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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6-06 09:07:5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工程合同模板锦集8篇

工程合同 篇1

  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答:我个人认为仲裁处理该类案件是同样应当把《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因为《合同法》《民法通则》都有对无效合同当事人非法所得进行收缴的相关规定,如果收缴这部分非法所得在法院处理时可行,在仲裁时不处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与法院和仲裁在处理优先受偿权时碰到的问题有些相似。当时,在最高院颁布有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后,也有人提过相同的问题,即该司法解释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拍卖工程应由法院处理,那么仲裁案件时能否判优先受偿权?当时有人就说仲裁不能裁,因为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是“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而实际上,仲裁庭还是可以裁决的,只是裁决完了要由法院去执行,而且仲裁对收缴非法所得做出裁决后由法院去执行,和仲裁裁决本来就由人民法院执行也是不相冲突的。

  问题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标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当时双方都认为补充协议确未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这时如何确定合同价款?

  答:这本身就是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中标合同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了,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只是补充协议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后也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作为依据。这个问题就像是夫妻结婚后可以离婚可以再结婚一样,这是你的自由,只是每次都要去履行登记手续,未履行这个手续就是非法的。当然,黑白合同和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相提并论。在实践中,有的黑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承包人出自无奈或者为了中标或承包工程而不得已而为的。我认为《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的本意是限制当事人以真实意思为由规避法律和政府的相关规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的不正确的“真实意思”的干予。因此,履约过程中如要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变更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问题三:建设工程《示范合同》中关于确定变更价款的31.2款中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据此提出以下问题:承包人在14天内没有提交变更价款的专项报告,但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的报告中也包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这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反上述合同的约定?

  答:这涉及到变更的签证确认及具体操作问题。有的变更签证只是确定一个事实,上面写着“情况属实”甚至“收到”,这和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金额价款是不同的概念。因此,我认为关键是看变更的签证手续应该如何规范操作。如果对签证具体价款变更已经作了明确约定的,那就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进去就是了;如果签证只是确定了具体事实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那么就以图纸为依据来确定变更价款,按照《司法解释》第16条和第19条来操作,也即当事人对变更的价款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交鉴定单位确定。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约定要在7天内提出变更的价款,但还要看双方是否对7天期限作了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则可以看合同是否有默示条款。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默示条款,那么7天期限就不应限制当事人,即便过了7天期限,仍可继续提出变更价款请求,其适用的是时效依据,即不超过二年。

  问题四:依据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承包商提交决算报告后,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另:“不予答复”如何理解?

  答:《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有效制约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鼓励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作明确约定,以体现“过期视为认可”这样一种原则,这对制约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是有重要意义的。但如果合同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实际上等于没有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一精神,自然视为没有约定。关于"不予答复" 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限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

  问题五:签订合同时无设计图纸,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但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那么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时,是依据解释第22条,不予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还是依据解释第16条2款,参照定额重新审价?

  答:这种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计价的设计依据,却又以固定价格承发包工程的情况是根本违反建设程序中的基本规则的。我认为,如果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则应适用按实结算的原则,即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处理。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施工边设计的工程,施工中的图纸就是你的计价图纸,如果没有设计图纸就按照承包人实际施工量来计算对价。这种所谓的"一口价"是没有标的的,如果在确定“一口价”的时候没有任何图纸,那就没有包干依据,应当全部打开,予以鉴定,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叫做"约而不定,包而不实 ",因为包干的标的就是设计图纸。如果确定“一口价”的计价方式时没有图纸,那么就只能按照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图纸来按实计算。

  问题六: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限制?

  答:这里有很多个概念,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等,这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相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补偿性的,一种是惩罚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自由约定刚才说的这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问题是所涉及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违约金有具体约定都要从约定。此外还有个法律问题,当事人约定了比较高的违约金后,当需要依约定追究责任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标准过高要求降低的,按《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庭降低的。至于是否降低,如何降低,则要由双方各自举证以影响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心证。因此关于标准的高低应从合同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就标准而言不应该有限制,只要当事人自己有约定即可。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建设公司(以下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教学、办公两用五层楼房一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楼。

  工程地点: 市 路 号。

  施工面积: m2

  工程造价: 万元。

  第二条 工程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市建委有关施工验收的规定要求。 .

  第三条 工程期限为: 9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工程结算和付款办法为:自本合同生效之后五天内,甲方按工程造价的30%预付肆拾伍万元给乙方作备用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付款应迭整个工程款的99%,即达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其余l%,即壹万伍仟元,作为保修期一年的预留款。保修期满后,甲方在十天内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验收:乙方工程竣工后,由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验收,签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处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由甲方迟付备用款而造成误工,则处甲方以工程款l%的.罚金;如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条款: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电通、水通);乙方负责施工所需“三大材”(钢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送交监证处。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 9 年月日)起生效。

  发包人:

  电视大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地址:市 路号

  承包人:

  建筑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市街 号路 号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鉴(公)证机关: 公证所(公章)

  鉴(公)证人: (签章)

  地址: 市 胡同 号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大厦B座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单位: (甲方)

  法人代表;

  承包单位: (乙方)

  法人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达到双方同意,有甲方在 开发的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而乙方同意承包本项工程,为了双方在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内责、权、利,经双方同意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相关的法律条款之规定,特定立如下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座落位置

  三、工程概况和结构;

  四、承包方式:甲方是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各项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给乙方施工;

  五、乙方承包本工程范围和内容:(按本工程原设计和变更的水电、土建、门窗、消防、内外装饰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土方等项工程在内);

  六、 质量与工期: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

  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有关强制标准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争取优良工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工期要求完成, 施工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七、工程造价:

  经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 元,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20xx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配套解释和有关文件,自行计算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按《信阳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为准计入合同总价,人工费按20xx年第三季度河南省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人工指导价66 元/工日计入固定合同总价,此部分材料及人工价差计入税前。

  八、甲方工作:

  1、甲方在乙方进入工地时,保证三通一平;组织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十套

  2。负责办理施工前、后的有关所有手续;

  3、各职能部门和四邻关系协调;

  4、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如期如数付给乙方;

  5、交户结算和决算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办理决算;

  6。派出驻工地代表 同志负责与乙方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办理工科济、技术签证,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工程技术问题,按国家的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

  7。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九、乙方工作:

  1、乙方在承接本工程时,必须按时支付工程保证金 元;开工前10天认真细致地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及甲方审核批准。

  2、乙方在承包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验收标准和安全标准执行,如果乙方达不到者造成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全部负责包括刑事责任在内;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所进的'各种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部分确认书,同时必须有甲方监理人员现场取样标准,经信阳市质检站检测报告乙方可使用,如没有者乙方使用在本工程,一切经济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一切机械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必须满足本工程所用;另外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也必须达到工程所用

  5、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搞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准乱堆乱放,同时工人绝不准在本施工区内打架闹事和偷盗,如有者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6、工程保证金在乙方基础工程到正负零时甲方如数退给乙方保证金;

  7、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和信安检站的有关标准,如不按标准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8。严格按设计图纸、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必须经甲方及质监部门验收,及时办理经济、技术签证。

  9。严格施工遵守操作程序,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工作。

  10。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验收之日算起。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套。

  1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以及负责乙方应该承担的有关事宜。

  十、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确定按本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据实结算(变更工程按工程量多少增加和减结算)隐蔽工程以甲方或监理签字认可的方可进入结算;

  2、经双方确定本工程从基础到二层主体完工,甲方应支付实际完成的工程款60%,主体工程按每二层支付均同1—2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主体工程总款支付到60%,进入内外粉刷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甲方支付15%,进入水电、门窗和消防安装完毕,甲方支付总款15% ,主体装饰安装全部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到95%,下余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全部无利息清付给乙方。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同意而定,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文;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工期变动: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变动,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增减。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累计8小时以上;

  3。由于甲方资金和安装工程影响的时间;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生效期间内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 工程期限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 (甲方): 有限公司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配电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接配电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图纸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查。现为了充分明确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设计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设计内容和主要工作量

  10KV 线路(电气)、 10KV用户开闭所、7930KVA三个变电所电气和低压出线开关下桩头设计。(由甲方将土建电气设计配线负荷表提供给电力设计单位)

  四、委托事项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设计。乙方以总承包方式负责该工程的设计至图纸加盖供电部门的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五、设计准备

  甲方负责提供供电方案答复意见书、场所平面图、出线名称和各出线负荷。

  六、工程期限

  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出图工作,并具备送审条件。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2.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

  2.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

  2.4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2.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耽误工期的。

  2.6因接入系统和外网因素影响而耽误工期的。

  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调整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设计费(含税价,人民币):万元整( );预付定金为 万元( )。余款在设计图纸通过供电公司审核且加盖审核章后甲方一次性付完。

  2、价款调整

  2.1 不采用可调方式,乙方包干。

  2.2 符合第7条4款调整条件的可作相应调整。

  3、可调整的条件

  3.1额外增加或附加的工程量;

  4、调整的方式:

  乙方将合同价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以作为合同方结算的依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1甲方是本设计工程的投资者,可对设计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1.2履行完成本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

  1.3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如有需要甲方配合、协调工作时,甲方应以予帮助;

  2、乙方

  2.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

  2.2设计人设计完成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供电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

  2.3工程设计通过供电公司审核,且甲方付清设计费余款,3日内乙方将本工程有关设计图纸加盖供电公司审核章后移交甲方。

  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九、质量保证

  本合同所委托项目:乙方确保设计图纸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十、违约和争议

  1、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不履行或不完全合适地履行双方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均是有悖协议的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人民法院对争议内容进行裁决。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执行,则合同双方均不需对此负责。“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火灾、战争、政府干预、罢工、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事故。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并于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以及有效证明文件。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受损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补偿所直接发生的所有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如任何一方需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修改或补充的建议,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在征得对方签署人会签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交付,费用结清一年后失效。

  十四、本合同中如遇有涉及与供电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乙方将负责与供电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商定。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工程合同 篇6

  摘要:通过阐述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再论述其相应的加强措施,以减少管理问题的产生。

  关键词:路桥工程;合同管理;必要性及措施

  1合同管理在路桥工程的建设中具有怎样的必要性

  1.1合同得到有效管理能够充分保障路桥工程的施工

  任何一项工程,都是需要订立合同的,合同起到的作用是规范双方的工作行为、时间以及进度等因素。而且合同是作为一项工程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违背,路桥工程项目的合同也是如此。另外合同里还会涉及到其生产建造的目的所在,这点也是十分重要的。路桥工程是与其他工程项目有所不同的,所以,路桥工程的合同在制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区别制定的。

  1.2路桥工程合同需要与其他工程合同相区别开来

  其他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加以更改的,只要双方的当事人做了协商,就可以进行修改,这点就与路桥工程合同的管理有很大区别了,路桥工程合同必须经过双方严格仔细的商量后才可以订立下来,而且在订立完成之后,是不允许凭个人喜好进行修改的,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当把一切东西都考虑进去,所以路桥工程的合同签订常常要比其他合同签订所花的时间要长。合同在签订完成后,还并不能作为最终的合同进行执行,还需要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制定相应的完善的方案,最终形成正式合同。

  1.3路桥工程合同具有复杂连锁性特征

  路桥工程的合同管理具有一系列严格的顺序流程,因为路桥工程的合同内容涉及到诸多的要素,包括工程建设之初的勘察,以及工程的设计图的制定,在加上后期竣工验收等,都需要制定非常多的要素考虑。而且路桥工程还是工程施工的指导性纲领,各个环节的衔接以及质量的保证,都需要依据路桥工程合同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其合同的订立就具备了复杂的连锁性特征,关系到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这样就会保障路桥工程能够朝着正常有序的方向稳步施工,以至工程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

  1.4路桥工程的合同能够顺应经济和法治要求

  目前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不同种类的团队都争先在其中扮演相应的角色。市场中就呈现出了竞争的现象,路桥工程同样如此,有竞争是好事,但是合同如果没有具备合法的规范性,那么就不能准许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范进行订立,做到合法施工。就路桥工程合同双方的角度进行探讨,也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在合同的制订过程中,明确自己的义务及权利,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因此,路桥合同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范围进行签订,充分保证到双方的权利。

  2加强路桥合同管理的适用办法

  2.1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促进路桥工程合同体系的不断完善

  还没进行路桥合同签订时,合同的签订双方就应当对自身的法律意识进行强化学习,这样做可以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得以实现。准备签订的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当就着合同中出现的各项规定,进行仔细审阅、仔细检查,因为路桥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太过于宽泛,内容十分的复杂,在仔细审阅之后,想清楚自己所享有义务以及承担的责任,避免因为一方的突然性违约给自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路桥工程在施工的时候,会牵扯到巨大的工作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更加要求了施工双方的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合同具有严格的法律性以及周密的施工措施。以免出现合同纠纷、影响路桥工程施工进度,使双方都遭受到不同程度上的经济以及精神损失。在签订完合同后,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妥善的保管,可以在各自的团体组织,设立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统筹合同管理的工作,在完善合同的制度前提下,得以确保合同的正确实施,从而保证整个路桥工程的质量、进度得到有效保障。

  2.2路桥合同设立所组建的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素质

  合同在制定的时候,双方都达成了协商一致的效果,所以所订立的一切规章条件都是不可变动更改的。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又要求合同要适应项目工程的变化,这就造成了很是矛盾的境地,路桥合同的管理人员可以在不触碰法律的条件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把工程项目进行顺利施工下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管理就需要专业素质过硬的合同管理员来进行相关的管理操作。

  2.3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领域以及国内外的先进经验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就是人和人相处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也是这种,双方在没有可以采用的合适办法时,就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水平,以达到学习与提升的效果。我国目前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方需要自身的总结与思考,另一方面需要面对同类问题,向国外相近的管理学习经验,在学习完经验后,不执着于把经验照搬到现有模式当中,而是通过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应性的分析,把国外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转化成自己的经验,达到融会贯通,从而提高我国路桥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以及管理经验。同时学习借鉴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后,配合市场经济的需求,难以避免出现的违约事件以及合同纠纷情况下,通过先进经验的有效执行,订立一套符合规范的科学管理体制,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体系,进行违约情况下的索赔机制,在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借助相关的政府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3结束语

  根据以上文章的介绍与讲解,各路桥工程团体,应该明白的是,路桥工程具有复杂性和连锁型,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必定会引发另一个环节相继出现问题,路桥工程的合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性,是必须得以体现的,因为这是路桥合同不可以减少的环节,在充分制定了符合规范的合同基础上,组织加强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与此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因为这样才能把我国的路桥工程合同管理水平提升到更加优秀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凡.探索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对策[J].江西建材,20xx,(5):243.

  [2]陈岚,罗柱.浅谈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J].黑龙江交通科技,20xx,38(9):179.

  [3]周刚.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xx,(17):130.

工程合同 篇7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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