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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6-11 09:25: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装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的安装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安装合同 篇1

  于20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12v-400zc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12v-400zc主机保养服务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委托制作安装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内容

  1、规格 :2、材质:3、材料由谁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安装地点:根据甲方提供的地点。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制作安装费约定:

  2、支付方式:

  第四条: 工程期限

  协议生效后几日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安装需要的内容;

  3、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

  4、按规定结算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并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施工中出现所有的人身安全问题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成后即向甲方提交验收单,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

  2、工程质量达到什么标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完成安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继续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第八条、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安装的工程项目整体质保一年。牢固性保证三年,三年内,若因牢固性未达标准造成门头脱落伤人或物,由乙方负全责。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xxx年1月8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施工安拆设备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升降机拆除,双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特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1、 90州鼓楼广场8号楼,工程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东路21号(荷花池对面)。甲方自行把脚手架进料平台拆除,乙方拆除并保证机械设备齐全完好,现场分类堆放好。

  2、 乙方提供拆除方案和各种资质、操作人员上岗证等全部资料。

  3、 拆除时间根据要求开始拆除3天内拆完。甲乙双方均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区域,拆除时甲方派人管理、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提供乙方一名机务人员协助拆除,施工前设备拆除位置接通电源。

  5、 拆除费用为:费等所有费用),设备全部拆除完毕,手续办理齐全后7天内付拆除费用。

  6、 乙方拆除人员必须证件齐全,精通安、拆的所有技术操作规程,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章、酒后作业。

  7、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8、 乙方及时为甲方拆除机械设备,不得耽误甲方施工,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的',乙方负全责,赔偿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

  9、 乙方拆除下来的设备配件分类存放整齐,按甲方指意地点堆放好。确保文明施工。

  10、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拆除设备,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另找满足要求的施工队伍,剩余款项全部作为甲方的损失扣除。

  11、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12、 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偷盗、打架斗殴事件,否则按照项目部相关制度处罚,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中建四局巴万高速公路B2标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黄小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围

  1.

  第三条:承包方式

  1、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第五条: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王赞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黄小东 联系电话: 15386637777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甲方责任:

  1.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确定修改范围。

  2.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2,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安全及工程保修责任。

  3,乙方所供应材料,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4,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主要工种上岗证。

  5,分包方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CI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6,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增加工作内容或重大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或修改范围不能及时提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乙方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就工期延长给出书面答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

  1,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而无需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工期,质量约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价1%,作为拖期罚款。拖期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

  2,在保修期满后,甲方于14日内,在无任何保修问题的情况下,退还5%保修金给乙方。

  3,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完工,甲方支付合同价款95%给乙方,即: 元。剩余5%即: 元作为工程保修款,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保修义务,保修期满后,保修款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若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扣取保修款。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起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保修完成后,结清质量保证金5%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一式3 份:甲方保存1份,乙方保存2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5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6

  甲方:宣城百汇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明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宣城百汇商贸物流园一期空调工程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城百汇商贸物流园一期空调工程A区(大馆离心机部分)空调安装项目交由乙方承包,由乙方为本空调工程提供优质快捷的安装服务.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

  1、配合乙方、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的工作,以顺利施工,如期竣工;

  2、配合乙方将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场地提供到位;

  3、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技术环节,如有方案变更,及时通知乙方;

  4、按本协议及时向乙方拨付施工费用;

  5、遵守本协议其他相关条款.

  乙方

  1、组织施工队伍和施工设备按期进场,在工程施工中密切配合甲方有关涉及本工种的全面的质量管理,遵守现场各种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形象;

  2、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场计划,积极配合现场物料采购,对进场设备、材料妥善分类和保管,对阶段性材料使用情况有详细书面记录;

  3、收集并保管随空调设备及主要物料同行的使用说明和相关报验资料;

  4、合理使用并节约安装材料,杜绝浪费和丢失,对故意损坏及管理不善造成的物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

  5、防火、防盗,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并自负由于安全措施不利发生的费用;

  6、工程安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对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责承担;

  8、配合设备厂家对空调系统的调试、数据记录及资料汇集整理;

  9、乙方对所承担的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期响应甲方对业主的质保期限承诺。

  三、本工程施工范围、工期要求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离心制冷机组覆盖区域的'空调水系统(末端风柜、空调水管路、主机机房、系统电气)的安装,即商场部分一至四层、地下室空调机房含立井和冷却塔等范围内空调水系统的全部安装工作。及风系统的制作及安装。

  本工程安装工期为八十天,自接到甲方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计算,(指大馆营业区域末端水系统已试压清洗、保温、配电完毕。机房安装进度已完成总工作量80%以上。末端风柜控制箱及主机的安装需配合装修单位确定日期)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期一日按人民币5000元向甲方支付延期履约金,延期达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解除合同后要求乙方承担50万元违约金。

  四、安装费用及付与方式

  1、本工程安装费用为人工清工包干价格,施工时不再另计其他费用,施工安装费总计人民币(小写)78。48万元整。(大写:柒拾捌万肆仟捌佰元整)其中大馆A区540000元;大馆B区244800元。

  2、安装费用的付与:

  (1)安装辅材,水管、保温材料等相关辅材按空调图纸确定施工,空调室内机到达现场,甲方支付乙方分区安装费用总款的30%。

  (2)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一周内甲方付乙方安装人工费至本工程安装费总额的92%,即72。20xx万元(其中A区49。68万元;B区22。5216万元)元;

  (3)尾款共计5%作为安装质量保证金,于质保期结束两年后后十日内付清。

  (4)安装费的3%为总包配合费用。

  五、甲乙双方需补充说明的事项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设备供应方报备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宣城百汇商贸物流园一期大馆A区、B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的附件,遵守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代表)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设备安装合同壹份,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

  工程地点:项目工地(号)

  二、合同范围:

  本合同范围: 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及维保。

  乙方应提供崭新的未经使用的安装设备及材料、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他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设计图纸中的技术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需要而合同文件中未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进度以及最优惠的价格满足甲方变更的要求。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共同承诺、遵守。

  三、合同造价:

  本合同总造价为: ¥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3.1“合同价格”是指 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除甲方供应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以外(甲方供应设备见附表),从安装设备及材料、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供应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维保等的人民币报价,其中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备品备件供应费、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维保期内的维保费用等。

  3.2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以原材料工本或其他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但由于甲方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3.3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涉及到的,由乙方提供的与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期间有关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并由乙方负责运进和运离工程现场。

  3.4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人员到现场的一切交通食宿费,甲方协助乙方人员在现场居住的方便,但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3.5除非另有规定,乙方的价格须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描述的工作以及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也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预料到。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乙方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为设备预付款;

  4.2主要设备含空调主机及风机盘管末端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

  4.3工程量进展到一半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

  4.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5 ﹪。

  4.5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工期:

  根据发包人使用要求,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设备预付款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

  5.1 乙方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5.2 在合同生效以后,叁 日内,乙方完成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

  5.3 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安装及调试,协调与消防、装修的冲突,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按期完成。

  5.4 如工程实际与图纸设计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按图施工;或图纸有较大变更,不能按期完成施工,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顺延。

  5.5 遇不可抗力(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工期顺延。

  六、工程验收:

  6.1 乙方应按国家或国际有关的标准与规范施工。

  6.2 安装施工应以图纸要求为准,不得私自偷工减料,或更换图纸规定的安装材料。对于图纸未规定的安装材料,应选用质量较好的材料使用。工程安装调试完成以后,应达到图纸设计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6.3 甲方的授权代表有权任何时候检查乙方的相关工程质量与工程材料的质量,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七、变更通知

  7.1乙方如因为甲方原因影响了合同成本或交工期限,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核实无误后将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但在以下情况中,不得发变更通知。

  7.1.1对乙方影响行为是在合同规定内作出的,或是由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要求所必须的义务。

  7.1.2乙方合同执行情况是因其自身的失误、疏忽或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而受影响。

  7.2 如果乙方认为所作的变更可能会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中义务时,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设备及工程量的增减,按照国家20xx年工程定额三类取费进行合同金额修订。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壹 年,主机设备保修三年。

  8.2 乙方所提供的安装材料为全新的、且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主机为约克公司产品,风机盘管及末端为上海三燕产品。

  8.3在质保期内,若非误操作或人为破坏所致,则合同标的'或其部件、安装材料等损坏应由乙方免费维修、供应和安装。

  8.4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反应并指导,24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维修工作。超过24小时甲方可请其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8.5若质保期内,甲方没有指出有缺陷,则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安装是满意的,其质量保证责任已完成,但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实验都不能发现的缺陷除外。

  九、违约责任

  9.1 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所使用的安装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2 若由于甲方原因出现如未按有关要求验收工程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交工等,乙方不负责任。

  9.3 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交付使用,支付金额为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无法抗拒因素造成误工除外)。

  十、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诸如台风、地震、战争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情况)而引起合同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政府签发的不可抗力的证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就尽力减少事件的影响,尽早恢复工作,双方应尽早协商并确定新的交工日期,并由甲方发给乙方完工变更通知书,确定合同进度相应顺延。

  10.2 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有各方自行负责,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作任何调整。

  十一、责任

  乙方负责在工程峻工前,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乙方承担在安装、维修等过程中因施工与质量问题引发的其他事故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 合同终止

  12.1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12.2 凡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由于

  12.2.1 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12.2.2 当甲方确信乙方已无履约能力时。

  12.2.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合同终止书后,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但双方有权追究在合同终止前的违约索赔。

  十三、 仲裁

  13.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3.2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不能在15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部门或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13.3仲裁或法院判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凡产生的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3.4在仲裁和起诉过程中,除非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否则双方必须继续执行他们各自的合同义务。

  十四、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已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时失效。

  14.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作出合同范围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4.3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定与合同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者为准。

  14.4合同由协议书与合同附件组成,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五、其他未尽事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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