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热]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产品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产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买方: 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就 买卖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署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 质量标准与质保期
1、卖方提供的产品须经检验合格,产品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买卖双方约定之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2、卖方对上述产品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质保期为。 第三条 交货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买方厂区内。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 ,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 %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定金。
2、在卖方交付货物且买方收到货物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买方将合同总金额的%以银行转帐方式付给卖方作为货款,同时定金转为货款,余款(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买方
无息支付给卖方。
3、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支付货款之日前____天按照买方应付款项的数额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卖方不得因此而向买方提出任何抗辩或作为拒绝交付货物的抗辩理由。 第五条 验收及异议
1、卖方运送其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按送货清单进行清点后据实签收,并在签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完成对卖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工作。
2、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买方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负责处理,卖方逾期未处理的,将视为买方的异议成立(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更换或补齐,卖方应在买方异议成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齐完毕。 第六条 保修
1、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保修,若产品出现故障(包括零配件损坏),卖方应在买方发出的故障通知之日起______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2、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包括配件供应)。即使由于买方的责任或第三方造成损坏,卖方亦有义务帮助买方提供优惠维修服务并协助解决问题。卖方接到买方故障通知时起_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服务。 第七条、买卖双方责任
1、卖方保证产品性能完好符合技术标准,并提供设备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以便买方进行设备施工、操作等工作。因卖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买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2、卖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六条约定履行其交货和保修义务。 3、买方应按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其付款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卖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相应之损失。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卖方应全额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2、若卖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限完成更换或补齐的,或虽经卖方更换但仍然无法正常使用,或其性能降低无法达到相关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同种类设备或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卖方应退回买方已付货款,若买方已交付定金的,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3、若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约定,不履行产品的保修义务,卖方应承担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买方另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
4、买方迟延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天,买方应按应付货款的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其他
1、双方特别约定,买方将货款(含定金)转入以下帐户,视为买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卖方已收到买方所付货款: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2、本合同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往来函、发货清单(以签字、盖章为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如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双方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提供合同原件给对方确认。
第九条、合同双方信息
公司
买方: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2
寄卖行合同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
寄卖品价格、
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保存情况、数量)、
寄卖品照片另付补充协议。
二、寄卖费用及佣金提取:
寄卖费用:
根据寄卖品体积大小及价格,每年收取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不等,既店面租赁费、宣传费及藏品管理费用等。
寄卖品价格在5万元-8万元人民币,按价格5%收取寄卖费用。
寄卖品价格在8万元以上,为保证寄卖品安全,我方采取照片存档形式,即以高档相纸画册形式放于店内,我方将重点推介,当有买家具有购买意向后,我方联系寄卖品拥有者和买家见面,现场看货。
佣金提取:收取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寄存方):
若寄卖期间寄卖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协议,但赔偿价格不得超出卖品真实价值,但因寄存方失误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损坏或遗失,责任由其承担,赔偿损失以寄卖方为准,寄存方不再补偿任何损失。 寄存方履行对寄卖方的保密责任。并在寄卖品卖出2日内通知寄卖方,扣除10%佣金后,于一周内将所得金额交予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寄卖方):
寄卖方承诺拥有寄卖品的个人所有权,保证寄卖品绝对不是赃物,私运物、来历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赃物、私运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卖品的来源出现疑义,寄卖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寄存方无关。
寄卖方若须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取回寄卖品,须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签约日开始一年内,未满一年的,按全年计,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须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30日以后甲方将按寄卖品标示价格的'5%/日收取保管费,且甲方不负责寄卖品之任何损坏或遗失赔偿责任。
2、乙方于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领回寄卖品,须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托他人领回,被委托人须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乙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手机: 手机:
签字: 签字:
产品合同 篇3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本合同当事人
需 方
供 方
订货单位
收货单位
付款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联系人
法定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挂
邮政编码
电挂
电挂
电挂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开户行: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二、合同付款
付款方式
付款期限
中转、联运(港)
三、标的物
序号
型号
产品名称及规格
代码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进度
交货方式
代运到站
验交货地点
一季
二季
三季
四季
四、结算方式
1.需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供方代运,以供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需方办理托收承付。
五、供方为需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供方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_元/辆。
六、产品质量:按供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供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七、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八、违约责任:供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需方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辆。需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_%向供方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_%利息(月息)。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_________份)。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需方(公章):_________ 供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标的物、款号、颜色、数量及价格样衣总款数:xx件
价格: 元/件。如样衣通过后,需要该款齐码版,价格为 元/件。 合同总金额:¥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合同内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第二条 款式图及原料提供方法
甲方提供服装款式图及布样,同时提供拉链、纽扣、吊牌、唛及包装等图样,乙方根据款式图制作工艺图,经甲方认可后,开始打样。
所有原材料由乙方提供(含包装),乙方需保证所用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原材料进货检验报告,并接受甲方检验。
第三条 服装质量
样品质量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艺单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提供服装款式图(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及工艺图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
3、乙方在打样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5、乙方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针对甲方所开发的款式和设计元素,进行销售和市场展示。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透明塑料袋,外用纸箱包装,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样品交付地点交货地址:
第七条 样品验收
1、交货时间:XX月XX日前完成50%的样衣制作,XX月XX日前完成所有款式一次样制作。后期每次修改样衣时间周期为X天。
2、验收时间:货到甲方指定地点X个工作日内。
3、验收标准:与确定样式及工艺图款式、做工一致。
4、验收内容: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甲方根据样衣验收情况提出修改意见。样衣根据甲方要求修改至满意为止。
5、最终交付内容:
(1)最终确定的所有样衣(由甲乙双方代表在样衣上签字确认后视为合格)。 (2)最后审定通过的所有样衣纸版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3)最后审定通过的所有样衣工艺图及其源文件。
(4)所有样衣所用面料、辅料的成分,克重,缩水率等产品信息。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打样费用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剩余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在全部打样完成后支付。乙方同时提供税率为 %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2、每版(含所有配色)大货订货总数达到 件,返还该版打样费,打样费从大货应付款中扣除。
第九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样品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标的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
附件:
服装打样清单
签名(章):
日前:
产品合同 篇5
出卖人:北京赛雅思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x x x x x (以下简称称乙方)
兹为x 货物买卖,经双一致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x x 货物2台试用,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货样同品同种类同质的货物x x x 2台于乙方试用。试用期满,乙方对甲方产品无异议的应与甲方签订后续20台同类产品的买卖合同。产品具体性能及参数见附表1。
第二条 本件产品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x万 x仟x佰元(共人民币x x 万x仟x佰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付甲方货款总价值的 %(人民币 万元),甲方在收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即行发货。
第三条 乙方试用期为 天,试用期满,乙方应将试用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没有通知或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认可。并于试用期满之日起接受甲方产品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试用期满,乙方没有对甲方产品提出异议的,应自使用期满之次日起与甲方签订20台相同产品的买卖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另行约定。
第五条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合理理由并有确切证据证明甲方产品存在技术缺陷,不能满足乙方正常生产需要的,应于发现该问题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技术人员查验、修理。经修理仍不能满足乙方要求或乙方有正当理由认为没有修理的需要时,该试用合同终止。
第六条 试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原本返还甲方产品。甲方在扣除乙方试用期内的合理费用后返还甲方预付款。
第七条 试用期满,乙方既不与甲方签订后续20台同类产品买卖合同,又不支付2台试用产品余款的,甲方有权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催告。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仍
不付款也不签订后续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交付的产品。乙方交付的'预付款部分不予退还。并收取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5个工作 日前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是否同意由甲方决定。
第九条 产品价格如有升降变动的,各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等情况。
第十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本协议。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十一条 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友好协商解决未果,则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使用。
卖方(甲方):x x x
地址:
买方(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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