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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06 15:01:5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品)关于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关于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1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一份合同协议,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知道什么东西都是有流程和程序的,签订合同也是一样的。

  程序如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关于劳动合同2

  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导游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乙方完成年度旅游线路的导游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乙方导游任务的详细情况和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执行导游任务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导游业务中所需要的带团费用。

  第四条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导游员职责。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或者未履行导游员职责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导游任务的劳动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社会保险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缴纳。

  (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但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乙方,由乙方缴纳。

  第七条甲乙双方除可以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下:

  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旅行社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可作为旅行社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旅行社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关于劳动合同3

  甲方 性质

  地址

  乙方 性别 出生 年 月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 乙方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成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3、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 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

  3.乙方试用期临时生活待遇每月为

  元。

  4.甲方应当在经济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5、甲方应当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规定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二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其劳动报酬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贴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

  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三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即终止执行;

  3、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所取工会或者职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签订时间:

  代人理(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管理存档劳动合同;

  (二)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 依据本办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手续;

  (四) 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五) 建立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 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

  2. 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

  3. 其他专项协议台帐。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合同文本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合同期限

  (一)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统一规定为三年,但根据岗位和任职资格的不同若遇特殊情况,可依照劳动者与公司协商结果进行调整合同期限。

  (二)因新员工入职时间参差不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方便公司管理及后续的劳动合同续签等问题,特做出以下安排:

  1.1至6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6月30日;

  2.7至12月份入职员工合同的终止日期为合同期限末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 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3个月。因新员工入职时间的不同,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时间统一安排为:

  (一) 10号(含)前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时间截止到第三个月月底;

  (二) 10号之后入职员工的试用期时间截止到第四个月月底。

  但也可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相应缩短试用期时间。

  第八条 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公司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一) 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

  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二) 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

  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 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

  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或有其他约定(公司和员工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十三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续订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根据员工原有合同截止日期,于每年的6月份及12月份进行劳动合同续签工作。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处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况结束。

  第四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一)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二) 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 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 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

  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六条 补偿标准

  (一) 给付标准。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以及工资报酬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 计算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超过半年者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十七条 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管理办法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办法,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办法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其他

  (一)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二) 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办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办法,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

  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劳动合同5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精彩内容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于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作出相应规定。本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实践中,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的一些劳动争议,往往因为时过境迁,劳动合同文本灭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无从查证,法院难以判明事实,有时对劳动者极其不利。考虑到劳动合同文本是记载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用人单位有保留相关档案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关于劳动合同6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关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以上观点主要来自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两种情况:

  一、针对新员工签订合同的情况,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实务中主要是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针对老员工续签合同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即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且补偿的情形)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关于劳动合同7

  一、基本概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一)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

  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二)约定条款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上述7项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内容,一般简称为协商条款或约定条款,其实称为随机条款似乎更准确,因为必备条款的内容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

  这类约定条款的内容,是当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国家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约定的一些随机性的条款。劳动行政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样本,一般都将必备条款写得很具体,同时留出一定的空白地由双方随机约定一些内容。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用人单位内部的一些福利待遇、房屋分配或购置等等内容。

  随着劳动合同制的实施,人们的法律意识,合同观念会越来越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内容会越来越多。这是改变劳动合同千篇一律状况,提高合同质量的一个重要体现。

  1、商业秘密事项如何约定

  首先,几个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2条,《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国家工商局公第41号),《国家工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1998]109号),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1997]317号)。 根据上述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须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必须全部具备上述三个特点,方能称之为商业秘密。作为用人单位应特别注意对自己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采取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比如:用内部规章制度对保密的范围、内容、岗位、人员、措施等等加以明确,也就是制定保密制度;用协议书的形式与有关单位和职工约定保守秘密的权力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在发生争议之后,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一种协议书,可以在其中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按照规定,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6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约定用人单位对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规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试用期、见习期和学徒期应如何约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1996]354号)第3条规定,如果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应包括

  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合同期未满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应将试用期计算在工作时间内。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

  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请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方法

  (一)、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于劳动合同8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劳动合同备案。

  第二条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对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 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后,应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其中,驻淄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和市属用人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其他经济类型的用人单位到所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驻外区县(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备案,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五条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其中,是法人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二)招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及劳动合同文本;

  (三)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应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花名册;

  (四)企业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应持相关文件或证明,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备案》。

  (五)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变更)劳动合同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及合同文本;

  (六)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花名册及合同文本;

  (七)《企业社会保险费登记证》复印件。

  第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劳动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得、义务是否明确

  (四)中外文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一致。

关于劳动合同9

  编号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动合同协议书。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

关于劳动合同10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劳动报酬,改善乙方的生活。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

  3.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2.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恶劣,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集体劳动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工3.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规定的社会保险;

  4.对乙方以礼相待,不得采取有损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5.应将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种劳动行为规范,于乙方上岗前以书面形式发给;

  6.支持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7.在、解除时,应提供给乙方一份证明书。

  (四)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自觉地进行工作,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和保守本单位生产(工作)或业务秘密;

  3.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安全规程进行生产(工作);

  4.爱护设备和工具,并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与保养。

  七、甲方在合同期间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疾病、生育、失业等)。

  八、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和女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伤亡等有关保险。

  九、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双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甲乙双方情况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乙方被劳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关于劳动合同11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纳入合同条款的内容。上述规定所涉及的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即为约定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对必备条款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外,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将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的一项或数项写进合同条款。这些内容是合同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的,不是法定的。不同行业、不同用人单位、不同工作岗位的情况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的该项条款也有一定的区别。对那些特殊岗位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作为约定条款加以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约定条款时,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约定事项的规定,否则,所约定的条款即为无效条款,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即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条款,也是不能违法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关于劳动合同12

  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作上遇到这种情况,单位叫我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上的内容和期限都没注明,他们说这是他们填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只要签个名,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们就行了。我不肯签,现在他们叫我写保证书。他们要我写:“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一切后果自负."我应该怎么做? 如要写保证书要怎么写?

  100% 这个保证书千万不要写,写了的话,由于是你自己不愿订劳动合同,不仅很多权利将丧失.而且以后发生劳动纠纷,你会很吃亏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本报讯 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晓宏(化名)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晓宏解除劳动合同时,晓宏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晓宏的诉讼请求。

  原告:公司故意拖延不签劳动合同

  20xx年2月,晓宏通过猎头进入一家跨国家具公司担任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雇佣期限至20xx年2月。根据协议约定,晓宏的劳动报酬为税前年薪人民币45万元,公司每年分12个月平均支付。

  此后,晓宏就开始在上海负责这家跨国公司在华的人力资源工作,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怎么办》。到了20xx年7月,休完产假本该回单位上班的晓宏却收到了公司发给她的电子邮件,被告知单位已单方面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对此,晓宏并不认可,她始终认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

  在与公司多次交涉后,晓宏将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近100万元的索赔要求。晓宏称,自己曾向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向总部请示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至今没有签,而仅仅是通过口头和电子邮件的形式约定劳动报酬的事宜。因此,公司应该支付自20xx年2月至实际签订劳动合同日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被告:规范员工劳动合同是原告的职责

  庭审中,家具公司称解除与晓宏的劳动关系是因为其在哺乳期结束后反复提交病假,公司认为病假是虚假的`,故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还表示双方之间有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晓宏是在以担任人事总监的便利向公司索取巨额赔偿。

  家具公司称,晓宏应聘时由于当时公司的营业执照尚未取得,所以晓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与英国公司总部的全球人事总监签订了一份《雇佣协议》,协议中,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权利义务均有明确约定,且此后有关约定均已得到全面、忠实的实际履行,因此这份协议应当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高薪聘请晓宏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规范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交给晓宏,晓宏也曾在年度考评时汇报称已完成任务,因此公司有理由相信包括晓宏在内的所有员工均已签署劳动合同。

  我1992年12月份经考试被招聘进某单位,以前年年签合同只签到20xx年,之后再未给签,直到现在,我们已干了18年的临时工,单位社保未给我们办,工资很低,也不给我们涨,领导视而不见,我们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这种单位你也呆得下去?等你以后退休了,你该怎么办,做人要脸皮厚点,身板要硬点,如果你现在不跟他们去追究,他们就会理都不想理!就像现在当官的一样,如果记者去揭一下内幕,他们就会重视一下,如果没人去闹的话,永远都会是一个烂摊子!你现在不跟领导去闹的话,那你以后怎么办?这个社会有些时候就是欺软怕硬,如果你永远这样软着,只有被欺负的份,不给他们来点硬得你就永远都会不被重视!

关于劳动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周口博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周口市七一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蔡卫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20xx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3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20xx 年 2 月 9日起至 20xx年 4 月 9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20xx 年 2 月 5 日至 20 年 2 月 5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富贵鸟集团女鞋事业部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针车、手工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福建石狮市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 xx到4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

  3、熟练帮面针车工、手工和具备完全操作整鞋的技能。

  4、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熟练工采取计件工作制,工人多劳多得。计件单价以不同款式鞋的具体单价为准。一天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0个小时。

  2、普工(学徒工)采取计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以用工单要求为准。

  3、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8号,甲方会以工资卡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第四条 社会保险

  乙方的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依法缴纳。

  第五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六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

  三、乙方要求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八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14

  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用人单位名称: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名称: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试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范围内。

  2、乙方工作内容界定以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甲方布置的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要求为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

  2、乙方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不鼓励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第四章 劳动报酬

  1、双方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岗位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约定工资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资_______元,其他为岗位工资_____元)。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2、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1个工作日说明。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有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功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整体薪酬水平、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1、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3、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3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同意签订。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2严重违反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乙方拒不改正的;

  3.5违反劳动纪律,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根据乙方为甲方服务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4.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4.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协议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

  4.4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并将理由通知工会后解除劳动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6.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6.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7.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7.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7.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费的;

  7.4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7.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3年的;

  8.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要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而任务未结束的。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在下列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合同期满的;

  1.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章 经济赔偿及违约金

  1、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依法裁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超过半年者按1年计算,工作不满半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同时对于签订敬业协议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经济补偿外,另需补偿乙方敬业工资。

  3、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为乙方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的,乙方应为甲方服务5年。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及违约金。服务期为履行部分每满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训费用作为违约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章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1、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害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保留对乙方的民事诉讼权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安排人员接替。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和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依法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订立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或相关约束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劳动者)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税率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么计算

  房屋租赁相应的租赁主体具体应该缴纳哪些税费、具体税费应该怎么计算、相应税率是什么?本文就相关租赁的缴纳税费问题作相应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xx〕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首先,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

  其次,举例: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3%/2=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4)房产税=5000*4%=200元

  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4)房产税=5000*12%=600元

  再次,房屋租赁税费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房租收入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关于房屋租赁税率包括哪些方面,应该怎么计算的法律知识,欢迎浏览。

  最新城市房产赠与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在实践中,存在赠与房产的现象。那么,房产赠与合同的范本格式是什么?赠与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房产赠与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下面365小编为您提供赠与房产合同的范本。

关于劳动合同15

  主持人:“直通民生,为民解忧”。各位网友大家好!您现在收看的是由中国网——法治中国频道特别推出的《法律在线》栏目,我是冯洋。从7月5号起,未来两周每周五下午两点《法律在线》将为您推出毕业季特辑,我们将邀请知名律师一起来聊一聊关于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租房子以及毕业旅游等问题,那么,今天是毕业季的第一期,我们邀请到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刘璐律师来聊一聊关于毕业生找工作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刘律师,您好!

  刘律师:您好!

  主持人:那么我们大学毕业生啊,可能是第一次找工作,然后生活阅历也比较少。那么我们在签订这个就业的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应该看哪些条款呢?

  刘律师:大学生刚迈向社会呢,第一项任务呢,就是找工作。找工作,接下来就面临着签订劳动合同。可能这也是他这个人生正式签订的第一份合同。

  主持人:对。

  刘律师:所以说呢,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呢,要求大学生,首先要重视这个合同。

  主持人:他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刘律师:首先呢,我们就是说一定要跟这个用人单位呢,签订书面这个劳动合同。在这个基础上呢,然后对这个劳动合同的内容,要进行全面把握,特别是一些必备的条款。

  主持人:比如说呢,哪些比较重要的?

  刘律师:比方说,关于这个劳动工作地点啦、工作内容,或者是关于一些试用期的规定。

  主持人:对,要写明确了,这试用期应该是多长。

  刘律师:对,还有一些关于公司内部的纪律上的要求和一些薪酬上的一些规定,福利上的一些规定,这些都要认真掌握,才能够使自己的将来在职场中,能够适应这个工作环境。

  主持人:那这个试用期一般要多长呢?

  刘律师:这个试用期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在工作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下呢,他的试用期是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他的工作,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情况下呢,他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如果他是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呢,这个试用期是不超过六个月。

  主持人:也就是说如果是短期的合同,一年以内的试用期最长就是一个月,是吗?现在有很多地方都是两个月或者是三个月,但它并没说我之后会跟你签几年的合同,那这样其实是不合理的。

  刘律师:对。这个在《劳动合同法》里也是有相应的规定,就是仅规定这个劳动合同试用期这样的仅规定试用期这样的劳动合同,它本身这个试用期是无效的。规定的试用期期间本身它就是一个劳动合同的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比方说,签订了一个三个月试用期合同,那就等于这个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三个月,没有试用期,等于签订一个三个月期间的劳动合同。

  主持人:那如果这个单位说试用期是三个月,那么三个月之后转正的话,是不是说一定要是工作在满三年以上或者两年以上这样的呢?

  刘律师:首先,我刚才说如果是只签订这个试用期这样的合同呢,这个试用期是无效的`。那刚才,我想问一下您现在说的这个试用期,它是放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间呢,就是整个劳动合同里面规定的试用期呢,还是跟劳动合同和试用期分开的这个合同呢?

  主持人:他有的会直接先说我先试用你两个月或者三个月,然后之后再说,这种情况呢,这种情况应该是不算这种合同的,是吧?

  刘律师:对。如果他只是说的话,只是口头说的话,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他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

  主持人:这样的话,这个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是吗?

  刘律师:试用期本身无效,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因为他给他提供劳动过程中呢,他要领工资的,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但他并没有签订这个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的规定呢,他这个用人单位呢,应该双倍支付这个就业大学生的工资。因为没有签订这个书面劳动合同,这个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个惩罚吧。

  主持人:那我们总结一下就是,如果这个工作时长在一年以内,那么这个试用期是一个月以内,是这样吧?

  刘律师:对。

  主持人:然后如果是一年到三年的工作时长的话,就是两个月以内,是这样吗?

  刘律师:不超过两个月。

  主持人:不超过两个月,如果是三年以上的话,就是不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

  刘律师:对。

  主持人:如果一旦这个试用期延长了,还没有去转正的话,怎么办呢?

  刘律师:首先,试用期延长这个,纠正一下,就是试用期不存在延长这个问题。因为一个劳动者呢在一个用人单位只能有一次这个试用期。所以说,原来约定的试用期期满之后呢,如果他符合这个录用条件呢,这个用人单位呢,就应该转正。

  主持人: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辞退。

  刘律师:可以辞退。

  主持人:就不存在这个延长试用期和第二次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

  刘律师:不存在第二次试用期的问题。

  主持人:好,还有一个就是用人单位会替这个员工上缴保险,这个保险一般来讲是五险一金是吧?

  刘律师:对,对。

  主持人:分别是这个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还有一些什么保险?

  刘律师:还有这个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主持人: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然后一金是公积金。

  刘律师:对,首先,公积金这块,不应该算在社保系统,社保的话就是五险,公积金是另外一个情形。

  主持人:那应该是上缴最基本的要上缴五险,是吗?

  刘律师:对,就从社会保险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现在是有五险,就是刚才我们谈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这个工伤保险。

  主持人:这五险都应该交的,但是现在有一些小单位啊,它可能只会给你交三险或者是,甚至有的地方不交保险。这种情况合理吗?

  刘律师:这明显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因为按照《中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有义务有责任去为这个职工来上社会保险。

  主持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是必须得给交的,是吗?

  刘律师:对,而且这个社会保险是指这个五险的,所以只上三险是不合理的。

  主持人:好,那么如果这个公司要辞退这个员工,公司主动的去辞退员工,这个时候公司会不会给员工一些补偿?

  刘律师:公司主动辞退员工,这个应该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这个员工他严重违反这个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或者是受到刑事处分,或者是有渎职的行为。

  主持人:就原因在个人。

  刘律师:对,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或者他这个因为有隐瞒行为造成了这个劳动合同本身是失效。这种情况下呢,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呢,公司,不限于公司了,用人单位它,没有义务去给这个员工经济补偿金。

  主持人:但如果是公司的原因呢?单位的原因,比如说单位倒闭了?

  刘律师:除了刚才我说的那几种情形之外呢,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之外的情形呢。包括这个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呢,公司也

  主持人:应该给予补偿的。

  刘律师:不支付这个经济补偿金。但是除了这几种情况之外呢。一般情况下,公司都应该给这个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他这个每工作一年呢,支付一个月这么一个标准。也就是说,举例说,就是比方说这个员工不称职,给他变了工作岗位后呢,还不能适应这个新的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呢,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这个员工解除这个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呢,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应该给予这个员工经济补偿金。还有刚才像您说的,这个破产了,公司解散了,这种情况下,或者是因为客观情况,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另外有些比方说,这个生产线原来是有的,后来这个市场突然发生变化了,这个产品停了,相关技术人员呢,用不上这个技术了,那公司又不能再继续给他开工资了,这种情况下呢,就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了,公司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呢,应该给予这个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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