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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时间:2023-08-21 11:15:4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签订合同[必备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签订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签订合同[必备5篇]

签订合同 篇1

  首先,要看你是找房产中介还是自己找的房子了,如果找房产中介的话,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房租来看这套房子值不值这个价,因为中介方一般都会按房东给的价格多报的,所以你自己要小心点,不要被蒙了,尽量往低的租房价格走,因为中介房心里有底的,就算你给的价格太离谱了,他们也会帮你另外找房子,因为他们要赚钱嘛!

  租房时如果你已经看到满意的`房子,这时打算跟房东签定“租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租房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4、签合租房同时要出具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原件(是用来看的),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一份,委托书(如果不是房东本人的情况下)。再有就是两份“合同”,这样差不多就可以。

签订合同 篇2

  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

  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监理概念模糊: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3.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4.权利义务不清: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因为施工项目的增减或其他因素,须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与此相关的工期、工程预算及图纸都要做出变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6.材料供应不做确认: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

  7.工期约定:一般情况下,简单装修1 00平方米的房间.工期在35天左右.而装饰公司通常会把工期约定为45—50天.即便如此.延期交工也时有发生。在合同中约定工期.能促使装修公司早些完工,以免耽误八住。

  8.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中期验收时缴纳35%.完工时缴纳5%,这种付款方式会使消费者在工期过半时就支付95%左右的装修费用。如果装修后期出现问题,很难在钱上制约装饰公司。所以.业主最好把首付款压到30%、中期款30%.而且中期款并不能简单地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而应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墒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9.砍价:装修报价单有一定的打折空问。只要业主强烈要求,装修公司为了签单都会给予适当的优惠。

  10.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通常为增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线路.等等。这些项目在完工时都是要费用的。如果这些项目的单价未再签订合同.等到开工后就只能由设计说了算了。因此.装修报价单应当越详细越好。同时在装修合同中应对增加项目的比例和单价范围进行一定的约定。

  11.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会用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时,水电费加起来也是笔不小的支出.这笔费用由谁支付,应该在装修合同中注明。

  12.按图施工:业主一定要严格要求按照自己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可以要求返工。但切不可自己随意改动图纸,以免成为装修公司“业主增加施工项目”的依据。

  13.保修条款:家庭装修主要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难免会有一些细碎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当担负实施责任。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对保修时间、范围、责任等进行约定。

  14.监理:家庭装修是由多个工种完成的.而且各工种既相互影响.又各自为政,这往往会出现一些衔接不到位的问题,监理就是防止、解决此类事情的重要手段.所以,合同中应约定监理或质检到施工现场的次数,最好每隔2天到场1次。

  15.多谈条件:所有的装修合同都有一定的协商余地,业主只要坚持.就可尽量多谈一些合同的细节条款.从而给自己多争取些权益。

签订合同 篇3

  签订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八点:

  一、检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千万不要和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人谈家装工程)

  一个合法经营的装饰公司,营业执照是必要的。现在很多公司都开设了分支机构,对这样的公司您还应该检查对方是否有法人委托书。至于人常说的资质证明,只要您的工程不是大得惊人,没有必要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一般家庭装修、装饰公司有四级资质足矣。

  二、检查装饰公司的设计方案资料是否齐全(如果签订家庭装修合同时,需要的资料不齐全,需要开工以后再补齐,也许从这时起,您就给自己下套了。)

  可以开始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了,首先,应该检查装饰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应该尽可能齐全。那么,应该包括哪些资料呢?

  第一,一个完整的家庭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设计图纸应该齐全,它应该包括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等;可能有人会问,“必要”是什么意思?这里所说的“必要”就是,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没设计的部位就不需要图纸了;此外需要审查设计图纸的诸因素是否齐全,这几个因素包括图纸的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有缺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

  第二,审查工程预算是否已经按照双方约定的做好,把缺项漏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做好。

  第三,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对于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应该十分明确。

  第四,为保证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合同当中施工工艺的说明应该占有重要位置,而不应该像目前一些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时那样,对材料重视,对工艺忽视。

  三、不要急着签合同(没有进入签订装修合同的阶段千万别着急,否则后面的麻烦比前面还会多!因为隐患都是自己留下的,到时候谁也解释不清楚。受损失吃亏,哪样也少不了)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在家庭装修的谈判过程中签合同之前往往比较仔细,节奏也比较慢;但是一旦这个过程接近面临签合同时,消费者就开始急躁,希望尽快和装饰公司签合同,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这样的消费者一般都有这样的想法:用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就是这个吧!这样多少给人有点撞大运的感觉。在此建议您,前期多用些时间,后期的烦恼才会少一些。所以这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您与装饰公司之间有关价格、材料、施工方案等等,是不是还有没搞清楚的地方?心里是不是还有一些疑虑,但是又说不大清楚的'地方?合同网建议您,先回家去,把装修的事情放在一旁,两天以后再和装饰公司的设计师探讨,到那时,大脑思路也许就会变得十分清晰。

  四、预习装饰公司提供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您和这份家装合同如果是生面孔,签合同的时候就难以保证不出错。)

  如果消费者不了解这份合同的内容,反而可能给自己留下隐患。所以,建议您在签合同之前,先把合同拿回家看一天,心里有了“谱”再回来与装饰公司签合同。

  五、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约定条款

  曾经有一个装修过房子并且有被骗感觉的消费者说过,他在与装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被对方用某个理由支了出去。等他回来的时候,合同内容已经填好,就等他签字,等发现问题,一切都晚了。所以,这项注意特意把没有实际内容的“共同填写”拿出来,算是给还没有签装修合同的消费者一个小小提示。

  六、合同中的几个关键项

  对北京市通用的家装合同,作者认为有下面几个条款在填写时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合同甲乙双方合同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填写清楚。有的家装合同,在委托代理人、工程设计人以及施工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上都仅填写公司的电话,这是不够的,一旦工程发生问题时,找对方公司能够管事儿的人就成为大问题。

  第二,“合同第九条———质量标准”,大家都认为工程质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如果希望过低的报价选用过高的质量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足以满足我们大多数消费者的要求了。

  第三,关于分阶段验收的问题,由于家庭装修的特殊性,我们随着工程的进行对工程进行验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数家装合同把验收阶段分为———隐蔽工程验收、饰面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划分是正确的,各阶段具体到工程上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解释,并且需要有一个时间表。

签订合同 篇4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现针对贵司签订的有关委托合同,结合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提出以下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当事人条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

  二、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遵守委托指示、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依法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设定受托人的报告的义务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如下内容:受托人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时,应当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委托事务的办理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

  3.转移利益与权利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4.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托人不办理委托事务或疏于必要的注意,应承担过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听从委托人的指示、不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及时将有关权利和利益转移给委托人,应视为对委托人财产权的侵害,既可能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所谓受托事务所必需的费用,是指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为了达到委托人所追求的结果而必须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至于支付多少必需费用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当事人双方应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予以决定。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支付报酬并不以受托人成功地处理受委托事务为要件,但若有特别约定时,应从其约定。而委托事务的处理,虽不以处理成功为必要,但一般都须处理完毕,委托关系方为终止。 3.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非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得向委托人请求赔偿。委托人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如因其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四、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报酬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的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五、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六、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将违约责任写具体,最好把对方每项义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都分别写清,以钳制对方,使其正确、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诉讼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争议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的表述视为没有约定。

  仲裁方式,需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方可申请仲裁,且约定的仲裁机构必须明确,如明确约定“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诉讼方式,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议贵司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争议解决方式。

签订合同 篇5

  装修合同签订时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6、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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