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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

时间:2023-08-22 10:48:1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分包合同【合集】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分包合同【合集】

分包合同 篇1

  发(总)包单位 (甲方)

  承(分)包单位 (乙方)

  根据 工程需要,将4S店的停车场的回填土发包方(以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回填土总量

  二、承包内容:

  2.1地外、内运输所需的便道或钢板铺路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3.1土方回填按实体方量计算,综合单价为/m3(不含税金)。

  3.2乙方采用包。

  四、工期:

  4.1乙方应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及甲方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经双方协商确定

  工期暂定 2 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开工时间

  为20xx年 月 日。

  4.2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回填。

  4.3如遇

  ①设计变更;

  ②业主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

  ③由于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未按时进场等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的,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业主办理有关工期签认手续(属乙方施工部分的,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资料,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未取得业主、监理签认工期,乙方必须按原经甲方审核认可的工期执行)。

  4.4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按总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处罚以外,甲方可按分包工程总价每天 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则由甲方承担总合同的罚款内容。

  五、质量:

  5.1按总合同的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或企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为 合格 。

  六、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名单:

  甲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2经协商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双方协商解决。

  7.3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进行有关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说明资料报送时间的要求以及罚款的依据和相关的现场管理规定,并提供施工作业条件。

  7.4甲方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有权进行检查,若达不到要求时可责令其返工,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书时,应无条件执行,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但最终的等级评定应以业主、监理、质监等部门验收评定为准。

  7.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直至下令停工整改。

  7.6乙方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项目班子的机构名单、办公场所、职工住房及相应的临时设施需用计划,并做好开工前的生产准备。

  7.6乙方进场后应严格按照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工完场清,随做随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及宿舍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8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规程、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规定,完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7.9对产品的保护,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义务和责任,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对产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凡造成对方产品破坏的应按损坏产品价值2倍予以赔偿。

  7.10乙方必须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将应交纳的各种保险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险。

  7.11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材料供应商出具欠款说明,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12乙方自备挖掘机、运输车辆及一切与土方施工有关的施工器具,挖掘、

  7.13如乙方在将土方运进了本工地大门以外,必须遵守南宁市的卫生管理条例,遵守国家及南宁市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的交通管理条例,所发生的一切违法、违章行为并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工地大门以外(或道路上)所发生的一切违反南宁市卫生管理条例的事件或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所产生的罚款及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

  7.1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为其土方施工相关工作人员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基坑内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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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5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在回填前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地面标高以及在回填完成后与甲方共同及时确认完工的实际方量,并及时向甲方申请付款。

  (2)乙方在夜间进行土方施工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足够的照明灯具。

  (3)乙方需按南宁市市政要求设置有壹个或壹个以上洗车台,自带洗车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帮助维持市容市貌的清洁。

  (4)乙方在土方施工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跟踪进行土方开挖质量控制。

  7.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清洗车辆的场地。

  (2)负责提供满足夜间土方施工的照明灯具,并派出电工跟班。

  (3)负责派出壹名以上施工管理人员随进度控制回填边界及场地标高。

  7.22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和领导,有权制止乙方在本项目场地内施工中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和领导的现象,情况恶劣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更换新的施工队,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作废。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现行的交通、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违章作业行为。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都应认真履行。

  8.1甲方在最后结算时不按期付款,则按未支付余款的每天5‰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按甲方要求进行回填,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多次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的,甲方有权选择另外土方施工队进场施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甲方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扣除。

  8.3 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三天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场施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工过程中,擅自中途退场并且未组织机械再次进场施工,此情况作为乙方自动退场处理。

  九、付款方式与结算:

  9.1按月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款,甲方在乙方最终完成了全部土方开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壹拾伍天(15天)内结清全部款项。

  9.2乙方必须遵守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有关协议中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乙方在每月23日向甲方报送实完工作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的进度报表后,应在一周内核实确认后签字,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支付给乙方,(如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属甲方责任)。

  9.3乙方所拖欠的人工、材料等费用应及时支付,如因此而发生的诉讼,法院查封甲方帐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依照法院判决书应付的款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十、争议:

  合同在履约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1.1凡属甲、乙双方在以上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可在此条款中协商制定。

  十二、合同的签订:

  12.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发(总)包方(盖章) 承(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 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四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第五条 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

  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

  发包人、承包人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第八条 采用建筑面积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规范、工作内容、调整因素等。

  第九条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第十条 发包人、承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价款内容明确约定:

  (一)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工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约定;

  (二)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约定;

  (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幅度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幅度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上月劳务作业量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

  日;支付时限从完成审核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日。

  第十二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劳务作业验收的`时限,以及劳务合同价款结算和支付的时限。

  二、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数据申报应当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

  第十五条 发包人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二)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

  (三)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

  发包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在京施工人员发生变更的,承包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变更人员信息。

  第十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发包人应当自签订解除协议之日起7日内持解除协议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备案手续。

  解除协议签订前,发包人不得允许其他承包人进入现场对此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进行施工。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从业能力。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设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发包人可以通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承包人填报的合同履行数据进行查询,如认为存在异议,应向承包人提出,承包人拒绝更正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据实反映。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50天。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机具、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包辅材(焊条、胶、钉等、油漆除外)。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造价:

  五、工程款的支付

  1、施工队进场三日内付施工队合同总价的30%。

  2、整体钢架安装完毕由公司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3、整体屋面板及墙板安装完毕后由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全部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5%

  5、合同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一年保修),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施工队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及时维修,否则将重罚。

  六、工程质量标准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执行总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的规定。

  2、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按总包合同执行。

  七、工程管理:

  1、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乙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对于现场的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承包范围:

  (1)、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每天严格及时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的标准。

  (2)、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以及周四晚的工作例会。

  (3)、按时完成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内的清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废品搬运到指定的废品堆放地点。

  (4)、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认真完成应该完成的各项工程检测调试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将不服从管理的个人和分包方清退出场,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6)、严禁乙方的各类人员以各种方式威胁恐吓甲方人员,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到5000元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清退出场,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如遇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合格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6、乙方应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类罚款。

  八、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甲方与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九、保险与安全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有关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费用自理。

  4、严禁在甲方提供的宿舍内男女混住,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责任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乙方内部出现问题,并已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展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乙方不服从管理被甲方清退出场除外),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数,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争议解决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该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明确的条款参照总承包合同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xx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因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因此而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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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第 4 页 共 6 页

  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分包合同 篇5

  承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x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

  (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

  (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一)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

  (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和义务(二)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

  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

  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

  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公司或者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的工程,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顺利完成该工程施工任务,经甲方考察决定将该工程的水电劳务分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川省劳务用工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双方商议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插座设备安装、照明部分管道预埋、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电线电缆的敷设、电缆桥架的安装、网线安装、VGA线安装、,(所有线材穿PVC管道)承包性质。

  包工不包料,本工种施工所需工具(三脚架、车丝机等)均由乙方自理。

  二、质量等级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省级优良标准。

  三、结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按图纸内建筑大约面积20xxM2(以实际施工量为准),综合造价为(20)元/M,本工程总造价计大约人民币(元),本工程造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施工过程中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进行调整。工程款的支付采用按月进度支付的方法,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支付,全部工程量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考虑本工程实际施工工期较紧,施工时将采用非间断流水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劳务人员,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下一工序能准时开工。当工期遇春插、农忙或时节,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组织好工人,非甲方同意休假,乙方不得擅自宣布放假,且节假日、春插期间施工不得要求增加补助费用。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场地、用水、用电,住宿工棚,垂直运输设备)。

  2、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并提供施工用图纸一套。

  3、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向乙方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测量定位,放样,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及时转达并下发书面变更到班组。

  5、提供乙方水平运输翻斗车一部,负责提供材料的垂直运输设备。

  6、确保施工用材料及时到位。

  7、合理组织流水作业,协调乙方和其他班组之间的关系。

  8、确保严格按合同相应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

  1、乙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相应的施工人员及劳动力。

  2、乙方应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认真熟悉图纸,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及时将工程技术、质量交底及操作要求传达给操作工人,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行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

  3、加强班组内部质量自检实行预检工作,班组长应积极配合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应坚决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积极配合其他班组进行交叉作业,服从施工员的调度,加强做好对已完成工序的成品保护工作。

  5、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计划材料的使用,加强对本班组使用的材料进行管理,严格控制材料的损耗,对本班组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配合项目顺利完成工程。

  6、乙方应确保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无故扣留、拒付工人工资。

  7、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为操作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对一切因违规操作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负责。

  七、质量控制措施

  1、线管预埋必须畅通,不得出现堵塞现象,砼浇捣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跟班作业。

  2、所有有关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技术交底均为本协议的附属条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3、乙方必须加强工程质量质检,对质量隐患应安排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对施工技术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未及时整改的或因乙方操作原因造成监理部门发出指令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

  4、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所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对需返工部分工程量进行返工直至质量达标为止。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行工地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传染病者、癫痫、精神病史、痴呆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若因为违规操作,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安全保护设施不完善,安全器具提供不到位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误工费用。

  4、乙方应大力配合甲方作好现场文明施工,组织工人搞好生活区,食堂,厕所的卫生,保护好甲方提供的一切劳保及生活设施,对施工现场应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尽,现场整洁。

  5、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外出工作证等。

  6、不准在施工现场内打架闹事,赌博,不得擅自进入项目部现有工作区域,若出现违纪现象,其后果自有乙方负责。

  九、奖励与罚款

  1、工期:

  乙方应按合同提供合格的劳动力,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作人数达不到本工程施工要求人数,甲方将按80元/人给予处罚,并有权调派人员进行施工,调派人员工资按市场工资的3倍计算。乙方必须严格按分段工期组织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相应顺延。若前期分段工期延误但由于乙方在后期的施工过程中的合理组织确保了工程的总工期按期竣工,分段延期罚款可按罚款额的100%返还乙方。

  2、质量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质量标准要求,项目部将按工程总造价的5%给予处罚(含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有关质量方面的处罚性罚款)。对不合格部分项目属乙方施工内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3、对安全规章操作,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4、现场标准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进行奖罚(另附项目部现场标准化管理条例)。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无法组织能满足需求的施工人员、安全质量管理混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后即刻生效,具有等同法律效率,待工程结束工程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施工现场

  签订时间:

分包合同 篇7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主要以集团公司已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部分地区公司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文本中关于词语定义的内容各地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五、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

  目 录

  1.总则 3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

  5.合同工期 4

  6.合同价款与结算 5

  7.材料设备供应 7

  8.双方权利义务 8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1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11

  13.保密 12

  14.权利瑕疵担保 12

  15.对外关系 12

  16.保险 12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13

  18.不可抗力 13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

  20.违约责任 14

  21.争议的解决 15

  22.通知 16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4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5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6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7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8 总包合同:是指承包单位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1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2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工程分包方式和范围

  4.1分包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4.1.1专业工程分包

  4.1.2劳务作业分包

  4.2分包范围:

  5.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阶段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 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业主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5.2.3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业主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5.2.4 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5.2.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 元(大写:——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业主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的因素

  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2.2招标工程甲方或业主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2.3价格调整的其他因素: 。

  6.3价格调整的依据

  6.3.1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6.3.2本工程为 工程,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2.1 安装工程(包括与土建工程配套的安装工程),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2.2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适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定额与费用标准。

  6.3.2.3 公路工程适用《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xx)、《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2.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照套用 。

  6.3.2.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按业主的拨款情况向乙方支付除合同价格10%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外的工程进度款。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进度款后15天内,依据甲方审批的乙方进度款支付材料向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没有填报工程细目的单价或价格,则甲方将不支付这些细目的费用,并认为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的价格中。乙方提供甲方审定数额合格的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4.2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追加合同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4.3其他结算方式: 。

  6.5 其他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分包工程,在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的技措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6.5.3甲方有权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审查,定额包含的不应再编入预算。

  6.5.4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乙方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安排解决工作量或补偿待工人员人工费,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的,甲方不负责。

  6.5.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到货后24小时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除本合同7.1.1条规定以外的分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 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应负责自行运输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妥善保管。

  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设备无合格证明或经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7.2.7如甲方不能将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业主供应)运到施工现场,可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保管,运输费、装卸费及保管费按 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

  监理单位更换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甲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3 乙方委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4甲方义务

  8.4.1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应由甲方办理的证件、批件。

  8.4.2 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安排,全面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8.4.3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提供部分施工机具和运输条件时,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8.4.4按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乙方参加业主方图纸会审;按时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8.4.5 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具体费用由乙方承担。

  8.4.6 组织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8.4.7负责与业主进行分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8.4.8其他约定: 。

  8.5乙方义务

  8.5.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按施工组织总设计安排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参加甲方的综合平衡。

  8.5.2 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措施、材料供应计划等施工技术文件。

  8.5.3 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编制分包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计划。

  8.5.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损失,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8.5.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时向甲方提交每月工程计划、当月已完成工作量统计等各种报表。

  8.5.6 遵守业主和甲方有关的'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接受业主或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8.5.7 确保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就分包工程质量与甲方共同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8.5.8乙方应保证其工商营业执照及各种资质的真实性,如发生借用第三方的相关证件导致权利纠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8.5.9 其他约定: 。

  8.6 甲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暂停乙方在本合同下全部或任何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暂停对工作的进一步实施,并应在上述停工期间,照料需由乙方监管的所有在建工程及业主/甲方财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通知终止暂时的停工,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立即恢复履行其义务。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停工使乙方延误其工作的实施,各方应对上述延误对进度的影响和必要的停工、复工费用进行协商,并在考虑上述延误后进行调整。

  9.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9.1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套,非标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 套、中文图 套、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通知业主,待解决方案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商,工期相应顺延。

  10.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本分包工程验收按适用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执行。甲方与业主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小时内未验收的,乙方可顺延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验收合格 小时后,工程师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或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业主、甲方和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业主,由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或业主组织,乙方配合进行,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10.4.3其他约定: 。

  10.5竣工验收

  10.5.1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分包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交工的凭证;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返工或修理,并负担全部返修费用。

  10.5.2甲方收到验收申请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但甲方根据业主对主体工程的竣工验收安排,通知乙方顺延验收日期的除外。

  10.5.3甲乙双方对分包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在总体工程验收时对分包工程所应承担的责任。

  10.5.4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在工程交(竣)工后 日,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程交(竣)工资料一式 份。

  10.6 工程接收

  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工程交接手续。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承担其照管责任。并负责工程的维护、保养、维修,但不包括需由乙方完成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的工程部位及其区域。甲方也可委托乙方对验收合格的分包工程进行照管,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处理。

  10.7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甲方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见附件2)。

  10.8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审核,报经业主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其节约部分的比例分成由甲方会同业主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采取新工艺、新技术等措施实现的节约部分归甲乙方所有,具体比例由双方确定。

  10.9其他约定: 。

  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建设工程分包HSE合同》执行。

  12.技术成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权属按下列 种方式中执行:

  A、甲方所有。

  B、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C、甲乙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

  D、甲乙双方与业主协商成果归属及收益比例分成,并达成协议。

  13.保密

  13.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13.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业主、其他专业服务队伍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其他约定: 。

  16.保险

  16.1乙方应为下述事项办理保险,保险期从开工日期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16.1.2 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的损失或损坏;

  16.1.3 乙方的雇员的意外伤害;

  16.1.4 施工现场第三方责任险。

  16.2 保险额度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如果业主为工程、工程设备和材料办理了工程一切险,但乙方应负担该保险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在开工日期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16.3所有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或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如果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甲方可以办理本应由乙方提供的保险,并从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如果没有应支付的款额,则已支付的保险金将成为乙方的到期欠款。

  16.4在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抄送业主,乙方应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和业主。如果由于乙方失误和疏忽造成理赔的失败,甲方有权评估上述损失或损坏的费用,并从应支付或将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17.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18.不可抗力

  18.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合同变更

  19.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调整的,应经业主同意。

  19.1.2总包合同变更涉及本分包工程的,甲方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

  19.2本合同可因以下因素解除:

  19.2.1总包合同的解除

  19.2.1.1 如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

  19.2.1.2 因本合同第19.2.1.1款原因解除分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等必要支出的费用。

  19.2.1.3 在本合同第19.2.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按实际采购价格(或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9.2.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19.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9.2.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根本无法履行。

  19.2.5依本合同第5.2.5款,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9.2.6其他

  19.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0.违约责任

  20.1甲方违约责任:

  20.1.1未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2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相应顺延工期。

  20.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0.1.4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20.2乙方违约责任:

  20.2.1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 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行为对整体施工进度已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将其未完成的工程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并与乙方解除合同或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0.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总体工程质量事故隐患,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 。

  20.2.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私自与业主就本合同项目达成协议,或直接接受业主指令,损害甲方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4乙方未用其本体员工进行施工,而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2.5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0.4 如果乙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且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则现场的所有材料、乙方拥有的设备、施工机械、临时工程可由甲方留置。甲方有权为继续实施该工程之目的允许其他乙方使用。在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所有扣押的乙方的物品自行估价,在甲方自行或雇佣他人完成该工程并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款项后,将剩余的款项(如果有的话)退还乙方。

  20.5因主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将自动解除或终止,乙方不得主张任何索赔。

  21.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21.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 仲裁规则在 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21.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22.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23.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3.3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约定如下: 。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3.4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3.5其它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的恒大影城的砌体分项工程人工委托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砌体工程(包括过梁、圈梁、压顶、构造柱、卫生间、上翻沿、电梯井道、内外墙、装饰墙柱体等)。

  2、各种砖的润砖,现场二次转运、多次转运,包括各楼层装车、下车、水平、垂直运输(各种砖、砌块均以立方米计)。

  3、配合其它乙方留槽留洞及其抺灰前的补槽补洞。

  4、砌筑脚手架的搭拆及各种材料搬运,并按指定场地堆码以及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

  5、所有墙体拉接筋、构造柱、过梁、门窗套筋、腰带筋的植安。

  6、每日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现场文明施工管

  7、砂浆搅拌机(350型,持证的`机操人员)及所有的工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构造柱、门窗加强框及腰梁、过梁等所有二次结构的浇砼。

  9、砂石隔筛。

  二、分包方式:人工费分包。

  三、分包单价

  承包综合单价为 元/m(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照明及施工工具费、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税费、辅料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价款的支付

  1、甲方次月支付给乙方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

  2、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至70%。

  3、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至80%。

  4、抹灰工程完成后,工人工资结算完毕,工人退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工程款项。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主体验收合格抹

  六、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接受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进行自检,在得到甲方所管工长的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进行样板砌筑,经各方联合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未进行样板砌筑,未验收合格直接进行大面积施工,罚款5000元/次。

  2、施工过程中不得有干砖上墙,若发现一处50元/匹;砂浆饱满度要达到90%以上,若未达到要求罚款500元/次;墙面垂直度要小于或等于3mm,平整度要求小于或等于5mm,若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处;乙方立即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负。

  3、砖砌体应原浆勾缝,甲方根据进场施工的样板进行验收,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七、工期要求

  1、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施工进度必须按时合格完成,由于乙方施工不当,人员不足等原因拖延工期一天罚款2000元,进行累计处罚。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期进度,保证足够的技术工人及小工满足施工进度需求,若乙方达不到工期要求及质量

  八、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3、乙方自行解决砌筑及二次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所有的机具(搅拌机、振动器具、材料运输车等),施工工具(铁锹、手锯、扳手、铁锤、线锤、施工线、砌块切割打磨工具、铁丝、钢钉、扎丝、水平尺、卷尺、铝合金靠尺、匹数杆、灰桶、灰刀、安全帽等),施工照明线缆、碘钨灯、三级照明箱体等,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并保证通信畅通(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500元处罚乙方。

  5、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要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6、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及55岁以上的超龄工人。

  7、乙方必须为进场的工人购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资料交项目部备案。

  8、乙方在施工中禁止使用砂浆王。

  九、安全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文明工地检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整改。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砖按5元/匹,砂、灰浆2元/斤,模板100元/张,木方20元/米,钢管20元/米,扣件10元/个,φ10以下(含φ10)长度1米以下(含1米)的钢筋50元/根,φ10以上长度1米以上的钢筋200元/根,现场估量处罚,如不及时安排人员整改,甲方将另派人员整改,工资加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人员不得在宿舍或施工现场生火、煮饭,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随意大小便,否则罚款500元/次。

  3、甲方提供给乙方现场民工宿舍,每间住8人,若有其他要求自行解决,乙方人员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4、乙方人员若损坏甲方的财物,按原价的双倍赔偿。

  5、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违规操作、疾病、非正常生产场地、非正常生产工作、其他的生活及其他的社会活动,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人员自行承担。

  十、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保证施工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若出现任何意外作含伤亡事故,5万元内(含5万元)由乙方自行承担,5万元以上保险报销后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50%,其余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定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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