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林地承包合同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林地承包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十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十、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店前镇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东至。
第二条承包时间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从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实行双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归乙方所有。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甲方,甲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转让承包期间,甲方保证转让承包林地范围内权属无争议。
2、在转让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准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问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转让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转让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奖惩
1、转让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林地进行看护和管理,看护利管理的费用双方另议,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一百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转让承包林地内林水的损火,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转让承包的费用支付
1、转让承包费按元/亩计算,以转让的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林权证转让登记好时支付价款的%,余下的价款在月内支付完毕,如未按时间付款,其林权证作废。
3、所有转让林权登记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双方就费用支付和办理登记均不得违约,如果一方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的违约金。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2
发包方:**村**组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位置:
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
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该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 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张家岭、看牛岭、黄竹冲岭的林地转让让给乙方种植。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ft=,+0,]1:[ft=,+0,]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的界线为准。
2)、总面积亩以实际承包面积(结算租金面积)亩。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到现场测算。
3、甲方的林地转发包给乙方后,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变。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内经营的作物及所营造之活立木未达到经济主伐年龄或砍伐指标或市场木材过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毕的,允许延长承包时间,延长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不计承包年限,延长时间超过三个月的,以原承包金为基数,按实际延长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费,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半年。
5、承包费的'支付:
1)、从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给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给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与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时,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纳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开始乙方继续向甲方交当年的租金,以此类推交到租期期满。
3)、乙方交承包金时,甲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残林、竹、经济林或其他作物在签订本合同且获得林木采伐证后 天内要全部清理完毕,砍伐手续及费用由甲方负责。超过 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不处理清楚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种植物包括其他附着物,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7、甲方现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区公路、乡村公路、便道等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坏。经过相邻村屯的各种道路出现阻塞和破坏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8、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发展,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所占用水田及损坏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双方维护,不得毁坏。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果树、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权在林地种植绿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绿化苗木时,有权根据苗木规格要求取相应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11、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
②、承包期内,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设施,或毁林活动,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损失款项可从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属其他方的责任的,甲方有权协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赔偿乙方的损失。
③、承包期内,不得有任何损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为。
④、林地发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开矿、开石、葬坟(如特殊情况,甲方本村个人村民确需葬坟的,原则在占地面积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旧坟,按原有的主权架保留(其范围从坟圈边线出2m内),不计入承包林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 ⑤、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清苗补偿,搬迁费,一切建筑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发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发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责任:
①、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指数造林。
②、搞好林、农作物的经营管理,林、农作物的销售按规定缴纳税费。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与第三方因承包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不能解决人。
3)、乙方承包地超过60%以一被国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权后,两年满尚未进行造林的。
5)、乙方超过 年没有支付林地承包费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条规定处理补偿金;国家未征、占部分作物归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处理完该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承包时,乙方必须在[ft=,+0,]20天内将地面所有作物处理完毕[ft=,+0,],超期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图(盖骑缝章)。
[ft=,+0,]16、承包期内,如甲乙双方的法宝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满为止。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监证方:
乡(镇)林业站:
(章)代表:
本合同经办单位(盖章):
合同经办人(签字):
林地承包合同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________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
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冬季锅炉安全、顺利运行,明确乙方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供暖系统运行服务,甲方将锅炉运行工作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甲方采暖锅炉及南院家属区供暖系统的运行、维修和保养等,保证冬季正常供暖,使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
二、合同期限
自年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证锅炉设备的定期检验,压力表送计量检验所校对,保证其准确无误。
2、保证司炉工持证上岗,熟悉各种设备的性能,遵守各项守则及规章制度。
3、保证供暖期间每天负责巡查各种设备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保证供暖期间按时做好水质化验记录,使软化水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并保证随时补水。
5、保证供暖系统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告)。
6、保证及时接收锅炉燃料并保证接收质量。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证乙方正常出入院区大门。
2、提供司炉工值班室。
3、提供维修必要的工具、配件(清单及要求见附件)。
4、对乙方司炉人员工作进行监督。
五、合同金额 大写:
元整,小写:元整。
六、付款方式 甲方于锅炉运行后____月内付3000元,供暖期满后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违约金为合同总款的20%;
2、本合同有效期内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地方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8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东至,北起写,南至。共计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XX,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村委会
代表人:(盖X)
乙方:(盖X
林地承包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
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承包林地地点:村组,小地名:;林班/小班:;树种:;面积(公顷):。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从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
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
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
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
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
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甲方将位于____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东____区15座(每座大棚占地1.5亩)蔬菜大棚承包给乙方以下是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1、承包限期为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座大棚应缴承包费3000(叁仟圆整)元整。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租金0元其余____月份之前付清。
4、甲方蔬菜大棚位于____县白音特拉乡蔬菜基地。
5、大棚仅限于种植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他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拆除,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要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在承包期限内大棚的`一切维修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自然灾害)。
7、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回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不予退回。
9、乙方承包大棚后在生产种植中浇灌所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己承担。
10、甲方不插手乙方关于经营销售的任何事项。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份当作备案备案。双方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正式生效,有限期限为承包期限。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方式
林地承包合同11
甲方:xxx林场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荒山,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外商投资造林管理办法》和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及政府有关鼓励和规范种植经济林等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了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责任山林地约亩,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桉树、油茶等经济林的经营管理使用。该林地位于村、四界地限是:南至,北,东至,西至(以林地实地造林面积、附图和林业站核定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使用年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1、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向甲方缴交每年每亩元承包费(其中村委元管理费,林业站技术指导费元);实际承包林地面积亩,总承包金额为元,大写:。
2、乙方缴交承包费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前,以现金形交清当 年 月 日至下一 年 月 日止一年的承包费。
3、承包采取逐年缴交的办法。乙方如下依约缴交承包,不得采伐,逾期支付承包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林地范围内的林木和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
第四条: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取得合法的林地所有权,界址清楚。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乙方的合法承包权利(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该林地的林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及村民小组会议通过关于同意发包林地使用权决议的委托书备存)。乙方承包林地后,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对发包的林地拥有所的权,若出现林地权属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2、乙方在承包资格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基地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年度造林计划由乙方自行制定,年度采伐计划由乙方报告当地县级林业局批准后实施。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禁地不受他人侵害。应主动有责任做好防止盗砍滥伐林木和防止山火,林地纠纷等工作及案件的调处,有责任协商处理乙方与当地村民出现的纠纷。乙方应允许当地农户在承包经营林地上建坟(首先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但林木要按林业部门的估价进行赔偿给乙方。
4、现有通往林地上的公路网络(包括村道、山道)及防火等设施,乙方有权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林区公路网络、防火及水利设施的损毁,乙方应予修复。
5、乙方在承包存续期限内,有权建设为林业生产、管理配套的设施;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造林基地投资建设的权益。如果修建林区新的运输道路网、护林设施和其他直接为林业配套的设施而占用或征用基地周围的土地时,甲方应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该项目的建设,并协助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由此增加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应维持基地周围村庄群众原有饮水设施,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原有饮水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复(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除外)。
7、甲方应为乙方护林防火提供现有设施的技术条件,当山林发生森林火灾时,甲方应及时报警并发动群众全力扑救,救火人员工资,乙方适当补助。
8、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延期,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给乙方承包。如承包面积内有未砍伐的树木,乙方无偿交还给甲方。
9、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和政府征地,由甲乙双方与征地单位共同协商,土地及原有设施补偿按国家标准全部归甲方所有,林木及新增设施补偿归乙方,征地后按实际面积重新核算承包面积,计算承包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林地内林木的减产或绝产,经双方查证核实并报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核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林地承包款。
2、本合同自承包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因国家和政府总体规划、建设的需要)如甲方擅自中止合同,按乙方造林总成本至倍赔偿乙方损失。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4、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同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林业站、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______,西至______,南上至______,北下至______,面积约______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
二、承包期限
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
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
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
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
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
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
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
五、受益原则
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
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分成采脂款。
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______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比例双方分成受益。
六、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___年内有效。(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县林业局、______镇人民政府、______村委会、______县司法局公证处各送一份存档备查。
八、双方签字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组长(签字):______
签证单位:______
石羊塘镇政府(签章)签证人(签字):______
老虎岩村委会(签章):______签证人(签字):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二、管护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森林管护工作需要,承包森林管护任务。
第三条乙方从事森林管护工作的范围及林地资源情况:甲方划定林班(村)工作区(组)亩给乙方管护,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有林地亩,灌木林地亩,未成林造林地亩,其它亩。森林起源,郁闭度。
第四条乙方对甲方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进行管护,其主要责任是:
(一)广泛宣传与天保工程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
(二)制止偷砍滥伐森林和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行为,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三)负责森林防火巡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上级报告情况;
(四)及时发现和报告森林病虫害情况;
(五)阻止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情况;
(六)阻止人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及林下植被。
第五条乙方在进行森林管护时必须按要求做好巡山记录,它是支付管护费的重要依据。
三、管护工作报酬
第六条乙方管护工作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后,甲方总共应支付给乙方管护承包费__________元。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应得管护承包费的90%,剩余的10%待全年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工作纪律
第七条如果乙方违法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五、奖惩
第九条按照《安县天然工程森林管护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发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一条当事人依据第十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林权证登记面积为 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 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 、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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