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程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标准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准工程合同1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以及____县教育局农村合格学校建设维修、改造工程价目表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火田中心小学排水沟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规划预算范围中排水沟的全部工程项目:详见教育局关于火田中心小学排水沟《项目规划预算》表或《工程量清单》(工程项目、工程数量、预算评审价等作为施工清单)。
三、承包方式按教育局规划预算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全部项目及要求施工,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四、工程结算包干,以教育局规划预算、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为依据,经教育局、财政局和学校共同验收合格后经评审后结算。在规定时间,按时按质完成的,在原合同金额的基础上给予维修项目(有新建的除外)总造价的'3%奖励资金。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在原合同金额的基础上处罚维修工程(有新建的除外)总造价的3%资金。
五、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15天。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施工队伍开工,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竣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赔偿500元。
2、如出现非人力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因甲方原因影响,经甲方论证确认工期顺延时间。否则,工期不得顺延。
六、工程质量
1、按照学校及____县教育局农村合格学校建设维修、改造工程价目表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
2、工程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学校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设置专职质量监督员,对本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及每一套工序验收签证,隐蔽工程及时做好验收记录。校长对项目负总责。
4、建筑材料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指定材料品牌、规格、质量要求,且采购过程由甲方派专人全程监督,经验收签证后,方可采购、使用。
5、铝合金推拉窗的安装,教学楼将窗户倒置(即固定页在下方,开启页在上方,且固定页用磨砂玻璃)。学生宿舍一楼将窗户倒置,二楼以上将窗户顺置。
七、工程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安全围档,不得影响行人行车安全,保证原有道路畅通;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学校师生安全。
八、工程付款
经验收合格评审后,教育局将工程款一次性拨付到甲方,乙方凭税务发票到学校结算,5%为质保金,________年后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伍仟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退还。
2、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未组织施工队伍开工,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退。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对外转包,如有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退,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如质量不合要求,由乙方自费返工。工程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因乙方组织管理不当,造成质量、工期无法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验收和结算。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配合当地政府及甲方调处好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纠纷。
2、甲方必须提供施工项目清单及施工质量要求,搞好施工单位与当地的协调关系。
3、如有工程变更或预算外增加工程项目内容,由乙方书面提出理由、经甲方认定、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及时进行工程签证,所增加部分工程量原综合单价不变,如原来没有综合单价则参照相近的综合单价或由双方协商确定,最后经评审为准。否则,教育局拒绝拨付变更或新增加项目的工程款。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教育局、财政局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2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标准工程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作、诚信诚实、共赢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及目的
双方明确本合同是为工程服务。
第二条:工程期限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1、乙方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为天。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以实际发生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为准。造价预算为人民币:。(元)
2、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按预算总额%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划拨工程进度款。余额待竣工决算后天内付清,余额按结算总额%元保修期满后天内付清。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提出竣工结算报告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接到报告之日起天内提出意见,愈期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收款。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2、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即进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由质监部门裁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手续。组织对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天,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设计文件、消防、环保等要求,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和房屋安全鉴定书,各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设计要点,提供工程所需的水、电设施。
(3)按约定付工程款,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天内编制施工计划报送甲方监督执行。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3)施工中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发现的属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
(5)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第六条:双方责任约定条款
1、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
(2)不能按期付款。
(3)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2、因乙方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返修。
第七条: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因其设计的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
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若涉及
第三方权利授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
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解决。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需要向
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
2、甲方因专题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为甲方进行此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3、乙方保证将其所知识成果的完整版本交给甲方,同时所制作的设计及相关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第八条:双方免责条款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保密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另一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技术秘密或保密资料及其他相关的信息,非经上述资料或信息所有者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导致保密内容灭失、公开、披露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而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2、因甲方修改设计或延误提供设计内容资料,从而延误乙方正常设计制作进度的情况下,乙方不负担因此造成延误的责任。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并且该方应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将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另一方。但是,一方已经实施了违约行为,但合同尚能继续履行并在守约方书面确认后,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仍要承担因之前的违约行所引起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第九条:协议终止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另一方可以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书面通知必须说明所违反的条款。
第十条:合同及附件修改
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定。该合同与其附件资料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付款,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但该滞纳金的总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且该滞纳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其全部应当履行的义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按约定时间完工。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延迟金;若乙方在约定的最后交付日期起超过____日仍未能交付工作成果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0%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且工作成果经3次修改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
第三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对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任一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违约。给甲方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乙方予以赔偿。
7、由于乙方侵权引致与
第三方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说明
1、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即生效。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双方可就具体事宜达成其它协议,有关协议的效力与本合同互不影响。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明确。
第十三条:附则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4
发包方: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优化育人环境,改善全体师生出行条件,主干道硬化。经过甲方研究,且通过招标方式将此项工程的承建工作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并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下述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生活条件:
A、用电接线口
B、用水水源
C、施工工具存放
D、可为乙方施工人员就餐提供方便
2、提供路面硬化的相关数据,并要求乙方严格按甲方规划铺设。
3、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安全教育,禁止校内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4、对乙方施工过程、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可对其质量检查和抽查,并可对不合要求的某些方面向乙方提出交涉,必要时可扣除相应的工程款项。
5、为乙方提供资金保障,按“面积215;单价=总价”计算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单价按47元),本期末付兑款数的80%,下学期待质量未出现任何问题后付清余额。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保证工程质量:
A、按C20素混标准执行,严禁偷工减料。
B、保证硬化的'厚度不低于20c。
C、按要求光面、场地划线,合理调控整体坡度,做到排水通畅,雨天无积水。
D、地面调整所需土方由甲方提供。
2、保证工程进度,按时完工,又要做到不妨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扰乱学校工作秩序,力求减小噪音,提倡在节假日施工。在____月底完工,并能顺利通过质量验收和工程决算。
3、确保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A、确保用电安全。合理安装,做到无裸露,防触电,每天收工时须切断电源,有专人监管,在用电设施边悬挂安全警示牌。
B、确保机械设备、器材安全。合理安装、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及时收捡好相关工具、器材,对器材设备的损坏、失落,甲方概不负责。
C、确保人员安全,做到以人为本。防止施工中机械、用电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否则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节水、节电。所用部分,据实交纳费用,保障用电、用水秩序,避免引起不畅。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一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
代表:
见证方(签字):
标准工程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道德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市曙光驾校玻璃雨搭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
四、工程内容:点式玻璃雨搭。
五、工程用料:
1、框架:用15与10的铁板制作成玻璃雨搭专用的框架,作成之后进行防锈处理,然后进行氟碳烤漆。
2、拉筋:点式玻璃雨搭专用拉筋。
3、玻璃:88钢化夹胶玻璃,用专用的点式玻璃支架安装到主框驾上。
六、承包总价:(1500元)每平方米,大约66平方米,总计(99000元),拉筋单独合算,不在总平方米造价之内,最终结算以验收实际测量面积结算。
七、工期: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工期。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壹万元订金,主框钢板进入现场后付工程款的`30%,主框安装完毕后在付3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37%,留3%的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按国家规定________年内返还保质金)。
九、违约责任: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由乙方造成停工或人员不足,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须返工重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发包方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因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予以停工,工期顺延,造成人员、机械窝工损失及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复工前支付违约费用。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____市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6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大写)
5、承包方式:
6、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7、竣工日期:
第二条 图纸及资料:
1、工程款报价单,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2、甲方变更施工指示,应有书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基本条件;
(2)提供施工仓库用房;
(3)负责协调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
(3)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4)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施等;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2、隐蔽工程须甲方现场验收,否则乙方可推迟该工程;
3、乙方在竣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调试验收完毕,否则工程竣工之日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日;
4、工程验收标准、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甲方、乙方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照《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设计标准和要求,由验收小组共同检验,并签署验收文件。
5、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就单方使用,即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和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除乙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六条 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即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元,一年内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开工申请,甲方同意后,出具工程开工通知单。乙方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变更:
(1)甲方未及时付款,施工工期顺延;从应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为止,期间有几天则工期向后顺延几天,责任归甲方;
(2)因甲方没有尽到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第四条),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工程顺延,责任归甲方。
(3)因政府行为、相邻关系、下雨、下雪、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没有责任,工期应顺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变设计要求、改变合同相关内容、设备位置等,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告知乙方,该文件为合同附件。
与此同时,以上新要求所导致的以下情况,由甲方负责,并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施工工期顺延;
(2)根据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应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没有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或不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没有履行部分工程造价的%,赔偿另一方;
第八条 商业秘密:
设计图纸、场所结构、设计方案、工作程、产品规格、产地及报价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标准工程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位于春熙路临设围护工程施工任务,乙方有承接实施该工程的施工资质和能力,甲方将所属春熙路临设围护临设围护工程交由乙方承担,双方经充分协商,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春熙路轻临设围护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春熙路群光大陆广场临设围护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市春熙南路,联升项规划红线外。
1.3承包管理范围:临设围护工程的土建、钢结构安装、给排水安装、装饰工程施工(结构层数为两层,建筑面积约202)。包干范围包括基础、主体、及水电安装和房内的门窗、地面、吊顶等装饰施工以及屋面灯箱广告架制作、安装等。
1.4承包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工期: 总工期20天,不含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工期。(其中阶段工期为:基础施工4天;轻钢结构、屋面及内外装饰、安装施工16天。)自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按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及配套的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达到合格标准;观感评定达到好的'标准。
3.2严格按照业主签字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2工程质量合格,观感达到好的标准并达到XX公司、街道办、房地产公司要求。
3.3质量保修期___XXXX____年。 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4.1工程暂定总造价为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支付进度款按甲方审定预算或概算为准,最后以结算为准,其中广告、灯箱制作安装由乙方分包,费用为2
5.8万元,甲方另支付乙方5%的分包管理费。)
4.2结算方式:工程乙方施工完部分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建筑工程计价定额(GD1—7—20)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结算,取费级别为三级Ⅰ档。
4.3费用支付方式:基础施工完成开始安装钢结构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办理后____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质保金,___XXXX____年后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按照规定时间和质量规范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5.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施工现场周边等成品不受损坏。
5.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垃圾清运、消防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以及与协作单位的协作关系。
第六条工程保修
6.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XXXX____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2若本工程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保修。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负责按时、按质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7.2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政府部门所颁发的文件、条例等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7.3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消防条理》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严格采取安全防护、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相关事故责任。
7.3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做到礼貌合作。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按时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设计图。
8.2负责按
4.3条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8.3协调乙方与业主、街道办等相关部门间的关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每延后1天,每天应承担20元天的违约责任;因甲方不按时付款,按应付款金额支付乙方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十条其他约定 本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将本工程的第二层交由乙方管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8
一、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第二、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如果您在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
第四,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二、重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详见附表三:工程报价表)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书(附后)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 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 如确需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委派_____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五: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
7.1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 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项标准执行;
(1)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重庆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___ ___ ___ ___ ___ 。
①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 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验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9.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工程验收单);
9.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三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天内结清尾款。
9.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9.6 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使用房屋视为合格。
9.7 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9.8 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0.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10.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10.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占总金额的_________%
第一次 合同签定_________%
第二次 客厅、餐厅吊顶,厨房墙砖,水管,线管,布线完工。_________%
第三次 木工和泥工全部完工_________%
第四次 双方验收合格五日内 _________%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 元。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立即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有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
标准工程合同9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 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 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 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 天(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 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
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____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 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万元,工期保证金 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 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 万元;
2、 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 %( 万元);
3、 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 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
5、 余款 万元(其中 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________年后支付 万元, 万元工程保修金满________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 接受工程价款的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________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 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元次。
第十一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XX公司
代表: 代表: 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10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拟从年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小写):。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于 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由第2.2 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1.2 协议书: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招标工程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签订。
1.3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4 专用条款: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招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5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6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签字并被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1.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 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1.8 施工设计图纸: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按规定审批的由发包人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施工图纸(包括 任何补充和修改的`施工图纸、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 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1.10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 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工程某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第三方: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他人或组织。
1.14 设计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5 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工程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标准工程合同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送样员: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1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地面现浇水磨石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
2.5级,塑料介条)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单价34元2。
二、工程地址位于____区路,施工面积一期约150002,二期约300002,乙方自带机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
2.5级普通水泥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三、按照甲方要求,现浇水磨石的施工厚度为
1.5c,并用塑料介条介方,墙柱围边宽20c,为暗红色,粗磨,细磨各一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结合现浇水磨石的.施工规范操作施工,如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要求整改。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合格,甲方负责协调水电、楼面上料事宜,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浆排方,由甲方领导指定不远于每个建筑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于地下。
五、工程造价:一期工程约12215;34元XXX元
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付款,工程形象进度约50%时,拨付总造价的30%,工程形象进度约85%时,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竣工后甲方3—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付款至总造价的95%,并留余款5%作为保修金,两年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
七、签订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履约,甲方无息退还。甲方负责督检找平层的平整,以及找平层的空鼓现象,如乙方发现找平层不平整或有空鼓现象,申报甲方,甲方应责令找平层施工人员立即整改。尽量不影响乙方施工。
八:工期:一个转化中心的找平层做完3天,确定平整度合理,无空鼓可以铺设介条介方为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在总造价款中扣除。确因刮风、下雨等自然灾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经甲方领导签证认可,可顺延工期。(开工日期应明确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刮风、下雨不属于不可抗力,不能顺延工期)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损坏甲方材料和责任事故,由乙方负经济损失,并立即修复完毕,否则负法律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款项付清合同止。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贵州XX公司批复的贵阳供电局第一批农网完善化工程与农网完善工程预备项目实施计划,甲方确定将下列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工程安装费 万元(具体明细见附表): 具体金额为:子项中标价215;设计方案的工程量
3、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不包主材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5.
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甲方预付合同工程安装费的20%
5.
2、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现场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本工程的全部竣工资料,扣出甲方垫付的主材费用和5%的质保金后(质保期________年),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安装费的75%。
5.
3、保修条款: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付清质量保证金。
5.
4、费用支付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
三、工程管理
6、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标准和南XX公司、贵州XX公司下发的(1999)191号文《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____省电力公司县城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____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基本技术要求》,及贵阳供电局下发的《10配电线路实施技术规范》、《低压配电技术规范》施工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青苗、征地、林木砍伐、植被恢复赔偿相关事宜。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协调。
8、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9、乙方按甲方设计的工程方案制定施工方案,拟定施工三措,经甲方许可,监理员开出许可开工单后,方可施工。
10、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偿还违约金,并累计计算。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将不能进入诚信备案企业名单。 1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 1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设备、材料供应与清理 1
3、工程所需主材需经甲方审定。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凭各分(县)局签单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主材。 1
4、乙方在施工完成后应将甲方委托进行的改造工程中不再使用的旧材料、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1
5、乙方应将拆除的旧设备和材料及时归还至甲方库房,办理退还手续需登记设备的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厂序号,甲方确认后签字。甲方确认后的退还手续将作为工程结算资料必备依据。
五、违约责任 1
6、乙方不得擅自购买主材,经发现,甲方有权:
①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
②不付乙方工程款,
③要求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
7、若拆除设备和材料未归还甲方,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减,若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废旧设备和材料费用,差额部分从施工费中扣减。 1
8、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除负责保修外,还要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9、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参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绿化面积:
6、绿化标准:
7、绿化品种:
8、工程造价:大写:
第二条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全部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天。
第三条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甲方工作
1、确保施工面,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第五条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质量验收
1、苗木栽植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作业,确保苗木成活率不低于100%。
2、土建工程及换土工程要按图施工。
3、种植完成后有乙方在有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验收。
第七条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第八条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第九条维护
有甲、乙双方协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标准工程合同15
发包方:____(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正式签订以下电梯设备安装合同,确认以下条款:
一、电梯型号及数量
型号:由江苏蒙哥马利电梯有限公司制造的TKJ型小机房电梯壹台。
二、安装调试费金额
本安装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元整(¥:33000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入安装工地现场前7日内,将安装调试费的支付给乙方,计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元),乙方收到款后按照规定的进场时间开始安装工作。
2、电梯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甲方将安装调试费的支付给乙方,计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元)。乙方在收款后将电梯设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
四、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及土建要求:
1、甲方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具体施工期应在合同签定后30天内由甲、
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对电梯井道、机房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图纸上的招投标过程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技术条件,进一步确认,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附件。如无说明则由甲方根据双方已确认的电梯土建布置图施工。在确保土建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电梯土建布置图施工的前提下,电梯安装过程中如出现非规范要求的.任何差错由乙方负责。
3、按照国务院20xx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为了保证设备的安装、运行质量,本合同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和质保由乙方单位负责。
4、井道、机房土建施工甲方责任须达到以下条件:
4.1、土建符合双方确认的电梯土建布置图相关要求;
4.2、平面尺寸和垂直度及各预埋、预留孔洞均符合甲乙双方确认图所列各项规定。
4.3、井道模板、钢筋或勘察土建施工器具和建筑垃圾清除干净,底坑无积水或渗漏水,井道杂物清理干净。
4.4、满足以上条件后,甲方组织建筑、监理、电梯安装方四方对电梯井道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按照《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中的“土建交接检验单”要求,以及电梯合同相关要求完成井道检查,合格后双方确认签字。乙方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项应书面通知甲方,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改整(整改期间若具备乙方开工条件,可进行现场安装)。
4.5、保持建筑物永久性楼梯和机房通道、门、窗等畅通。
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竣工日期顺延。停电累计达到8小时,乙方提出申请,监理及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达
6、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技术监督检验局申报验收,其费用有甲方承担,验收通过并取得电梯验收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
五、电梯设备安装施工中的责任及费用:
1、甲方责任及承担的费用:
1.1、按合同条款支付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的工程款款项。
1.2、按合同要求及时收货,办理验收手续并协调相关单位提供安装条件。
1.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在安装地点应备好电梯保管场地,该场地应确保把电梯导轨搬去安装电梯位置通路的地方。
1.4、在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时,甲方的义务是:
1.4.1、电梯安装之前、甲方协商相关单位提供符合电梯安装要求的临时动力电源,并送至机房内,并设置动力配电(箱)柜,在各厅门口设置符合电梯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安全护栏装置。
1.4.2给乙方提供有防盗措施并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零件存储间和工具室。
1.4.3、电梯调试之前,甲方协商相关单位提供满足设计及调试运行功能需求的正式动力电源。
1.4.4、安装施工时,负责协调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土建配合工作,包括门套、召唤按钮箱、厅外指层灯箱、消防开关箱、厅外报站钟、机房曳引机座、控制柜座、缓冲器座的混凝土灌注和粉刷并提供符合验收标准的爬梯。
1.5、在乙方完工后,甲方的义务是:
1.5.1、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的收尾工程。
1.5.2、在乙方调试检验合格后,为乙方及时办理电梯竣工验收。
1.5.3、双方验收合格及电梯交付甲方后,负责电梯的保管及管理工作。
1.6、负责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根据本单位安全、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培训,并按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施工工作中安全、环境情况进行现场管理。
1.7、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乙方完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建收尾工程导致电梯无法验收达到30天以上的,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电梯验收合格后应收回的工程款。
2、乙方负责及承担的费用:
2.1、合同签订期间乙方进一步明确电梯井道设计施工要求及设备相关技术参数。
2.2、乙方应对电梯井道、门洞尺寸等进行验收,并承担验收责任;
2.3、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电梯整套设备;
2.4、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部门办理现场安装前的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
2.5、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乙方需及时进行现场设备安装工作,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并实施电梯现场安装,自备安装所需工具、机械和劳动保护用品;负责乙方安装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负责电梯安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管理工作。
2.6、乙方负责电梯自到货后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搬运、堆放、保管等工作(应符合施工现场文明工地施工的管理要求)。
2.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有责任保护好合作单位的成品及半成品工程。
2.8、乙方安装工作人员在安装施工中接受甲方安全环境教育培训,遵守甲方现场及文明生产规定,文明施工,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承担按相应制度
2.9、电梯安装检验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执行下一步交接工作。
2.10、乙方应在甲方供电、消防联动试验、消防检查验收等与电梯有关的工程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
2.1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委派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按时移交随机资料及相关文件等。
六、安装验收:
1、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前7天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电梯技术资料和国家电梯设备验收标准。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依据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及电梯安装标准验收电梯。
2、乙方应按当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验,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电梯产品未经合法验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当地检验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验收报告,同时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二期安装费后将电梯设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
七、负责保养责任:
1、自当地检验检测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护保养。
2、若非乙方安装、调试,则乙方不承担免费保养工作及免费保养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合同变更、违约及其它:
1、本合同文本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合同附件中注明,如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修改意见,需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此附件。
2、本合同文本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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