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常用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就花池护栏工程制作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工程护栏的.制作安装施工。
3、工作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护栏设计、安装要求,完成材料的存放、保管、安装、清理、验收等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项目工期为12日。自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4月日。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价款
以上工程造价共计: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整
(二)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决算付款(附工程决算书)。
四、施工期间的安全由乙方负全责,乙方要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存放、保管好材料,防止学生在施工现场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并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保质期三年,保质期内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须免费维修或更换。
五、施工要求:
护栏高度65㎝;立柱为5×5方钢,2m一个,底部加预埋件,水泥浇筑;其余部分为3×3方管,栏杆顶部为25扁铁加工成圆弧装饰;防锈漆刷底,黑漆罩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经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安装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斑鱼府(开发区店)
工程地点:大连市开发区黄海西路195—35号
工程内容: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
工 期:配合总体工程进度施工,于 年 月 日完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断桥铝门窗工程预计总面积;_________㎡
2、断桥铝门窗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元
3、断桥铝门窗总造价大写: 小写 _______元
第三条:支付方式:
1、乙方开工甲方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60%。
第四条:材料质量:
1、型材:断桥铝、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颜色茶青色,
2、玻璃为5+5双钢玻璃,玻璃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工程验收提供相关质保资料、保修期为三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验收。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要求说明、有关洽商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等作为乙方产品设计和施工有效依据,由于甲方变更图纸或施工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的使用,
3、协调乙方与土建及其它施工单位配合问题,负责审定施工进度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2、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属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3、确保工程用材的质量,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所用材料入场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4、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材料质量标准进货,进入现场后双方要验货,如出现与合同中材料质量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时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7、保证现场的管理和技术力量。
8、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合作精神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所需,甲乙双方就项目产品买卖及安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调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证和承诺 1、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甲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甲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甲方具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金,能够及时全面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
(5)、甲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2、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乙方系依法设立和存续、信誉良好的公司;
(2)、乙方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遗漏和误导;
(4)、乙方有(能够生产或有权出售等)充分的、来源合法的资源,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商品)交付义务。
(5)、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甲方予以赔偿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6)、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7)、乙方对本合同条文之含义完全了解,不存在误解,自愿签署本合同。
二、产品清单
1、产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如下表所示:
2、最终合同总价仍需扣除优惠的合同金额;
3、乙方确认自身合法拥有产品品牌或属于合法授权经销商。
三、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安装质量应同时满足下列标准: 1、合同、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样本;
3、甲方、设计方要求,包括图纸、设计要求等;
甲方要求:等; 施工范围:等;
施工要求:等; 4、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乙方企业标准; 5、乙方承诺,包括报价单、投标文件、合同谈判及履行过程中承诺。
乙方确认已实地勘察过项目现场,保证产品规格、性能等符合现场及甲方要求。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照甲方最新要求为准,甲方无最新要求的,按合同规定和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 1、双方协议协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固定总价, 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固定单价、总价包干。
甲方可根据使用功能需求或者现场情况变更所需产品数量及种类、安装要求;在第三次付款时根据产品单价、安装单价按实结算。
2、价格包括:材料成本(包括采保费及损耗)、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保质期保养维修费、进出口费用、机械使用费、调试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特殊环境施工作业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等)、保险费、二次进退场费、竣工验
收费、施工人员保险费、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等
所有可预测、可认知的风险、因素。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有变更,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者按实结算工程款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乙方须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账号、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仍需按时按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税务发票、账号、请款单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五、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1、一般约定:乙方必须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对运输及成品采用行之有效的保护性包装,需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损、防锈、防震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而不被损伤、破坏,以保证产品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落地后完好无损。产品未使用前,需保存在原来的包装内或有其他覆盖物保护。在产品未验收前,由于乙方采用不恰当的保护措施或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2、内包装:乙方需提供产品的内包装方式,以适应甲方的保管和搬运需要。 3、产品包装物归甲方所有。
4、装运清单随产品发送,内容包括装运产品名称/型号/数量/装箱人/装箱日期等,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应当每份产品及全部产品各提供一份合格证明)、出厂证明、进出口单据等。
5、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通知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无法交货或者安装,乙方免费为甲方存储产品。
六、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要求: 2、交货地点要求: 3、安装时间要求: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有关产品要求及设计变更等方面的指令、通知、签证、工程联系单等,以甲方代表签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有效意见表达。甲方下达的上述文件由甲方代表本人签章后,以书面形式下达乙方,乙方代表在签收后即行生效。确有必要,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代表应予以执行。如甲方代表24小时内不能予以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代表下达口头指令后三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
(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书面形式的安装具体要求,甲方应当据此全面履行合同,需要乙方施工的部位,甲方应组织相关工种完成该作业面。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资料保存。 (4)、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5)、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垂直运输设备等现场设施。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产品及施工工具的存放地,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
(7)、按时付款。 (8)、及时验收货物。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乙方负责人,该负责人有与工程项目相适用的资质证书,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无乙方代表签章的来自乙方的书面文件甲方均不予承认,所涉及的合同价款或费用也概不予支付。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书面认可,其后任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2)、全面履行合同,按要求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转移产品所有权;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并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3)、服从甲方、监理、总包方的指挥和管理,服从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
(5)、负责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施工竣工图纸,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能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总包管理的要求。
(6)、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管理等。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7)、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8)、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临时设施,绝对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文明施工维护现场清洁,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9)、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作业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乙方应当给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有关教育,不得违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和工作,
安装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范围内120盏路灯(太阳能路灯70盏,市政灯50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12月10日开工, 20xx年元月8日竣工,工期28天。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261200.00元)以上不含税金,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甲方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后,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余下5%在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付清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叁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三年内以旧换新,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第七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中山市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及安装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乙方采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形式进行包干,施工过程中不管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双方均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按实结算。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保质保量的完成如第三条所列之项目的整体制作、安装工程。
二、总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费用(含税)¥: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进入合同期后,在本合同所列的各项制作、安装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且双方确定大样稿喷画的第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总金额的30%,即:_________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待全部工作完成且通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的26个工作日内付款65%,即_________元,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2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3、以上付款甲方将以的方式支付,支付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发票。
三、制作材料及要求、费用预算
序号
项目
规格
单价(元)
单位
数量
总价(元)
完成时间
保修期
合计
合计:_________元
优惠价:_________元
备注:甲方视实际情况,提前2个工作日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乙方须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项目增减委托书》上所列明的增减项目开展工作,合同总金额按照实际工程量作出调整,合同单价不变。
四、制作安装时间:
具体参考第三条完成时间。
五、验收流程
1、制作标准:乙方必须按照所提供给甲方的制作工艺及材料进行制作安装,如制作工艺及材料需要有变动的必须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制作安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制作原材料的'工艺标准验收,并由乙方安全可靠的安装完毕,甲方现场签字验收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确定有关项目的资料(画面设计效果图),并对所确定的资料负责;
2、甲方按本合同的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广告制作、安装费;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安装制作工程,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项制作、:安装工程,则根据每项工程的总费用,每超时一天(未够24小时的,则按一天计算),则按未完成工程1%的违约金扣罚。如果材料或者是在工艺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4、保修期详见第三点,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现象的,必须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护工作,每超时一天按照质量保证金(总金额的5%)的5%对乙方进行扣罚,甲方还有权视情况自行维修,所需款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双倍扣除;
5、在履行合同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如出现直接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付的,乙方有权追讨所欠费用。
2、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并同意如出现以下情况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各项制作、安装工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超时5天内(包括5天)完成,甲方可据第六项第3点向乙方追讨赔偿,超过5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可以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已付款项和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及所完成的本合同规定的委托项目,否则甲方有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若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均需以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终止。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的职责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山市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甘肃七建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同意将陇南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的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陇南市财政局灾后重建综合办公楼统办3#楼
2、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
3、建筑面积:29490.99m2
二、承包方式和工作内容
1、包工不包料,自带工具。
2、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项目,从开始预埋到交工验收。防雷、接地、强电预埋、电气、箱合、灯具的安装;弱电预埋、电气、箱合、线路及全部项目的安装;采暖包括的全部项目;消防、喷淋的预埋安装;雨排、给排水、包括洁具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及甲方临时安排的如:通风、人防工程的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业主认可的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甲方 维护的现场配电线路、和水、电、暖、消防的对外连接、并配合业主单位提供的设备安装。
三、承包单价
1、电气工程:20元/平方米。
2、给水工程:3元/平方米。
3、排水工程:4元/平方米。
4、雨水工程:1元/平方米。
5、消防工程:16元/平方米。
6、采暖工程:11元/平方米。
合计:55元 预计:1622000元
四、甲方对乙方要求
1、文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甘肃七建文明施工(内部)标准≥。
2、安全施工达到建设部JB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楼内外临边防护不得私自拆除,若发现有拆除而不恢复的,甲方派人恢复,费用从当月乙方人工费中扣除并处费用10倍的罚款。
4、垃圾及包装当天清理,应堆放到甲方指定的位置,严禁在楼外及电梯井内向下抛投。
5、楼内不得乱堆设备料,当天剩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入库,若发现乱扔或浪费现象,扣罚当月总人工费的40%。
6、若发现偷盗现象,扣罚偷盗人员当月全部工资并对其班组处罚2000元。
7、乙方应对自己的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培训,讲清各施工段的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用品,做到安全规范施工。
8、对各部位预留的孔洞配合木工班组留置准确,如出现偏差,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己承担。
9、对自己的成品保护自行处理,若出现孔洞及管道堵塞、成品污染的自己承担。
五、工程质量
1、严格执行国家规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项工程合格。
2、工程质量如有不合格处应由责任方返修,由此造成的返工费、材料费由责任方自己承担。
3、若乙方操作人员技术素质差,不能适应本工程施工任务需要或达不到质量等相关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班前必须熟悉图纸内容及变更通知,并与图纸变更相结合施工。
5、工期主体结段必须配合主体各班组,不得拖后。如乙方人员造成的工期拖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材料计划:乙方必须熟悉图纸,各施工部位所需的材料应提前10天准确报项目部审批,购进。由于乙方乱报计划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对安装完的成品应采取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及污染乙方自己承担。
8、预埋的开关、插座位置和高度应符合验收标准。
六、人工费结算方式
1、乙方按实际出勤每月1-5 号前报项目部按每人每天100元于当月15号前支付。(工人生活费)
2、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留 5 %保修金外全部付清。
3、业主变更的增加或减少项目按实际结算。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工作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管理,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及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部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
1. 2、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按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要求施工的,有权勒令停止施工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3、乙方应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业务技术、提倡行为文明,共建和谐工地,做到我文明我光荣。
4、杜绝野蛮施工,珍惜材料及别人的成果。
5、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喝酒闹事、打架,经劝说不听的,每次处200-5000元罚款。
八、质量与验收
1、在双方共同认可的工艺方案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乙方的施工应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承包的范围内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应随时接受甲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工人的特种作业证件。
九、保修条款
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的36小时内到工地处理。如乙方不及时到位,甲方派人修复,费用按修复实际费用的2倍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支付,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全部退还乙方。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能计件的按双方协商的计件工资结算,零工按小工80元/天,大工120元/天结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立合同单位
乙方:
兹有甲方食堂宿舍工程经招投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使双方在施工工程中责任明确,经双方共同商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食堂、宿舍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材料价
格及费率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实结算。
四、 施工范围:按现有施工图范围内给排水及电气安装
五、 工程承包价的确定:
按施工图预算总价元,给排水,下浮元(壹拾捌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整),其变更部分下浮率同上。
六、付款与结算方法:
1、工程开始安装预付20%,计币
2、完成工程在万元;
3,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暂留保修期12个月,保修期内无发现质量问题,保修金按时退还。
七、工程期限: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密切配合土建同步施工,与土建同步竣工。
八、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各个单项工程及隐蔽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施工,质量标准按质监部门评定为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2、在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更改,如甲方要求变更原设计或增加设施,甲方出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乙方按新设计施工,但变更部份牵及到已完工的.,其返工费均由甲方负担。
3、乙方必须对用户负责,在交付使用的壹年内负责包修,保修范围:⑴施工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⑵材料质量的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⑶因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电气线路、管道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有责任预以排除或调换,费用由甲方自理。
九、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其它:
1、在施工中,甲方应尽量提供乙方在施工中的各种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2、在施工之前,乙方所需要的加工场地,工具材料间由甲方提供负担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完帐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 方:水富县国家税务局
乙 方: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不锈钢防盗网安装工程进行施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施工范围和施工材料
(一)施工范围:水富县国家税务局综合楼办公区二、三楼部分办公室。
(二)施工材料:
1、22 mm X 22 mm不锈钢方管;
2、直径19 mm 不锈钢圆管;
3、以上不锈钢材料厚度均为35丝(市场称谓70丝)。
二、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施工前乙方首先提报施工方案和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设计施工并验收。不锈钢防盗网圆管间距12mm中对中,方管500mm中对中。
三、施工现场管理
(一)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制定周密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甲方要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四)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四、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该工程实际安装面积为230平方米,结算价格为65.00元/平方米,工程总价为14950元(大写:壹万肆仟玖佰伍拾元)。
五、施工工期
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以不耽误单位正常工作为原则。
六、质量保证
不锈钢防盗网保用三年。
七、合同签定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签 字:签 字:
xx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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