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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8-25 10:32:3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10篇[实用]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装合同10篇[实用]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关于小区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发包一事,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水电消防安装工程。

  二、工程位置:巴州区印盒路。

  三、承包内容:(材料及工资)

  1、设计施工图中给水加压泵之后的所有给水管道、建筑主体内的所有排污管道。

  2、施工图纸内的防雷工程。

  3、施工图纸中配电柜之后的所有电气工程。

  4、所有的水、电、消防工程按图施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工程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2、计价方式:按四川省20xx年清单定额组价计价。材料、人工费的调整按当地颁布的调差文件执行。

  3、乙方完成本合同总工程量以施工队伍垫资到±0到四楼时,甲方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款,以此类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下余工程款预留保修金后在一个月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个月内全部支付。

  五、质量标准

  本合同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并承担费用。

  2、提供全套施工图纸。

  3、负责解决处理周边关系及场地纠纷。

  4、负责办理好乙方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5、派驻工地质量监督代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监督检查、隐蔽工程作好记载,签证及分项验收;协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全部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2、乙方自行派驻现场施工员,履行施工技术及质量监督职责,做好各项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记录、签证等工作。

  3、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4、乙方自行搭设临时施工用房和材料保管用房,作好安全、防盗、排水工作。

  5、按时向甲方提供书面工程进度报告及各种验收报告和有关检查验收资料。

  6、工程竣工时,整理好所有资料,报甲方备案和验收。

  7、乙方负责该工程的各项检测并承担全部费用。不负担自来水,电力公司的入户、安装和验收费用。防雷检测应由甲方办理。

  8、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9、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落实专职安全员,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因水电安装工程过程中出现的安全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0、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施工任务。

  11、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本项目管理模式履行本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部节点控制。

  12、必须严格履行工序程序,积极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电预埋未到位而影响其他工序的施工。工期应与主体工期同步,安装,穿线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种的进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3、接受甲方监理,对生产安全、质量、工期监督。

  14、乙方必须经常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社会治安教育、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违章作业、聚众闹事的事态发生。

  15、乙方必须做好班前安全质量交底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创优质争高速,为企业树形象争荣誉。

  1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符合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消防由乙方全权负责验收合格。

  七、工程进度

  随主体工程进度,工期随土建工程工期延迟60天竣工。施工工期进度与土建同步。

  八、开工时间

  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九、税、费

  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扣。

  十、竣工验收:

  1、竣工前乙方应向发包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2、工程竣工后,双方办清工程结算,按总价的1%预留保修金,余款甲方一次性结清。

  十一、工程保修

  1、按照《建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工程在法定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隐患和重大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对本工程按法定的保修年限内进行保修,竣工验收年后付清乙方预留的保修金。

  3、若业主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人伪损坏的,乙方不予保修,由业主自行承担。

  十二、安全责任

  本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经济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双方签宇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由违约方按本合同履约部分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安全及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整(伍万元整),待乙方进场正式施工时向甲方交纳15万元整(壹拾伍万元整)。在四楼楼面道完混凝土时退还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在十楼楼面道完混凝土时退还保证金10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如果在20xx年3月30日之前,乙方不能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双倍退还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不能在甲方通知乙方正式施工时缴纳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前期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退还给乙方。

  十五、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合肥市华皖门窗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愿为甲方加工门窗,提供厂房、机器设备及操作工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经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 加工内容:

  1、 门窗的框、扇加工包括玻璃制作和装配 ;

  2、 五金配件装配 ;

  3 、严格按照门窗规范程序加工;

  4、 符合产品标准的包装。

  二、材料:全部材料(包括型材、五金、胶条、各种胶、螺钉等所有附件)均 由甲方提供并对质量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对进厂材料按甲方提供的品牌、 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予以验收。

  三、加工依据:加工依据为甲方提供并盖章或签字确定的分格图、节点图和制作尺寸、数量以及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标准进行加工,并严格遵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

  四、加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GB/8814-20xx、JG/T131-20xx、JG/T140-20xx、JG/T176-20xx、JG/T180-20xx标准执行验收。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五、指派 为甲方驻乙方代表,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指导、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六、工期:在甲方提供的加工依据、材料均齐全的条件下,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日之前完成),逾期完成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30%的违约金。若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加工依据等延误,工期顺延。

  七、加工费单价:

  八、付款方式:单项工程窗框制作完成后,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 30% 至乙方、单项工程窗芯制作完成后,再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 50% 至乙方、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支付单项工程合同价 20% 至乙方。

  九、包装:保护膜严格按照包装程序,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包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十、运输: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乙方负责装车并提供发货明细单。 乙方有义务

  为甲方联系车辆、代办运费结算等事宜。

  十一、交货地点:乙方厂内。

  十二、材料用量;材料正常用量以设计定额为准,其中型材以每批加工的优化 下料数据(套

  裁单)为准。允许加工差错和加工质量事故造成的材料损耗 为 5‰(以全部材料总金额计) ;超出允许损耗指标之外的`材料损耗由乙方 承担。

  十三、剩余材料(不包括小 200mm 的料头)由乙方保管,加工完成后交于甲方。

  十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应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施工期间因自身管理原因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

  安全事故,产生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服从甲方单位的安排及协调。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戴安全帽。

  3. 质量问题及解决: 所有质量问题应在货到 12 小时内提出,乙方在安装前解决 。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纠纷解决方式:协商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 至 年月 日。

  甲 方:合肥市华皖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现场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日 期:

  日 期: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甘肃七建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同意将陇南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的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统办3#楼

  2、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

  3、建筑面积:29490.99m2

  二、承包方式和工作内容

  1、包工不包料,自带工具。

  2、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项目,从开始预埋到交工验收。防雷、接地、强电预埋、电气、箱合、灯具的安装;弱电预埋、电气、箱合、线路及全部项目的安装;采暖包括的全部项目;消防、喷淋的预埋安装;雨排、给排水、包括洁具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如:通风、人防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业主认可的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甲方 维护的现场配电线路、和水、电、暖、消防的对外连接、并配合业主单位提供的设备安装。

  三、承包单价

  1、电气工程:20元/平方米。

  2、给水工程:3元/平方米。

  3、排水工程:4元/平方米。

  4、雨水工程:1元/平方米。

  5、消防工程:16元/平方米。

  6、采暖工程:11元/平方米。

  合计:55元 预计:1622000元

  四、甲方对乙方要求

  1、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甘肃七建文明施工(内部)标准≥。

  2、安全施工达到建设部JB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楼内外临边防护不得私自拆除,若发现有拆除而不恢复的,甲方派人恢复,费用从当月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并处费用10倍的罚款。

  4、垃圾及包装当天清理,应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严禁在楼外及电梯井内向下抛投。

  5、楼内不得乱堆设备料,当天剩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入库,若发现乱扔或浪费现象,扣罚当月总人工费的40%。

  6、若发现偷盗现象,扣罚偷盗人员当月全部工资并对其班组处罚2000元。

  7、乙方应对自己的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培训,讲清各施工段的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用品,做到安全规范施工。

  8、对各部位预留的孔洞配合木工班组留置准确,如出现偏差,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己承担。

  9、对自己的成品保护自行处理,若出现孔洞及管道堵塞、成品污染的自己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规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程合格。

  2、工程质量如有不合格处应由责任方返修,由此造成的返工费、材料费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3、若乙方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差,不能适应本工程施工任务需要或达不到质量等相关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班前必须熟悉图纸内容及变更通知,并与图纸变更相结合施工。

  5、工期主体结段必须配合主体各班组,不得拖后。如乙方人员造成的工期拖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熟悉图纸,各施工部位所需的材料应提前10天准确报项目部审批,购进。由于乙方乱报计划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对安装完的.成品应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及污染乙方自己承担。

  8、预埋的开关、插座位置和高度应符合验收标准。

  六、人工费结算方式

  1、乙方按实际出勤每月1-5 号前报项目部按每人每天100元于当月15号前支付。(工人生活费)

  2、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留 5 %保修金外全部付清。

  3、业主变更的增加或减少项目按实际结算。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工作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

  1. 2、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按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要求施工的,有权勒令停止施工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应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技术、提倡行为文明,共建和谐工地,做到我文明我光荣。

  4、杜绝野蛮施工,珍惜材料及别人的成果。

  5、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闹事、打架,经劝说不听的,每次处200-5000元罚款。

  八、质量与验收

  1、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工艺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应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承包的范围内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应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工人的特种作业证件。

  九、保修条款

  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的36小时内到工地处理。如乙方不及时到位,甲方派人修复,费用按修复实际费用的2倍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支付,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全部退还乙方。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能计件的按双方协商的计件工资结算,零工按小工80元/天,大工120元/天结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安装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安装设备规格、数量、价格具体见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设备购买、安装调试费用标的额:

  2.1本合同购买、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本金额已包括税款、运输费及安装人工费及维护费等(大写: 人民币 万元整)。

  2.2 设备购买、安装及调试费的支付方式:

  2.2.1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 65%。余下5%的合同款,作为乙方向甲方履行设备购买、安装、调试以及维护的质保金,该质保金的返还方式,按本合同第6条约定。

  2.2.2 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且发票专用章应与签订合同公章一致。

  3、设备购买、安装调试施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确定,开工日期确定后,乙方购买、安装调试完成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 年? 月? 日,经乙方完工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应及时验收。

  4、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义务:

  4.1.1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材料、零件、工具的操作场地。

  4.1.2 协助处理乙方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3 配合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及时交付验收。

  4.1.4 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购买、安装调试的设备未经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1.5 甲方应指派一至两名人员代表甲方对乙方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进行监理、协助。

  4.2、乙方义务:

  4.2.1 本协议约定安装调试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

  4.2.3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甲方可派上述代表进行配合)。

  4.2.4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特别或单行法规及质量规范标准完成设备的购买、安装调试工作。

  4.2.6 乙方应当自行提供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 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解决食、宿费用、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2.9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0 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 2 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4.2.11乙方承诺并实际具备隧道配水配电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否则,甲方有权因乙方不合资质而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4.2.12乙方到甲方安装前装货、运输、卸货、安装过程等给己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2.13乙方在甲方工地安装,调试设备过程中,应当按照甲方关于质量、安全等要求施工,否则,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并自行承担自身损失。

  4.2.14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违反甲方作业规章制度,如有严重安全隐患、质量严重不达标等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撤离,乙方不得因此拖延撤离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清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5、安装验收:

  5.1 乙方应于安装、调试工作完工前3天,通知甲方组织甲方人员或甲方委托的安全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根据本合同规定,依据相关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业主要求以及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特别或单行法规及质量规范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费由 (甲方/乙方/甲乙共同)负担。

  5.2 乙方负有对安装调试完毕的.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的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

  5.3甲方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的,验收合格日为乙方安装调试合同竣工之日,否则,乙方返工至设备通过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之日,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执行。

  5.4 如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损失,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实际损失协商解决赔偿方案,验收竣工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

  6、安装质量的保证:

  6.1 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设备,自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设备在两年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 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按前款规定重新起算。

  6.1.2 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继续使用维持成品正常运转,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1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1.4乙方违反本条保修维护义务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质保金,因乙方违反本条保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6.1.5保修期满,乙方未发生上列条款事项的,甲方在保修期满七日内返还乙方5%合同款的质保金。

  6.2 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2.1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2.2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2.3 因甲方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坏。

  7、违约责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竣工交付使用,从合同到期日次日起,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违约金不折抵乙方应赔损失额。

  7.3 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

  8、附加条款:

  8.1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地震、水灾、旱灾,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5合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8.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7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设工程,由承包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共m2。

  2、安装工程名称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内容范围承包。

  第四条:工程造价。承包的工程总造价元(单位工程造价见承包工程项目表)。如果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日历天,定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七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通行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五天内将设计图纸份,标准图份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向经办理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的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负责供应水泥、木材、钢材和施工期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以及规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因品种、规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调剂代用时,必须经设计部门签证,由此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和运费由发包方负责。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顺延;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委托承包方采购运输时,差价及运费由发包方负责;

  3、承包方负责地方材料和市场采购物资。市场采购物资需到外地采购时,差价运费由发包方承担;

  4、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5、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质量,依据鲁政发(1987)74号文规定,按合同工程造价增减%结算;

  2、工程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结算完毕;

  (1)中标价加签证;

  (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3)平方米造价包干;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4、备料款和工程款拨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第十条: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3、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中发生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天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价万分之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1990)213号文规定,发包方无力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15天内解决不了,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办理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 补充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 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 有关会议纪要

  2.9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复审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 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层

  4.5 设计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

  7.1 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3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4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 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 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 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 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 图纸: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 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 组建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 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 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 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 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

  16.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近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 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 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 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质量与检验

  18.1 质量责任:

  18.1.1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2 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4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 检查和返工

  18.2.1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 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 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 中间验收

  18.5.1 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 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9.1.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 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 杜绝火灾事故;

  19.1.5 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 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 安全责任

  19.2.1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 按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 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 文明施工责任

  19.3.1 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物资供应

  21.1 物资供应分工

  21.1.1 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 物资费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 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 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 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 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 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 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 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平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工程预结算

  23.1 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 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 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 说明:

  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

  (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24.5.17、24.5.18、24.5.19的费用;

  (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 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场、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 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

  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

  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场、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

  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 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签证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变更原设计标准;

  (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

  (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

  (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

  (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联动试车;

  (2)投料试车;

  (3)保运;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

  (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

  (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

  (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

  (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

  (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

  (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

  (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

  (9)事后补办的。

  23.2 施工图预算

  23.2.1 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 工程结算:

  23.3.1 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 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 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 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 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 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 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分摊金额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 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 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仲裁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 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

  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 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 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4 保修期满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5 工程款计算时,从形象进度造价审定值、已审工程结算值(一审、二审、审计)、包括各期付款和财务结算,均应扣减下列中的有关者费用:

  24.5.1 甲方供应的划价转帐物资费用;

  24.5.2 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罚的超领材料费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应由乙方供应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场价加价20%划价转帐的费用;

  24.5.4 乙方丢失、损坏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仪器、仪表或设备安装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或配套器具等应赔偿的费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分摊费用;

  24.5.7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预付款情况时、每期给付工程款时、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发生的水电费;

  24.5.10 按本合同有关处罚规定考核,对乙方的罚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考核,乙方应承担有关方损失的费用;

  24.5.12 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24.5.13 由甲方代缴代扣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4.5.14 劳保统筹费;

  24.5.15 总包管理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6 配合费分摊(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7 当地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基金:规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综合服务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治安联防费,暂住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建筑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法定培训费、组织机构IC卡工本费、合同公证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印花税,噪音扬尘排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基金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保安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当地收取的其他费用;

  24.5.19 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24.6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均可以暂停计价及暂停付款

  24.6.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足履约保证金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施工图预算书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工程结算书的。

  24.6.6 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性能不良或外观锈、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7 乙方供应的材料缺少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在甲方书面通知补足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8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9 乙方亏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员工工资尚未补发的。

  24.6.10 乙方亏欠供货厂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货款尚未清价完毕的。

  24.6.11 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24.6.12 乙方开户行或帐号与本合同附件及签章栏内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关经济处罚和损失赔偿条款计算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乙方届时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额的。

  25.文物、古迹和地下障碍

  25.1 施工中发现古器、古物、钱币、宝藏、珍品、珍宝、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护好现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若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移动、取走或损毁,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或破坏,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应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妥善保护。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或疏忽而致古迹损坏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3 地下障碍: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26.保修

  26.1 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26.2 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6.2.2 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质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而确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任为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规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责任期,其对应的保修金结算期限为5年。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从业主对甲方承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4 保修责任

  26.4.1 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法人代表、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26.4.2 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6.4.3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或业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扣罚甲方保修金的全额费用。

  26.5 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各项取费、税金等之和的5%(随业主合同定)计算,保修金不计利息。

  26.6 保修金结算:按24.2.6和24.4.4约定办理。

  27.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版权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已对工程造成破坏且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可抗力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16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及损失情况和预计清理及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36小时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8.3 甲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8.4 甲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8.5 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现场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

  29.保险

  乙方必须对与之施工工程有关者办理以下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9.1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9.2 为施工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办理保险。

  29.3 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

  30.乙方履约保证金

  30.1 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

  30.2 保证范围:本合同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责任、义务、工作等。

  30.3 保证金额: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约保证金结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按本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则由乙方届时补交。

  31.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2.其它

  32.1 乙方任何采购、购买、租赁、借款、招工(征用)等经济活动均必须以乙方名义签约、结帐、付款,甲方对乙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如乙方发生合同纠纷或任何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办理经济往来。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另计)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 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 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准生证的孕妇和无户口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不锈钢门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委托项目:

  1.1 、广告门牌,具体规格、型号见样品确认规格。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制作广告门牌样板按乙方报价单,元),暂定制作门牌合计: 元,双方同意按时结算,该包干单价包制作、包工包料、全包方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乙方应予以执行。(其费用按实际增加)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提前

  3.2、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将按实际拖欠天数以合同金额的每天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费用;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材料的要求:

  5.1、按合同付上报价清单制作要求

  第六条、质量及验收:

  6.1、验收标准:按确认,使用材料清单要求。

  第七条、其它约定:

  7.1、本合同中提到的.通知、《验收书》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出现一并作为合同中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7.3、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4、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江门市有关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代表身份证:代表身份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电话: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进行分包,订立本合同,己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加强合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内容及结算方式

  1、承包人:人工费

  (1)喷淋系统75元/点,按点计取该项费

  (2)消火栓/套

  (3)水炮800元/台

  (4)稳压系统2000元/套

  (5)水炮环管/米

  (6)弱电系统200元/点

  (7)水炮弱电系统元/点

  (8)电气火灾报警/点

  (9)湿式报警阀500元/台

  (10)水泵接合器元/套

  (11)喷淋管翻弯处加5元一个点

  工程竣工后按单价据实结算。

  2、承包范围:施工图中的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工期:配合装修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4、结算方式: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具体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合同工期: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任务,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质量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乙方所采购的辅材必须是合格产品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卸货并运到仓库或作业面,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乙方应赔偿有关损失。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仓库。

  第五条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作业面住人,做饭。

  第七条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所有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进公司时的人数、年龄、性别、籍贯、身体状况、工种等必须登记注册,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甲方存档备案,并不得任意在社会上私招乱雇闲散人员;

  2、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室内照明和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指定专业人员安装和操作,现场已经安装好的电源及机电设备等乙方不得私自乱牵改动;

  3、乙方特种工人,包括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上岗作业前,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中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起重及吊物下严禁通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和吊栏等规章制度,违者处50元/人次的罚款;

  5、甲方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后提出意见,乙方要及时整改,同时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装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抓好和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遵守安全施工、防火、交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如遇甲方负责人强令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时,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7、乙方因施工不慎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各种经济损失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应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乙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异议,甲方仅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60%。

  1、乙方不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不服从甲方、业主、监理方的指挥、安排、监督、验收;

  3、甲方只与乙方负责人联系,乙方所属工人不得与甲方发生直接联系,但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指挥;

  4、方未能达到质量、工期要求的;

  5、方无理取闹、破坏现场、擅自停工。

  第九条乙方在施工调试过程中,甲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并且及时协调有关建方的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

  第十条甲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得异议,甲方需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贰年后支付。

  1、甲方强制乙方人员违章操作,乙方人员拒绝后仍强制要求执行;

  2、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乙方停工,乙方解释无效;

  3、甲方应提供基本的施工条件,如:施工图、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等,如未能提供上诉条件,乙方提出以以后仍不能得到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每月25日,按乙方完成进度的验收结算完成后再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工程年费保修贰年,二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管道、线路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无条件赶到现场维修。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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