和值得信赖的方式。项目所有者寻找到的信息的深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选择合同的类型。

  项目的经营者也需要从项目的所有者那里了解到项目生命周期的变化。在早期阶段,经营者需要了解所有者的实际需求和项目内容。这两项内容需要融合在一起以制定一个大的蓝图,这也是经营者做决定的基础。关于目标,在规划阶段需要优先考虑并建立契约。在实施阶段,需要同项目的所有者不断进行沟通,以得到数据变化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如果项目经营者不能按约定完成计划,则要在早期提供警示。项目结束后,项目的所有者需要提供项目完成情况,目标达成情况等信息,使项目经营者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借鉴。

  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解和沟通,由于对于项目理解方面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与内容就会阻碍项目的发展和经营的目标。然而,沟通与合作则是项目高标准完成的关键因素。Muller在他对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研究中指出: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交流的两种方式。[4]第一种是项目的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通过交流进行合作。这样的方式决定了清晰的项目目标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的规范。他们经常主动分享信息以采取一致行动。第二种是项目的所有者把项目的经营者置于企业等级结构的其中一个等级。企业给某个项目设定了清晰的等级制度,使项目的经营者有着明确的、已设定的管理方法对项目进行管理。研究结果表明这两种方式中合作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

  (四)项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交流的模式

  在高效率的沟通与合作中,双方在决策或者其他方面是达到了一个均衡点的,而导致项目的失败往往表现出某一方的决策由于自己的利益或某些客观原因高出均衡点。这可以由如下三种情况说明。第一,一个项目的失败会导致今后的项目有更高的汇报率。如果项目陷入困境,项目的所有者就会减少对项目经营者能力或其他方面的信任。也许,项目所有者会更换项目经营者,但此时所有者会推行更高的结构和要求更频繁的汇报。第二,远程工作致使的交流不精确也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项目所有者对项目交流失去兴趣时。而所有者对项目失去兴趣可能是由于失去清晰目标,缺失关系规范等因素导致的。第三,非正式的报告可能会引起目标的模糊不清。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经常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而非合同性的沟通。

  从有效沟通的角度来看,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的感知是有一些区别的。有调查显示,在低表现项目中,项目的所有者比项目的经营者有更高的期望,这表明项目的所有者缺乏充足的信息。在高表现项目中则相反,这表明项目的所有者对项目经营者的某些不确定或不信任因素。书面报告会降低交流的有效性,然而个人的有规律的沟通会提高沟通的有效性。

  (五)沟通与合同

  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给合同所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可以依法执行的诺言。这个诺言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合同是一种承诺,是由法律强制当事人执行的一系列承诺。它是平衡风险的一种工具,是影响当事人的行为动机,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一种风险规避方式。[5]合同有可能把风险转移到经营者或供应商这一方,也有可能转嫁风险到项目所有者或者其组成的组织一方。其中,一定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然而,选择合同的类型和选择项目的风险是相通的,这也影响到了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因为,合同是不完全的,有远见的企业会灵活地执行每一项合同的要求。企业治理的两个关键因素就是项目的所有者和项目的经营者也就是合同的双方满足不可预见的变化。他们需要彼此进行沟通,以确定这种差异,同意并适应合同的要求。

  三、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交流对合同类型选择的建议

  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合同价格分为确定的固定价格合同和可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如果项目所有者和经营者交流良好并形成的是合作关系,则考虑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种合同形式,能最大地激发经营者履行合同并降低成本,其支付合同的费用稳定。它的缺陷是:由于项目的所有者对于解决项目交付问题起的作用并不显著,项目的所有者承担最大风险,如果没有充分的价格竞争,项目的所有者为减少风险,有可能把某些额外费用加到合同成本中去,其条款缺少变更的灵活性。在这种交流不充分的情况下,则可以采取可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中的按量付款合同来控制风险,同时,促进合同的精细管理,确保双方保持沟通并使双方积极参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